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凌鹏飞
在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工智能的影响日益走向纵深,人工智能时代已然到来。就艺术审美而言,人工智能造就新的艺术生产方式,有效扩展和延伸审美的时空范围,影响和改变人的审美视野、审美方式和审美取向。因此,我们需要探讨学校审美教育的境遇状况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发生的变化,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给审美教育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而助推审美教育的健康发展与合理变革。
人工智能因其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在艺术生产中已经得到广泛应用,这有助于重新塑造并改善人的审美活动。在智能技术赋能下,学校审美教育的变革迎来新的契机。
近年来,艺术生产正在遭受来自人工智能的巨大影响和冲击。由于技术的不断迭代和创新,人工智能拥有愈加完善的类型识别、素材加工和艺术创作能力。阿里AI 鲁班、OpenAI 的DALLE 系统、Midjourney、微软智能小冰等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已经展示出超强的艺术加工与设计能力。2022 年,由人工智能完成的绘画作品《太空歌剧院》在博览会艺术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这一轰动性的事件使得该年被称为“人工智能绘画元年”。可以说,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对艺术的影响,超乎许多人的预期和想象,引发强烈的关注和讨论。面对智能技术的强势介入,有人甚至发出“人工智能在艺术领域杀疯了”的感叹。
人工智能可以快捷高效地产出艺术作品,这改变了“人作为单一艺术创作主体”的传统局面。人工智能生成艺术作品的基本原理是,通过数据投喂和算法模型来让机器进行深度学习,使得智能系统具备半独立或者独立艺术创作的能力。人工智能在数据处理、信息加工、类型识别等方面的能力远超人类,因而在艺术创作的效率等技术性指标上具有优势。“人工智能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人类艺术史的学习和总结,提炼出艺术史的精华和规律,可以模仿和创作出相似的艺术作品,还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创新。”[1]得益于算法模型的不断调整优化,不少人工智能系统所产出的艺术作品已经表现出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和审美冲击力。
在人工智能背景下,艺术家的创作方式和艺术作品的样态都在发生变化。人工智能技术越来越多地被艺术家作为辅助手段来使用,进而实现科技和艺术的融合。新时代的科技艺术家,使用智能技术和数据进行艺术创作,设计出区别于传统艺术形式的作品。例如,创作者运用技术手段搜集大量关于风的数据,运用智能算法对其进行加工处理,进而通过“可视化LED”这一媒介工具来将数字化形态的数据转化为可供人直接欣赏的视觉艺术。可以说,在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下,艺术可以以数字化形式进行生产、存储和转换,最终通过一定的媒介来供人欣赏和使用。
人工智能强势介入艺术领域,引发了“人工智能是否具有审美意识”的讨论和反思。我们认为,以目前所能达到的技术水平,人工智能自身还远不具备审美意识。人工智能“只能模仿艺术表面的结构样态,却无法具有产生创生这一结构样态的有机性机能”。[2]因此,人工智能难以真正理解人的情感内涵和生命自觉意识。人工智能创作出的作品,从本质上来讲是缺乏情感内涵和意义的技术化产物,是无因缘、无历史的。正如有研究者所说:“机器当然可以模仿人类的情感,但它永远也不可能感知情感。”[3]人工智能并不具备真正的审美能力,无法像人一样成为审美主体。人工智能与审美之间的关系,是技术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的关系,而非主体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人工智能对审美的影响并非颠覆性的,人仍然是审美活动的唯一主体。
