“以诗证史”视角下的诗、史关系

2023-04-29 14:58薛璞喆
商洛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章学诚陈寅恪

摘 要: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是学界普遍认可的诗史互证的典范,其史料别择、考据精密,令人叹服。由于诗歌保存了许多不见于史书的材料,成为史家进行历史阐释时重要的补充史料;诗歌文本理解的差异性,直接关乎学者在阐述问题时对史料的采摭;“以诗证史”与“史蕴诗心”既强调了诗史关系之“异”,又强调了“同”;清人章学诚以比兴之旨贯通诗史而通“义”的观点,为考察诗史关系提供了另一种视角线索。

关键词:元白诗;以诗证史;陈寅恪;章学诚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033(2023)03-0057-07

引用格式:薛璞喆.“以诗证史”视角下的诗、史关系——以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为例[J].商洛学院学报,2023,37(1):57-63.

Abstract: Chen Yinke's The Issue of Salary in Yuan Zhen and Bai Juyi's Poems is generally recognized by the academic community as a model of mutual verification between poetry and history, and its distinctive choice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and precision of textual research are admirable. Because poetry preserves many materials that are not found in historical books, it becomes an important supplementary historical material for historians to interpret history. The variability in the understanding of poetic texts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scholar's collection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when elaborating on issues. The "poetry as evidence of history" and "history as poetry" emphasize both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ies"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etry and history. Zhang Xuecheng, a Qing Dynasty scholar, provides another perspective for us to examin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oetry and histor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eaning" through the history of poetry with the purpose of "metaphor".

Key words: Yuan Zhen and Bai Juyi's poems; verification of history by poetry; Chen Yinke; Zhang Xuecheng

基金項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CZS082)

作者简介:薛璞喆,男,陕西渭南人,博士,副教授

受亚里斯多德史、诗二元对立思想的影响,西方学者大多否认史与诗有相通相同之一面。陈寅恪“以诗证史”和钱锺书“史蕴诗心”是当今关于诗、史关系最具代表性之两个观点。学界围绕陈、钱对诗与史关系的不同认识,形成了相应的学术“热点”。就论证的完备性看,陈、钱及其相关论述大多是强调诗与史的单向关系。事实上,乾嘉时期的章学诚,曾提出了“诗史相通”,即诗可比兴,史亦当然的观点。这可为讨论诗、史关系提供第三种方法论视角。故本文拟以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为例,就诗史关系略抒浅见。

一、《元白诗中俸料钱》的内容简析

陈寅恪的问题意识、研究视角及方法都很独特,但行文表述常让读者有佶屈聱牙之感,笔者将所理解的文意,大致梳通如下:

藉元诗提出问题。《元微之〈遣悲诗〉之原题及其次序》一文中根据“今日俸禄过十万”之句,推论元微之时任通州司马权知州务,而不是权刺史之职,月俸不可能“过十万”。但在《元白诗中的俸料钱问题》一文中,陈寅恪对此问题进行了重新推测和考证。通过对乐天与微之的和诗考证,他指出《最小谢公偏怜女》一诗可能作于微之贬江陵期间,诗言“俸钱过十万”便与《唐会要》《册府元龟》及《新唐书》中所载俸禄额度相差甚远,藉此提出唐代京官外官俸料钱有所不同[1]。

以白诗证之。文章分别列举了乐天授秘书省校书郎、除左拾遗、迁宾客分司、刘禹锡罢太子宾客除秘书监、同州刺史改授太子少傅、刑部尚书时候的诗文,将其中所言俸禄额度与《唐会要》《册府元龟》、两《唐书》逐一对比,额度相合。在任京兆府户曹和陕州王司马建赴任时所做赠诗中,俸禄数额与史书记载不相合;《与元九书》《江州司马听记略》同为乐天在任江州司马时所作,《与元九书》中所言“月俸四五万”,与《新唐书》略合;然《江州司马听记略》却言“月俸六七万”,二者所言相差竟二三万。陈氏经过考证,认为《与元九书》作于乐天初到江州,仅凭官方规定来算自己的月俸,而《江州司马听记略》作于任职将近四年之时,故“月俸六七万”应是实际的俸禄数额。于是得出初步结论:

