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贤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中文分社,北京 100089)
英语语言学界对名词化(nominalization)的研究起步较早,其中,以韩礼德为代表的系统功能语言学派的研究最为深入,该学派分别从语义功能、语法功能、语法类别三个方面,对名词化进行了系统分析。从语义功能来看,名词化是指把某个过程或特征看作事物,动态过程转化后实体属性得到凸显;从语法功能来看,名词化主要能使谓词从及物系统转换到物质种类;从语法类别来看,名词化通过词性转换的方式得以实现[1]、[2]。
国内语言学界也较早注意到“名物化”现象。朱德熙等学者从结构主义语言学出发,将这一现象的研究观点归纳为: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已由行为范畴或性状范畴转入事物范畴;用作主宾语的动词、形容词具有一系列的名词语法特点;主宾语位置上的动词、形容词失去了动词、形容词的全部或部分语法特点[3]。朱德熙等学者同时批判了以上的“名物化”观点,认为主宾语位置上的谓词不一定表示事物范畴,表示事物范畴也不一定由名词完成,并且认为主张“名物化”的学者混淆了指称与事物本身的性质差别[3]。不过,据其例证可见,他们反对的是将一切主宾语位置上的谓词或谓词短语一律视作名物化的绝对性观点,并承认名物化中的所谓“事物”,在心理学上确有根据。
从系统功能语言学的角度来看,语法位置对于名词化来说并非决定性因素,名词化是实现语法隐喻的有效手段,是创造概念隐喻的最常见方式。在由音系层(phonology)、词汇语法层(lexicogrammar)、话语意义层(discourse semantics)组成的三层符号系统中,名词化将含有动词、形容词的小句改变为名词或名词短语,用名词体现过程本身,打破语言系统的一致式(congruent form)常规,使词汇语法层所承载的表层意义和话语意义层所承载的深层意义变得不一致,从而增加单位小句的信息密度,体现内在的逻辑关系,适应特定的交际功能[2]。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古代汉语语料均来源于中国基本古籍库V8.0;现代汉语语料均来源于北京大学CCL语料库。
名词化现象在科技、新闻文体中大量存在,是汉语语法欧化的表现之一[4]。动词或形容词漂移为名词后,能够帮助其所处结构有效缩减句子或分句,同时包含大量信息,从而体现相关活动的客观性和严肃性[1],并发挥促进语义连贯的语篇功能[5]。需要指出的是,汉语词汇系统中的某些动词正在经历或已经完成向名词的漂移。不过,由于汉语缺少狭义的形态变化,因此,对这些动词是否已经成为兼类词的考察,需要在语法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即考察词与词之间的语法关系,判断这种漂移是否已经相对稳定。如果一个动词的语法搭配能够同时符合以下特征:能直接受名词修饰,能直接作“有”的宾语,能直接受前置动量词修饰,那么,可以将该词视作动名兼类词[6]。此外,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在同一句法槽中具有并列关系,可由已知词的类别推知其他词的类别;若连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其所处句法环境与句法结构相同,也可由已知词的类别推知其他词的类别[7]。
“威胁”是施事对受事施加的一种动作,可以用于表现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中的某种对立状态,也可以用于表现客观物质世界中某事物的变化对另一事物的存续造成危险的状态。近些年来,在共时语言系统中,“威胁”的语法性质发生了变化,在表示动作的同时也能够表示事物,具有了一系列名词的特征和功能。
1.“威胁”直接受名词修饰
(1)他们认为地区形势虽有缓和,但外部威胁依然存在。
(2)反战人士强烈呼吁英国政府立即停止对伊拉克进行的军事威胁。
在例(1)和例(2)中,“外部”“军事”为名词,作定语修饰“威胁”。除此之外,“环境”“战争”“武力”等名词也可以与“威胁”组成定中短语后,出现在主语、宾语的位置上。在CCL语料库中,出现定中短语“军事威胁”322次,“战争威胁”239次,“武力威胁”153次,“外部威胁”31次,“环境威胁”31次。
2.“威胁”直接作“有”的宾语
(3)科威特队射门两次,有一次较有威胁。
(4)不论是地球的追捕还是三体的追杀,我们都逃脱了。两个世界对我们都不再有威胁。
在例(3)和例(4)中,“威胁”都作动词“有”的宾语。在CCL语料库中,“有”和“威胁”作动宾短语共出现643次。