人工智能对于审美的价值而言,主要在于人的审美活动所依赖的技术性条件发生了变化。人类历史上,技术进步给人带来巨大的便捷,同时也促使人类不断扩展视野并提升自身的能力。审美活动是人为了满足自身的审美需求,通过作用于审美客体来进行审美感知、审美判断和审美表达等一系列复杂的实践活动。审美所具有的体验性、主观性和创造性特点,高度体现了人性的特质和个体的能动性;与此同时,审美也具有普遍性、共通性和文化性,因而审美存在一定的客观标准。审美的这种“二律背反”属性,意味着审美活动的进行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人工智能的积极意义在于通过技术的合理应用来改善审美活动的质量,同时促使人的审美能力得到发展。从审美活动的内容来看,人工智能对人审美活动的增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人工智能提升审美感知。传统意义上的审美活动,是人借助眼睛、耳朵等身体感官来对审美客体进行直接感知。这种具身化的感知方式具有很大的模糊性,也容易受到场景的限制。智能技术的应用,使得人感知美的方式得到扩展。人工智能在艺术上的巨大突破,说明美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数据化的。智能技术支持下的审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人具身审美的不足。例如,“计算机视觉被用于实现对画面色彩的精准分析、对笔触的精确统计量化,以及对画面裂纹的详细检查,辅助艺术家完成仅靠人眼难以获得的感知效果”。[4]此外,人工智能拥有超强的数据处理和信息加工能力,在艺术创作的某些方面能够超越传统艺术形式的局限性,其产出的艺术作品能给人带来新奇独特的审美感受。
第二,人工智能促进审美理解。要对艺术作品蕴涵的美进行深度理解和解读,需要审美主体掌握相关的创作背景,识别作品的类型风格,洞察作品的思想内涵,等等。智能时代知识信息的存在样态和传播方式都发生巨大变化。知识信息正在以指数级的速度不断增长,而人获取知识信息的条件越来越低、途径越来越多元化。借助于智能化的工具或手段,人们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审美理解所需的知识信息。另外,人工智能背景下计算美学的兴起,为人们理解艺术美提供了全新视角。人工智能介入艺术的技术特征体现为对艺术作品进行数字化解析,这种定量化的审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审美主体从客观性的角度领悟、参透美的本质。可以说,人工智能有助于人们对艺术作品的类型、特征、内容等进行审美分析。
第三,人工智能支持审美创作。作为功能强大的数字化技术手段,人工智能可以降低审美创作的门槛和所需的条件。尤瓦尔·赫拉利在《未来简史》中曾发出拷问:“常有人说,艺术是我们最终的圣殿(而且是人类独有的)。等到计算机取代了医生、司机、教师甚至地主和房东时,会不会所有人都成为艺术家?”[5]借助于智能技术的支持,普通人无需掌握相应的艺术创作技艺,也无需具有传统艺术创作所需的专业工具,就能以艺术创作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体验与思想观点。可以说,得益于艺术创作的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人们将拥有更多接近审美艺术、获得审美体验的机会。
基于人工智能对审美活动的增进作用,智能时代学校审美教育也迎来变革和发展的机遇。人工智能可以在审美教育的理念、场景、资源、条件、评价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审美教育的理念。智能时代技术应用具有的巨大优势,以及技术冲击下社会对人素质要求的变化,促使我们不断反思、调整和优化审美教育的理念。审美教育的未来变革,需要主动适应技术造成的新形势和新变化。人工智能在审美生产中具有巨大的效率优势,未来社会简单低层次的艺术创作任务将逐渐被机器取代。但是,机器本身仍然不具备人所独有的创造力和情感能力,因而人工智能无法取代人的艺术创作活动。可以说,基于智能技术的特征以及智能时代的社会背景,更加凸显出审美创造和审美情感在审美教育中的重要性。
