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博 卢杰 顾小玉
1.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2.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 3.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综合保障中心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保护内蒙古林草湿资源、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22年是中共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之年、关键之年,要紧紧围绕林草湿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主要工作任务,推动自治区森林、草原资源向更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林长制工作,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下功夫。
林长制的实质是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以“长”为关键,高位推动的责任体系。林长作为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充分发挥各级林长作用。自治区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林长组织实施和林长责任落实进行总督导、总调度,指导、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盟市、旗县(市、区)级林长负责组织林草湿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自治区林草湿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制定林草湿资源发展规划,完成林草湿资源保护各项指标任务,组织协调解决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问题。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林长承担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直接责任,组织开展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培育、巡护工作,依法调解争议纠纷,维护林权权利人和草原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下发各级林长令,通过林长令明确当前主要任务,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围绕当前任务行动起来。开展各级林长巡查督查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提高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质量。按照自治区《林长巡查工作制度》要求,自治区总林长每年巡查一般不少于1 次,副总林长每年巡查一般不少于2 次;盟市级林长每半年巡查不少于1 次;旗县(市、区)级林长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 次;苏木乡镇级林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 次。
全面推行林长制,嘎查村是基础。不断完善以嘎查村级林长、护林员和草管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管理架构,确保“一长两员”源头管理体系网格化管理全覆盖。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建立、管护经费保障、责任区域划分、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考核落实“五到位”的要求执行。加强“一长两员”队伍建设,实行岗前培训,明确培训事件处理流程、工作职责等,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对“一长两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一长两员”能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推行林长制的落脚点归根到底还是在制度建设上。要在原有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林长巡查、“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建立可执行、可操作的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化解决林长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形成以《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主体、若干配套制度为支撑的“1+N”制度体系,推动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各林长制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积极参与林长制建设,共同协商解决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形成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合力,共建共管新格局。建立林长制工作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根据工作任务,由林长制办公室或有关单位提出,适时召开会议,对林长制工作事项进行联合协商,通报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在林长制工作推进中,结合自身职能,提前介入、及时指导、协调解决推进林长制建设过程中的问题。结合林长制督查和考核制度,对林长制相关工作进行跟踪问责、督察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部门协作机制高效运行。
用示范建设引领林长制高质量发展。科学制定活动方案,以林长制体系建设、源头管理体系建设、智慧林长制建设、林长制办公室建设、林长制制度建设、林长巡查、督导考核、舆论宣传等为基础,打造示范点。做到“盟市有示范、旗县有引领、乡镇有特色、乡村有看点”。通过开展示范引领活动,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各级林长制建设水平。
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有效保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和林业草原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林长会议、林长专题会议、林长制办公室会议精神和林长、副林长指示交办事项,包括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等资源保护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林长制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区域内保护发展林草湿资源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主要媒体曝光的重大涉森林草原湿地沙漠事项整改情况,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等保护管理情况,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情况,涉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造林种草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林分修复等林草质量提升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突出、成效显著的,可以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结果较差、对管理区域内有案不报的,依法依规依纪问责追责。
充分利用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林长制的宣传力度,深化林长制改革和巩固取得的新成效,设立并及时更新林长制宣传牌、公示牌,广泛公开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一长两员”职责及管辖范围,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林草湿资源保护发展状况,及时曝光破坏林草湿资源的典型案例,使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保护林草湿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参与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