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云雁,芮训媛
(铜陵学院,安徽 铜陵 244061)
信用是存在于人与人、人与集体之间,所产生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孙智英(2002)认为,信用最初是作为一种伦理规范,反映在经济行为中,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发展为能够反映特定经济范畴的商品货币关系,不仅能带来价值,本身也是一种资源。
我国从上世纪末开始对农村信用体系进行建设,对征信体系和信用额度加以规定。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提出借助农村各级党政组织,逐步建立农村信用评定制度,以此完善农户贷款信用体系,主要目的是推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便农户借贷。2009年,央行发布《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以农村征信服务为手段和载体,开始建设农村征信体系。[1]2023年,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支持各地与金融机构共同搭建涉农公用信息数据平台,完善信用数据采集渠道多元化和分类分级保护机制,强调数据的广泛运用和存储安全。继续推进整村授信、整村担保。金融机构应充分运用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构建联动机制,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合理融资需求。
2023年一季度安徽省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分别为21.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5个百分点。[2]为了保证贷款精准投放,同时有效控制风险,安徽省持续推进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合肥支行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突出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优化乡村治理体系为主要工作目标的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通过“党建+信用”的引领作用,截至2023年7月,安徽全省已完成500多万户(个)农村主体信息建档,评定各类信用主体222万户(个),累计授信71万余户(个)、授信金额达627亿元,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3]14家参建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推出“党建引领信易贷”“振兴快贷”“诚信贷”等17款信用村建设专属金融科技信贷产品,已累计授信76.94万户(个),授信金额合计708.44亿元,有效提升信用主体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同时,将信用评级结果推广至政务服务、就学、就医、交通、旅游、通讯、文明乡村等领域发挥效用,上线了农户信用识别码,实现一码识别、码上共享,发挥信用惠民服务示范效应。
一方面,评级标准主观性较强,缺乏客观公正的统一评级标准。
有些地区的信用户和农村经济体全员A级以上,没有其他等级的相关信息,或是地方政府认为B级及以下的农户不属于信用户的范畴故不予公开。数据的分布上绝大多数都归入了A级及以上,这与合肥某县的样本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某县农户中占比最多的等级是C级占57.47%,其次是D级占比21.21%,还有2.79%的农户信用状况较差,农户的信用评价符合正态分布规律。[4]
另一方面,评级指标不够全面,评级机制亟需完善。
以某市的9个指标为例,资产状况和借贷情况这2个定量指标所占评价体系的整体权重较高,有些地区该2项指标的权重高达到65%、83%,但对农户的家庭的年开支状况、主要劳动力的年龄、身体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公共信息如水电煤通信纳税、过往信用记录、民间借贷情况、预期收入、特色产业未来发展前景等指标占比则较少提及或毫不涉及。除此之外,对于还款意愿的考察也相对不重视,造成村民存有老赖现象。有些地区的违纪违法的评价标准甚至只要求没有刑事记录即可,标准过低。总体来看,评价维度不够全面,评级模型不够合理客观,评级机制亟需完善。
目前在安徽省在构建农村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各地市主要使用了几个平台:长三角征信链应用平台、江淮大数据中心平台、皖事通、安徽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服务平台。[5]皖事通起到了一个身份认证通用通行的作用,但每个平台蕴含的数据却并未共享。
而在信息采集和更新过程中出现的难点主要是,由信贷员逐个采集通常需要较长时间;信用村、信用户的等级评定一般是一年一次,只有自认为评级可以升级优化的农户才会主动上报更新评级,而其他数据无法实时更新,而金融机构一般在贷款者断供3个月以上就可定性为不良贷款。部分农户利用信息漏洞同时在多家金融机构取得贷款,但由于没能及时信息共享,造成过度用信。[6]留守老人和小孩并不清楚家庭的真实收入状况,对家庭资产的了解也不充分。农户认为自己当前并无贷款需求不主动上报信息以更新评级。对于自身或近亲属牵涉的不良信息故意隐瞒等。