第二,审美教育的场景。传统意义上的审美活动,要求学生的身体必须真实性参与或者真实性在场,因而很容易受教学时间和教学空间的制约。各种数字化移动终端的普及使用,使得智能时代学生的审美学习越来越表现为泛在学习。借助于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审美学习不再囿于狭小的、封闭的特定时空,而是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例如,得益于人工智能支持的虚拟仿真技术,学生审美活动的场景可以向模拟化的对象或者虚拟化的情境延伸。可以说,智能时代学生审美学习的场景范围得以有效扩展,为学校灵活开展审美教育提供了便捷。
第三,审美教育的资源。审美教育资源的匮乏,导致学生缺少优良的审美学习环境,这严重制约着学校审美教育发展。智能技术的应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化解审美教育的资源困境。智能时代信息网络可以给学生提供海量的数字化艺术素材和艺术作品,而借助于智能算法推荐和检索工具的帮助,学生可以轻易获取审美学习所需的各种资源。另外,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数字艺术,有助于拓展学生的审美视野。具有审美价值的人工智能艺术作品,可以适当地融入审美教育中,成为学生的审美对象。
第四,审美教育的条件。“面向学生的教育人工智能能够为学生提供各种便捷高效的学习工具,学生可以使用这些工具来改善学习或者化解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障碍。”[6]在审美教育中,智能化的学习工具能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例如,学生可以在绘画学习过程中使用AI 绘画工具来高效地进行色彩搭配和色彩调试,或者在智能助手的帮助下顺利掌握一定的绘画技法;在音乐鉴赏活动中,通过使用智能化的声音处理工具或者音乐制作软件,可以帮助学生熟悉和理解各种类型音乐的特点,进而促进音乐素养的养成。可以说,契合学生需要的智能工具,可以降低审美学习的条件要求,为学生顺利开展审美活动提供重要支持。
第五,审美教育的评价。传统的美育评价方式往往带有教师强烈的主观随意性,难以保障评价的客观真实性,也难以兼顾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性。智能技术在教育评价中的应用,“能够实现对个体综合素质水平的数字画像建构、精准诊断与评估,提供个性化的可视化诊断报告,给予不同评价对象个性化的教育干预服务”。[7]利用智能技术的优势,可以优化和改进学生审美学习的评价,进而助推审美教育质量效果的提升。
从价值角度来讲,任何技术所产生的效应都具有两面性。人工智能可以给审美活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但也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智能时代的审美教育,也面临一系列风险挑战。
以电视为标志的电子媒介曾经强化了社会中的娱乐精神和娱乐文化,“电视只有一种不变的声音——娱乐的声音”。[8]进入智能时代,技术滥用使得文化生活的娱乐主义倾向变得更加突出。在数字化媒介影响下,人的审美心理和审美取向会发生变化。人在日常生活中被海量的数字化作品包围,人的精神生活呈现出“娱乐至死”的文化特征,导致高贵的审美活动走向低俗和平庸。“人们关注的不再是审美的教化作用和提高个人精神境界的作用,而是追求审美的娱乐性。”[9]例如,AI 换脸、AI 换声等智能技术的使用,使得网络平台和媒介充斥着各种恶搞乃至低俗的娱乐性视频。
人类的审美活动往往包含着娱乐元素。尤其是音乐、电影、戏剧等艺术形式,在给人带来精神启迪的同时,也经常让人的内心产生一定的娱乐感。人正是通过审美活动来试图超脱现实生活的束缚与枷锁,使灵魂在艺术作品营造的意境中得到放松与休憩。因此,娱乐性本是审美活动自身所具有的一种内在属性。在审美活动中获得必要的娱乐体验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当审美活动的娱乐性走向极端时,就会导致审美的超越性被过分挤压,成为披着审美外衣的堕落式精神狂欢。异化的审美活动给人带来的往往并非内心的充实感,而是片面的自由感或空洞的虚无感。
