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霞
(临沂市人民医院,山东 临沂 276000)
妊娠相关卒中(Pregnancy related stroke,PRS)是指在产前、分娩或产后6周内发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局灶性损伤引起的急性脑血管事件,包括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脑静脉窦血栓形成(CVT),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1]。发生卒中的孕产妇30%~50%会留有后遗症,严重影响其自理能力和母子感情交流,给家庭与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本文对近年来有关PRS的护理研究进展综述如下。
多项研究表明,PRS风险最高的时期是在妊娠晚期和产后早期(产后6周内)[2-3],高达66%的为出血性中风[4]。其危险因素主要有:妊娠期高血压(HPD)、心源性栓塞、高龄、感染、偏头痛、高凝状态等[5]。HPD 是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和hellp综合征(溶血、肝酶升高和血小板降低)疾病的统称,在所有卒中类型中都很常见,是PRS的独立危险因素。
2.1 临床表现 脑卒中多表现为:平衡或协调能力丧失,突然出现行走困难;眼睛突发的视力变化,视物困难;面部不对称,口角歪斜;手臂突然无力感或麻木感,通常出现在身体一侧;说话含混,不能理解别人的语言。
2.2 治疗 急性缺血性卒中多在安静的情况下发生,患者根据血管闭塞部位出现相应的神经功能缺损症状。多数患者尽早实现血管再通可以得到良好预后,然而出于母婴安全考虑,孕产妇被排除在所有静脉溶栓和机械取栓的随机对照试验之外。因此,这类特殊人群的最佳治疗方法尚未确定[6]。再灌注治疗往往由于缺乏明确指南而被搁置。多国共识指出应优先考虑产妇健康,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怀孕而延误血管再灌注治疗。考虑到患者严重后果和显著改善母婴结局的潜力,妊娠不应该是静脉溶栓或介入取栓的禁忌症,需要在多学科共同商讨权衡风险与获益后进行决策[7]。
出血性卒中主要包括脑出血和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在运动中发病,可出现局灶神经功能缺损症状,伴有剧烈头痛、精神状态改变、癫痫发作、恶心呕吐等症状。任何出血性卒中治疗都要以预防再出血和血肿扩张为中心。动静脉畸形、颅内动脉瘤破裂引起的脑出血,由于临床迅速恶化和再出血的风险,应立即开始手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治疗应以控制血压为重点[8]。CVT 最常累及上矢状窦(67%)和横窦(64%),随着血栓的堆积,导致静脉回流受阻、引起脑水肿、颅内压升高、继发静脉性脑梗死或脑出血。头痛是最常见的症状。如果不及时治疗,通常会在病程后期出现癫痫发作、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和嗜睡[9]。临床上主要以抗凝治疗为主,静脉血管内介入治疗也为提供新的治疗方向。
3.1 对高危卒中孕产妇的识别,增强对风险因素的管控 考虑PRS给母婴带来的严重后果,应注重早期对高危人群进行筛查,针对不同危险因素制定个体化护理措施及宣教策略,提高孕产妇对卒中危险因素的认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脑卒中发病前多数患者会出现一些特殊的前兆症状,特点是突然发作、短时间内可消失,也被称为卒中预警征兆,常见的征兆有:一侧面部、肢体麻木无力;视物模糊或视野缺损;语言表达困难或难以理解;不明原因的严重头痛;难以解释的头晕、站立不稳或跌倒发作。特别是在高危孕产妇护理过程中,更应引起警惕卒中预警征兆的发生。
3.2 院内卒中流程的开启 卒中治疗具有时间依赖性,脑组织再灌注的时间对于患者的临床预后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延长,患者获得良好预后的可能性下降。因此,产科护理人员在识别PRS第一时间内要快速启动院内卒中流程,紧握“时间就是大脑的观念”,与产科大夫、神经科医生、卒中科护士快速进行对接沟通,协助转运;同时,要保持患者气道通畅,防止发生窒息,及时建立静脉通路,注意有无抽搐发生,密切关注血压等生命体征。
3.3 健康宣教及管理 脑卒中对母婴带来的潜在伤害更容易引起孕产妇恐惧、失控、无助、卒中后抑郁等强烈负性情绪。应加强对产妇心理健康的关注,重视产妇的情感需求,充分尊重、关怀产妇,加强与产妇的交流,做好支持性心理护理。健康知识的传播提高患者认知,是改变行为的基础和前提[10]。若产科护士根据个体情况进行健康宣教可有效满足患者健康需求进而提高依从性,提高患者的自主意识[11]。配偶作为孕产妇的主要护理者,在院期间对其强化宣教可以显著改善患者及本人的焦虑状态,为促进患者身心健康开辟新的途径[12]。
总之,产科护士作为孕产妇第一接触人,对PRS的了解有助于加强对孕产妇卒中的预防、降低发病率。产科护理人员需要和神经科医生、卒中护理人员共同努力,以解决PRS尚未解决的跨学科问题,完善PRS这类特殊人群的院内卒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