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静 屈行甫
摘 要:社区公共空间作为城市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大程度地影响着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文化传承。受到权力、资本等强力因素的影响,我国社区空间更新面临诸多问题。采用空间正义理论视角,从分析社区公共空间的实际处境出发,系统阐述社区公共空间公共性失衡的现象特点,并提出以共治理念为导向的更新途径及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对策。呈现了社会差异化的文化本底,重新构建了居民对社区参与的共同意识,并通过社区微更新策略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更新。
关键词:空间正义;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策略研究
在这种以构建理想“共同体”为目标的生活形式中,传统社区建立在特定区域及共同的情感基础之上,形成了稳定而和谐的生活结构和社区形态,是居民互通有无、相互协助与情感维系的社区单元。社区公共空间代表着居民身份认同、共同参与的重要表现场地。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传统社区逐渐被商品经济裹挟,“共同体”意识也被消解,传统的社区公共空间无论从功能上还是从数量上都难以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在政府、资金、社会利益等各方势力的相互争夺下,空间价值异化、情感价值失衡、权利剥夺和隔离等空间非正义现象频繁产生。因此本文将从中国社区公共空间的实际处境出发,根据空间正义探索以共治为导向的社会创新途径,通过构建市民共同归属感,并采取公共空间微更新的策略,实现中国社会动态性的持续创新。
一、社区公共空间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空间供给不均匀
政府在分配城市公共空间资源时,优先将靠近市中心的空间分配给地位高的优势群体,而弱势群体则缺失了对公共空间享有的权利。通过对上海与广州的绿地供给的调查发现,社会经济地位的高低与享有公园绿地资源的多少成正比[1]。城市中心交通便利、娱乐场所丰富,是社会上层人士的聚集地,反观城中村以及郊区就要接受稀缺的公共空间。日常公共设施配置不足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空间的阶层化和居住分层化。公共空间的缺失深刻影响着城市居民的心理和价值观以及生活状态,从而造成了居民公共意识的缺失和社会阶层的排斥,居民对城市更新建设的参与度和信任度逐渐削弱。以往的社区改造也仅仅是在环境和功能上重新设计,公共空间非营利性导致政府部门忽略了公共设施的建设,从而导致文化设施以及娱乐活动的不足。
(二)空间商品经济化
空间是具有政治性的。城市空间在有机更新的过程中包含强烈的权力干预逻辑[2]。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公共空间以及附属产品成为可交换的有价值性的商品,城市更新将公共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从而谋取利益。城市观念的转变和行为价值的不正确,使得权力、资本有机可乘,将城市更新下的城市空间沦为经济价值谋利的工具。在商品经济的诱导下,原有社区居民交往的公共空间成了有偿使用的资源。公共性的考量也被排除在外,为了个人私欲使公共空间失去了核心价值,从而变得庸俗化。私人领域的不断剥夺使得公众享用公共空间的权利愈发不平等,削弱了公众参与性,人们的公共意识不断丧失,加剧了社会中的隔阂。
(三)空间情感性缺失
在旧城改造进程中,大量的、封闭性的建筑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之中,代替了原来具有情感联系的社区,公共空间中也不见往日的热闹,大规模的自上而下的拆建和现代化的建设对历史文脉和在地性生活造成了破坏,忽略了社区居民差异化的需求。原有社区的多样性和有机性变成了现在毫无情感的标准形态建筑,居民与社区公共情感之间的关联日渐减少,与居民情感需求形成了强烈的冲突,快速的城市建设使得社区居民的公共空间品质低下,从而加剧了情感的缺失。城市空间的圈层效应造成空间的绝对分野,活动的多样性所产生的公共性被抹杀,人们的公共参与和公民意识不断丧失,公共空间的公共性进一步减弱[3]。
二、社区公共空间面临现状成因分析
(一)社区强硬治理体系
社区公共空间分配不均与社区治理体系密切相关,良好的治理体系与政府的行为目的和使用者的实际需求互相牵扯。但是在我国的社区治理体系中,一直遵守着自上而下的个体主导管理体系,社会关系阶层十分严重。在社区制的管理中,政府在社区管理体系中占主导地位,本该有着管理权的居委会也变成了政府的基层部门。