对于身心尚未成熟的学生来讲,他们很容易受智能技术裹挟的娱乐文化的影响,进而走向庸俗与扭曲的娱乐化审美。智能时代充斥着以数字化媒介为载体的娱乐产品与娱乐讯息,使得学生容易将娱乐作为审美活动的首要目的。娱乐化取向追求的是当下的即时享乐,使人走向无目的、无意义的境地,这与真正的审美精神是相背离的。审美活动可以充满激情,但一定不能是放纵、杂乱无章和漫无目的。可以说,智能时代数字化技术应用所产生的娱乐化效应,可能会构成审美教育的阻碍因素,不利于学生审美意识的健康发展。
虽然人工智能在艺术生产中已经表现出很强的作品生成能力,但这种能力背后的技术特性及其产生的审美效应却需要人们保持谨慎的态度。人工智能与人类的艺术创作过程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人类进行艺术创作的基本逻辑,是基于一定的技法来表达内心的情感体验、生命感悟或思想观念。而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能力,依赖于其通过深度学习而形成的信息加工能力。经历数据的反复训练,智能系统具备语言识别和意象捕捉的能力,进而在人的指令下可以对语汇、色彩、场景、音色等艺术素材进行数字化逻辑的组装。
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过程具有高度的形式化特征,其产生的审美效果是技术化的附属产物。人工智能艺术的审美价值,建立在非人性的数字化模型基础之上。有研究者对智能工具“小冰”所创作的乡愁题材诗歌进行深度剖析,发现作品带有明显的辞藻堆砌和逻辑不通的特点,部分语句之间的跳跃性超出人类的文学理解能力,只能被视为无意义的语言堆砌。[10]可见,智能系统的技术化创作方式所产出的作品,往往缺乏真正的人文内涵和审美意境。目前智能技术还处在弱人工智能阶段,其对人类高级心理机能的模拟还比较狭隘和片面,因而人工智能艺术本身还面临难以克服的审美困境。
在学生的审美学习过程中,人工智能的滥用会导致审美创作成为单纯的工具操作活动,走向意义虚无的形式化和情感匮乏的空壳化。对于学生而言,他们在享受人工智能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容易简单盲目地借用智能系统所提供的审美资源,甚至照搬抄袭人工智能所生成的艺术作品。此时,“工具辅助学习”异化为“工具替代学习”。学生过于注重功利性目的的实现和任务的顺利完成,而轻视愉悦的审美体验和对技术产物的批判性反思。审美的真正意义在于帮助学生超越心灵的束缚,因而审美教育需要真正触及学生内心的心灵感悟和生命体验。在技术化的审美创作活动中,学生缺乏足够的情感共鸣和对美的深刻感悟,从而消解了审美教育的人文属性。
过分将人工智能艺术引入学生的审美活动中,可能会导致学生的审美经验处于游离状态。传统意义上的审美,是人作为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双向互动,是主观美和客观美的统一。但是,智能时代审美艺术越来越依赖于抽象的数字技术,艺术作品逐渐丧失直觉性和可感知性。“人工智能之审美恰恰是一种纯粹的客体化活动,即纯粹在某种功利性目的的指示下,对美进行数字化、逻辑化的拆解。”[11]因此,在高度信息化、智能化的社会,人们被泛滥的信息和虚拟化的图像包围,很容易丧失深度体验和感知世界的能力。“我们是如此彻底地被我们的信息技术所重塑,以至于我们的经验、情感能力正在逐渐削弱,它们是如此弱小以至于我们有被等同为机械信息处理器的危险。”[12]面对远离自身生活实际和异己思维方式的人工智能艺术,学生获得的审美经验是游离性的,它们难以融入学生已有的经验体系。
另外,人工智能艺术还可能会消减人类艺术作品的审美功能,造成学生审美经验的狭隘化。人工智能的艺术创作,其实质仍然是技术规约下的艺术再制。虽然人工智能在艺术生产领域大大提高了艺术作品的产出效率和复制水平,使得学生拥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审美艺术,但人工智能艺术的过分膨胀也会侵蚀原初作品的审美价值。瓦尔特·本雅明认为,即使在最完美的复制品中也会缺少艺术品的即时即地性,即它在问世地点的独一无二性;原作的这种原真性,是任何复制技术都无法实现的。[13]智能时代到处充斥着数字化的艺术复制品,那些粗制滥造的复制品及其不当使用,使得原作的“灵晕”严重衰减,艺术作品的崇拜功能比起机械时代而言更为疲弱。面对审美价值较低的数字化艺术复制品,学生获得的审美经验只能是片段化的、非完整的。
审美是一种高度个性化的活动,审美主体往往具有独特的审美需要、审美趣味、审美思维、审美观点等,以及运用自己的表达方式来进行审美创作。然而,在技术宰制与技术负面效应影响下,学生的审美个性可能面临以下威胁。
