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勇
相较于其他教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放性、综合性以及实践性更强,这就使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评价区别于传统的中学基础课程,具有较强的特殊性。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掌握与了解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实际学习情况,进一步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与综合成长,就必须摒弃传统的标准化与量化教学评价手段,而要以表现性评价为主要课程评价策略对学生进行综合性与全面性的有效评价。
所谓表现性评价,指的是教师要在对学生进行教学评价前,结合具体的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为学生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并且在情境中为学生设置相应的学习任务,最后根据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的表现以及最终成果而进行的评价行为[1]。相较于传统的结果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评价特征: 其一,目标导向。表现性评价是以教学目标为核心为学生设置开放性学习任务的,其所有的教学活动与任务最终都指向教学目标,并能够根据相应的教学标准对学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其二,综合性。表现性评价历经了多个教学环节,其中涉及多种知识与技能的整合,甚至还可能会实现跨学科的整合。其三,实践性。表现性评价主要是对学生知识与技能应用于实践过程中的能力的评价。此外,表现性评价同样也具有过程性、开放性、生成性、结构性以及层次性等评价特征。
自新课程改革实施以来,在我国学校教育教学中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便成为现阶段最为重点与关键的教学任务与教学根本目的。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就是应这种教学改革与教育发展衍生出来的新课程,其教学目的就是进一步促进学生的发展与成长。从该课程的教学本质上来看,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基于学生实际生活领域和学生的直接知识经验,与学生的实际生活息息相关,并引导学生将所掌握的知识综合运用于实践中的教学课程[2]。这使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相较于其他基础课程,缺乏严密的知识体系与具有逻辑性的课程教学结构。正因为如此,综合实践活动课也区别于其他课程,具有更为显著的教学特征与课程特色,如课程实施空间开放性强、课程教学内容综合性强、课程活动灵活性强等,相较于传统课程教学,学生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高。但这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教学评价方面会具有不同于传统课程的自身特质。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评价具有自身的课程特质,这就使传统的教学测试与教学评价并不适用于该课程[3]。并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新增的教学课程,在实际的课程评价过程中,相关的任课教师很难将以往的教学评价经验正确、合理地迁移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中去,这导致教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方式掌握并不成熟,认知也并不完善,使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评价中存在诸多问题,进而严重影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有效性的提高以及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发展。笔者结合多年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中评价过程出现的问题,大致概括起来,可以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在当前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绝大多数教师在设计课程主题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教学目标空泛、抽象等问题,这不仅无法满足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需要,同样也无法很好地体现活动主题的特殊性,导致课程教学活动目标缺乏有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活动目标空泛缺乏情境化,目标没有与课程教学活动情境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活动目标语言过于抽象难以操作。笔者发现很多实践课程教师在为学生制定活动能力目标时下意识沿用了传统学科课程的评价方式,突出体现在用“培养” “提高” “掌握” 等抽象性词语进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描述,而利用这些词语制定的活动课程目标通常缺乏实际性,这就使得在具体的课程评价过程中,很难对学生的能力与素质进行合理检测,致使课程评价严重缺乏可操作性[4]。因此,为了能够有效改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中存在的这一问题,教师在对能力目标进行阐释时,要充分结合活动课程的具体情境,并尽可能地选择可操作性强的行为动词进行描述。
随着素质教育与新课改的全面持续深入,在当前我国学校教育与课程教学中,师生的教学地位与角色发生了巨大的转化与变革,教师不再是课堂教学中的中心与主体;反之,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体。从目前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教师普遍转变了自身的教学思想与教学认识,并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与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体性与主观能动性,但在对学生进行课程评价时,教师却很难及时、有效地对学生进行合理评价,导致学生在课程中获得的体验感与成就感会逐渐消散。并且,由于受传统教学评价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中,大多数教师仍会以师评为主要的评价方式,缺乏学生自评与生生互评形式的应用,致使学生尚未形成良好的评价意识。
虽然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题众多,但其最根本的教学目标与教学宗旨却大致相同,均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发展学生良好的品格与情感。这就使得绝大多数教师在组织与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设计的活动与课程目标基本相似,与之相对应的是课程评价的标准会缺乏具体的描述,进而使课程评价内容缺乏层级性与阶段性[5]。