第一,“凡关于中央政府官吏之俸料,史籍所载额数与乐天诗文所言者皆无不相合”。

第二,“地方官吏则史籍所载,与乐天诗文所言者,多不相合。且乐天诗文所言之数,悉较史籍所载定额为多”。

并且进一步推论:

第一,“中晚唐以后,地方官吏除去法定俸料之外,其他不载于法令,而可以认为正当收入者,为数远在中央官吏之上”。

第二,“内外官吏同一时间,同一官职,而俸料亦因人因地而异”。

回证推论。从元白诗与史料的排比、考证之后得出结论,陈氏仍觉不够,又从白氏诗文和《唐会要》《册府元龟》中给自己的推论找到了文献支撑。如《白氏文集省官并俸减使》云:“诸道使府,或因权宜而置职……或因暂劳而加俸……俸禄优于台省之官。”《唐会要》云:“各骋私怀,所加俸料,厚薄多由己。”《册府元龟》云:“增置使额,厚请俸钱……权臣月俸有至九千贯者,列郡刺史无大小,皆给千贯……始立限约……至……又量其闲剧,随事增加。”

重解元诗。在上述两条推论成立的情况下,元微之《谢公最小偏怜女》一诗若作于贬江陵士曹之时,由于其不见于法令及与其相关的私人关系等资料,得出“俸钱过十万”也是有可能的结论。

二、诗、史之“异”

陈寅恪研治唐史,极重视唐史的史料运用,为学生们开出的书单就有《全唐诗》。在讲到唐诗的作用时,陈氏以为唐诗“第一是纠正错误,第二是说明真相,第三是别备异说,第四是互相证发,第五是增缺补漏”[2]。他为何选择元白诗作为笺证的对象,归其原因,约略有三:一是“时代关系,如李太白在前而李商隐在后,元白之诗正在中唐时代,说上说下皆可”[3]489。二是“唐人诗中看社会风俗最好。元白诗对于社会风俗方面最多,杜甫、李白的诗则政治方面较多”。三是“以元白诗流传较多”。最终可总结为“说明一个时代之关系。纠正一件事之发生经过。补充和纠正历史记载之不足”[3]480。

元白诗(尤其是白诗)的史料性较强。唐诗,甚至我国整个古典诗词中都少有像乐天的诗这样有如此强的史料性。如洪迈《容斋随笔》卷八《白诗纪年岁》条就指出:“白乐天为人诚实洞达,故作诗述怀,好纪年岁。”[4]乐天在其《新乐府序》中也说到其诗歌“为君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在《与元九书》中亦写到“歌诗合为事而作”。乐天喜仿毛诗,诗有总序又有小序,这些序往往保留了诗歌创作的背景。同时,他与诗友如微之、梦得等之间的唱和,可以相互证明启发。乐天的诗在文本理解上,都没有歧义,诗的最大特点是“俗”,通俗易懂。以乐天诗来证唐代官员的俸料钱问题有很大的偶然性,陈寅恪的研究功底也因此体现了出来——独具慧眼、精准地发现材料的能力,之后便拈出了唐代中央、地方官的俸料钱的大问题。

虽然陈寅恪不是“以诗证史”的开创者[5],但却是将此方法用得最精妙者。因此,当这一方法受到大家褒贬共呈,争议不断的时候,陈寅恪也成为后人讨论这一方法无法绕过的“门槛”。有对其极为推崇者。如胡守为在《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前言》中说,真正把以诗证史作为研究历史的方法,陈寅恪是“首发其端”[6], “继章学诚‘六经皆史之后,又以‘诗文皆史开创了一种新的史学方法,为历史研究开辟了一条新途径”[7]24。王永兴在《怀念陈寅恪先生》一文中说“开创了以诗证史的风气,把历史、文学打成一片,纵横驰骋,开新局面”,“以诗治史,以史论诗,在文学和史学两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7]10。