第一,基于人工智能的技术逻辑和技术特性,人工智能艺术在审美教育中的泛滥会压抑学生的审美创造性。在艺术创新和审美创造层面,人工智能艺术还远远落后于人类艺术。在进行艺术生产时,人工智能“必须严格执行人类对其编写的程序框架,在此基础上进行的艺术生产具有复制性和技术性,但不具备人类艺术生产的创新性”。[14]人工智能有时看似能够产出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但就创新性而言仍然处于较低的创作水平。人工智能在进行艺术加工时,严重依赖先前艺术的风格和艺术史上已有的要素。人工智能艺术是资源素材在数字逻辑下的重新排列组合,是对已有艺术领域的进一步深耕,而智能系统更多地扮演艺术匠人的角色。在审美教育中过度引入人工智能艺术,可能会将学生的审美活动置于智能技术所设定的限制性框架之中,无法很好地进行审美创造。
第二,人工智能会助长审美走向同质化,给学生的审美个性造成消极影响。绘画、文学、音乐等各个艺术领域,在发展过程中都形成了众多的艺术流派和不同的艺术风格。这种艺术的类型化具有积极的意义,便于人们理解和识别艺术作品的美学特征。可是类型化一旦走向极端,就会形成艺术窠臼和固定的套路,乃至于使得审美落入呆板僵化的境地。对于艺术欣赏者而言,人工智能并非能够给人提供艺术资源的自由选择权。由于受算法逻辑和素材资源库的限制,人工智能产出的作品往往带有固定的艺术风格和审美趣味,使得欣赏者必须将审美意识嵌入其中。此外,作为媒介的智能平台在给学生提供学习资源时,容易过分迎合学生的主观偏好,偏狭地提供某种类型的艺术资源。长此以往,学生的审美思维容易被人工智能的算法模型塑造和固化,他们将难以接受类型更为丰富的艺术作品。总的来说,人工智能会强化艺术的类型化倾向,容易导致审美的同质化和单向度。
基于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可以进一步探讨审美教育变革的实践策略。我们需要积极利用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同时秉持理性的态度来抵制和预防潜在的负面效应,努力实现审美教育的良性发展。
智能时代以数字化技术为媒介的审美活动,具有图像化、快捷化和碎片化的特征。信息技术在助推审美普及化、大众化的同时,也容易导致审美取向过分娱乐化,从而遮蔽了审美应当具有的超越性特质。为此,审美教育应当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以理性自觉的态度来应对和消解智能时代病态化、扭曲化的审美取向。
第一,注重培养学生的审美批判意识。基于智能时代审美的技术陷阱,教师应当通过培养学生的审美批判意识来积极应对审美的娱乐化倾向。审美批判是一种能力,即个体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独立思考的习惯,不轻易被审美对象及其蕴含的思想取向同化,能够对不良的审美潮流进行自觉反制。审美批判意识的形成,需要教师给学生提供较为广阔的审美视野,让学生在不同层次的审美对比中理解和感受审美的超越性,进而意识到娱乐化审美的庸俗性。此外,教师在审美教育中可以创设交流讨论、质疑辩论的学习氛围,让学生在多元的观点和不同的声音中理性思考合理的审美标准。
第二,引导学生反思审美的价值内蕴。审美娱乐化背后,往往是资本和技术联姻下的功利化意识形态在作祟。以人工智能为标志的数字化技术,拉近了人和艺术之间的距离,使得审美变得触手可及。但是,利益追求者利用数字化媒介的传播效应,将审美生产作为获取经济回报的工具,乃至于为了获取流量、为了博人眼球,毫无底线地歪曲正常的审美取向。从应然层面来讲,审美的本真意义在于抚慰人的内在心灵、滋养人的精神生命,这属于审美的本体价值。至于经济价值等其他方面的价值,都应当作为次要的附属价值,而不应该凌驾于本体价值之上。审美教育应当不断重申审美的人本主义旨归,以此来帮助学生树立合理的审美取向。也就是说,审美教育需要承担引领审美追求、规范审美价值的责任。
智能时代艺术生产的数字化,给人类审美带来“阿拉丁神灯”的同时,也悄悄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在审美教育中,我们需要趋利避害,努力实现人工智能在学生审美创作中的技术合理应用。
