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莹
(河南理工大学 文法学院, 河南 焦作 454000)
刘庆邦1951 年出生于河南沈丘农村, 年轻时当过农民、 矿工、 记者, 现为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 一级作家, 北京市政协委员, 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纵观刘庆邦的乡土小说创作, 其文本始终以故乡——豫东平原为创作背景, 将豫东农村的岁时节日、 婚丧嫁娶、 风土人情、 乡间规约等民俗内容与小说叙事有机地结合起来, 同时又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 在文本中呈现乡土生命在现代文明浪潮冲击下所产生的精神迷茫与困顿。 作为一个从小生长于豫东农村的乡土作家, 刘庆邦一直把小说创作的目光聚焦于故乡, 创作出 《灯》 《黄花绣》《响器》 《手艺》 等一系列以豫东平原传统民俗文化为主题的小说, 全方位、 立体化地呈现出一个独具特色的豫东民俗世界。 刘庆邦深受豫东乡村传统民俗文化的滋养, 并具有自觉的民俗文化书写意识, 他认为: “民间文化主要体现在民俗文化上,过年过节, 婚丧嫁娶, 是民俗文化的主要载体。 经过几千年的积累, 民俗文化有着深厚的根基和丰富的蕴藏, 并具有根本性的民族文化特色, 非常值得我们深入学习。”[1]34-38刘庆邦从家乡的民俗文化中汲取创作素材, 其对乡风民俗的书写不仅反映了豫东乡村的时代变迁以及豫东民众的生命历程, 还表现出浓厚的历史感和文化感, 为文本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使作品更加厚重、 真实。
刘庆邦认为: “人类有生物生命的密码基因,也有文化生命的密码基因, 而民俗就是人类的文化生命的密码基因……民俗文化已溶化在我们的血液里, 与生俱来, 我们每个人都与民俗文化有割不断的联系。 不管什么样的 ‘文化革命’, 都不可能割断和摧毁源远流长的民俗文化。”[2]290-291在刘庆邦看来, 民俗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命和文化的体现, 而一个种族中的任何个体生命都无一例外地融入民俗文化的血液, 任一个体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生活都必将受到民俗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 刘庆邦对生长于斯的豫东农村的民俗文化至为熟稔, 并自觉地把民俗事象作为其乡土文学创作时取用不尽的文化资源, 将民俗文化与小说人物的个体生命表现融为一体, 创作了一系列以豫东民俗文化为主题的乡土小说, 分别从物质、 社会、 精神等各个方面展示了豫东地区的民俗文化。
刘庆邦常常将故事情节与节日民俗融为一体,为小说人物构建充满喜庆热闹氛围的民俗舞台, 以此来表现豫东地区乡土生命的人情、 人性之美。《灯》 中的少女小连自身患有眼疾, 却仍然遵循民俗在元宵节前亲手为村中的孩子们蒸灯碗, 以此保佑“偷吃” 灯碗的小孩心明眼亮。 刘庆邦不仅展示了豫东农村在元宵节扎灯笼、 买灯笼、 蒸灯碗的传统民俗文化, 更借此展现了少女小连内心的诚挚善良。 在《春天的仪式》 中, 小说将主人公——少女星采安置于三月三庙会这个传统民俗节日中, 讲述了少女借赶庙会之名悄悄寻找未婚夫的故事。 小说将人物心理刻画得细腻、 真实, 展现了少女面对心仪少年时内心既喜悦期盼又胆小羞怯的复杂心情。在三月三上巳节这个已有千年历史的中华传统节日民俗之中, 少女萌动的春心与初春时节大自然的生命力以及热闹的民俗文化交织在一起, 使整篇文章充满青春和活力。
婚姻自古以来就是人生大事, 与其相关的民俗仪式以及民俗仪式中所反映的精神观念自然也是刘庆邦关注的重点。 如《相家》 中细腻地描写了母亲为女儿去相亲对象家中 “相家” 过程中的心路历程, 母亲内心满怀着对男方家庭的担忧与对女儿未来婚姻生活的关切, 小说将母亲内心曲折蜿蜒的心路历程表现得淋漓尽致, 呈现出民间朴实真挚的母女亲情。 《回门》 则是展现了新婚夫妻在婚后的第一年春节初次“回门” 时所要讲究的种种礼俗, 以及娘家人对于新婚夫婿的各种 “刁难”, 在琐碎的民俗事象背后蕴含着娘家人对于女儿的关心和爱护。 刘庆邦利用相家、 回门等婚姻习俗来恰当地表现乡土生命于传统民俗仪式中所获得的美好生命体验, 展现出我国传统文化中重视婚姻、 家庭的伦理观念。