大多数地市对于信用户的评级信息使用,都仅体现在优惠的特色信用贷款及农业保险上,只有少数地市如黄山,3A级信用户可以在体检、通信、旅游、购物、购买化肥等方面享受额外优惠,得到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等。再如支付宝旗下的芝麻信用分,在共享经济、酒店入住、购物先用后付及极速退换货等情景下可凭高分值免押金,超过一定分值可办理新加坡和卢森堡签证等。而大多数其他地市都暂时未能将信用评级结果充分运用起来。
目前安徽省少数地市形成了诚信建设红黑榜,但是信息公开平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级人民法院或人力资源或发改委或统计局或当地新闻网,尚未形成一个统一可查的官方平台,对守信者的激励不够有吸引力,对失信者的惩罚也不能及时。
农村信贷受农业产业生产周期、自然环境和气象变化的影响极大,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可能直接导致农户无力偿还贷款。低息无担保的信用授信后是否会给金融机构带来隐藏的信用风险、是否会增加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从目前来看都将是一个极大的隐患。
安徽省目前提供品种繁多的农业保险有:小额意外险、雇主责任险、鲜活运输险、特色农产品收入险、健康防贫险、组合险。但相对于特色农业贷款的申请和批复数据来看,申请保险的农户数量还是非常少,对风险的意识普遍较弱,一方面,对于贫困农户来说,农业保险的保费较高,负担较重,另一方面,农业保险的品种还是较为单一,风险评估难以准确,理赔难度也较大,在农户中没有产生示范效应。
自2020年7月以来,安徽省信用村办出台了18个相应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办法,大力推进安徽省农村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但各部门和农户们的积极性仍然不够。
对有些基层政府和部门来说,只将数据进行搜集、上报以完成任务,流于形式。对农户来说,认为这只是又一种形式的评优评先办法,与自身的利益相关不大,农户认为自己当前并无贷款需求或故意虚报、低报家庭收入状况,许多农户的传统惯例在遇到资金问题时仍是第一时间找亲朋好友寻求帮助,而不是通过提高评级去银行享受信用低息借款。对向金融机构贷款存在畏惧心理。从可获得的数据看,安徽省各地授信促成率始终较低,统计的9个地市平均24.19%,只有3个地市超过了平均数,安庆甚至低至不到10%,农户信贷需求未得到充分挖掘。
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评级机构,建立专业客观公正的统一评级标准。
目前在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基层评议给出的信用分。而引入市场化评级机构,可以有效解决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共享的问题,减少贷款者钻空子多头借贷的机会从而降低风险。同时能够更全面真实地评估借款人的整体信用水平,除了包含人民银行行征信的记录外,还记录房产车产记录、网购行为、司法记录等信息,更为丰富全面,从多个维度对用户进行画像,给出评分和判断,从而方便金融机构进行风险评估。
另一方面,多元化评级指标,完善评级机制[7]。
除了传统信贷数据外,还可将年总支出数据、水电煤通信缴费记录、银行存取数据、农户健康情况、年纪大小、受教育程度、对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考试诚信、好人好事加分等评定指标加入评级指标体系,使得评级结果更加真实有效而可靠。相对于现行的对还款能力的侧重,还应将还款意愿指标更多地纳入,两个指标同等重要,任何一个都不可或缺。金融机构也应根据还款人的还款意愿适当调整还款期数或判定违约等相关指标。
同时,各个指标所占权重不能一成不变,也应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将对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实证影响较大的指标权重调大,而对之影响较小的指标则应相应缩减比例。这就需要不断的在实践中通过数据归集和模型测算,动态调整达到系统优化,这不是一朝一夕的评级可以实现,而是需要一个长效机制。
随着大数据运用程度的加深,信息种类与形式越来越丰富,信息的共享应在合理而需要的前提下扩大范围,增加信用信息采集的广泛性及全面性。对接央行征信中心的基本信息及非金融负债信息、公共信息等;以及金融机构的电商数据、社交数据及第三方支付大数据等。加强各机构联动、区域联动、行业联动,扩大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的范围[8]。合理利用大数据中心的处理方法与技术,对信用数据进行全面的采集、分析与存储。规范交换方式、共享机制以及信用报告的基本原则和统一标准。
当然,在信息的共享过程中还应注重对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保护,监管部门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明确监管职责,尽快制定信息保护法,确保信用信息用在正确必要而合法的领域,避免不法分子非法盗用信息牟利,损害公民的合法信用权益。
同时,对数据的更新设定更加明确的周期,如按年更新一次基层全面评级、按季度更新收支状况或同等重要的信息、按月更新气候环境对农产品的影响预测、随时更新金融机构反馈的不良贷款信息等。这些信息的更新都是以数据及时共享为前提。故各机构应及时发布预警,评级系统也应迅速做出回应,系统中也应生成预警机制,一旦临近或超过时间节点信用信息未更新,则应对数据管理人员提出警示,从而对信用信息达到动态调整,将金融机构风险降到最低。