当然,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如卞孝萱在《对于〈元白诗笺证稿〉的一些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一文中,就对陈寅恪的方法提出了异议,认为“把艺术的真实与生活、历史的真实混为一谈……把优秀的现实主义文艺作品单纯地看成史料,引导人不去分析作品的思想内容,而寻章摘句,钻入繁琐的考证迷宫”[8]。又如,钱锺书对于“以诗证史”方法显然也颇有微词,后来在其《宋诗选注序》中又有详细阐述。有些诗,“可以参考许多历史资料来证明这一类诗歌的真实性”[9]3,有些“诗里写的事情在当时没有发生而且也许不会发生……文学创作真实不同于历史考订的事实”[9]5。“怀咏古迹的诗虽然跟直接感慨时事的两样,但是诗里的思想感情还会印上了作者身世的标记”[10]1018。在《谈艺录》中,钱氏又散见着其批示按语和观点,如“词赋不是史”,“古来词赋,寓言假设,每时代错乱,小说戏剧更无忌避”[10]1019;“诸子书中所道,每实有其人而未必实有此事……据此以订史,是为捕风捉影,据史以订此,是为杀风景”[11]。

钱锺书站在文学家的立场上,重理论、重语言、重艺术分析,认为诗歌文学应该是艺术、美学、理论的文本。钱、陈的差异,是由于文学家与史学家立场的不同,整体学术思考方向、学科知识背景的不同所造成的。但是陈氏却认为,诗歌更应是历史文化方方面面的体现,如社会风俗、伦理问题、宗教、制度、名物等等。二位先生由于立场不一造成了争论,形成了相应的学术“热点”。同时,钱锺书也几乎把以詩证史这一方法在实际运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都讲到了,只是散见于他的读书笔记之中,难以别择。后学再贬“以诗证史”方法时,基本上是以钱锺书的论点为依据的。

严耕望在《治史三书·治史问答·我对于唐诗史料的利用》一文中谈到,他作《唐代交通图考》时大量运用了散见于唐诗中的地名、驿站等,指出杜甫之诗的史料价值非常高。在杜甫之诗以外,尤其“讲社会经济史,可利用的诗篇极多”,“利用唐诗做史料,但研究成果对于唐诗的解读也有些辅助作用”[12]。严耕望是以其实际的治史经验,说明了诗歌成为史料的可能性和“以诗证史”这种学术方法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但是,“以诗证史”的方法,在实际运用中又需要谨慎行之。从陈寅恪的文章中,也可以看出“以诗证史”方法运用的难度。如《元微之遣悲怀诗原题及其次序》认为微之俸料钱不可能“过十万”,到《元白诗中的俸料钱问题》一文中却又重新检讨唐朝中央官与地方官的俸料钱问题,“过十万”也是有可能的。李洪岩在把钱锺书与陈寅恪的治学方法及对待诗、史的观点进行对比后,指出“以诗证史作为具体方法,有它可行的地方;作为方法论,有它说不通的地方。什么时候可以证史,什么时候不能证史,要具体分析,未可一概而论”[13]。

值得注意的是,与20世纪50年代明显地批判陈寅恪的《意见》相比,卞孝萱又重新检讨了“以诗证史”的方法,而且认为是有必要的,并且提出了运用此方法时需注意的七大问题:个性、通性;今典、古典;表层、深层;实数、虚数;明言、隐言;正言、反言;言内、言外[5]。这七点虽然确实是要注意的问题,但似乎有些虚空。张耕华在《“以诗证史”与史实坐实的复杂性》一文中认为,以诗证史“求普遍史实易,求特殊史实难” “过于坐实,反而失实”[14]。并且他的讨论中不仅仅限于狭义的“以诗证史”,包括传统典籍中的子部、集部文献都会有这些问题。其实,这些论述也就类似于钱锺书所言“诸子不是史” “辞赋不是史”了。

