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琪
黄易(1744—1802),字大易,号小松、秋盦等,钱塘人。诗、古文、词皆精通,长于金石之学,与钱大昕、翁方纲、孙星衍、王昶并称“金石五家”。又工书,善绘事,尤精于篆刻,后人将之与丁敬、蒋仁、奚冈、陈豫钟、陈鸿寿、赵之琛、钱松并称为“西泠八家”。其著作有《小蓬莱阁金石文字》《小蓬莱阁金石目》《秋盦遗稿》等,另辑有《黄氏秦汉印谱》《种德堂集印》等印谱。
西泠八家印章实物存世稀少,尤其前四家篆刻在当时就有文人学者留心收集,真品流传有序,更加凤毛麟角,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泰半归公善藏[1],故今时偶有遗珍现世,必然备受关注。新见黄易篆刻青田石印章,质色青黄老旧,无雕钮,印面尺寸16毫米见方,通高58毫米。印面篆刻白文“书巢”两字(图1)。边款:“丙午长夏黄易刻于单县朱氏绿怡轩。”“书巢”印尺寸方正,印文为浙派典型的方正缪篆,布局整饬,刀法娴熟。黄易是一位风格早熟的篆刻家,自幼受家庭熏染,篆刻师法浙派宗师丁敬。字法以汉代方折摹印篆为主,善用长短结合的切刀法,又以长年浸淫于金石碑版文字,时参隶法入印,能得浑朴生动的金石意趣。此“书巢”白文印,“书”字所用篆法刻意舍简取繁,以求与“巢”字配合妥帖,是其章法上的用心所在。刀法则以长切为主,辅以局部碎切,全印气韵酣畅浑厚,虽是客中酬作,仍不失其艺术成熟期的本色。
图1 黄易 书巢(附边款)作者供图
笔者曾对黄易游宦山东后所刻纪年印章做过统计,今天尚能得睹印面者约33方。[2]其中作于乾隆五十一年丙午(1786)的作品,仅有七月为何元锡所刻的“梦华馆印”一方(图2),边款:“年来懒作印,有惠以铭心逸品,则欣然奏刀,梦华居士许我南田便面,可谓投其所好,挥汗作此,不自知其苦也。乾隆丙午七月,小松。”[3]“书巢”印作于“丙午长夏”,时序约在六月,两印先后刻成,印式、风格、款字均十分接近,颇足比勘。“书巢”边款为单双刀结合的楷书印款,其结体特征与点画镌刻技法也完全符合黄易边款成熟期的典型。
图2 黄易 梦华馆印(附边款) 选自二玄社《中国篆刻丛刊》
乾隆五十一年(1786)黄易四十三岁,正值年富力强之时,已在山东佐理河防事务八年,为政有能声。这一年也是其金石学活动到达繁盛顶峰的时期。就在篆刻“书巢”印的两个月之后,他先于济宁州儒学戟门下扶升《郑季宣碑》,又在查阅《嘉祥县志》时发现紫云山有汉太子墓的记载,于是亲至其地勘察,方知原为黄河泛滥淤积没入土中的武氏祠堂,并由此访得汉建和元年《敦煌长史武君之碑(武斑碑)》及武氏祠阙画像题字,这才将今天国际闻名的东汉儒学古迹武氏祠保存下来。[4]黄易在山东时期的篆刻金石趣味最为醇厚,是与受到山左金石风气的濡染和启发密切相关的。
“书巢”印形状方正,显系实用性人名用印,又以未冠姓氏,故当为字号印。然考黄易交游圈中,至少有两位以“书巢”为字号者,一为董作栋,一为胡德琳。董作栋(1738—1810),字工求、干甫,号书巢,浙江余杭人。董作栋为乾隆四十三年(1778)进士,授直隶庆云知县,母忧服阕,补河南鲁山知县。为官期间立条教、除旧苛政,劝课农田,又捐赀建书院与先贤祠,修《鲁山县志》,居官六年,以病归。[5]黄易在嘉庆元年(1796)九十月间,曾携拓工二人赴河南嵩山、洛阳一带访碑,沿途以文字纪实,是为《嵩洛访碑日记》,其中记载:“(九月)二十二日,为虚谷先人吏部公书神道碑,及鲁山令董君书巢索书联额。”[6]但这一时间已晚于“书巢”印十年,地点又远在河洛,而且董作栋索书是较为简单易写的匾额、对联一类书作,可见两人相交不深,故不太可能为这方“书巢”印的主人。