3.“威胁”直接受前置动量词修饰
(5)在侦查此案过程中,证人和办案人员受到过多次威胁。
(6)这番威胁免不了又令泰勒冷汗涔涔。
动量词表示动作次数或发生的时间总量。抽象名词大多不能直接受一般名量词的修饰,但能受前置动量词,特别是“次”的修饰。因此,如果一个词在能直接受名词修饰、能直接作“有”的宾语的基础上,还能直接受前置动量词的修饰,那么就可将它视作动名兼类词[6]。例(5)和例(6)中,“威胁”作为一种动作,可以受前置动量词“次”“番”等的修饰。
4.“威胁”的并列同现成分
(7)由于科技的非人道化使用,它也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和威胁。
(8)这种压力一旦受到外界的压力与威胁,就形成了强烈的民族意识与民族凝聚力。
在例(7)和例(8)中,出现在连词“和”“与”前后,与“威胁”构成并列关系的两个词是“灾难”“压力”,二者只有名词词性,因此,可以推知“威胁”也是名词。
5.“威胁”的同境语法结构
(9)此后,开始进行[消除北方威胁]、[统一北方地区]的战争。
(10)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非传统安全[威胁日益严重]。
例(9)中,“威胁”和“地区”相继出现在[V+X]和[X+V]的格式中,其句法环境相同,因此,“X”的词性也一定相同。因为“地区”只有名词词性,所以“威胁”也是名词。同理,例(10)中“问题”和“威胁”相继出现在谓语之前,“问题”只有名词词性,所以“威胁”也是名词。
词汇语法层是话语意义层的体现,而语法隐喻的产生依赖于打破一致式的常规,在词汇语法语法层与话语意义层之间形成一种张力,使表层意义与深层意义产生错位[2]。从隐喻功能的角度来看,“威胁”的名词化隐喻功能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增加句子信息量。在信息量相同时,非一致式所包含的词汇数量往往少于一致式。如例(3)可用一致式表达为:“科威特队射门两次,有一次威胁到了我方球门。”一致式在此需要点明“威胁”的对象,非一致式则通过过程的事物化而承载了相等的信息,凸显了名词化在浓缩信息、增加信息量方面的显著作用。
第二,模糊施事。名词化将动态的过程变为静态后,可以对施事进行虚化,如例(1)中,“外部威胁”的发出者隐藏在语境中,而一致式则必须交代出谁是“威胁”的发出者。
第三,增强语篇客观性。科技、新闻文体中名词化出现的频率最高,语篇作者往往通过名词化的使用,来保持自身客观叙事的地位。久而久之,名词化的使用也逐渐成为衡量语篇专业程度的标准之一。“威胁”在科技、新闻文体中的名词化,正是增强语篇专业性的有效手段。
语文词典主要用来归纳词类、解释语义、指明用法,承担着在语言发展中客观反映词汇现实面貌的任务。因此,语文词典应根据词语的发展演变,对其稳定下来的词性、义项、用法进行精确记录、及时反馈。外向型词典主要供有汉语学习需求的外国读者学习使用,也是国际中文教师教学的重要工具。这里首先梳理“威胁”一词的产生及演变,之后从语文词典与外向型词典两方面,对“威胁”一词进行考察。
所谓“词汇化(lexicalization)”,一般是指大于词的、自由组合的句法单位逐渐演变为词的过程[8]、[9];所谓“跨层词汇化”,是指两个相邻的却不在同一句法层次、不形成直接句法关系的语言成分,通过脱离其原有组合层次,凝固为一个词的现象[10]。非句法单位形式演进为一个词汇单位的现象,主要是由以下原因造成的。首先是汉语词汇双音化。完成跨层词汇化的两个语言成分,通常都经历了由独立的单音成分演变为双音韵律词的过程,体现出汉语两个音节构成一个音步的倾向。其次是语法化。一般来说,实词的虚化、弱化会使其能产性急剧降低,逐渐成为附加成分,附着在其相邻成分之上,起到韵律作用或标示一定的句法关系。再次是高频共现。两个语言成分共同出现的频率高是双音词衍生的关键条件之一,两个非直接句法成分需形成一定的句法构式,而后经过原组成成分意义与构式义的整合,在语用推理的基础上形成新词[11]、[12]。
在古代汉语中,“威胁”起初并不是一个独立的词,而是作为线性紧邻的两个词同时出现的。例如:
(11)秦地遍天下,威/胁韩、魏、赵氏。(《史记•刺客列传》)
(12)辄以天官假授私属,将以威/胁朝廷,倾危宗社。(《晋书•王敦传》)
(13)延伯径至贼垒,扬威/胁之,徐而还退。(《魏书•崔延伯传》)
例(11)中,“威”是名词,作非施受主语,在语义上表原因,意为“势力、威势”;“胁”是谓语动词,语义为“挟制、胁迫”。例(12)中,名词“威”是介词“以”的介引成分;“胁”是谓语动词,“胁”的宾语可由名词充任,其结构语义为“用威势来胁迫”。例(13)中,“威”为名词,作动词“扬”的宾语;“胁”为动词,作后一动宾结构中的谓语核心。