除此之外, 豫东乡土世界中传统的丧葬仪式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文化意蕴也是刘庆邦关注的重点。《黄花绣》 展现了豫东地域特有的民间丧葬礼仪:必须得请父母双全的不超过十六岁的童女在临终老人去世之前为其鞋上绣花, 而且被选中的少女不能推脱, 否则将被视为不敬。 十四岁少女格明被挑选完成这一神圣的使命。 格明临危受命, 带着敬畏之心为三奶奶在鞋上绣出两朵黄花, 在这一过程中她稚嫩的生命也走向成熟。 在为临终者绣花鞋这一民俗仪式中, 不仅饱含着乡民们对于生命的崇高敬意, 也有他们对逝者往生的美好祝愿。 在丧葬仪式中还有精彩绝伦的民间艺术, 在《响器》 中“庄上死了人, 照例要请响器班子吹一吹。 他们这里生孩子不吹, 娶新娘不吹, 只有死了人才吹打张扬一番”[3]65。高亢、 凄婉的丧曲传递着乐手对于亡者的敬意和祝福, 彰显了丧礼的庄严和隆重, 让宾客感受到悲凉的氛围。 痴迷于响器艺术的女孩高妮不顾家人的反对执拗地拜师学艺, 最终“高妮吹出来了, 成气候了, 大笛仿佛成了她身体上的一部分, 与她有了共同的呼吸和命运”[3]65。 少女充满青春与活力的生命诗意与大笛融为一体, 传统民俗文化的生命更因为年轻人的热爱而得以延续。
刘庆邦的乡土小说中对豫东乡村的民俗事象进行了全方位、 立体化的展示, 从物质民俗、 社会民俗、 精神民俗等多个方面对记忆中豫东乡土民俗文化进行艺术还原与再现。 作家在对故乡传统民俗文化的自觉书写中完成了一次次的精神还乡之旅, 努力构建其理想的小说艺术世界, 力图从自然、 社会和精神文化的角度去分析和诠释人性, 在描绘豫东乡村瑰丽多姿民俗世界的同时也折射出乡民们精彩纷呈的生命样态。
刘庆邦笔下的豫东乡村民俗书写中蕴含着深厚的文化意蕴, 其中既有对乡土世界的眷恋与守望,也有对传统民俗文化的反思与批判。 随着现代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的拓展, 商品经济的大浪潮已经逐渐席卷以自然经济为主的豫东乡村, 乡村传统的文化观念面临着现代都市“重利轻义” 商业理念的冲击, 乡民们期待接受现代城市文明的洗礼, 但在真正步入城市后却顿感迷茫、 失措。 然而, 当他们回首故土时却发现乡村也渐渐地失去了原有的诗意和美好, 不再是心目中理想的精神家园, 乡村面临着环境凋敝、 自然生态恶化、 乡民道德底线沦丧等诸多问题, 美好的乡风民俗亦日渐式微。 面对着逐渐衰退与解构的传统民俗文化, 作家深知传统民俗文化只有顺应时代潮流, 融合现代文明理念, 才能够在新的时代获得承续。
刘庆邦在十九岁之前一直生活在他的家乡———河南豫东平原, 故乡优美的自然景色和淳朴的乡风民俗给予他心灵上的慰藉。 关于故乡, 刘庆邦深情地写道: “那里的父老乡亲、 河流、 田野、 秋天飘飞的芦花和冬季压倒一切的大雪等, 都像血液一样, 在我记忆的血管里流淌。”[4]135基于对乡土的热爱, 对记忆中美好乡村世界的眷恋, 刘庆邦选择以文学的方式记录豫东乡村的自然风景和乡风民俗。
刘庆邦在书写民俗事象的同时也塑造了一个个坚守着传统民俗文化的乡土生命, 他们不仅仅有对传统民俗文化的执着热爱, 其身上更承载着作家对昔日美好乡村的眷恋和守望。 如在《手艺》 中, 果果的爷爷有着锔碗、 錾磨的好手艺, 但是现在却流行用摔不碎的塑料和搪瓷碗, 爷爷的传统手艺失去了用武之地。 刘庆邦借此表达出对传统手工艺的留恋, 通过孩子们对于上辈人传统手艺的欣赏和认可呈现出他对传统文化在当下重新焕发生机的期望。除此之外, 刘庆邦小说中也有对豫东农村传统物质生产民俗的重现。 如《养蚕》 中孙子红宝吵着要让爷爷养蚕, 爷爷费尽心思才从李老师的手中求得了十几个蚕种, 村里的大人小孩们都带着给蚕的礼物——新鲜的桑叶前去探望, 蚕宝宝们在大家的悉心照料下终于吐丝结茧。 曾具有千年养蚕历史的豫东乡村, 如今却连蚕种都难寻, 刘庆邦在字里行间透露出对传统民俗消逝的惋惜。 在现代文明理念的熏陶下, 经济价值成为决定乡民物质生产方式的首要因素, 一些古老、 美好的民间习俗也因此消亡,作家借助爷爷重现养蚕这一民俗表达了对豫东乡村传统民俗文化的呼唤。
