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珍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210000)
对证券行业而言,金融工具是非常重要的投融资工具。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复杂性日益增加,要想准确、及时地反映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和潜在风险,为公司经营、行业发展提供助力,需要一套较为完善的会计准则作为规范和指导。
2008年,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当时施行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存在的缺陷得以暴露,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与计量的规范性、减值计提的及时性和充分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在层层高涨的改革呼声之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2014年颁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从2018年首日起生效。
经济全球化推进至今,一国的金融市场早已不再是独立的个体。我国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迅速的大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也在逐步提升,在此背景下,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增加。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内的4 项会计准则(下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或“新准则”)。新准则意义重大,且具有一定的革新精神,对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列报,金融资产的转移,以及套期会计等方面作出了规范和指导,并从2018年首日起分行业、分批次施行。对于证券行业,A+H 股上市证券公司从2018年首日起施行,其余证券公司晚一年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较于修订前的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化体现在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与减值计提等方面,而金融资产的转移和终止确认方面,则是在原有基础上补充了新的规范;套期会计方面,则是以定性指标代替了原本的定量指标。考虑到影响广泛性和篇幅限制,本文主要讨论金融工具以下两方面的变化。
2.2.1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下称“A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下称“FVTOCI”)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下称“FVTPL”),取代了原本的“四分类”。新的分类方式将分类条件标准化、规范化,减少了企业分类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新金融工具准则在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方面没有过于显著的变化。
2.2.2 金融工具的减值计提
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计提减值,取代了原本的“已发生损失模型”。这一变化着重强调了预期性、前瞻性,即除了考虑已发生的减值损失,还要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信用违约风险,并按照该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将减值划分为“三阶段”,根据不同的减值计提周期进行相应的减值计提,从而更早、更充分地计提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达到提前揭示、防控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效果(周珊,2020)。
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确认的条件更加严格和客观: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下称“SPPI 测试”)的金融资产,不属于AC 或FVTOCI 的范畴,因此,FVTPL成为兜底分类。这一变化导致证券公司分类为FVTPL 的金融资产比重上升,很多原本被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股票、基金、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类投资,因不能满足SPPI 测试的通过条件,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只能“被迫”划入FVTPL(陈鹏,2020;王宁,2021)。尽管对于部分权益类投资,出于战略性考虑或其他目的,可以行使“指定权”,将其划入FVTOCI,但新金融工具准则严格限制了该类资产在后续计量中对损益的影响,所以对于大部分权益类投资,该项“指定权”并不会被行使。
在2019年的年报中披露了年初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所做调整情况的22 家上市证券公司中,有20 家完成新准则转换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重有所增长,但增长幅度各不相同(王跃军,2020)。以兴业证券和国元证券为例,兴业证券完成新准则转换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重由26.09%上升至29.07%,增加了2.98 个百分点(此处忽略因报表格式调整造成的影响,下同),增长幅度较小;而国元证券完成新准则转换后,该项比重则由3.87%上升至24.61%,增加了20.74 个百分点,增长幅度较大。
3.2.1 与FVTPL 相关的损益
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前,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平缓利润的波动,因其公允价值变动仅在处置时计入当期损益,对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缓冲期”。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严格的分类条件使分类为FVTPL 的金融资产比重上升,而该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没有任何“缓冲期”,对利润的影响是立竿见影的,因此,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后,证券公司利润的波动性增强。
对比A+H 股上市证券公司和仅A 股上市证券公司,2018年半年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两项之和,前者(已施行新准则)同比下降22.59%,而后者(未施行新准则)同比仅下降5.84%,约为前者的1/4(张建辉等,2020)。分类为FVTPL 的金融资产比重越大,市场行情的波动对利润的影响越明显。
3.2.2 信用减值损失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对金融工具减值计提的核心原则是:即使没有出现减值迹象,也应考虑前瞻性因素,对预期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及时确认。这项确认计入当期损益,为利润带来不利的影响。
根据2018年半年报,11 家A+H 股上市证券公司中有8家在施行新准则前没有对债权类投资计提减值,施行新准则后,均按要求对分类为AC 和FVTOCI 的债权类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张建辉等,2020)。
