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担负着调整经济结构布局、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活力和效率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投入市场竞争中。特别是一些“保军”企业通过不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加强“军民融合”,依托军品核心技术发展民用产业,有的单位民用产业产值贡献已超过60%,成为单位经济发展的新动力。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扩大销售量,获得更多的市场,除了依靠产品的质量、单位的信誉以外,大部分单位选择赊销的方式来销售产品。近年来,国内整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我国宏观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大部分单位赊销规模越来越大,应收账款在单位资产负债表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应收账款的增加不但造成单位资金短缺、资产的营运能力和经济效率降低,更隐藏着极大的经营风险。国资委近年来将“两金”(应收账款和存货)压降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就是为了稳增长、控风险,不断提高单位发展质量。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控制,已成为单位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
单位确认经营收入时,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权利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及债权。也就是说,凡属于本期应计的收入,不管本期是否实际收到款项,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如果单位的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无法收回的概率就会很高,这样,单位实际上存在着潜亏或损失。有的单位收入连续几年保持稳定增长,利润却逐年下降,原因之一就是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长期挂账,多年累积导致资金紧张,单位通过贷款维持日常经营活动,较高的财务费用侵蚀了单位大部分利润。此外,各单位在应收账款催收过程中,往往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催收本钱,应收账款的逾期而带来的管理成本可能比单纯的坏账损失大很多。
单位赊销产品发出货物,资金被对方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单位资金的周转,使单位货币资金短缺,无法正常补偿各种耗费,进而影响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也丧失了该部分资金在其他用途中为单位创造新收益的机会。但是,个别“保军”企业是国资委管理下的特殊群体,生产的计划性及技术垄断性,使个别单位现阶段经营现金流入中财政拨款及科研经费拨款往往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导致单位周转资金困难的影响并不明显,容易被人忽视。
部分国有企业管理者更多的是从科研岗位提拔后,同时开展民用产业经营工作,体制内的思想还存在,经营管理理念未能从国家计划性、技术具有垄断性、竞争相对和平的军品市场向竞争激烈的民用产业市场转变过来,并且由于未经过真正市场竞争的历练,往往对应收账款的认识不足,容易忽略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认为只有生产和销售才是最主要的。很多管理者也会存在不按市场规则办事的情况,往往将系统内客户、老朋友等因素考虑进来,忽视市场的复杂性,缺乏应收账款风险防范意识,无形中损害了单位利益。
大部分单位均制订了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但制度普遍存在执行不到位现象。首先,应收账款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应收账款的管理需要多个部门参与,财务部门要加强应收账款账龄分析,配合对到款和开票进行查询等工作,业务部门则需要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保持与客户经常联系,催促付款等。这些势必会带来一定工作量,特别是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或执行起来比较耗时间的工作往往被人为规避掉,导致执行与制度“两张皮”的情况。其次,应收账款产生的业务部门不了解相关内控制度,仅仅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配合开展日常工作,缺乏催收的主动性,有的债权甚至超过了法律诉讼期,使得事后追讨十分被动。最后,所有单位的应收账款内控管理制度都有奖惩措施,但主管部门碍于情面,基本上很少运用“惩罚”措施,也不按制度规定开展“奖励”,制度的执行力受到影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单位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
单位财务人员主要精力在日常账务核算,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编制不及时或根本没有,无法将债权信息及时提供给有关部门,也无法进行详细的分析。而业务人员主要精力全部在签订合同和开拓市场上,忽视了应收账款的大幅上升,给单位带来潜在损失,更不关注账款回收情况。就会出现业务人员对长期挂账情况不知道,催收不及时;业务人员与客户对账结果与财务账面反映情况存在差异,特别是滚动付款的客户最容易出现此类情况,账目混乱不清,这也成为客户不支付账款的理由,增加应收账款回款难度;小部分销售业务回款是通过业务人员现金收取,就会存在业务人员将货款交回财务时不明确具体对应哪笔合同,业务人员离职后,对方单位指出货款已支付,双方对账不一致导致账面长期挂账。
信息沟通不够的另一表现是未建立客户信用联动机制。往往一家企业与本单位多个部门有业务往来,当货款催收已出现困难时,由于其他部门不了解情况,还向该单位销售货物,总是认为自己的款项一定会收回。对方单位如果又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而是把相关货款打包支付,也不告知具体对应哪个合同,导致本单位账面入账不清,加大了单位资金损失风险。
单位赊销管理制度不健全,容易造成盲目销售问题。首先,不对客户做资信调查,信用评价基础较为薄弱,缺乏对客户的必要了解。有的客户属于老朋友,碍于人情,有时也为了稳定市场,在不了解其目前经营状况下,就大量赊销,导致货款无法收回。有的单位之前从未合作过,在不进行不良信用调查的情况下,就对其赊销产品,很容易导致单位财货两空。
其次,即使对客户做了资信调查,很多单位基本没有设置信用管理部门,对客户的资信评定工作完全由业务人员办理。一方面,业务人员收集的客户资料内容可能不够详细、全面,缺乏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业务人员出于业绩考核需要,也会乐观评估客户信用水平,有的甚至在前款项未清超过合同规定很长时间情况下,不但没有采取催收措施,又发生新的销售,给单位埋下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隐患。
目前,单位还是以收入、利润为主要业绩考核指标,考核分数占比较大,在这种考核模式下,为了争取经营业绩,就会加大赊销规模,有的单位甚至提前开票确认收入,与合同履约进度不匹配。单位没有将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与业务人员考核指标挂钩,无疑造成单位更多的坏账损失。