胡德琳(生卒年不详),字经畬、碧腴,号书巢,先世休宁,后迁广西临桂(今广西桂林)。他是袁枚大堂妹袁杰夫婿。乾隆十二年(1747)举人,十七年(1752)进士,历任四川什邡知县、简州知州,二十五年(1760)末任济阳县令,三十一年(1766)官历城县令,三十四年(1769)擢济宁知州,迁东昌府尹。[7]三十九年(1774)七月,太监高云从泄露记名官员朱批记载案发,乾隆亲自主持查案,审讯得知胡德琳在东昌知府任时,受山东按察使姚立德之托,荐高云从之弟高云龙与临清知州王溥作长随管理税口,胡德琳因此被革职。[8]后于四十二年(1777)前后捐复,出任莱州知州。
胡德琳性喜读书、藏书,虽历任繁剧而未尝废卷。其自号“书巢”,也是因为聚书充栋。他为人重然诺,又喜交游。为官所至,振兴文教,积极参与采办山东遗书,又聚集文士名流,编纂图经、方志。先后组织纂修《济阳县志》《(乾隆)历城县志》《(乾隆)济宁直隶州志》《(乾隆)东昌府志》,又主持刊刻多部山东著作,包括《齐乘》(重刊)、《双树轩诗钞》(释湛性撰)、《蒿庵集》(张尔岐撰)、《蓼村集》(王苹撰)等。
笔者所见胡德琳与黄易交往最直接的证据,是其致黄易的两通信札:
(一)
生平赠缟班荆于武林诸君子甚夥,嗣以一行作吏,远隔西湖,博雅如先生惜不得一见。昨于无轩札中得悉高谊,即拟一椷申意,而风尘鹿鹿,未遑也。顷承瑶札,词翰之美与先施之雅皆非近日所有。古人所谓“闻声相思,千里神交”者,殆为我两人设也。承许铁笔,幸何如之。近有人赠林铁箫句云“秋风凉月一声箫”,仆甚爱之,欲镌一印,未知肯为赐教否?附上唐摩崖碑一副,希查收。其瑯琊台秦碑、济宁新出汉碑、乐陵刘氏、元魏刁遵墓铭、李阳冰篆庾公德政碑,仆俱有之,但留东郡寓中,取至再当奉寄。数行顺覆,并候兴居不备。琳再拜。(图3)
图3 胡德琳致黄易信札(一) 国家图书馆藏
(二)
客秋阅除目,知足下拣发河东,可图把晤,心窃喜之。腊初因公至任城,询之,则文驾尚尔未到,深以为怅然,于河宪前说项者屡矣。河宪亦云与足下有世旧之好,意一见定有针芥之投。新正接手书,知足下到济后即蒙留寓署中,欣慰奚似。承寄摹《石经》三段并《鼎考》,古香袭人,真可宝贵。朱子子起一札亦收到,谢谢。弟奉宪奏委奔走海壖,鹿鹿无所短长,阅河宪禀,可悉其概,倘能同事一方,固所愿也。专此布复,并璧谦柬,顺候升佳不一。琳顿首。(钤“书巢”朱文长方印 图4)[9]
图4 胡德琳致黄易信札(二) 国家图书馆藏
从第一通信札内容看,胡、黄相识源于二人共同好友陈焯(无轩),订交之始应是黄易托陈焯转寄胡德琳信札,并有所馈赠(约是金石拓本一类),且许为其篆刻。故胡德琳回信请黄易篆刻闲章,并回报以唐摩崖石刻拓本,又许诺馈赠碑拓多种。胡德琳在东昌府尹任上因高云从案革职后,又经捐补,由山东巡抚杨景素保奏暂署青州知府,旋补授莱州府知府,俱在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10],由据札中“风尘鹿鹿”“(拓本)留东郡寓中,取至再当奉寄”等语,可推知当时胡氏已离东昌寓所,故此札当作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前后。
乾隆时豫工、川运例开[11],乾隆四十二年(1777)郑制锦等为黄易报捐,黄易七月入京师,十月筮仕东河,但在四十三年(1778)春方抵山东济宁,自此开始在山东二十余年的仕宦生涯。胡德琳第二通信札云“客秋阅除目,知足下拣发河东”,正指此事。札中提及“文驾尚尔未到,深以为怅然”,又在黄易赴任前至河东河道总督姚立德处为其说项,可见胡德琳对结交志趣相投的官员、名士之热心。再据“新正接手书,知足下到济后即蒙留寓署中”,可确知此札作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正月前后。胡札中所云黄易赠摹《石经》三段及其与潘应椿等新刻《丰润古鼎考》一书[12],又可窥见黄易在官场交游中十分善于将金石、篆刻等作为结交同好、构建官场交游网络的重要方式之一。[13]
胡德琳在山东为官二十余年,宦迹遍历青州、登州、莱州、济宁、泰安、东昌、历城、济阳等地,与黄易的交集也多。但这枚“书巢”印的受主是否为胡德琳,尚有一个疑问有待解决,即由于胡德琳的生卒时间不详,黄易篆刻此印的时间,必须符合胡德琳的在世时间。胡德琳前期的活动较为明晰,但在革职起复之后的活动记载却较少,这可能是他在遭受人生巨变后倍加隐忍的自我保护方式。
