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发挥信息化引擎作用为法治内蒙古建设提供新动能

2023-01-09 08:17陈宏波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中国司法 2022年5期
关键词:司法厅司法行政

陈宏波(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的引擎作用,全面履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领域各环节职责,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力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

一、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数字法治建设平台,为法治内蒙古建设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2018年12月9日,重新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正式挂牌。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决定了司法厅既是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职能更加全面、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但从各地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看,仍然存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完善、重大决策不科学、行政执法不规范、权力制约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等问题。实践证明,信息化是解决这些问题最有效、最快捷的手段。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以信息化为引擎,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工程,全面增强信息化支撑法治建设的能力,2018年研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一体平台,2019年研发了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其中,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在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大比武中荣获“一等奖”,评为全国“2019年度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4K智能电视终端在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大比武中荣获“二等奖”,被评为全国“2018年度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智慧监狱”在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大比武中荣获“二等奖”;JIpad被国家专利局授予发明专利,在全国信息化大比武中荣获“优秀奖”,列为全国“智能移动人民调解应用示范案例”;“智慧司法”还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2019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正在用信息化“倒逼”观念更新和机制创新,全力助推法治内蒙古建设进程。

二、深入贯彻依法治理要求,加强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加强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善治之基。第一,研发了法律法规库。法律法规库包括了国家所有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自治区本级、各盟市、旗县的所有规范性文件。无偿为各级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了全面、精准、权威的法律依据支撑。第二,建立辅助立法系统。将向民众征求意见、法条对比研判等功能通过信息化手段予以实现,扩大了民众参与立法范围,提高了立法质量。第三,对法规规章的使用率、引用率进行统计分析,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提供主要依据。第四,强化对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实现网上备案、网上审查。目前,全区通过平台共审核备案政府规章143件、规范性文件4951件,从源头上确保“红头文件”的合法性。

二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经驻在式调研发现,部分地区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规范性和约束性不足,听取群众意见不充分,违法决策、专断决策、拖延决策等问题较为突出。去年5月,国务院颁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各级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为了贯彻落实好《条例》,自治区司法厅研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将重大行政决策流程进行了详细梳理,划出7个监督点、15项指标,制作成26项考核模版,对关键环节进行了赋分。按照平台设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每一个程序步骤都通过模板上传佐证材料,根据上传数据,系统会自动给出一个评价分值,并形成分析报告,同时反馈给制定机关。实现对重大行政决策从程序上做到全过程记录、全程监督和材料归档,严格督促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目前,通过平台各级政府和部门共报备201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效地规范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更好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司法厅研发了全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该平台既是监督平台,也是办案平台。有办案系统的用自己的系统办案,司法厅通过数据对接,调取相关执法监督数据;没有办案系统的可以用新开发的系统进行执法办案,从而实现执法监督全覆盖。同时,配合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自治区定制开发“教科书式”移动执法终端——智能法务通。智能法务通实现了“教科书式执法”、全程亮证执法、执法全过程音视频记录、用同一执法终端办理不同执法类型的案件、执法案件远程在线审批、区块链式存储和现场打印执法文书,极大地方便了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提高了执法效率,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同时也是行政执法综合管理指挥调度平台,从各个地区和部门的行政执法基本数据到个案的进展情况,通过平台可以足不出户就掌握全区整体的行政执法情况,同时可以实时调取执法现场视频画面,进行一对多广播、一对一对讲,从而实现了对全区8300多个行政执法主体、12.7万行政执法人员的全方位、全时空监督。

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充分发挥“风向标”作用。一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存在考核手段落后的问题,仅是年底依靠报送材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粗放式的考核验收,往往考核结果得不到认可。为了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自治区司法厅研发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平台。法律法规应用管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多个平台运行的结果,都将以赋分的方式统一推送到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平台,作为考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于其他平台未抓取到的考核内容,我们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又设置了8项一级指标、37项二级指标、103项三级指标,制作成275个考核模板,通过考核对象日常填报、网上数据自动抓取、监控部门数据推送、第三方评估、人民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在考核中,做到日填报、月评价、季通报、年总评,从而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现“指标明确、过程公开、结果信服”。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通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平台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统一验收。

三、深入贯彻系统治理要求,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支撑作用,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基本构建成了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例如,加强了律师法律服务。研发了律师综合管理系统,涵盖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审批、年度考核、案件管理等功能,改变了以往年度考核和行政许可都需要申请人递交考核表、承诺书等多份纸质材料,多次往返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审批盖章的办公方式,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监督,全程信息化、无纸化办公。每年为全区律师事务所节约15万纸张、20万元的费用,平均为每个律师事务所节约时间15天。同样在司法鉴定、公证、司法所、法治宣传等方面,自治区司法厅也开发了相应的软件系统,充分运行信息化,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

二是提高基层司法所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定制开发了将生命体征识别技术应用于司法工作的司法智能终端JIpad。首先,将司法所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集于一个界面,工作人员手持JIpad,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信息采集、业务办理、执法监管、智能考核、民意收集。其次,实现了在线采集、实时上传。在没有网络时候也可以离线采集,待有网的时候即时上传。数据在各业务系统之间共享使用,避免了过去信息化应用中存在多套系统重复录入、不方便使用等问题。再次,研发人民调解手机APP,与JIpad配套使用,实现移动调解办理功能。JIpad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移动司法所”,破解了司法所“事多人少”的难题,提高了基层工作效能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目前,为全区所有司法所、金牌银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大队共派发JIpad3000套。