深化评级结果在社会经济各领域的广泛运用,除在金融机构贷款、担保等金融业务中使用,还可在税务、公共服务、政府相关业务方面采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评级高的采用优惠激励,对评级低的采取重点监管。
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城市入户等领域对诚信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便利。在诚信问题反映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对守信者加大激励性评分比重。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如偷税漏税、老赖行为、拖欠工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失信行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逃避兵役,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9]。
只有对好的信用行为进行奖励,对不好的信用行为进行修正,奖惩分明,手段有力,才能使信用体系得到有效运转。
而由于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缺失,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的经营与运作过程中独自承担较大风险。要使农业保险充分发挥支撑农业农村农民持续经营的作用,必须加强政策支持与多方合作配合。
其一,除了传统的农业生产保险外,还应推陈出新,例如,疫病保险、天气保险等,以满足农户的不同需求。同时,可向成功经验学习,如某市的草莓“种植+质量安全”双重保险机制,在确保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为产业保驾护航。目前,某市草莓保险正向着全产业链保险的方向努力创新。其二,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例如,无人机、遥感技术等,科学地监测农田、预测灾害、评估产量,实现精准定损,提高理赔效率。其三,农业保险还可与金融机构、下游农企、基层政府合作,共同承担风险,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农业保险服务。其四,加强政策性保险的扶持力度,并在多渠道向农民进行全面宣传,用示范典型现身说法提高农户参保的积极性。其五,建立大灾保险基金,一旦发生天灾人祸,由政府为保险公司提供补助,或背书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或协同保险公司共同对农业农户提供救助,在关键时期减少保险公司资金压力和破产风险,保持其平稳运行。其六,提升基层农业保险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简化定损和理赔程序,对定损困难的情况建立模糊赔偿机制。
从政策层面,用亮点和典型的示范作用对信用政策进行宣传和推广,解读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基层信用工作人员应深入群众,进村入户,深入农贸市场,向农户们宣传诚实守信、诚信经营的重要性,提升信用意识,宣讲信用知识和相关政策,大力宣扬身边的诚信故事典型案例,以案明信,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内容深入农户人心,让农户明确征信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同时,除传统的分发宣传资料、拉横幅、开讲座等宣传手段,还可通过打造系列小品、歌曲、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电视剧等方式,以剧情悟信用,口口相传。灵活采用多样化宣传途径,如抖音、快手、头条新闻等新媒体渠道,做好舆论宣传报道。制作信用产品周边,如公仔玩偶、钥匙扣、儿童玩具、小扇子等产品,或与著名品牌产品出联名款,使群众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不断接受信用教育,寓教于乐,令信用意识深入广大群众心底。
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最大意义在于消除信息的不对称,减少金融机构风险的同时为农户提供最大化方便便捷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赖于农业与金融的双向配合,而农村信用体系的构建为农村金融和农业发展之间搭建起一座稳固的桥梁,打通资金渠道,提升农村资金供给能力,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农村信用体系也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石,诚信观念、诚信风气、诚信精神的构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漫长和不断优化的过程,无法一蹴而就,需要各方不断付出极大努力。因此,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乡风文明构建为指引、以期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用心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