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贵,王亦欣
(1.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彝学研究院,贵州 毕节 551700;2.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广东 珠海 519000)
彝文书法的概念问题,至今还未确立一个明确的学科、学理的规范。虽然到目前为止有几篇讨论彝文书法的文章,但也是罗列了一些资料,仅是泛泛而谈。没有把这个问题剖析清楚。于是,概念作为讨论、研究彝文书法的基本问题突现出来,因而在学术上有必要作出回应。
陈振濂在《书法学概论》中,把书法分为四个层次:“第一,是核心部分,以中国汉字书法篆隶楷行草为主体的‘书法本体’部分。第二,是中间部分,这是中国书法的延伸部分,包括日本假名书法,也包括西方书法画中一些较注重汉字造型符号的作品。第三,是外围部分,包括西方抽象画中的一部分作品和‘书法画’。第四,是更外围部分,它与书法之间的关系只限于大家都是文字艺术,但它在美学上更接近美术字而非书法。如西夏、藏、满、维、蒙文或朝鲜谚文、伊朗文、印度文以及还有西方的电脑文字艺术。它们离书法核心的距离,我想绝不会比绘画离书法更近些。”[1]这里虽然没有提及彝文书法,但是作为中国少数民族文字,与作者列举的其他少数民族文字一样,其范畴自然属于第四的更外围部分。这就是前述彝文至今尚无明确书法概念术语的原因之一种揭示。
把彝文书法定义为彝族文字的书写艺术,是目前发表的几篇讨论彝文书法文章普遍的概念解析。参照核心层次汉字书法,因为发展的历史脉络清晰,字体演变的历史也清楚,因此甲骨文、金文、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各种书体,都在书法这一大范畴中各适其名、各得其所。但是,彝文虽然发展了数千年,字体的形式还是以一种正体字为主,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字体的名称也有几个,却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从书法上给予的称谓,这也阻碍了书法实践与理论探讨。从根基上把彝文书法的概念厘清,其重要性就突显出来了。
彝文是记录彝语的符号。起源甚早,目前发现于古夜郎故地贵州省赫章县的西汉时期的青铜器《祖祠手碓》上有5个彝文,在贵州省大方县发现了蜀汉时期的彝文纪功碑,在云南省昭通也发现了汉代时期的古彝文印章,至少可说明西汉时期彝文已经是一种成熟的文字体系。彝语称彝文因为方言不同,有“署哪母”“司”(有专家认为彝文是神鸟滴血成字教会毕摩而传承,因此与血的彝语“司”同音)、“署”等,同样也还没有完全统一的称谓。
关于彝文的称谓,如果学术界还有争议的《白狼王歌》中使用的白狼文暂时不定,那么最早可以溯源者,乃是晋代常璩在其名著《华阳国志-南中志》里的记述:“有夷经,皆爨字,状类蝌蚪,号书组,字母一千八百四十有奇。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这里的“夷经”,显然是已经定型的经书,而这些“夷经”是用“爨字”书写的,可知,爨字,是对彝文最早的称谓。唐代樊绰著《蛮书》也就是《云南志》中记载:“阿田可唐时纳垢酋,隐岩谷,撰爨字,字如蝌蚪,三年始成,字母一千八百四十有奇,号称韪书,即今夷字。文字左翻倒念,亦有象形、会意诸义。”这则记载,后来成为许多著述经常称引的内容,如道光二十九年付梓的名志《大定府志》卷十三“风土志”,就有“安国亨所译夷书九则,内载阿田可唐时纳垢酋……”等相同的内容。而用“倮倮文”“倮语”称呼的,在明朝廷四夷馆编印《华夷译语》时,就有“倮倮译语”在使用;清朝时期也在沿用这一称呼。清末彝族土司后裔安家元有诗云:“闲课儿童读爨书,千年虫篆复虫鱼。莫嫌言语侏 㒧 陋,水木根源见太初。”这里的“爨书”有两层含义:既指称彝文也指称彝文书籍。直到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一月,丁文江还在编辑出版《爨文丛刻》(甲编),而此时的一些彝族精英人物如岭光电、曲木藏尧等,已经开始用“夷文”称呼彝族文字。如此,除了白狼文,则从晋、唐、宋、元、明、清至民国时期,关于彝文的称呼,已经有8个:爨字,韪书,书组,夷字,倮倮文,爨书,爨文,夷文;比类的称呼一个:蝌蚪文。另外,因为彝文主要是彝族知识分子毕摩使用,民间也称呼彝文为“毕摩文”“呗玛文”“西波文”“呗耄文”等,甚至有的人认为彝文是一种“巫师文字”,这是误解。
