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莹莹(南京艺术学院)
学术研究想要找到创新点和突破口,大多是思想观念、方法和范式的转变。任何一种学科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地出现新观念和新方法进行自我完善。随着全球文化视野的多元化趋势,音乐学学科领域打破原来的学术藩篱,单一化、直线性、独立的、静态的学术思维转向学科之间相互交叉融合、整体的、联系的、动态的思维方式已成为学术自觉。这不仅是外部世界文化语境下强大作用力的体现,更是学科内部自身发展规律的必然趋势。音乐学作为艺术学门类下的二级学科,其下的各个分支学科包括音乐史学、音乐美学、音乐社会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心理学等,本身就是音乐学主位学科向其他客位学科借鉴、交叉所产生的结果。但是,在不断吸取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来丰富自身学科发展的同时,要打通各子学科之间的学科壁垒,不断地在解构基础上重新建构学术边界,在原有学科范畴上开阔视野,提升和强化自身理论内涵以至相互支撑、相互印证。作为音乐学与历史学的交叉学科——中国音乐史学,是起步于20 世纪初的一门年轻学科。其音乐观、音乐史观、音乐史学观以及治史方法不断受到西方音乐哲学观念和历史学的影响。在世纪之交,“重写音乐史”旧话重提,但其讨论的相关问题更深入、更透彻,从根本上探究重写的本质。“重写”的范式和方法在不断地接受实践与考验,跨学科理念渗透进重写范式中,并在近年来得到实践。
近代,以“学堂乐歌”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的产物改变了中国传统音乐观念,无形之中将中国音乐史这个整体分割成彼此互不干扰的“两界”。人们开始对“音乐是什么、什么是音乐”的问题产生怀疑。古代曾经以“律调谱器”为价值标准的传统音乐形态被近代音乐学者看作是应该被淘汰的旧社会的音乐体系,被灌输了西方现代音乐观念的学者们将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削足适履”,从而使其遵循西方“风格史”的写作范式,并将中国古代音乐史嗤之以鼻为“哑巴音乐史”。这些问题都鲜明地体现出各个阶段的社会思潮对传统的音乐观念产生的巨大影响。不管是音乐观、音乐史观还是音乐史学观,每个阶段的发展态势无疑都是学术和社会思潮互动的结果。而什么样的史学观念决定什么样的历史书写范式,因此,我想先厘清20 世纪以来在不同社会思潮的影响下,音乐史观、音乐史学观的变化过程。
20 世纪20 年代,叶伯和先生撰写的《中国音乐史》被视为中国音乐史学的开端。这部史著的研究对象主要侧重宫廷雅乐、礼乐、琴乐、器乐、乐谱、乐调等方面,可以看出其“音乐艺术”的治史理念。后来,以王光祈为代表的音乐学家侧重于中国古代音乐史的“律调谱器”进行具有实证性的进化史研究。这样的史学理念与当时西方现代话语体系下的“艺术史观”“进化史观”“科学史观”的学术思想不无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毛泽东“双百方针”的提出,继而又强调走出“书斋”研究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在这样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理念下,以杨荫浏、廖辅叔等为代表的研究队伍开始对民间音乐给予关注,极大地填补了原来中国音乐史学重视精英人物、主流音乐文化而忽略大众音乐的缺陷。这个时期对民间传统音乐的收集整理工作如火如荼。1956 年,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正式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但因受到当时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音乐史学观一直处于狭隘片面的语境之下。改革开放之后,在思想解放大潮的推动下,音乐学术界百家争鸣,音乐史观和音乐史学观取得了巨大转变。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终于从长期思想的束缚下挣脱出来,史学家们逐渐关注人的“主体意识”,对过去的史学观念进行反思和批判,并且对更多音乐史观和音乐史学观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审思。实事求是地认识和评价历史,成为史学家们的热切追求。这个时期,不论是古代音乐史研究还是近现代音乐史研究,其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视角都得到了充分发展。