从刘庆邦的个人经历来看, 他在城乡之间循环往返, 切实体味着城乡之间新旧生产生活方式、 伦理道德观念等方面的转换所带来的精神矛盾与痛苦。 他以现代性的都市视角回望乡村, 用文学怀乡的方式再现昔日豫东村落的民俗文化景观, 对豫东平原的民俗风貌进行了全方位、 多角度的展示, 勾勒出乡民们充满温情的民俗生活画卷, 呈现离乡者对乡村诗意生活的无限怀念与向往。 作为一个“文化守成者”, 刘庆邦力图挖掘传统民俗文化中的有益资源来纠正现代化的负面效应, 并通过张扬传统文化人格来拯救乡土民众日益沉落的心灵。
豫东平原位于河南东部地区, 是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典型区域。 漫长的农业文明历史使中原地区一直完好地保留着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 但长期自给自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滋生出封闭保守的小农意识, 造成了乡土个体文化视野的局限性。 可以说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 豫东地区的乡风民俗仍然保留着淳朴性, 但也不可避免地携带着封建文化中的陈规陋习。 张岱年认为: “与任何事物都包含矛盾的两方面一样, 中国文化也是具有内在矛盾的统一体, 其中既有积极的一面, 也有消极的一面, 既有精华, 也有糟粕。”[5]269对于乡村传统文化的赞美和美好人性的讴歌是刘庆邦乡土小说的主旋律, 然而作家并不只是一味地肯定, 他始终关注人性和人的异化, 对于一些不符合现代社会文明理念的民俗事象, 他虽然没有直接地进行批判与谴责, 却在字里行间隐含着对陋习恶俗的反思和批判。
在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下, 豫东乡村自古就存在着重子嗣、 男丁的思想, 农村地区更是遗留着根深蒂固的后嗣继承观念, 具体表现是在青年男女达到生育年龄后, 就必须早早进行婚配从而为家族生育后代、 延续香火。 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 豫东农村长期存在着换亲、 扒媒、 定娃娃亲等一系列婚姻陋俗。 换亲是豫东地区广泛存在的一种传统婚俗,多是家庭经济困窘或门风不好的两个男性互相交换其姊妹, 以另一方的姊妹为妻。 《遍地月光》 中赵大婶为给长子赵自良娶妻, 逼迫女儿换亲, 次子赵自民却背着家人偷偷去女方家扒媒, 最后在种种刺激之下赵自良完全疯了。 “所谓扒媒, 就是瞒着牵线的媒人, 到女方家说男方的坏话, 到男方家说女方的坏话, 把媒扒散。”[6]100对于换亲和扒媒, 刘庆邦没有直接在小说中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立场, 而是通过赵自良的悲剧结局来表达对这种行为的否定和批判。 赵大婶可以说是悲剧的肇事者, 她为给儿子换亲完全不顾女儿的意愿, 她认为: “可这事儿由不得自华。 一头是闺女, 一头是儿子。 闺女是人家的人, 儿子是自家的人。”[6]77传统的后嗣继承观念深深影响着以赵大妈为代表的农民的思维方式, 他们认为只有儿子才能够传宗接代, 为达到家族延续的目的他们会果断地牺牲女儿的幸福。
对于豫东地区广泛存在的娃娃亲习俗, 刘庆邦也透过小说予以批判。 《毛信》 中十一二岁、 正上小学的女孩毛信无意中听到大娘和娘闲聊时说要给自己订娃娃亲之后, 感到十分害怕、 恐慌, 得知真相后毛信娘和大娘也不再提订亲的事。 作家细腻地描写了毛信在得知可能被订亲后惊恐不安的心理活动, 刻画了敏感、 脆弱的少女形象, 表达了对农村地区早婚风俗的驳斥以及对传统婚姻观念的批判。对早婚现象的反思和批判, 其实是对于传统文化的反思和批判。 在传统文化中更强调集体观念, 缺乏对于个体生命和个人观念的重视, 人们在潜移默化中被三纲五常的观念所束缚, 在一个家庭中孩子必须遵循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在农村地区还广泛流传着 “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 等说法,正因如此心智并未成熟的女孩毛信才会在听到订亲的消息之后深感恐惧和忧虑。
正如刘庆邦所说: “作家写一些丑的和恶的东西, 是因为他们太爱美了才发现了丑, 太善良了才鞭挞了恶。 他们写丑和恶, 是希望这个世界越来越美好, 人心越来越善良。”[7]169刘庆邦继承现代文学的现实主义写作风格, 在展现传统民俗文化之美,歌颂诗意乡土和美好人性时也对传统文化中愚昧、落后的观念进行批判, 也只有反思和批判才能够使民俗文化适应现代社会, 使民俗文化中的优秀因子不断地延续、 流传。