由于彝文在用字方法上,通用字、假借字特别多,造成传统彝文一字有若干个异体字乃至别字的情况非常普遍。例如在《彝文字集》收录的“水”的彝文,在彝语北部方言凉山的字集里就有200个以上文字。[2]因此在编纂彝文字典时就需要一个比较统一的、常用的字作为代表字。根据《彝文字集》的统计,所有能够搜集到的彝文字典、字集、字书中的字集中起来,一共有87046个。选择文字最多的一本字集统计,有22000多个。因此,规范彝文成为一个重大的任务。这一任务,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经过筛选,选择了819个加上一些符号共1165个,报经国务院1980年批准,成为“规范彝文”,至此,就出现了“老彝文”“传统彝文”“古彝文”与“规范彝文”“新彝文”的称谓区别。这一批规范彝文,是高度简化、并且从字形上已经变异的字体,其变异的主要情况是:把其中绝大多数传统彝文右转90°。这样,彝文又多了一种字体,也多了一种称呼——规范彝文。规范彝文称呼的出现,把此前对彝文的称呼,渐渐变成了“老彝文”“传统彝文”或“古彝文”,使用前两个词时是为了表明这种文字还在继续没用,使用后一个词时则多带有已经作古不常用的意思。如此,彝文就开始有古今之别,传统与当代之分,规范与不规范之形,甚至在书写的行款方面,也发生了变化,体现出彝文丰富和发展了,但也复杂了,甚至有的是左右颠倒了。
文字是文字,它只是书法的基本根子而不是书法,这是常识。然而没有文字,也就无所谓书法,这也是辩证的统一。因此,彝文的发明和使用,成就了彝文作为书法的前因。但是要使之成为一门形式艺术,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按照陈振濂先生的划分,从更外围走进核心,还有三个层级。在此之前,先把彝文书法的概念界定清楚,就是一项基础的学术工作。
从以上的简要梳理中,我们知道彝文的称呼虽然有多个,包括传统的7个,民间的若干,加上后来的规范彝文、老彝文、传统彝文、新彝文等,至少也已经有14个以上,但是没有一个是用来称谓彝文书法的。从文献检索和公开的报道看,1992年在北京举办并随后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举办的“首届全国彝族文字书法展”,首次提出了“彝族文字书法”的概念。1993年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的“彝文书法研究会”首次提出了“彝文书法”的概念。1996年,笔者在《贵州古彝文书法刍议》中首先对“彝文书法”的概念进行了学术解析。[3]李乔以《试谈汉彝文字的产生、衍变、发展》为题为《中国彝文书法选》作序时提出了“彝文书法也可以成为艺术品”的说法;罗正富为该书作序时也使用“彝文书法”的概念;而该书的名称也是使用“彝文书法”的概念和标识。[4]这本《中国彝文书法选》与1992年举办的“彝族文字书法”展览,从作品的角度为彝文书法提供了实证。之后,1998年丁诗建、李玉平、王继超主编出版了《明清彝文书法汇辑》和《彝文书法字帖》,[5]第一本彝文字帖出版。这样,“彝文书法”从作品层面的实证到理论意义的概念正式形成。
但是从这些创作与理论探讨中也发现,一是作品的杂糅情况比较严重,在一些书法选本中,既有大量的传统彝文字体,也有不少规范彝文字体,行款也出现了不一致情况。传统彝文书写的行款格式,是有史志记载的“左翻倒念”,即每一行字从上到下书写,每一列字从左到右排列,整幅字排列好后左侧装订如现代的书籍装帧。而当代的大多数规范彝文书法,则是完全学习汉字的行款和排列方式,基本上汉化了,除了字是彝文,已经没有彝文传统书写规则。究其原因,是当代用规范彝文书写的人,既没有采用当今规范彝文出版物的格式从左到右一字接着一字写、从上到下一行接着一行排列,也没有按照传统彝文的书写与排列方法,而直接“接轨”于汉字书法。询之,反而说过去的彝文就是这样的,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它反映的只是北部方言区一个时期所见的彝文“横写竖读”的误解。