从古至今,从传统形式的统一管理到现在的社区制度,我国住宅管理都呈现着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的垂直体系,政府部门都承担着社区管理的全部事务,严格的管理条例和繁忙的社区事务导致政府无暇做好每一件事,因此社会上层精英有机会将公共空间变成了有偿的资源。社区居民在政府的长期管理下,缺失了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对政府部门的过度依赖导致了在城市更新过程中无法真正地了解居民实际的需求。这种状况阻碍了社区公共空间的全面发展,导致了公共空间的异化。
(二)空间谋利行为严重
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下,以增量为目标的城市更新,進一步向空间再建设发展。由于政府管理监制的缺失,市场固有的“空间谋利”行为往往使得城市空间的再生产演变成为资本剥夺空间剩余价值的工具[3]。由于需要兼顾经济的发展,空间谋利行为带来的短时间的经济增长,阻碍了社区的长期发展。因此,政府不能对这种行为置之不理,应该进行适当的约束和管理,经济发展的前提是不能损害居民的利益。
我们可以发现一些成功的城市更新项目经过几次活动之后便销声匿迹,政府部门需要对这种短暂的谋利行为进行长期监管,这也是社会能够长远发展的重要挑战。对于一个项目的长久性以及项目品质来说,这种急功近利的行为定会对社会发展造成伤害。长期以来,这种短暂的突变式的更新往往扼杀了城市自发更新的多种形式。社区公共空间的更新与社区居民长期利益息息相关。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的公共政策以保证企业的长期投入,应该筛选出声誉良好的企业,将利益与社区长期发展共同结合,而不是选择只顾谋取自身利益的商人。城市治理体系需要对市场进行长期监督,由政府、企业、居民多主体共同管理,才能推动城市更新的长远发展。
(三)社区公共精神衰退
城市公共空间可以提供各种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环境效益,也可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这些公共空间资源日益受到市场资本、公众、政府等相关方的激烈争夺,原本相对均衡的城市社会地理格局受到冲击,显现出了空间不平等现象。这些效益也是空间不平等形成的根源。许多公共空间正在被“圈地运动”和房地产开发商的高楼大厦所吞噬,成为少数人的私有空间,因社区地产引发的公众不满与争议时有发生。
不仅仅是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和市场的萎靡造成了城市更新的困境。在市场化改革和现代化进程中,社区本身呈现碎片化的发展走向,而社区公共精神也面临着日益消解与式微的困境[4]。城市中心被房地产等可消费性的场所占用,公共空间不再呈现公共性,社区居民之间日常交流、互动交往的频率日渐减少。同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公共交往的活动中居民的行动动机更多地指向利己而非利他,导致社区失去了原有的高度一致性和规范性,承载着居民情感的公共空间被占有,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感降低。社区公共精神衰退使居民公共意识减弱,最终导致社区公共空间难以更新的困境。
三、基于“共治”理念的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策略
(一)推动空间更新,实现社区价值
社区公共空间发生于日常生活之中,不同于城市公园,居民在此交流、谈论家常,一切琐碎以及习惯性的日常都存在于公共空间中。独特的历史习俗无时无刻不发生在社区之中,在特定的场所中用独有的语言、习惯和对象构成了社区生活,看似重复的生活习惯在公共空间中得以延续,在日常生活中得以体现。如此的简单重复并非人们消极地对待生活,他们用自己特定的方式通过实践的艺术使空间实现自由化,创造出了新的空间价值和生活艺术。
在社区微更新中推动空间进行更新改造设计是首先要做的。强调从日常的视角去观察现实生活以及之中的存在问题。日常生活承载了社区居民对于空间的情感态度,对于空间更新我们应该秉持尊重的态度,首先应尊重居民的真实需求、实现社区多种价值,在满足需求的同时促进社会共同发展。在共治的价值理念下对社区发展进行判断,表达研究对象呈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明确微更新的首要任务。
(二)联系日常生活,满足多元需求
作为“不会随着其中所进行的反应而改变自身性状的好的容器”[5],城市空间不断发生的日常象征着社会美好生活的延续,在日常生活中通过人与人的交流不断衍生出新的社区文化,由于文化的不断更新带来的社区空间不断被创造,实现社区文化、社区安全、社区交往等价值。人们适应现有的生活环境,保持日常生活习惯的同时,不断创造出新的可供其他社会活动的空间,不同于日常生活的活动需求逐渐生发。城市在发展进程之中会自动筛选出不稳定、陈旧的因素,人们日常生活的延续都印刻在社区空间之中,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生活的过程正是公共性价值的体现。