改革开放以来, 面对现代工业化浪潮的不断冲击, 乡村传统的农耕文明面临着巨大挑战, 城乡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明显, 时代的变迁、 社会结构的变化对农民的心理状态产生巨大的影响。 面对现代社会各种或显性或隐性利益的诱惑, 乡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发生转变, 传统文化日趋衰弱, 民俗文化不断没落。 刘庆邦在小说中将民俗事象与故事情节穿插交织, 在温情的叙述中蕴含着作家的文化守成心理, 民俗书写中凸显了作家期望传统民俗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在当下社会能够承续的主体诉求, 以及豫东民众顽强、 坚韧的生命意识。 作家通过对豫东民俗文化的现代性书写, 试图重构豫东平原民众的民族意识和昔日美好的精神家园。
在以城市为代表的现代工业文明对以传统农业文明为主体的乡村的侵入下, 乡土社会中原有的民俗事象也在多重文化的撞击下逐渐式微, 昔日美好的乡村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改变了原有的面貌,不再是记忆中美好的精神家园。 怀着对传统乡风民俗的惋惜, 刘庆邦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记忆中的美好乡村, 他在对故乡风土人情的描摹中所展现出的乡土情愫, 既是对于故土家园的思念, 也是对传统乡土民俗的留恋。
刘庆邦在对豫东乡村民俗书写中所展现的主体诉求, 集中体现在他渴望保留优秀传统民俗文化上, 这种担当和责任意识鲜明地体现在他的创作之中。 现代社会经济高速发展, 乡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但乡村传统的价值理念却面临着商品经济的严峻挑战。 在《八月十五月儿圆》 中, 小说详细地描写了生活在乡村的田桂花按照传统节日习俗馏扣碗、 馏馒头、 做疙瘩汤的过程, 整个画面饱含着浓郁的生活气息。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 丈夫李春和在城市中挣到了不少钱, 但是却在物质利益迷惑下丧失了道德底线。 田桂花这一人物身上展现出勤劳善良、 自尊自强的民族精神品质, 这正是传统民俗文化对乡民在精神上的哺育。 不仅有男性在步入城市后扭曲了价值观和人生观, 也有女性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迷失自我。 以李春和为代表的一些返乡者曾经都是勤劳、 朴实的农民, 但是在离开乡土之后他们却丧失了原有的精神品质, 价值观、 伦理观、 道德观也发生巨大转变, 最终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中被金钱污染。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大众文化的兴起, 民众的生命意识不断弱化, 刘庆邦则在小说中有意凸显豫东民众的生命意识。 《曲胡》 《踩高跷》 《响器》 等小说体现了乡土民间鲜明的生命意识, 包含着生命的坚韧、 顽强, 洋溢着民间的自由欢乐, 把民俗、生命、 艺术等主题紧密地联系到一起。 刘庆邦将坚韧的生命意识注入到小说人物身上, 发掘豫东平原乡土生命所散发的人性之光。
随着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结构的转变, 传统的民俗文化面临着被消解的困境。 因此刘庆邦对民俗事象的书写就不仅是对豫东地区传统民俗文化的升华和重构, 也弥补了市场经济给乡村带来的人性缺失和精神困顿。 作家通过高妮、 果果爷爷、 田桂花等人对于乡土民俗的坚守, 展现出豫东民众美好、 健全的人性, 凸显出他们顽强与崇高的生命意识。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在现代化大都市物质环境的诱惑与乡村传统农耕生产方式经济效益低下的推力之下, 越来越多的农民怀揣着梦想涌入城市期望能够在此扎根。 