20世纪末到21世纪初,随着西方“音乐学”学科理论和方法以及跨学科视角在我国的传播,尤其是受到“民族音乐学”学科理念和方法论的影响,音乐史学研究视野不断扩大,研究方法更多元化,对音乐“文化属性”的关注,并不断从其他子学科如音乐社会学、音乐传播学、音乐人类学等吸收借鉴有益理论知识。通过打破学术藩篱,对音乐史学科进行更深入、更细化的研究,无疑对中国音乐史学科的发展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学科之间相互交叉融合、理论方法相互吸收借鉴的理念在21 世纪以来的音乐学研究中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中国音乐史学研究在跨学科理论及方法的实践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借助“民族音乐学”和“文化人类学”学科的视角和理论知识,使中国音乐史学科不断地深入和细化,从而对音乐史学在写作范式和方法论有了极大的帮助。
民族音乐学的发展受到文化人类学理念的重要影响,其经历的“把音乐放在文化中研究”“把音乐当作文化研究”“音乐即文化”三个不同的阶段,鲜明地体现出民族音乐学界对于音乐观念认知的变化过程。从“只关注音乐本体”到“关注音乐与文化关系”的变化,从研究“是什么”到“如何是”的变化,从“描述”到“阐释”的变化。因此,民族音乐学作为一门学科、一种方法论、一种跨学科思想观念,是以文化视角对音乐活动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研究,是在关注音乐本体的基础上深入到音乐形态、音乐思想、音乐活动的形成与其特定语境下民俗、生活方式、地理环境、经济、政治等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是研究音乐形成背后蕴藏的更复杂更本质的东西。但是,由于民族音乐学一开始只强调“共时”研究而忽略音乐发展的历史性思考,因此有学者提出“历史民族音乐学”,使民族音乐学在对当下音乐活动做整体性的“共时”研究的同时能得到“历时”的历史性关照。中国音乐史学长时间以来一直受到西方“实证主义”哲学观念的影响,将追求客观、真实的历史事实视为最终目标,对音乐史的研究仅仅停留在音乐文本的梳理和陈述上,导致音乐史学成果千篇一律。随着“新史学”观念的更新与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克罗齐所说的“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史料的排列和整理并不是历史本身,历史需要通过社会文化背景等理论的支撑,也需要对史料文本进行阐释。而阐释的过程必定会渗透史学家的主观意识以及当下社会语境的思想意识。因此,历史学需要包容的态度和广阔的心胸,接受在史料文本基础上发展其多样性。对传统的音乐史学研究来说,其基本是以文献学、考古学、形态学等方法来探究音乐历史的脉络,注重“历时性”“纵向性”研究。随着学术界学科交叉理念的不断深入,中国音乐史学研究也应该自觉吸收民族音乐学的“共时性”视角,将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用来支撑所要研究的某一特定历史时空下音乐人事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之间的关系,将“历史的田野工作”“历史的民族志”付诸音乐史学实践,真正做到洛秦教授所说的“重叙事而非描述,重阐释而非证实”。