教师把“活动主题” 作为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课程组织形式,如此操作可以理解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种生成性的课程,是由师生双方在课程开展以及实践活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而并不是根据既定教学目标设计的[6]。在这一课程中,学生的认知与体验是随活动的深入而不断深化的,其创造性也会在此过程中得到有效生成。这使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评价,相较于其他基础课程更加关注与重视学生在课程学习中的整体性与过程性,不仅会将学生的学习结果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同时也更加强调学生的学习过程。这就使得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展开难度更大,评价内容与层次更为丰富。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评价体系,就必须将表现性评价合理地贯穿于课程的始终,而不是与课程教学进行区分。例如,在组织学生进行访谈类的综合实践活动时,当学生在实际课程活动过程中出现访谈对象不配合,影响访谈实践活动效果的问题后,教师就可根据学生的反映,帮助学生分析访谈课程设计问题,可能是访谈对象存在的问题,也可能是访谈问题设计及自身的访谈技巧存在弊端,等等。这样一来,学生就能在课程学习与活动实践过程中更加全面与综合地掌握自身存在问题与缺失,进而更好地完善自身,取得更为优异的活动成果和更为充实的活动体验。在此过程中,教师作为学生学习引导者与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要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问题与活动表现对学生进行及时的反馈与评价,以此帮助学生更好地矫正与改善自身存在的不足与缺失,进而实现更进一步的发展与成长。总之,教师要将表现性评价合理地贯穿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全过程中,而不是将其与教学区分开来。因此可以说,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如何表现自己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师如何通过多维互动快速提取信息做出积极有效的及时评价与反馈恰恰是表现性评价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有效应用的关键。
我们知道,学生个体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素质教育改革与核心素养培育都特别重视教育实践中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因此,教师在开展与组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教学评价的过程中也要加强对学生多样化表现的引导,并结合表现性评价对学生个体进行多样性、多元化以及个性化的合理评价,以此更好地促进与推动学生实现个性化发展,进一步培养与锻炼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
一方面,在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上,教师要积极组织与开展多样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并要给予学生多样性的学习开展方式,如小课题研究、项目式学习、参观访问以及访谈问答,等等。并且,不同的学习活动开展方式也要伴随着不同的实践活动呈现方式,如可引导学生写实验报告、调查报告、小论文、建议书等,甚至可以组织学生利用现代化的学习方法与技术,借助实物模型的方式对实践结论与活动结果进行多形式的展示与呈现。多样化的表现形式不但能够有效地拓展与开阔学生的学习与实践思路,同样也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的活动过程与实践结果,进而更好地对学生进行综合性评价。
另一方面,在表现形式个性化上,教师则要综合、全面地考虑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以及性格偏好,并要从学生的个体出发,引导学生选择几种自己擅长或感兴趣的表现形式进行活动与实践结果的呈现。例如,在组织学生进行艺术作品创作时,教师可结合学生的学习特点与性格偏好,引导学生选择绘画、手工、泥塑、摄影、书法等方式进行表现;或者,在组织学生进行文艺创作时,可引导学生以演唱、舞蹈、表演、乐器演奏等多种形式融合在一起进行展示。在此过程中,教师则要给学生提供充分发挥自我、展示自我的空间与平台,这不仅能够更好地推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进一步激发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学习欲望,对教师而言,学生的个性化展示,也有利于多角度、多观点以及多种形式地对学生进行评价,从而在完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评价体系的同时,更好地促进学生实现成长与发展。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其他课程教学相比在目标设置、内容选择和实践路径方面有很大的差异,因此,教师在运用表现性评价对学生的活动过程与活动结果进行评价时,要充分结合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特点,关注学生在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的经验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并要加强学生评价表现内容的多维度性,引导学生在展示成果的同时,涵盖过程。例如,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结束展示成果的过程中,教师可向学生提出:“你们的研究背景是什么? 采用了哪些活动方法?取得的结果如何? 团队的分工是否做到了人尽其职?在方案执行过程中是否遇到了与预设不一样的问题?针对异质问题是否做到了客观分析并及时调整方式和方法? 针对活动结论,是否有现状不足分析和下一步改进策略?” 等一系列活动问题,以此更加深化学生的活动与学习体验,并从多个维度对学生的活动过程与活动表现进行综合与全面的评价。
在此基础上,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对自身的活动过程进行记录,并采取一定的方式与方法引导学生进行反思,笔者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经常采用让学生做好研究日志、线上线下互动记录、个人思考路径等多种方式对活动与实践过程进行记录,并在课堂上进行经验分享与互动点评,这样不仅便于及时发现活动问题,而且有利于第一时间改正团队或个人在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在此过程中,学生既是分享者、被评价者,也是评价者,将记录与反思有机结合起来,不但能够有效地改善与优化学生的学习问题,发展学生的自主管理与自主约束能力,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与综合成长同样具有积极的促进与提高作用。
总而言之,好的评价不仅可以明确学生努力的方向,更重要的是在激励、肯定与鞭策学生行为的过程中,让学生通过自我实现达成对人生愿景使命的最终回应。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合理地运用表现性评价,有助于学生学习主体性的发挥,并且还能够有效激励与正确肯定学生的学习过程,更好地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因此,教师必须充分发挥表现性评价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积极作用,以此进一步完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