三、诗、史之间

诗歌作品虽然以真实的人物、事件作为创作背景,但是经过艺术创作和再加工之后,人事时空等都变得隐晦。诗歌甚至文学作品,其创作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保留史料,更多时候作者还是回到文人作品的传统抒情、记事、写景、咏物的方式中,引导读者去体会其内心的感受。所以何种诗可以用来证史,何种又不能,这需要读者在运用诗歌史料时进行慎重地选择及恰当地理解和阐释文本。前文中提及的卞孝萱指出的七大问题,基本可以归结为对诗歌文本本身的解读问题。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对同一诗歌作品的理解有可能不一样,当将它们作为历史证据使用时,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论。

以杜甫之诗为例,其诗作被冠以“诗史”之名,他的不少诗歌也常常被用作史料,但是也不能忽视其中的问题。如其著名的《忆昔》二首,“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就成为了开元年间的盛况最著名的证据。但是稍微翻检史料,也会发现不少与之相左的记录。然而这些诗作中体现得更多的是诗人在“安史之乱”后对于盛世的回忆和怀念,更多的是诗人自己心里脑里期待的盛世,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盛世情境。再者,其著名的诗作《丽人行》,有学者将其看做是政治讽刺诗,诗中愤怒地揭露了杨国忠的作威作福和朝政的腐败[15]。也有学者认为天宝十一载之前杜甫的作品中并没有政治讽刺诗,而在《丽人行》中,诗人仅仅以一种旁观的视角看待长安的社会生活而触及了长安贵族和上层社会,只是诗中描写的场面与当时的背景结合而看本身有些讽刺意味。诗作本身具有理解上的空间延伸性,所以在运用诗歌时需要仔细推敲。

在以诗证具体的历史问题出现说不清的问题时,诗歌却在思想史的视域下妙笔生花。譬如谢思炜用杜甫诗《羌村三首》证“老杜似孟子”的人性关怀。《羌村三首》中杜甫描绘了战争结束返家后妻儿的惊喜和依恋及邻里之间的慰问,在患难之中,亲情、友情和人伦感情弥足珍贵。“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同情,曾被孟子当做人性善的证明,当做儒家仁政、仁义的基础。而对于杜甫来说,则是在普通人的生活中发现了这种真正值得肯定的人类情感”[16]。葛兆光在《宋代“中国”意识的凸显》一文中写到,由于辽、夏、金、元等异族政权的崛起打破了唐以前汉族对于天下中国与四夷的想象,才有了实际的敌国和边界意识。将唐代的边塞诗与宋代描写战争的诗歌进行对比,唐代不论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样的主战立场的诗歌,还是“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葡桃入汉家”这样不赞成战争的诗歌,政治立场没有正义与非正义之分。而在宋代,主战成为士大夫中唯一“政治正确”的立场,所以“爱国”文学占据了文学主流,诗中有“兽奔鸟散何劳逐,直斩单于衅宝刀”,词里有“不念英雄江左老,用之可以尊中国”[17]。

在传统的文史考证中,陈尚君赞赏傅璇琮的做法,即充分占有史料并细致考证之后仍然不能确定的就做暂时阙疑。陈氏说到,特别是有些诗作颇有抵牾,数字为约数;一诗所用典故仅借指某方面意象,不涵盖一切,不能任意延伸。这是我国传统考据和实证应有的审慎,资料不足,不能强说曲解。