袁枚为胡德琳所作《碧腴斋诗存序》中有“弱冠举于乡”的记载[14],胡德琳乾隆十二年(1747)乡试中举,可推其生年当在雍正六年(1728)前后。[15]胡德琳卒年虽未可知,但据翁方纲等人诗文记载,乾隆四十八年(1783)、四十九年(1784)间胡德琳再度为捐复之事寓居京城[16],与翁方纲、张埙、吴锡麒、顾宗泰等多有唱和,其后又捐补山东[17],可见其卒年必在乾隆四十九年(1784)之后。
然而有一条确证胡德琳卒年晚于“书巢”印篆刻时间的证据。乾隆五十二年(1787)六月黄易广邀友人聚资在嘉祥重修武氏祠堂,就地保护武氏祠相关建筑与石刻,此为金石学史上史无前例的创举。[18]事成立碑为记,又仿汉碑例详书捐助名录,其中赫然就有“泰安府知府桂林胡德琳钱四千”的记载,可见胡德琳此年(1787)仍在山东泰安知府任上。由这枚新见“书巢”印,并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大致推断胡德琳生卒时间约为雍正六年(1728)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后,他是“书巢”印的受主完全不存在疑问,同时也为解决这位清代文化名人的疑年问题提供了可靠的时间范围。
“书巢”印边款中所记地点“单县”古称单父,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清代为曹州府所辖。《临桂县志》记载胡德琳晚岁“缘事被议,有余罪,其弟德琅纳锾代赎始得释,后掌教曹州书院卒”[19]。曹州即今山东菏泽,黄易所在兖州府济宁州,与曹州府毗邻,单县正处于曹州府治菏泽与济宁之间,距离两地路程也十分相近。黄易曾在致友人信札提及:“弟亦欲与兄快谈,因孙公欲拉至单县,有应加笔墨,不及分身,竟俟出月我辈快叙何如?”笔者考证此札作于嘉庆元年(1796)至嘉庆二年(1797)前后,其中“孙公”为孙星衍。可见当时单县必有黄易、胡德琳、孙星衍等官员雅士常聚之所。[20]
另,“书巢”印边款云“刻于单县朱氏绿怡轩”,清初有单县人朱绂,字方来,号澹居,廷焕长子。其人不苟言笑,又轻财乐施,广交四方名士。由岁贡任蒲台县训导,教士有方,告归后与邑中三五老人结社,看花赋诗,不预外事,著有《绿怡轩(遗)稿》。[21]朱绂与黄易、胡德琳时代相隔较远,不可能有所交集,但朱氏既为单县世家大族,后代沿用祖先堂号并不足奇。
胡德琳一生执着仕途,宦海生涯颇为坎坷,先后三次革职罢官,又三次捐官,故袁枚称其“三仕之,三已之”[22]。《随园诗话补遗》载:“胡书巢太守官罢,两次捐复,家资搜括已尽,第三次再捐。余寄宋人《咏被虏女子》诗云:‘到底不知颜色误,马前犹自买胭脂’。胡卒不听以行,未及补官而卒。余为刻其《碧腴斋诗集》,而葬之于金陵瑶坊门外。”[23]胡德琳一心出仕,三次捐复,晚年家财散尽,卒后由内兄袁枚助葬,是合乎情理的。“瑶坊门”即姚坊门,为南京明城墙外郭十八座城门之一[24],在今南京栖霞区仙林仙尧路与太龙路、尧化门街交会处附近。黄易篆刻“书巢”印传为十数年前南京所出,亦为印主为胡德琳提供了有力佐证。
清代诗人法式善曾为自用印册作序云:“偶一展阅,觉指腕所到,性情皆见,而死生离合之感,又于是深焉矣。然则文章翰墨之外,欲以见我友之精神者,此册固不可废也。”[25]文人篆刻的珍贵之处,正是在于每一枚印章背后,都讲述着一个令人感慨的人生故事,饱含着浮沉离合的深厚情愫。正如这枚“书巢”印章所串联起来的如烟往事,不仅默默见证着旧时名士之间的一桩交游,也凝固着那些惹人怀想的雅韵流风。
注释:
[1]关于西泠八家篆刻印章的流传与辨伪,可参阅朱琪.真水无香——蒋仁与清代浙派篆刻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8.