然而由于农民与市民在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 他们往往不被城市所接受, 即使能够融入城市空间, 故乡也仍然是他们心中真正的精神家园。 反观乡村, 作为无数都市漂泊者的心灵慰藉, 却逐渐失去曾经的恬静、 和谐, 乡民们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正在发生改变, 优秀的民族精神被世俗化, 昔日美好的精神家园时刻面临着人文理想坍塌的危机。 面对这种现状, 刘庆邦用文字记录下家乡的物质民俗、 社会民俗, 刻画出豫东民众的民族情感、 民族性格、 民族特征, 发掘他们身上强劲坚韧的民族精神, 试图重构豫东平原民众的民族意识和精神家园。
刘庆邦在小说中常常描绘出乡土世界中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态画卷, 《梅妞放羊》 中刘庆邦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梅妞与小羊羔亲昵接触时内心母爱和性意识的萌动, 以及梅妞像模像样地把小羊当成自己孩子时所散发出来的母性光辉。 刘庆邦用诗意的手法、 简洁的语言描摹出河坡的水草和野花, 为读者展现了豫东农村优美的自然环境, 他曾这样深情地说: “我喜欢农村的自然景物, 树上的老斑鸠, 草丛里的蚂蚱, 河坡里的野花, 沥沥的秋雨和茫茫的大雪, 都让我感动, 让我不知不觉间神思渺远。 我写的一些比较优美的乡村小说, 多是受到自然的感召。”[8]289由此可见作家对于故乡自然生态的热爱, 他也正是在自然的感召下创作出优美的乡村小说。 乡村不仅是生长于斯的乡民们的精神家园和心灵乌托邦, 在这片土地上也世代相沿着美好、 古朴的民俗生活。 如在《眉豆花开一串白》 的开篇就对寻常农家小院中秋日生机勃勃的景象做出了细致描摹: “眉豆角大概要与椿树试比高” “菊花和鸡冠花都在开着, 柿子树上的磨盘柿子渐渐褪去夜色” “鸽子静静地立在院子门楼的屋脊上”“白鹅正在水盆里洗脖子”。 作家通过一连串对自然景物的拟人化描写展现出乡村世界的诗意和美好。刘庆邦通过对乡土生命日常生活的重现展现乡民朴实、 纯净的民族性格, 发掘和塑造理想中健全的人格特征, 重构乡土世界中刚健奋进的民族意识, 展示着乡民顽强旺盛的生命力和乐观的精神面貌。
在从 “乡土中国” 到 “城镇中国” 的进程中,城市现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理念涌入乡村, 乡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 生存条件也大大改善, 但乡土世界中旧有的人生观念和价值体系也受到冲击。在物质文明颠覆了乡村原有的精神体系后, 作为乡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乡风民俗也面临着现代化的考验。 刘庆邦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 发掘出传统民俗文化资源中所蕴含的强盛健全的民族意识, 塑造了梅妞、 星采、 守明等独具中国传统魅力的理想人物。 在这些人物身上承载着作家理想中的乡土人格和民族精神, 作家通过弘扬优秀的民族精神来挽救乡村道德资源的流失, 重构理想中美好的乡村世界。
刘庆邦从小就浸润在豫东乡村多彩斑斓的民俗生活之中, 对当地传统的民俗文化既有深深的热爱也有反思和批判。 在现代社会中传统民俗事象正适应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进行变革, 并形成了人类社会中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观。 刘庆邦通过全方位、 立体化地书写豫东乡村的民俗事象,从而记录下传统民俗文化在时代发展中的演变, 其中既有优秀民俗文化的传承和遗失, 也有愚昧、 落后的恶俗陋习的消逝。 作家始终关注民俗, 对逐渐式微的传统民俗文化进行整合与升华, 以全新的视角, 紧扣时代的脉搏, 重构理想中的乡土人格和乡土世界。 在现实社会中, 传统文化日趋衰弱, 民俗文化不断被解构, 乡土民众对民俗文化趋于困顿与迷失, 因此刘庆邦的民俗书写有着对豫东乡村人文精神进行救赎的重要现实意义。 这不仅是对于“民间” 的传承, 更具有弥补民众当下精神生活缺失的重要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