一方面,明晰人工智能在学生审美创作活动中的应用限度,预防潜在的风险。人工智能在学生审美创作中的应用存在一定的限度,取决于多方面的具体影响因素:人工智能技术本身还具有未成熟性,将其作为完全可信赖的工具并不可取;数字化空间具有虚拟性和非现实性,过度沉浸会让学生陷入精神空洞;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可能隐含一定的倾向性,可能会限制学生的创作自由;人工智能给学生审美学习带来便捷的同时,又容易造成对技术的过度依赖,等等。据此,人工智能在审美创作中不能无限度地使用,是由其技术特性和审美教育的育人功能所决定的。人工智能本身是一种非人的、无生命的数字化工具,它只能作为学生审美创作的辅助性条件,而不能排挤或者替代学生个体自身的审美创作活动。在审美创作活动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必须得到充分尊重。智能技术的应用不能侵犯学生正当的学习权利,这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另外,人工智能在学生审美创作中的应用,需要秉持以人为本的价值立场,坚守审美教育的人文属性。有研究者认为:“数字化的灵魂是人文精神,对人类的关怀、对人性的讴歌将是艺术永恒的目的。”[15]智能时代学生的审美创作活动,应当妥善处理技术与人文的关系。无论信息技术手段多么强大,都不能忽视人文精神在作品中的内在体现。
另一方面,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融入学生审美创作活动的方式,发挥技术的优势。在审美生产的智能时代,与其担忧来自人工智能的威胁,不如思考如何通过人机协作来更好地进行艺术创作。例如,在绘画创作中,“人工智能无论是对创作灵感的启迪,还是新画风的创造,抑或是对创作效率的提升,都能成为数字时代非常有用的工具和伙伴”。[16]学生在进行审美创作时,可以借助智能技术的辅助来顺利完成创作任务,以及提高作品的质量水平。不仅如此,以人工智能为标志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能够为学生的审美创作活动提供宽广的空间平台。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下,学生不应当仅仅被视为信息的消费者,而是应当被视为数字世界的创造者、生产者和领导者。[17]另外,教师可以利用人工智能的媒介效应,培养学生审美创作所需的想象力和内驱力。例如,运用智能技术将学生在纸上完成的静态画作或者艺术设计,转换为更加生动直观的数字化立体作品,从而给学生带来新奇的体验,增强审美创作的兴趣和自信。总的来说,人工智能融入学生的审美创作活动,遵循的是“技术支持学生审美学习,以促进审美素养提升的育人逻辑”。
审美经验意味着审美主体通过与审美对象进行互动而获得令人愉悦的生动感受和主观品味,因而蕴含着巨大的意象力量和丰富的意义感。但是,技术正在严重侵蚀审美经验的本真意义,削弱人的审美感知能力。因此,智能时代的审美教育,应当着力避免技术风险并恢复审美经验所蕴含的审美意蕴,重视培育学生的审美感受力。
第一,紧密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杜威认为,审美经验和生活经验之间存在一定的连续性。对艺术作品的理论性洞见,是无法直接实现的,艺术审美必须采取迂回的方式。“回到对普通或平常东西的经验,发现这些经验中所拥有的审美性质。”[18]可以说,生活经验是学生获得审美经验的根本源头,也是学生进行审美表达的前置性条件。在审美教育中,带学生走进熟悉的生活世界,从现实生活中发现美、感受美、理解美,这是应用任何技术手段都无法完全取代的。学生作为主体积极主动地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从而获得兼顾情感与理智、娱乐与学习的鲜活经验。在此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对自身的生活经验进行反省和改造,从而上升为具有教育意义的审美经验。可以说,技术化环境条件下的审美教育,仍然需要回归学生的日常生活,这是学生审美意识形成的真正起点。
第二,重视审美学习的在场和具身。智能时代数字化审美方式具有方便快捷的优势,但虚拟化的审美空间也容易遮蔽学生亲身感受现实世界的能力,造成真实感和意义感的失落。“缺少身体介入的审美无论给人多逼真的现场感也无法代替人与真实世界的互动。”[19]因此,在带领学生走进智能技术塑造的数字化世界的同时,仍然不能忽视学生与现实世界的亲身互动。教育者需要关注审美的具身性,基于儿童立场来进行审美教育实践。为了让学生更好、更全面地获取审美经验,“应将学生置于审美情境,通过个体身体的感知体验来感受美和判断美,强调个体的亲自性”。[20]当学生的身体融入周围丰富多彩的环境中,会自主地进行审美体验,在深度互动与交流中提高自身的审美意识。