证券投资业务是证券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由于业务的开展涉及较多金融工具,因此,受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较大。一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更多的权益类投资被分类为FVTPL,导致利润对市场行情的波动更加敏感,证券投资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更加透明,如何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把控市场风险,在适当的时机调整投资策略,做好仓位管理,成为自营部门创造良好业绩的一大关键;另一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减值计提的覆盖面更广,分类为AC和FVTOCI 的债权类投资需及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导致利润对信用风险变化的敏感度增加,因此,自营部门需要加强对市场基本面的合理研判,持续跟踪市场上出现信用违约事件的总体情况,适时抓住市场机会,优化持仓结构,同时,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投资品种,使证券投资业务的收入来源得到丰富和拓宽。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证券公司的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两融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形成的金融资产需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因此,信用交易部门需要提高新增项目的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投资银行业务因包销形成的金融资产也需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确认、减值计提,因此,投行部门需要审慎评估发行风险,选择优秀的证券产品;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表外资产虽不计入证券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但资管部门仍需充分关注底层资产的信用违约风险以及估值变动对损益的影响,做好表外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确认金融工具的分类,需要考虑其能否通过SPPI 测试,以及业务部门采取何种业务模式对其进行管理;更大范围的金融资产被分类为FVTPL,意味着更多的金融资产必须以公允价值来计量,准确客观地反映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估值方法;计提金融工具的减值,需要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和强大的风险管控体系,这些要求促使证券公司从管理层面,成立金融工具估值与减值委员会,建立相关重大事项的议事流程,制定金融工具分类、估值、减值管理办法,协调财务部门、风控部门、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紧密协作,确保金融工具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后,证券公司分类为FVTPL 的金融资产比重上升,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得到及时确认,金融工具的真实价值得以反映,员工的实际业务水平得以体现,促使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更加客观,但是利润的波动性增强,可能导致绩效考核结果不稳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强调了对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计量和确认,所以,确保“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科学性、合理性成为关键。尽管证券业协会制定了金融工具减值指引,但内容偏重原则性的指导,各证券公司在构建具体模型时仍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协会应结合我国证券行业的实际情况,细化金融工具减值准备的阶段划分和风险计量方法,对模型中重要参数的设置给予更具操作性的规范和指导。
合理计量并及时确认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需要证券公司充分重视风险管控体系的升级工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对客户或交易对手的信用审查、尽职调查,并安排多人复核,避免流于形式。同时,做好交易限额管理,持续跟进风险监控,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和技术水平。
基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重视以及证券公司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的需求,证券公司应从战略高度考虑并谋划金融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和投入重点,加大对金融科技的资金和人员投入,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运用相对成熟的条件下,搭建一个兼具安全性、高效性、便捷性与稳定性的信息平台,为开展更高质量的风险管理工作、制定更合理的经营及投资决策提供科技助力(李剑锋,2021)。首先,财务部门、风控部门、业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这一信息平台共享数据信息,提高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其次,这一信息平台可以将包含客户或交易对手的信用信息、企业动态、关键财务指标等外部监管或披露数据在内的重要信息,及时融入证券公司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中,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实现对客户或交易对手相关信息的跟踪监控和数据分析,提升风险识别的敏感度和精准度;最后,业务部门可以利用这一信息平台对客户或交易对手的大量相关信息进行归纳和分析,发现市场机会和业务突破口,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协助证券公司制定更高质量的经营及投资决策。金融科技投入的加大,不仅有利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有效实施,还能推动证券公司获得企业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一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分类、估值、减值等方面提出的一系列要求,需要证券公司财务部门、风控部门、业务部门等多部门之间协同合作,而单一部门推进此项合作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证券公司应从公司层面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相关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的渠道和机制,并形成相应的制度,确保重要事项能够得到充分及时的沟通,从而获取公司整体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应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不断扩大内部审计、内部稽核工作开展的深度,强调其工作内容不能只是停留在对会计处理准确性、手续流程完备性等维度的稽查上,更是要提高对业务实质的把握程度和对业务风险的判断能力,进而从多维度、多层次持续保障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顺利实施。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金融工具分类确认、后续计量(包含减值)等方面的规定,需要有关从业人员综合掌握财务、风控、业务的相关知识和流程,证券行业急需具备复合型知识技能的高素质人才团队。证券业协会应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邀请国内外相关行业专家,在阐释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证券行业在新准则施行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答疑解惑。同时,定期组织同业交流,加强有关从业人员对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理解深度,进一步为证券行业探讨解决在新准则施行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难点问题提供条件。
证券公司应对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情况给予高度关注,鼓励相关部门组织部门内部和跨部门的培训、交流,并建立配套的考核机制,督促有关从业人员在加强自身专业学习的同时,了解掌握所在部门以外的专业知识,从而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具备落实新金融工具准则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以财务人员为例,除了要不断夯实会计理论基础,还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既要了解业务的外在形式,如开展条件、主要流程等,又要熟知业务的内在实质,如开展原理、关键风险点等,确保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实务中得到准确运用。
近年来,多项会计准则完成了修订与实施。在会计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会计准则总体上已与国际接轨。我国资本市场正不断加速对外开放,证券公司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力量之一,也应主动担当、顺势而为,在做好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同时,深入研究各项新会计准则带来的影响,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准则贯彻落实,从多方位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