北部方言彝文传统书写方法的“横写竖读”,是从一面纸张的右边开始写到左边,就像阿拉伯文的书写方式,而阅读的时候要把这页纸左转90°,这样,实际上回复到了传统的“左翻倒念”的情况,也就是说,回归到了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传统行款格式上来。深究其源头,是这些彝文在规范的时候,没有向左转回90°,在排版或电脑输入时显现不出其问题来,在书写的时候,就有许多不便之处。因此,规范彝文书法,既没有继承传统,也没有按规范后的现代出版物模式,而是走了一既无传统渊源也无学习依据的食古不能、食汉不化的道路。这样写出来的字,不论怎样观看、阅读,都感觉这些字是反的,书写的时候线条安排既不符合人体工学原理而便于掌握,阅看的时候也感到十分别扭。而这样的书法作品,在一些展览上大量展示,在报刊等媒体上不断出现,让外界对彝文发展历史不知晓的人,认为彝文书法就是这样一种形式艺术,产生了许多误会,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这就像用现代横写的汉字书法称为书法一样,直接影响人们对从上到下竖写、从右到左排列的传统汉字书法艺术的认知,如果人们只见到这种横写的汉字书法,对书法的认识就会少去90%的崇敬,积之既久,就会深深地伤害这门传统的形式艺术。特别是对于刚刚起步的彝文书法来说,这也许会是灾难性的。
规范彝文与传统彝文之间的关系,不像简化汉字与汉字之间的关系那样,简化汉字只是笔画简省了、字体合并了,规范彝文则是将字体也向右旋转了90度,因此其行款的布局一但脱离传统彝文的书写方式,或者脱离“横写竖读”的方式,它是传统意义上的彝文书法,还是一种全新的书法形式,都成了必须重新界定的问题。对这一问题不作理论上的厘清,它会在另外的方向上越走越远,字是一种新字,款也是一种新款,直到完全背离传统彝文书法而“自成一体”。
因此,参照“书法”一词从学术上而言,是专指汉字篆、隶、楷、行、草为核心的书写艺术的定义,给彝文书法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是必要的。但在此之前,要给它一个比“彝文书法”四字更为准确的称呼,以区别于当前“彝文书法”实际上的强势话语主要指称规范彝文书写的情况。
检阅和审视历史上用以称呼彝文的各种称谓,有“爨文、爨书、爨字、韪书、夷文、夷字、倮倮文、书组、毕摩文、西波文、呗玛文、彝文、传统彝文、规范彝文”等,其中爨文、韪书和夷文是三种比较普遍的称谓,如果从称谓文字而言,以“爨文”称呼“古彝文”“老彝文”,以“彝文”称呼“传统彝文”即当下还在使用的古彝文,比较妥当;以“规范彝文”称呼已经变形和简化的彝文是符合实际的。
从时序上划分,在称为“彝文”和“规范彝文”之前的所有称谓,都属于历史的范畴。因为“彝族”作为一个“这个”群体正式的有法律地位的统一称谓,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事情,此前也不可能产生关于彝族文字即彝文的称谓,因此它的涵盖范围,虽然可以指称此前产生的彝文,但是其产生的历史时期决定其本体是出现于新中国成立之后。因此,要选择一个能够指称传统彝文书法的称谓,在过去产生的词汇中进行选择符合历史逻辑。
而从书法的角度上讲,以“韪书”称谓彝文书法,是一个适当的称谓,其中的“书”,既代表了文字之意,又代表了书法之意,比单纯称呼文、字,或“彝文书法”的多字繁复,显得更加简明扼要。这里没有选择“爨书”,是因为爨氏统治南中时期,其族属并没有被历史学家们肯定为彝族,只是阐明爨氏集团后期也融入了当时的乌蛮等彝族先民,因此用“爨文”“爨书”称谓彝文或彝文古籍的情况虽然常常出现,但是其比类、指代的意义十分明显,在有条件为一种以彝文为书写形式的艺术门类进行命名和定义的时候,它的局限性就显现出来了,需要慎重移除。而使用“韪书”这个名称,还有诸多理由如次。
韪书即平正的书体。《说文解字》指出:“韪,是也,从是韦声。”“韪”就是正确,“韪书”可理解为“正确的文字、正确的书法、正书”。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央民族大学黄建明教授在为《韪书编年史》作的“序言”中,也肯定了这种说法。在汉字书法中,正书也就是楷书、真书,是一笔一画、横平竖直地写出来的,有平正、正确之意。考察彝文书写的发展历史,从汉代可考证的《祖祠手碓》铭文,蜀汉时期的《妥阿哲纪功碑》,唐代的《马鞍山摩崖》,宋代的《懒龙桥岩刻》,明代的《罗婺盛世史》和《华夷译语》中的《倮倮译语》夷字,清代《大定府志》所附录的《夷字释略》,直到民国的《爨文丛刻》和当代的传统彝文,其字体基本上都一笔一画、平平正正地写出来的,很少有像汉字的篆书、隶书、行书、草书那样的字体出现,从总体上看都是一种平正的楷书一样的字体,也就是正书,与历史上用“韪书”称呼彝文有内在的脉络呼应与逻辑上的契合。
