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启兵,胡 玲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湖北 荆州 434023)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传统农业收益相对不高,发展相对滞后,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大众对农业功能的需求不再只局限于传统的生产功能,而是开始探索农业旅游、观光等功能,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所谓农业现代化,就是对农业生产力实施现代化改造,在实现生态保护的同时,达到质量与产量的协调发展,最终缩小城乡差距、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作为农村经济升级的一项特色产业和民生产业,是城乡连结的重要纽带,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对于农民增收和城乡交流都具有一定积极影响。在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加强农业建设能够为乡村旅游提供产业支撑,而发展乡村旅游则有助于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因此,重点对农业和乡村旅游协同发展进行研究,对于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惠民等都具有极大现实意义。
农业与乡村旅游之间属于彼此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当前实现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之一。其中农业在构建特色化农业景观、提供特色化农业产品和服务方面,能给乡村旅游提供一定内容元素;乡村旅游所吸纳的客源以及产生的旅游消费等又能反过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1]。通过对两者进行协调开发,利用乡村特色化农业景观吸引游客,利用特色化农产品增加景区亮点,使游客在游览过程中观赏,在观赏过程中消费,最终实现旅游与农业的持续性发展(详见图1)。
图1 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机理
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情况下,产业协同已经成为一项新的经济现象,且有助于产业结构实现合理化,形成具有融合性质的新型产业体系。具体包含渗透型、延伸型、重组型几种。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可以基本归纳为表1所示的几种,且这几种模式还可以相互交叉重叠。
表1 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模式与内容
产业之间的融合度在很大程度上能体现出社会经济发展实力,主要在于产业之间的深度融合本质上是社会生产力提升的必然性结果。近几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逐步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愈发迅速,均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果,但对于推进乡村整体建设发展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乡村旅游属于第三产业,通过与农业实现协同发展,必将会促使双方的产业链得到进一步整合延伸,实现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从而形成新的融合性产品与产业业态,最终打造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产业价值链,确保两大产业内的具体项目和产品都能实现高端化,推进乡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乡村旅游与农业现代化发展都依赖丰富的人力资源支持,特别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要实现农业和乡村旅游协同发展,需要更多具有较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给予支持。这样一来,发展建设所产生的人员需求必将会拉动当地富余劳动力就业,从而缓解就业压力,特别是可以及时吸纳更多接受过专业化培训的中高层次人才进入乡村[2]。另外,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旅游的协同建设,势必会全面带动餐饮、住宿、农业观光、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等领域发展,从而优化经济来源方式,增加村民收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逐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与乡村旅游的协同发展,不仅有利于推进乡村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现乡村经济社会飞速建设,还能给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大的动力。受一定因素影响,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使得乡村第一产业比例过重,第三产业建设相对滞后。而协同两者发展,则有利于打破传统条件下各产业之间存在的明显边界,促使劳动力资源在各产业之间进行转移,特别是乡村旅游业的建设,在全方位吸纳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同时,还能带动更多农村居民就业,促使原先参与第一产业建设的人员向第三产业转移,进而给乡村振兴蓄积更多更强劲的人才力量,从而提高乡村经济实力,增强乡村发展的内源性动力。
3.1.1 健康养生一体化模式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健康产业逐渐崛起,各农村地区可基于此把握先机,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建立以大健康为目标的乡村养生产业,在优化农业生产的同时,形成健康管理服务产业、健康养生产业等。例如南方地区不少乡村山水秀丽,森林覆盖率高,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十分适合开展休闲度假养生。对此,可以尝试建立健康养生产业,依托当地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优势开展以生态文化体验为核心的健康养生度假休闲产业,或者以避暑度假为主的养生式旅游区,以实现“农业+旅游业>2”的效果。
3.1.2 避暑休闲一体化模式
一些乡村地区,受独特地理环境影响,气候常年温和不变,再加上交通条件便利,生态、文化类旅游资源丰富,因此可以尝试以避暑休闲为卖点进行开发。比如贵州省桐梓县历来都是重庆、四川、云南、广西、湖南等省市之间的重要连接点和核心通道,虽然毗邻重庆,但与重庆夏季“火炉”式的温度截然不同,同时黔渝铁路、210国道、崇遵高速贯穿全县,临近遵义机场,距离贵阳和重庆2小时车程[3]。除了适宜的气候条件,拥有漂流、峡谷、溶洞等自然景观,还有远古人类遗址、夜郎文化等人文资源,十分适宜休闲避暑。对此可重点加强建设独属自身的乡村旅游品牌,推进农业产业建设创新。
3.1.3 生态民俗一体化模式
长期以来受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影响,大部分乡村地区都还保留着独特的民俗文化和生产习惯,再加上一些地区少数民族众多,如贵州、湖南、广西、云南、新疆、西藏、内蒙古、宁夏等地,民族民俗文化更是种类繁多。近年来,我国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此,可以尝试进行合理规划,带领当地村民加强传统民俗文化保护、抢修、宣传,为民族文化旅游造势,同时全面落实环境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通过构建文明、卫生和安全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形象提升[4],增强对城市居民的吸引力。比如可以借鉴云南元阳县阿者科古村“公司式”旅游发展保护模式,吸引游客逛梯田、蘑菇屋,赏独特美景,品尝哈尼族农家菜,在实现生态民族文化保护的同时,提高当地少数民族群众收入。