生活是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的主要内容,体现在物质空间形态之中,首先需要了解公共生活的日常需求有哪些?包括文化、商业、娱乐和休闲等多种内容。同时需要知道居民日常生活中所在的社区的人文习俗,在关注日常生活的同时理解当地历史文脉中的人文情怀。微更新的策略需要不同的人文关怀和不同阶段的技术路线,让现存历史跟随空间形态的改变而变化,维持良好的生活秩序,通过技术手段的干预维持社区良性发展,同时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保持空间的持续更新。
(三)挖掘在地场所,实现空间多样
日常生活不同于精英文化,代表着大众普遍又平凡的生活理想。现如今,经济精英取代了政治精英,精英文化仍然主导着社会话语权。建筑师摆脱了世俗的附属成为空间的主导者。21世纪之后,物质的极大丰富使经济精英的地位不在再高高在上,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距离也不再遥远。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发现美的象征,这种转变得到了大众的关注并进入人们的视野中,居民成了建筑的建造者。建筑不再是一个单独的空间,与社会生活一同构成场所的一部分,使空间真正为日常生活所用。
在地性是社区公共空间微更新策略中的空间场所,日常生活的差异化和个体选择决定了场地的多样化。空间设计不再由精英主导,而与特定的人和地点相关联。每一个特定的地点合成社区的公共空间,从地点进行设计是空间更新的必然选择,在地点中自然而然的生成过程比直接的植入来得更加贴切。不过在空间生成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周边地区的共同发展。尽管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并非完全正确,但在地性依然是空间改造的基本前提,我们依然要对此表示重视。
(四)建立管理制度,进行多元设计
在社区制不断发展的进程中,社区多元权利主体成了新型管理制度,独立的主导空间更新不能满足居民的真实需求,造成资源不必要的浪费。根据哈维在《希望的空间》一书中提出的人类拥有的11种普遍权利,公共空间赋予居民至少3种权利:生活机会的权利、体面与健康生活环境的权利、空间生产的权利[6]。多主体公共治理社区的方式平衡了多种势力,在空间更新的过程中一直保持着公平公正的治理原则。社区管理制度在社区更新中起着重要作用,加强社区人员层次管理对于社区微更新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决策。多元化的设计声音打破了空间的单一范式,体验和设计成为了参与者所拥有的公平权利。
多元设计是微更新设计的重要准则,摒弃单一的由个人主导的公共建设,重新构建自下而上的多元化主体。从空间治理的内涵看,加强社会多方协同治理的深度与广度是有机更新规划的题中之义[7]。从回归现实的环境、生活、人群之中,发现设计所出现的问题,打破套路式的设计方式,考虑场地的现实需求,设计应遵从社区群体的声音,找到关键问题并解决,使空间情感具有独特意义。微更新在操作过程中应该保持适度的包容和弹性,无论主导权在谁的手上,城市更新的同时应该注重技术上的可行性,不违背道德的准则。法律不仅保证了在治理过程中因个人利益而危害公共集体的同时,保障了公共空间公平正义的实现。
四、结语
公共性作为一个复杂而又棘手的问题,设计师必须重新审视和评估城市公共性的思想,回归以人本价值为中心,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愿望。公共性既包括公平正义,又包括人类美好生活的发展。这不仅对规划师有所要求,对高层而言,政府应当加强政策的引导,面对危害社区发展的因素,坚持公平正义的态度,竭力控制资本利益的公共空间的侵蚀和空间分配不均匀的现实问题。应该谋求多元主体利益的共同意识和弱势群体共同享有公共空间的权利,倡导共治的城市更新理念,让居民重新参与到城市更新之中。公共空间将人与人的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形成平等的、具有包容性的情感场所。空间的正義到底是什么,社区公共空间就像一个个封闭的自我运转的房间,空间阶层分化严重,商业利益不断发展,公共性的公共空间早已慢慢消失。所以,我们应该反问自己,城市应该由谁来主导,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人融入其中,同时连接向外的世界,从而实现空间的平等性、开放性和包容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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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学广,王爱民,闫小培.权力视角下的城市空间资源配置研究[J].规划师,2008(1):77-83.
[3]李建华,袁超.论城市空间正义[J].中州学刊,2014(1):106-111.
[4]何淼,张鸿雁.城市社会空间分化如何可能——西方城市社会学空间理论的中国意义[J].探索与争鸣,2011(8):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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