第三,精心安排学生的审美对象。学生接触到的审美对象,直接影响或决定审美经验的内容和性质。因此,审美对象必须经过教育者的严格筛选和精心安排,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审美需求。为了维护审美经验的连续性,在选择审美对象时要顾及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为了使审美经验具有一定的反省性,可以寻找具有深刻内涵的作品来作为学生的审美对象;为了保证学生审美经验的完整性和发展性,需要选择覆盖面较广、具有适当审美难度的艺术作品。此外,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给学生创设机会接触原初真实的艺术作品,或者使用能够保持原作神韵和艺术效果的高质量数字化复制作品,避免“灵晕”衰减给学生审美造成的不利影响。
审美个性是审美活动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也是人格的重要方面。智能时代审美教育面临的技术陷阱,更加凸显出审美个性在审美教育中的重要性。审美教育不是仅仅传授审美知识和技艺,更不是以固化的审美思维和统一的审美标准来塑造学生。只有重视彰显学生的审美个性,审美教育才能积极促进学生人格的自由发展,才能真正体现其人文内涵和生命关怀。
第一,尊重学生的审美选择权。只有当个体发自内心去感受美、体验美时,才能大胆自信地表达自己的见解,进而形成积极、独立的人格。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活动,建立在强烈的主观意愿基础之上,这需要审美主体拥有一定的审美选择权。人工智能背景下学生的审美活动面临双重境遇。一方面,借助于人工智能的技术优势,学生在资源获取等方面享有更多的自由空间;另一方面,学生又容易被数据算法等技术化手段操控,陷入新的被动局面。因此,智能时代要积极发挥技术的正向功能来改善学生审美学习的环境条件,同时要注意避免嵌入技术之中的审美倾向过分干涉和影响学生的审美习惯。对于学生而言,其审美选择权是一种应当被尊重的正当权利。在审美教育中,教师要给予学生足够的鼓励和引导,让学生敢于表达自己的审美理解和审美观念,营造和谐、自由、多元的学习氛围。
第二,重视学生的审美判断力。审美判断意味着审美主体通过对审美对象进行分析、比较和概括,在理性的参与下最终形成审美评价的观点和看法。审美判断力的运用,使得人在审美活动中不断进行审美反思,努力捍卫审美的崇高性并剔除丑恶的元素。智能时代的种种审美危机,从根本上来讲需要人的审美判断力去应对和化解。审美判断属于审美理性的范畴,教师应当引导学生以理性分析的方法,尝试去解决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审美困境。也就是说,在审美教育中让学生在审美实践中锤炼自己的判断力,感受不同审美取向之间的张力,从而积极应对和处理各种审美难题。
第三,培养学生的审美创造力。人的审美创造力是机器远无法企及的。“人工智能只能为审美欣赏增加一些产品,不能替代审美创造的功能。”[21]智能时代,人在审美创作中的大胆突破与创新,依然是审美艺术前进和发展的主要动力。对于学生而言,审美创造力是其进行审美表达所需的高阶素养,也是审美教育的重要指向。为此,审美教育应当促使学生打开心灵的盒子,让学生在广阔开放的审美空间中充分释放自己的想象,从而突破固有经验和思维的束缚。智能时代,教师的角色需要从知识信息的传播者或技能的培训者,逐渐转变为学生积极思考、探索创新的引领者。从学生素养的形成机制来看,学生审美创造力的发展赖于其自身的能动活动。因此,教师应当给学生提供充分的审美实践机会,让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审美探索和创意形成的过程。审美创造具有不同的水平层次,教师应当合理安排审美活动任务的难度,让学生明晰自己的审美需求并找到适合自己的审美表达方式。可以说,只有给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可以自由探索的审美学习环境,才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审美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