项阳教授是这些年来致力于音乐史跨学科研究的重要的学者之一。他一直推崇历史人类学的学术理念,强调“接通的意义”,以学科交叉理念贯穿传统音乐文化并得出许多丰厚的成果。在个案研究方面,从中国乐器文化研究到山西乐户研究,从中国乐籍制度研究到中国礼乐文化研究,他不断地打破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之间的学科壁垒,建立历史与田野的“坐标系”。正是因为他拥有历史人类学的自觉意识才使得“中国弓弦乐器从西域传来、源自弹弦乐器”这些被人们认定的谬误“真相大白”。他的《山西乐户研究》第一次将视角放在“乐户群体”,运用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文献学等方法梳理和剖析了被正史淹没了的乐人群体的演变发展轨迹,积极地响应郭乃安先生提倡的“音乐学,请把目光投向人”理念。在学理知识方面,在2003 年发表的《音乐史学与民族音乐学论域的交叉》中明确指出中国音乐史学和民族音乐学在论域、研究方法上都存在不可避免的交叉现象,并指明任何一门学科在研究过程中都不可能只用一种方法,只看一种视角,只是侧重点不同的区别。2011 年,在《接通的意义——传统·田野·历史》中,他强调“音乐史学走出书斋,传统音乐接通历史,在各有侧重的视角下进行综合、立体的研究,从而真正把握传统音乐文化的内涵。”
洛秦教授的“音乐人类学”理念在中国古代音乐史和近现代音乐史两个方面都获得极为显著的成果,主要体现在“宋代音乐研究”和“音乐上海学”两个专题研究。他将“新史学”的理念贯穿于整个音乐史研究中,充分展现出其跨学科理念的清晰认知和对音乐人类学方法论运用的学术自觉。在“宋代音乐研究”领域,其2013 年发表的《“新史学”与宋代音乐研究的倡导与实践》通过剖析宋代音乐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强调“新史学”对宋代音乐研究的价值。作者在讨论中还提出对宋代音乐研究整体结构性设想——以思想研究为核心展开纵向的编年体写作与横向的转型探讨。洛秦教授与他的团队在宋代音乐研究上已经获得相当丰富的理论成果,包括“宫廷音乐制度、南宋临安都城音乐世俗化、宋代笔记音乐史料价值、宋代音乐编年史、宋代理学音乐思想、宋代青铜钟及其礼乐观研究等”。“音乐上海学”研究领域,在2012 年发表的《“音乐上海学”建构的理论、方法及其意义》中,作者初步提出这个学科概念。通过详细梳理“音乐上海学”已具备的条件证明其存在之必要,提出区域性音乐研究的有关的问题和思考,明确指出“音乐上海学”的范畴、研究方法、建构价值和意义等学理层面的思考,并自觉将“新史学”理论方法和人类学视角运用到城市音乐史的研究中,探索中国社会文化语境下的新的音乐史学研究。近年来,又于2021 年发表《论城市音乐研究的“四维性”理论与实践——再释“音乐上海学”的内涵与外延》,文中的“四维”是指“地方性及其标志性、区域性及其集聚力、跨区域性及其辐射力、国际性及其影响力”。这篇文章更深入、全面地对城市音乐研究中的不同学理范畴进行多层面、多维度的探讨。
在跨界理念的自觉下,音乐史学和音乐人类学之间有了很好的接通。历史研究吸收音乐人类学的“田野工作”和“民族志”的方法,同时音乐人类学在田野工作上更加注重历史的追踪。但是,“音乐史学的田野工作”和“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的历史学化”两者是有区别的。前者局限于一个具体时空范围,探讨的是与田野工作对象相关的文化背景,是个别历史不是一般历史,一般历史更为复杂,因而用“历时”更准确而不是“历史”;后者是对特定时代的音乐事象展开“空间性”的田野工作。前者是在当下共时性研究上更突出时间上的历时性,后者是在原有历时性研究上更突出空间上的“共时性”。总之,音乐历史学对音乐人类学研究方法和视角的借鉴,使原有的“田野工作”概念得到了拓展,从一个点的研究延展到一条线的研究。
众所周知,“音乐人类学的田野工作”一般包括这几项工作:调查采访、文字记录、录音录像、材料收集,这都是对当下空间进行现时性的研究。那么,历史是过去已经发生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我们该怎么用“田野工作”的方法对过去已发生的历史进行空间的研究呢?洛秦教授在他的文章中提到两种“田野空间”,即物理空间和文化空间。无论是现场的还是历史的“田野”都具有物理空间和文化空间。“历史田野是一种保留在人们记忆中的‘文化空间’,更是一种‘理解的空间’‘建构的空间’。”因此,“历史的田野工作”并不是要像“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那样到某一个时空中去进行上述所进行的田野流程。“历史的田野”中的田野是抽象的,是无形的,它强调对特定历史场域下的文化研究意识,它的田野工作通常是对文献、文物和口述史进行文本的研究。