韪书是正确的书体。审视当下一些已经背离传统很远的书写形式,传统彝文书法作为正确的参照是历史存在,也是当代必需坚持的正确的事物。相比于北部方言传统彝文书法“横写竖读”,同样是符合正确传统的。因此,韪书仍然是正确的书体,普遍适用于正确的书写方式也是唯一正确的传统彝文书写特色的艺术形式。
韪书是正体字,不是美术字。彝文的发展史上,不乏有一些美术字,当代的一些书写形式,也是美术字,但是作为给彝文书法以学术定义的概念,要明确,韪书在发展过程中会有美术字,但它的核心是正体字,方向是独具美学价值的传统艺术形式。
韪书是具备真理标准尺度的书体。它作为一种千百年来被古人和大部分今人所坚持的书体,是一种必需坚持的真理和标尺。无论是古代还是今天,符合这一标尺的就是真正的传统彝文书法艺术,否则不是,无论其暂时显得如何强势,由于没有历史的渊源和理论的支持,也都不会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最终还要回到这一标尺之中来,正如不符合平仄格律的诗不能称为近体格律诗一样。
新中国成立后彝族在拥有统一的称谓之前,传统彝文的称谓也是多种多样,彝族有了统一的称呼之后,所有此前对彝文的称呼也统一成“彝文”。但是,在彝文向彝文书法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从传统彝文到当代规范彝文的转型,对彝文书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选择一个具有历史和艺术特质的称谓来包括古今彝文书法,“韪书”就是一个最好的遴选。要用韪书来涵盖古今彝文书法的方方面面,则有必要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对这一概念进行定义与描述。
韪书,是对彝文书法的总称,它是以彝文、主要是传统彝文为书写符号创作的一种线条艺术形式。韪书的行款,是每个字之间从上到下排列,每行字之间从左到右排列的布局格式。韪书在历史上用来称呼彝文,由于彝文的书写具有艺术美的特质,韪书也是古代彝文书写形式艺术的指称。规范彝文出现之后,作为新发展起来的一种书写美术形式,韪书也包括规范彝文书法。
这里要区别几个概念。一是“韪书”与“彝文书法”。为什么用“韪书”而不用“彝文书法”,除了前面所述问题之外,强调韪书的历史发展历程而区别于彝文与彝文书法的当代性,强调韪书的传统性质而区别于当下的所谓“创新”,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是彝文书法的指称具有迷惑性和模糊性,让没有彝族历史文化常识的读者往往认为只是当代的规范彝文书法,而忽略了对其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的关注。
关于主要所指。这里强调了韪书主要的书写符号是传统彝文,是因为传统彝文各种字体集中起来,有87046个之多,即使是以一地如四川省为例,其字符也有22000多字,字数众多、便于在书写一幅作品中出现同一用字时可以选择不同的字,这是艺术作品表现丰富性、多样性和独特性的本质要求。就单个彝文而言,根据已经公开出版的《滇川黔桂彝文字集》的载录,如“胃”的传统彝文有40多个,“水”这个音的彝文在北部方言的字集中就有200多个,提供了书法用字的广泛选择。而规范彝文的目的就是简化、使表意的文字变成表音的文字,其819-1165个用字的有限性不能提供给书法艺术以广阔的选择。
韪书从专指彝文到总称彝文书法。在历史上韪书只是彝文称呼的一种,在有了彝文书法的概念之后,选择它来作为一个总称,使其作为一个概念的内涵得到演化,发展为表达一种传统艺术形式,而其外延也得到拓展,包括了当代规范彝文。同时,还使它的历史性专指得到发展,包括了对当代彝文和彝文书法,并且对未来出现的彝文书法形式进行了囊括。整体上,韪书因为用来指称全部彝文书法,它从过去式的死词一下子变成活态的概念,将在彝文书法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存续下去。