3.1.4 山地特色一体化模式
在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川、黔、湘、滇、赣等地,大多地形陡峭、山势绵延,地形地貌鬼斧神工,为山地旅游开发奠定了良好基础。以贵州省为例,其喀斯特地貌居全国之最,不仅规模最大,发育也最为成熟,而由此产生的石林、岩洞、溶洞、地下河流等都为山地探险、休闲健身等户外旅游提供了充分的地貌资源。对此,可以综合当地多彩的民族文化,围绕山地优势开发山地旅游产业,做好旅游资源规划,制定高标准的山地旅游项目,通过高端化的山地旅游带动山地农业开发建设,从而在保存喀斯特地貌完整性的同时,维护山地农业的原生态;在改善村民生活环境的同时,满足众多户外运动健身休闲旅游爱好者的需求。
3.2.1 构建生态型项目运营模式
乡村最大的吸引力就在于能使城市游客从中感受到日常难以看到的田园风光与自然美景,所以乡村旅游发展有必要基于“绿色环保”理念,因地制宜地建立生态型旅游项目。具体可重点突出地域特色,以建立个性化景观,充分尊重自然环境,形成天然独特的生态景观。对于一些拥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古村落,应将重点放在传统风貌的保持上,避免旅游开发和日常经营管理给其带来破坏,确保游客能从中真实体验到历史文化与生态之美。同时景区规划设计应避免与城市景观雷同的内容,从中挖掘乡土人文与生态资源,从历史遗迹、特色农产品、民俗民风等方面吸引游客,在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品质的同时,进一步推动乡村特色农业建设与乡村经济增长,从而更好地发展乡村文明。
3.2.2 加强协同化产业链建设
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一些小农作业方式可能会给乡村独特的景观环境带来面源污染,同时过于分散的农业运作模式也不利于农业资源实现集约化发展,也增加了乡村旅游景观管理难度,因此有必要鼓励村民积极探索新型家庭农场与农业合作社等形式。具体可以基于农村当地的气候状况、地理条件、土壤与光照等因素,明确统筹规划适合的农产品与旅游产品,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发展模式,针对性地服务于相应的目标游客群体[5]。此外,重点号召家庭农场与农产品加工企业之间构建稳定的生产合作关系,由农户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加工企业重点负责拓展农产品产业链,进一步强化农产品附加值,给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3.3.1 实现精准定位的同时完善包装设计
现阶段,农产品市场竞争日渐激烈,对此经营者还需另辟蹊径,重点将农业生产与乡村旅游产业协同起来,使农产品被打造成当地畅销的旅游消费品。具体可以基于当地独特的地理优势与小气候耕作特征,进行特色畜禽产品、蔬果产品、中药材产品发展,从而满足城市游客购物与餐饮需求。对于景区内部分农产品因外观过于传统、不够时尚等问题而影响正常销售,还需基于目标客户群体进行包装升级设计,比如将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提炼出来,设计成年轻人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印制在外包装上,或使用农村本土竹质、木质材料等作为包装材料等。同时围绕景区建设主题,建设特色线路,挖掘热门话题,持续增强景区竞争实力。
3.3.2 强化农产品质量的同时塑造品牌形象
农业产品质量是推进旅游产品开发设计的关键要素,如果农产品质量过硬,将有助于乡村旅游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为此,农产品开发人员还需在产品外观、口感等消费体验指标确立等级严格的标准体系,基于标准要求针对农产品展开严格的筛查、分级,同时合理确定产品价格,满足各目标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具体可以由农产品开发者通过引入先进技术等手段持续提升产品加工水平,持续开发出更多旅游产品,以满足游客多元需求。在产品售卖过程中还可以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提升改进,有效维护和提升农产品以及相关旅游产品的形象,形成品牌优势。
3.4.1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协同多方价值
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生态环境保护是基础,快速发展的乡村旅游产业能给农业产业建设和生态保护带来充足的资金支持。由于乡村旅游产业建设往往会产生生态负效益,而这一生态负价值往往是由农业系统承担的,所以在农业与乡村旅游协同发展中,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还需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促使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带来的经济效益能向当地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领域转移。在乡村旅游实际建设时,相关行业部门应对旅游经营活动给农业生态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行合理预估,以此征缴补偿标准,并应用到景区周围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范围中,从而在促使乡村旅游推动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的同时,实现乡村旅游生态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3.4.2 根据资源开发程度进行利益分配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统筹乡村旅游建设时往往会要求景区针对产业布局实施全面规划,并对经营主体利益有效保障,确保经营者、村民、非旅游业经营实体都能获得利益最大化。由于乡村旅游景观建设是基于农村秀美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多彩的民族民俗文化进行旅游产品开发,以形成观光度假与娱乐休闲同步兼备的旅游方案。所以具体应根据旅游资源开发状况,在兼顾景区内众多农民经济收入来源转变需求的同时,为其优先提供一定的从事旅游行业的就业创业发展机会。这样一来,能使农民充分享受乡村旅游建设带来的红利,提升持续发展所需要的各项非农收入,不断强化特色农业发展能力。对于乡村旅游而言,该项举措还能促进景区周边环境优化,实现非景区资源高效化利用,进一步扩大乡村旅游体验广泛性,争取更多的乡村经济收益。
在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存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两者的协同发展势不可挡,不仅能有效推进乡村新业态形成,还能有效促进乡村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优化,为乡村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为此,还需整合乡村资源,构建多样化的协同发展模式,创新经营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尤其要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创新乡村旅游产品,展示出乡村特色,增强文旅产业吸引力、竞争力,给农业经济发展和旅游领域建设提供内在动力,实现乡村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