有的单位经济合同和相关的档案数据保管不完善,造成部分应收账款长期挂账却无法向对方单位开展有效的催收工作,形成亏损;有的单位人员变动或离职时,不对应收账款进行移交,导致接手人员对原有应收账款情况完全不了解,增加了向对方单位开展催收工作的难度,倘若对方业务人员也有变动,很可能使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被迫中断,给单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但是对于应收账款的监督检查却存在监管力度不够,流于形式,未落实到位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健全。审计部门开展应收账款内部审计时没有制度依据,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主动性、严肃性;有的单位几年才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有时还是与其他审计项目穿插进行,势必影响监督检查效果,客观上也导致监督工作管理的弱化和盲区。
单位管理者应从根本上认识到应收账款所存在的风险,只有提高了风险意识,才有可能进行风险防范。此外,再好的应收账款内部控制措施也是由单位管理者具体组织落实,管理者的素质决定工作效果。因此,管理者除了对应收账款增强风险意识,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单位在建立应收账款内控制度的同时,为了避免盲目赊销,应建立赊销管理制度,最好有部门承担起信用管理的职责,根据单位风险喜好,制定赊销原则;明确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方法及流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客户信用等级,制定信用政策;明确各部门在赊销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最终的赊销政策应是系统、明确的标准文件,发放到销售、财务等相关部门和业务人员手中,具有操作性。各单位在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中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最好能作为经常性项目,不断强化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财务部门必须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单位应收账款的实际状况,并将信息主动反馈给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销售人员也要及时将挂账原因反馈给财务部门,并主动关注货款回收情况,一旦出现货款回收困难,要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通过告知财务部门,加强部门之间联动机制,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单位建立客户信用联动机制,当出现回款困难时,财务部门进行风险预警,避免损失的扩大。定期召开财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参加的应收账款专题会议,通过讨论制订解决对策,明确责任到人,加强了部门交流,提高应收账款内控效果。
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财务部门除了对挂账时间较久,回收困难的应收账款进行必要的提醒之外,对即将过两年诉讼期限的应收账款更应该重点关注,建议对1年6个月的应收账款向业务部门进行风险预警。
为了提高应收账款的催收效率,单位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催款策略,并保管催收记录。对于故意拖欠的债务人,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如通过法律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资金紧张的企业,要从各方面了解债务人真实的财务状况,如果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已经严重到资不抵债,随着时间的推移,很有可能变成恶意拖欠,需采取必要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可碍于情面而错失收款良机。另外,核销的坏账也应做好“账销案存”的备查账,如果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及时入账,以防资金体外循环。
单位应将销售回款与业务人员的绩效挂钩,不能只考核经营业绩的规模,并且加强回款奖励兑现频次,比如将以往年末兑现改为月度兑现,年末算总账的方式,更好地激励销售回款。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也要严格执行奖惩制度,所有应收账款核销均需进行原因分析,落实责任,进行奖惩。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款项不能收回的,要给予扣除个人奖金等相应惩罚,损失较大还应追究其责任。对于拒不执行审计部门意见造成应收账款损失的部门,应给予其部门领导人员扣除奖金等惩罚。对于积极收回拖欠款项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特别是挂账时间长、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可以事先明确按一定回款比例直接奖励给个人。
合同和合同变更协议等原件必须在合同管理部门保存留档,产品交付必须取得对方书面的签收单或相关收货凭据,签收单或相关收货凭据必须妥善保管。当与应收账款管理有关的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时,一定要与接任者进行应收账款工作的移交。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应收账款的单位名称、合同、金额及基本情况,对于金额大、挂账时间长、关系复杂的款项需重点说明,相关人员签字确认。若出现个别应收账款账目核对不清或挂账原因不明的,应暂停岗位变动或离职。确保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及时性、连续性和完整性。但是,只要人员没有调离单位,对应收账款就负有直接催收责任,这点是必须明确的。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使得企业可以把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运用。但有些单位为完成应收账款考核指标,以支付较高手续费为代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隔年又将其赎回,单位表面上完成了考核指标,实际损害了单位利益,这种情况应严厉制止。
国有企业改革已到收官之年,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将不断增大,做强做优做大是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若不对应收账款加强管理,应收账款持续上升给单位带来的不利影响将愈加显著。国有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风险意识薄弱、内控制度流于形式、信息沟通不够、赊销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也必将阻碍单位的发展。因此,国有企业更应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增强单位竞争力的同时,实现单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