对彝文书法概念进行历时梳理、内涵解析与外延界定,有助于厘清彝文书法概念的模糊性,从而认清当下彝文书法一种简化用字和错误行款格式,给予必要的纠正。而作为一部蒐集了传统韪书作品精要并进行历史编年的重要著作,《韪书编年史》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的重要性,就突显出来了。
《韪书编年史》“是首部研究彝文书法的专著,在彝文书法领域具有开先河性的作用与意义”。[6]同样地,这部专著,是第一部用“韪书”这个概念来指称彝文书法的著作。这部专著的“导言”部分,专门对“韪书——彝文书法的概念”进行了概念界定与初步解析,对“彝文的起源、分布和称谓”进行介绍,对“彝文书法的构成要素”从“线条、部首、结构、写法即书写规则”几个方面给予阐释,对“彝文书法的文具”作了结合彝族传统书写实际的介绍。然后,按照彝文创造、发展及其书写的历史发展先后顺序,在“先秦时期疑似古彝文的刻画符号”部分介绍了有专家研究过的、认为可以用古彝文进行翻译或释读的一些刻画符号;“秦代到元代时期的韪书”部分选择的是彝文创制之后部分金铭、石刻、摩崖等的代表作品,逐个进行分析和介绍,梳理彝文成熟后的文字发展与书写的历程;“明代时期的韪书”部分介绍彝文定型时期有代表性的文字遗存作品和书写规律与作品的艺术性,肯定了明代时期韪书的重要的历史地位;“清代时期的韪书”部分,再根据实际细分化地介绍了清代韪书繁荣的盛况,对其作为颠峰时期的重大贡献进行分类、分析和总结;“民国时期的韪书”部分对其发展的衰落与转型原因进行了探讨;“未能辨识年代的韪书”部分是为避免有遗珠之憾而将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作品进行归类与分析;“当代彝文书法”对当代情况进行介绍,至此,“韪书”的传统概念逐渐淡化,出现了“彝文书法”概念。在代后记中附了作者一篇“论彝文书法章法中行款的发展转变及其标准”的论文,对从韪书即传统彝文书法行款格式的发展与转变作了历时考察,提出标准格式,以之为基准校正当代彝文书法中普遍出现的一种错误格式。由于该专著注重的是发展史,因此把韪书与当代彝文书法在不同时段上分开称谓,这也是符合历史实际的,因为在没有出现“彝族”这一统一称呼之前,当然不会出现“彝文书法”的称谓,这是常识。所以,严格地说,彝文书法只能包括当代一切彝文书法形式,而无法涵括古代至现代的韪书。故而用“韪书”称谓当代之前的彝文书法,是实践的总结,有其历史性、实践性与逻辑性。
《韪书编年史》是第一部以“韪书”之名系统搜集整理和研究古代彝文书法的著作,也是第一部把“韪书”与“彝文书法”作出正式区分的著作,对读者区别认识彝文书法在古代起源、形成、发展与流变,以及在当代应该如何称谓都作出了开创性的概念上的定义和实证,对彝文书法理论与实践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其指导彝文书法创作实践与理论探索的作用无可代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象形字发展到形意文字、形意文字再发展为意音文字后,只剩下丁头字、圣书字、玛雅文、汉字和传统彝文5种,丁头字、圣书字、玛雅文等3种文字已经不再使用,当代还在使用的只有汉文和传统彝文,这两种文字都是有很高书法美学价值的文字。彝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被赋予了多种称谓,包括“韪书”“爨字”“爨文”“毕摩字”等,如果从这些称谓中选择一种作为彝文书法的名称,“韪书”无疑是最为合适的一种(它本身就有一个“书法”的“书”字,也容易识记)。提出用“韪书”指称彝文书法,既有其历史发展的依据,也有一定的科学内涵,其中有正确、正体、标准等含义,同时也包括了很长的历史,包容性很强。对彝文书法概念进行必要的研究、定义,厘清其内涵与外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韪书编年史》的编纂,也是从这个方面考虑,希望系统整理和编纂一部历时性的传统彝文书法著作,提供给书写者和研究家有用的研究资料和参考文献,推进彝文书法理论与创作实践,同时纠正一种错误的书写行款格式,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