诗歌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给人留有很大的想象和阐释的空间。浦起龙在《读杜心解》中也说“史家只载得一时事迹,诗家直显出一时气运,诗之妙,正在史笔不到处”[18]。陆扬在谈到使用墓志作为史料时,要更注意把握那些墓志没有直接告诉大家,但是却可以通过一些线索去追寻的东西,通过正史、传统史料、新出史料的相互参照补缺,为叙述提出一个相关的背景,“考释出墓志文字的史料价值固然重要,要透过文字去探寻在历史记录中消失的那些片段往往更富有挑战性” “这需要史学想象力的发挥,但这种想象力必须建立在对文字细节的精准把握和敏感的基础上”[19]。

其实,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就说过:“必须具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与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 “必神游冥想”[20]。反复阅读陈寅恪,才能理解文中并不只是繁琐的考证,在陈氏的论述背后都有一个完整的历史图景和一个个活生生的历史生命。不管是通过“俸钱过十万”考证出唐代京官外官的俸祿问题,还是通过“回车叱牛牵向北”联想到长安建置“南市北宫”,都是在遵循传统的严格的考证之下,基于诗人般的史学想象力的发挥而提出的具有创建性的假设。

四、诗、史之“和”

陈寅恪“以诗证史”和钱锺书“史蕴诗心”是当今学界对待诗、史关系的两种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对此,既可以看到两位泰斗级学者诗史观的“异”,又可以看到他们诗史观的“同”。20世纪初,西方科学主义思潮东渐,我国传统学术消解于近代学术体系,学科分类明晰,诗史相通的传统理念也就消化为文、史界域分明的学科,陈、钱诗史观之“异”正是在这种学术背景下诞生的。与之相对的是,陈、钱诗史观都强调了诗、史的单向关系,这也就阐明了诗、史之间是有相“同”相通之处,即“和而不同”之“和”。

对于诗、史之“和”,陈氏在《论〈再生缘〉》中说:

年来读史,于知人论世之旨稍有所得,遂取《再生缘》之书,与陈端生个人身世之可考见者相参会,钩索乾隆朝史事之沉隐。[21]

钱锺书《谈艺录》中也说:

与其曰“古诗即史”,毋宁曰:“古史即诗。”此《春秋》所以作于《诗》亡之后也。[22]38

又在《管锥编》中说:

则是诗是史,迷离难别。老生常谈曰“六经皆史”,曰“史诗”,盖以诗当史。安知刘氏(子玄)直视史如诗,求诗于史乎?[23]

陈氏和钱氏既看到了诗、史之间的“异”,但也没有否认它们之间的“同”甚至带有求“和”的意味。就钱氏来说,“视史如诗”即《史通·叙事》所说的“读古史者,明其章句,皆可咏歌”[24]。在刘知几看来,史、诗关系的媒介是“事”,也是“古史(诗)即诗(史)关键所在。《关雎·序》说:“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25]路新生又据《礼记·孔子闲居》将此演申为“志之所至,史亦至焉”,并强调了“诗是诗人灵魂的结晶,史著也就是史家灵魂——‘史义之集中体现”[26]。可以说,诗、史之求“和”也是可能的,因二者均与事、义(灵魂)相关。

再者,钱氏“视史如诗,求诗于史乎?”尽管是反义,但就他所引“六经皆史”之章学诚的观点来说,比兴之旨是诗与史之事、义相通的根骸:

夫子曰:“《诗》可以兴。”说者以谓兴起好善恶恶之心也。好善恶恶之心,惧其似之而非,故贵平日有所养也。《骚》与《史》,皆深于《诗》者也。……故曰必通六义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27]70

章氏对于诗、史关系的认识,一是指出了它们是相通的,均具比兴之旨,并强调不明诗义便无法了解史义(“春王正月之书”);二是诗史相通的归宿,即“好善恶恶之心”。

对于“比兴之旨”与“春王正月之书”的关系,章氏进一步论说道:

吾则以谓六艺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盖言心术贵于养也。史迁百三十篇,《报任安书》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自序以谓“绍名世,正《易传》,本《诗》《书》《乐》之际”,其本旨也。……今观迁所著书,如《封禅》之惑于鬼神,《平准》之算及商贩,孝武之秕政也。[27]71

这里,他将“六艺比兴之旨”与“春王正月之书”的关系,上升到了学者“心术贵于养”的“德性之识”的高度。在《文理篇》中又说:“古人所谓闳中肆外,言以声其心之所得。……立言之要,在于有物。古人著为文章,皆本于中之所见。”[27]88更重要的是,要“得意文中,会心言外”[27]88。正是有此宏识,他在《永清县文徵序例》中说:

诗赋者,六籍之鼓吹,文章之宣节也。古者声诗立教,铿锵肄于司乐,篇什叙于太史;事领专官,业传学者;欲通声音之道,或求风教所施,询诸掌故,本末犁然,其具存矣。自诗乐分源,俗工惟习工尺,文士仅攻月露。于是声诗之道,不与政事相通,而業之守在专官,存诸掌故者,盖茫然而不可复追矣。然汉魏而还,歌行乐府,指事类情;就其至者,亦可考其文辞,证其时事。[27]71

通过“考”证“指事类情”的文辞可说明“时事”之沉隐。当然了,对于“文采斐然”而“不知本事始末”的诗文,章氏指出“论文有余,而证史不足,后来考史诸家,不可不熟议者也”[27]594。这里的“熟议”正说明了诗、史之间的“异”,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诗文都可以来证史,而能证史的诗必然是与“时事”相联系的作品。在章氏的观念中,诗和史是春华和秋实的关系,它们都没有脱离一个时代的社会文化特质。从诗的角度,它可以“与史相辅” “可证史之不逮”等;从史的角度,它可以“以史裨文(诗)”,如求真精神对诗有裨益作用,甚至可以为小说提供素材等[28]。在诗史关系中,虽然章氏没有谈到“以诗证史”所应参之的合理想象,但他从诗史双向的维度阐释了“交相裨益”的互动关系。同时,章氏也强调“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27]220。这里的“文”,即“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他,曰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22]60。钱锺书也说“若论其心,则文亦往往绰有诗情”[22]30。因而诗心与史义都可归于学者之灵魂与精神意蕴,章氏“必通六义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的观点,是以比兴之旨贯通诗(《诗》)史(《春秋》)而同“一(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史家与诗文家是有“和”的共通点的,章氏又云:

昔者陈寿《三国志》,纪魏而传吴、蜀,习凿齿为《汉晋春秋》,正其统矣。司马《通鉴》仍陈氏之说,朱子《纲目》又起而正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应陈氏误于先,而司马再误于其后,而习氏与朱子之识力,偏居于优也。而古今之讥《国志》与《通鉴》者,殆于肆口而骂詈,则不知起古人于九原,肯吾心服否邪?陈氏生于西晋,司马生于北宋,苟黜曹魏之禅让,将置君父于何地?而习与朱子,则固江东南渡之人也,惟恐中原之争天统也。此说前人已言。诸贤易地则皆然,未必识逊今之学究也。是则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文辞也;知其世矣,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也。身之所处,固有荣辱隐显,屈伸忧乐之不齐,而言之有所为而言者,虽有子不知夫子之所谓,况生千古以后乎?圣门之论恕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道大矣。今则第为文人,论古必先设身,以是为文德之恕而已尔。[27]279

这里,他着重强调了两点:一是通过列举《三国志》与《通鉴》两部史著,阐明了“不知古人之世,不可妄论古人文辞” “不知古人之身处,亦不可以遽论其文”;二是“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而囿于“荣辱隐显” “优乐不齐”等使读者论古必怀“敬恕”之心,这既是“文德之敬”也是“文德之恕”。

此外,在章氏的观念中,他已超越了诗、史关系中的微观考量,将其抽绎于文、史关系的宏观考察。其《史德》《文德》一以贯之的“通义”思想尤为明显。其《史德》篇说:

韩氏愈曰:“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仁者情之普,义者气之遂也。……吾则以谓通六艺比兴之旨,而后可以讲春王正月之书。……夫《骚》与《史》,千古之至文也;其文之所以至者,皆抗怀于三代之英,而经纬乎天人之际者也。……夫子曰:“《诗》可以兴。”说者以谓兴起好善恶恶之心也。好善恶恶之心,惧其似之而非,故贵平日有所养也。《骚》与《史》,皆深于《诗》者也。[27]221,222

其在《文德》篇也说:

韩氏论文,“迎而拒之,平心察之”。喻气于水,言为浮物。柳氏之论文也,“不敢轻心掉之”,“怠心易之”,“矜气作之”,“昏气出之”。夫诸贤论心论气,未即孔、孟之旨,及乎天人、性命之微也。然文繁而不可杀,语变而各有当。要其大旨则临文主敬,一言以蔽之矣。主敬则心平,而气有所摄,自能变化从容以合度也。夫史有三长,才、学、识也;古文辞而不由史出,是饮食不本于稼穑也。夫识生于心也,才出于气也;学也者,凝心以养气,炼识而成其才者也。[27]279

在《史德篇》中,他也表达了客观求真地探寻史学演进的内在规律、不以个人的善恶是非为准的观点[27]319,且诗(“骚”)、史均“深”植于《诗》之“比兴”而起善恶观。在《文德》篇中,他则由诗而延展至论文,以史家三长论而检视文心情气之旨。可以说,诗(文)、史“皆兼本末,包内外,犹合道德文章而一之”[27]278。因而,章氏“文德”和“史德”的出发点与辨析思路是一致的,立足点更是诗(文)、史之“和”。其本质是以德为诗,以德为文,以德为史。故诗(文)、史均须“养”心,“随时检摄心气之间”及“缉熙敬止,圣人所以成始而成终也”[27]278,慎辩“好善恶恶之心”。

如果说“比兴之旨”是诗心与史义的同“一”点,那么,“好善恶恶之心”就应是诗心和史义的共同追求。惩恶扬善是传统学问的宗旨之一。“历史学家自己站立在审判台上,在这里展示出他自己灵魂的强或弱,善或恶”[29]。同样的,诗人也可以展示他自己灵魂的善恶。魏源说:“作诗者自道其情,情达而止,不计闻者之如何也。即事而咏,不求致此者之何自也。” [30]此中之“事”即抒情之依托。钱锺书也说:“盖知作史当善善恶恶矣,而尚未识信信疑疑之更为先务也。” [9]251章学诚也强调史家养心术应为“情止乎正,气贵乎平”[27]220。可以说,人之情、人之事均是诗、史之“和”的关键。

五、结语

陈寅恪《元白诗中俸料钱问题》是“以诗证史”的典范之作。从论证方式看,他是藉元诗“今日俸禄过十万”以提出唐代京官外官俸料钱之异,又以白诗证之,再藉唐史史料以回证推论,最后藉此重解元诗;由元诗牵引而论及唐代制度史问题。他“以诗证史”的思路与方法形成了诗、史关系中的褒、贬两种意见:否定“以诗证史”的观点侧重于强调诗、史之“异”;而肯定“以诗证史”的观点则强调诗、史之间需要史家想象力的发挥,以及对文字细节的精准把握。这两种意见是建立在文、史界域分明的近现代学科基础上的。若“神游冥想”于传统学术语境,无论是陈寅恪“以诗证史”,还是钱锺书“史蕴诗心”,都有强调诗、史之“和”的意蕴,而传统语境下清人章学诚“交相裨益”的观点则强调了诗、史关系中的“比兴之旨”,即诗心与史义同“一”、人情与人事之间的“好善恶恶之心”。这为当今学界观察诗、史关系提供了另一种视角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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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元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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