三是融合“六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在司法部要求的“12348”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建设“12348”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站平台及手机APP、掌上“12348”微信和4K智能电视终端“六位一体”的服务体系,强化网上办事功能,增强互动性,实现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了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微信塔群平台,平台覆盖全区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司法局、1048个司法所和13628个嘎查村(居委会)公共法律服务点(法务室),结合“六位一体”服务体系,将线下服务向线上延伸,提供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

四、深入贯彻源头治理要求,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加强刑罚执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发挥行政复议、仲裁、行政裁决作用,利用非诉讼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开发了行政复议、仲裁、行政裁决、信访工作的网上办案平台。用信息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建立线上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平台,完善行政复议、仲裁与调解、裁决、诉讼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数据共享机制,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科技支撑。自治区司法厅建成了行政复议庭、仲裁庭、行政裁决庭和人民调解庭,四庭合一的“四大功能厅”,实现了远程视频调解,线上线下多渠道复议、听证,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各地区也充分运用信息化和“智慧司法”建设成果,通过各业务办案平台、4K智能电视终端和互联网,强化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线上功能,尤其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到司法为民不中断、网上服务不中断、化解矛盾不中断。

二是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研发了人民调解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对全区人民调解机构、调解员、调解案件情况的全面实时掌握。同时,为了满足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需要,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以赤峰市为试点,通过党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研发了“三调联动”平台,将公安、信访、法院等适宜以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分流、转办、推送到“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联动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目前,全区共有调解委员会16002个,调解员53684名,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194745件。通过平台进行人民调解大数据分析研判,对调解案件类型、参与人数、地域分布、涉案金额、同比和环比的升降对比分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了客观依据。人民调解工作成为社会稳定的“晴雨表”,自治区司法厅也被确定为自治区党委社会舆情监控的重要成员单位。

三是坚持“稳”字当头,坚决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在规范监狱执法方面,紧紧抓住监管安全中心环节,将呼和浩特第一监狱作为试点,扎实推进“智慧监狱”建设。实现了狱内专用网络建设。采用无线加密网络实现移动终端的数据连接,保证了监狱内部数据安全。实现了对罪犯的全程管理。为罪犯佩戴防拆手环,设置电子围栏进行禁入禁出的报警,一旦有罪犯越界,民警通过移动终端即可关联到报警罪犯的视频画面,并实时显示民警和罪犯的位置,方便民警及时进行处置。实现了对民警的绩效考核。为民警配备手持终端,实现执法全程留痕,系统自动记录民警操作信息并形成考核积分,客观真实地考核民警工作绩效。实现了对外协人员、危险工具和外来车辆的有效管理。通过物联方式,监管平台或民警手持移动终端可以精准定位人员、车辆和工具的位置并实现和监狱摄像头进行联动,实时跟踪监控。实现了罪犯信息闭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罪犯电子档案,采集考核奖惩、会见通讯、就医购物、离监探亲和服刑场所变更等信息,以区块链方式记录罪犯服刑改造全过程,做到了监狱对罪犯全方位、全时空有效管控的详实记载。实现了60秒快速应急处置。智慧监狱移动执法平台实现三级报警功能,系统记录每一个处置情况,倒逼民警60秒快速处置。自2018年启动“智慧监狱”建设工作以来,自治区已有4家监狱通过“智慧监狱示范单位”审核验收。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方面,围绕“智慧戒毒”总体布局,不断探索戒毒工作新技术新方法,按照全国统一戒毒工作模式,定制开发执法管理平台,实现戒毒人员收治、解戒和分期、分级流转,五大中心线上诊断评估、业务审批;利用UWB精准定位技术和LTE专用移动网络,通过智能移动执法终端实现对民警和戒毒人员的精细化管理、与公安人口数据联网核查外来人员身份,这些信息化技术为创新司法行政戒毒管理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鉴。2019年11月自治区女子戒毒所以高分通过司法部“智慧戒毒所”验收。在社区矫正管理方面,充分利用JIpad实现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全时空、全流程的有效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手机下载APP(正行通),通过JIpad对其活动轨迹、实时位置进行查询,并设置人员活动边界围栏,及时接收越界报警,通过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同时,完成了监狱、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场所视频监控系统在司法厅指挥中心的接入,实现了监狱戒毒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双向交流系统为远程指挥、调度会商提供支撑,提高了实战应急反应能力。

五、深入贯彻综合治理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

一是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方式,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针对内蒙古自治区地域辽阔,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不充分,边远贫困地区农牧民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困难的实际。借助广电网络覆盖全区家家户户都有电视的优势,利用4K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将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镇“末梢”延伸,加快推进实现法律服务精准化。涉及多地多方的复杂矛盾纠纷,群众通过4K智能电视终端远程咨询律师进行“专家法治会诊”,当事人免去了远途奔波的劳累,节约了费用,实现了农牧民足不出户就可获得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精神。同时,在4K智能电视终端设置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栏目,用以案释法的方式,把普法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4K智能电视终端已成为群众离不开的“家庭律师”和“普法大篷车”。

二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入开展“法律惠民生”活动,应用4K智能电视终端和“12348”网络平台,对农民工、困难职工和贫困地区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应援尽援。探索推行律师法律援助“点援制”,律师事务所自主网上选择法律援助案件,以“淘宝式”的方式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

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服务效率。通过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予以固化,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提高政府法治意识。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实现了4K智能电视终端全覆盖,各级政府可以根据需求,利用4K智能电视终端与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库当中的律师直接连线,进行法律咨询或者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为促进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了高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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