可见,“威”和“胁”并不处于同一个句法结构中,(X+威)+(胁+Y)是其前后语言成分的常见组合关系。在语言使用过程中,“威”和“胁”由于长期连用,伴随着中古时期单音词向词素转化的趋势[13],单音词素配对构成双音新词,遂逐渐凝固为一个常项AB,同时,X和Y的句法语义变化并不影响AB的继续出现。其跨层词汇化模式为:(X+A)+(B+Y)→X+(A+B)+Y→A+B。
在跨层词汇化的整合过程中,“威”由表示具体概念转为表示行为动作进行的方式,“胁”表示相关行为动作。“威胁”成为一个独立的偏正式双音动词,相关句法结构被重新分析为“X威胁/Y”。例如:
(14)昙朗既杀死文育,复威胁/文育部曲,令他从顺……(民国蔡东藩《南北史演义》第六十九回)
跨层结构与组合之前的结构在语义上具有继承关系[14](P379-380),具体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两个组成成分语义基本不变,形成语义双重心;第二,其中一个组成成分语义弱化乃至消失,形成语义单重心;第三,两个组成成分语义均弱化乃至消失,形成语义超重心[11]。就我们的考察来看,“威胁”属于语义双重心结构,在跨层词汇化后,单个成分的语义基本不变。它的主要变化是在于“威”由于在语法上作方式状语,因此,其语义有所虚化,不再实指武力,而指一切能使个人或群体产生敬畏或畏惧心理的情势。
《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与《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下简称《现规》),是国内当前两部影响较大的词典。“威胁”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的释义是:“动①用威力逼迫恫吓使人屈服:~利诱。②使遭遇危险:洪水正~着整个村庄。”[15](P1358)在《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第4版)》的释义是:“①动用权势或武力恐吓胁迫:武力~。②动(某些因素)造成危险或危害:环境污染~着人类健康。”[16](P1424)
在《现汉》和《现规》中,动词“威胁”的两个释义体现出两种语义特征:第一,施事动作发出的主动性(义项①)。这时,施事一般由拥有主观意志的人或组织充任,对受事施加压力,使他作出符合施事意愿的动作。第二,受事所处状态的客观性(义项②)。这时,施事一般由不具有主观意志的物质或抽象事物充任,因此,“威胁”的动作也不具有主观性,句子凸显的是受事处于危险状态。不过,二者在释义、示例方面均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
就释义方面而言,《现汉》义项②并未点明“威胁”的施事,与义项①的区分度不高;《现规》义项①的释义只关注了“威胁”动作本身的方式和进行,未能体现出动作的目的是“使人屈服”。因此,《现汉》应加强区分两个义项的侧重点,《现规》则应对义项①进行补充,表明动作的目的。
就示例方面而言,《现汉》义项①所举示例是一个连动短语,《现规》义项①所举示例是一个偏正短语,二者均未体现施事以及受事如何屈服。对此,更适合使用兼语句以体现各成分的句法语义关系。例如:
(15)歹徒威胁他把钱交出来。
例(15)中,“歹徒”是施事,“威胁”是动作,“他”是受事,“把钱交出来”是释义中“使人屈服”的具体表现,四者构成了一个信息完整的行为过程,便于读者准确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现汉》与《现规》均未收录“威胁”的名词义项。基于本文的考察,“威胁”已经具备了名词全部的句法功能,并且稳定地出现在主流语言生活中,应在今后的修订中对其名词地位予以确认。
1992年,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中心出版了HSK考试大纲——《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将汉语词汇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常用词。其中,要求中等汉语水平学习者掌握甲、乙、丙三级常用词,“威胁”收录于丙级词中。2021年,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将学习者的中文水平分为“三等九级”,并以音节、汉字、词汇、语法等语言基本要素构成“四维基准”。“威胁”收录于六级词汇表中,即位于中等水平的最高级。可见,“威胁”应为中级汉语水平学习者所掌握。