这时可能会产生一个疑问:既然历史的田野工作和一般的历史研究都是对文本材料进行研究,那这样的“田野”还有什么意义呢?或者说,历史田野工作与一般历史研究有什么不同呢?首先,传统的历史研究注重实证性,通常以文献梳理、证实、辨伪为主,而历史田野追求的是在其基础之上包含“个人经验”的研究。虽然前者也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但这是被动的;后者是一种自觉性行为,是对某一历史事件的文化语境、社会背景、政治环境等因素联系和剖析而进行的空间重构,是一种“阐释”的过程。其次,一般历史研究与历史事项总存在一种疏远状态,好像一直在以“局外人”的身份研究;而“历史田野”虽然不像传统田野那样需要进行现场工作,但是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研究者在历史的文化空间构建的过程中,他们将自己置身于历史语境中去感受时也相当于以“局内人”的身份参与田野。
“重写音乐史”自1988 年戴鹏海先生提出至今都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客观因素的影响,话题讨论的视角也愈加的深刻。从“对一部著作的批判”到“对音乐史学科整体观念”的思考,从“为什么重写”到“怎么重写”的探讨,从“音乐史观”到“音乐史学观”“书写范式”的思考……这不仅是在社会语境的影响下学术思维和史学观念的转变,更是一种学科内部深化的学术自觉。
为什么要重写?因为在社会背景和时代环境的制约下成长起来的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学科极其缺乏公正和客观、无法显现历史全貌;因为新的史料和文物不断被挖掘被发现必然要引起音乐史内容的增补;因为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环境下,总会新生出不同的思想,因此音乐史需要被不断地重写,这是一个永久的命题。而现在若是再问“为什么要重写”,笔者以为应该是在一场场社会思潮洗礼下的一次次历史反思后的自觉选择。多年来,音乐史的书写范式受到西方历史哲学的重实证、重史实、重作家及作品的影响,只描述不叙事,只证实不阐释,削弱了历史书写所具备的主体意识,忽视了音乐历史研究的整体意义。
怎么重写?首先要打破以往历史叙事“重艺术”的思想禁锢,重视“音乐文化”而非“音乐艺术”。由“点”扩展到“面”,采用历史田野工作的方法结合“地方性知识”和“个性经验”建造更加全面的历史文化空间;西方的音乐哲学理念不应生搬硬套、削足适履,而是应该结合中国音乐发展的实际,融合“中国经验”;在还原历史真实的基础上更充分重视音乐历史书写的主体意识,这才有利于对历史进行更深刻的理解;对历史重新认识和审视,在音乐历史研究中渗透大历史学观念,突出音乐史的历史性。受新史学观念影响,音乐应该多以文化视角研究,将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的方法论运用其中,多学科之间交叉融合,相互借鉴吸收;以新的叙事方式重构历史发生过程,构建“历史音乐田野”并书写“历史音乐民族志”。通过“叙事”和“阐释”建构每个音乐史学家心中的“历史画卷”。
历史研究,不应仅仅以描述历史事实、还原历史真相为最终目的。正确认识历史,摆脱思想意识问题带来的束缚,在遵循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发挥历史学家的主体性。在“新史学”所倡导的理念下,我们应将历史学、社会学、人类学三个最相近的人文学科进行更实质性的接通。在研究对象上,我们要打破旧有的对“音乐”的狭隘理解,重新认识音乐的多重属性;在思想观念上,我们要看到时代背景下的制约,重新审视过去一切音乐历史人事的评价,不断挖掘出音乐历史与社会环境之间的联系;在研究方法上,借鉴人类学的研究手段,将历史与文化进行更好地接通。只有认识到这些,重写才会被赋予真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