《商务馆学汉语词典》(以下简称《学汉语》)是以生成句子为主导功能的积极性词典,引导学习者了解词语的意义和用法,从而产出符合规范的句子,主要面向中级水平以上的汉语学习者[17]。《汉语教与学词典》(以下简称《教与学》)是为汉语教学专门编写的中型工具书,主要服务对象为汉语教师和中级及以上水平的汉语学习者。两部词典在收词范围、收词数量、难易程度上大体相当,并且都主要面向中级及以上汉语水平的学习者。两部词典在外向型汉语词典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业内评价较高。
《学汉语》对“威胁”的解释是:“(动)①用巨大的压力迫使别人屈服:公开威胁丨不怕威胁丨他用死来威胁她丨我没有钱,你威胁我也没有用丨他用刀子威胁她丨我不止一次地受她威胁。②某种情况使人觉得不安或感到会受到伤害:构成了威胁丨严重地威胁着丨经济危机正在威胁着国家的发展丨传染病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丨火灾威胁着森林的发展丨地震时刻威胁着这一地区人民的生命。”[18](P726)《教与学》对“威胁”的解释是:“①(动)用使人害怕的行为或语言,迫使人屈服:解决矛盾不能用武力相~丨不管敌人怎样~,他始终不屈服丨你不要以这种手段~我,我知道该怎么做丨你不要用~的语气说话丨敌人的~吓不倒我们。②(动)使人遭遇危险:大火~着周围邻居的安全丨过多使用农药~人们的健康。”[19](P1093)
《学汉语》的收词以《汉语水平词汇与汉字等级大纲》中的甲、乙级字词为主,《教与学》的收词以汉语水平(考试)大纲和教学大纲中的初、中级常用词为主,在解释词义时从中级语言水平读者的角度考虑,采取较为通俗浅近的说法。需要指出的是,这两部词典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释义与示例不相匹配、示例存在着搭配不当等。
就释义与示例不相匹配而言,《学汉语》中“威胁”的义项与《现汉》《现规》基本相同,问题是在于义项②的释义重点为“某种情况作用在人身上时,给人造成不安的感觉”,但部分例句的施事和受事并未涉及到人,而是呈现出客观的社会情况,如“经济危机正在威胁着国家的发展”。可见,义项②的释义存在以窄释宽的问题。同样,《教与学》中“威胁”的义项②也强调“使人遭遇危险”,而忽略了人以外的其他客体。今后外向型词典的编纂应避免相关问题。
就示例中的搭配不当而言,“火灾威胁着森林的发展”是《学汉语》中“威胁”的义项②的例句,它在句法上并无问题,但在语义上,“森林的发展”显然不能作“威胁”的宾语。在CCL语料库、BCC语料库及主流新闻媒体平台上,也均未检索到“森林的发展”这种表达,应删除该条示例。同时,《教与学》中“大火威胁着周围邻居的安全”的表达也缺乏地道性。“威胁”在表示“使遭遇危险”时,经常出现在新闻报道中,语体正式程度高。在用作缺少具体语境的词典例句时,应优先考虑其常用语境中的搭配,以符合读者的认知。“周围邻居”的叙述者应是当地居民之一,不符合“威胁”常用的第三人称叙述视角,该句应改为:“大火威胁着附近居民的安全。”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学汉语》《教与学》均未收录“威胁”的名词义项。与语文词典一样,今后外向型词典也应对“威胁”的名词地位予以确认,从而便于外国汉语学习者区分词类、掌握搭配规则。
汉语词的兼类问题与随之产生的词典中的词类标注问题,在语言学界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论。目前,根据词的语法功能划分词类,即考察一个词在语法结构里能够稳定占据的语法位置,是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的主流观点。在此基础上,诸多学者试图建立多重标准,从语义或表述功能出发划分词类[5]。语言是人类对精神和物质世界的描述,而事物与动作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二者在共时层面处于一个连续统的两端,因此,在二者中间难免会存在模糊地带。对于兼类词的处理,语文词典编纂者更关注共时层面中的词汇发展,从词典体量和实用性、读者需求等角度出发,认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将词的全部兼类标出,只需标出其常用的类别即可[16],而外向型词典对词类的标注往往参考权威语文词典。不过,即使以常用性为原则,如何作出判断同样需要建立相应的标准。本文基于系统功能语言学视角,对“威胁”的语法功能和名词化特征进行了考察,证明其名词义项在科技、新闻等语域具有常用性,有必要在词典中予以体现。总之,在常用性的标准下,还有多少兼类义项未被词典收入?不同类型的词典对词语兼类是否应建立不同的标准,以服务于不同的读者?这些问题今后仍需要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