[2]这一统计数量包含少量在河南任上的作品,详见朱琪.黄易与山东印学综考[G]//印学研究(第十辑).北京:文物出版社,2017:270—278.
[3]小林斗盦.中国篆刻丛刊第一四卷——黄易[G]//东京:二玄社,1982.
[4]朱琪.略论黄易的金石学贡献[J].中国书法,2016(11).
[5]董作栋生平,可详阅吴锡麒《有正味斋骈文续集:卷七》,褚成博《(光绪)余杭县志稿》,张吉安、朱文藻修《(嘉庆)余杭县志:卷三十四》等书。
[6]黄易.嵩洛访碑日记[M].清刘履芬钞本.
[7]唐桂艳《略论广西临桂胡德琳对山东文化的贡献》一文对胡德琳仕履生涯及对山东的文化贡献有详细考述。
[8]乾隆皇帝素来重视防范太监干政,高云从泄密案是乾隆朝严厉防范、打击太监干政的典型案例。此案涉及军机大臣于敏中、侍郎观保、蒋赐棨、粤海关监督李文照及山东按察使姚立德等多位地方官员。最终高云从处斩,高云龙,其弟高云惠等发往伊犁与兵丁为奴。大学士于敏中革职留任,相关官员多被革职查办。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三十九年(1774)太监高云从泄密案档案[J].历史档案,2017(3).
[9]收录于国家图书馆藏《古欢》册。
[10]参阅清宫档案乾隆四十一年(1776)三月二十九日山东巡抚杨景素《奏为恩准已革候补知府胡德琳捐复原官谢恩事》、乾隆四十一年(1776)八月十八日山东巡抚杨景素《奏为委任于易简署理登莱道并胡德琳暂署青州府知府事》、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二月二十一日山东巡抚杨景素《奏请以胡德琳补授莱州府知府事》《奏明委任胡德琳署理莱州府知府等事》《奏为将胡德琳署理莱州府知府另折请补事》诸档。
[11]乾隆二十六年七月,全国大面积水灾。黄河决口,河南受灾尤甚。弘历从大学士刘统勋之议,开“豫工事例”,实际上是通过捐纳谋取官职,自此清廷捐目日多,如平定金川所开川运例等。详见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M].北京: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1950:17—21.
[12]潘应椿于丰润获古鼎,绘鼎图,黄易摹铭文,又刻汪上湖、潘应椿、黄易、陈焯、翁方纲跋文或题诗,成《丰润古鼎考》一卷,约成书于乾隆四十二年(1777)。
[13]详见朱琪.黄易的家世、生平与金石学贡献[G]//故宫博物院.黄易与金石学论集.北京:故宫出版社,2012:350—371.
[14]胡德琳.碧腴斋诗存[M].清随园刊本,收入随园三十八种.王英志先生认为《碧腴斋诗存序》作于袁枚晚年,约嘉庆初年,恐不确。因袁序云胡德琳“弱冠举于乡,从桂林来修婚兄弟礼,既见即别,别三十四年矣……今年秋以诗集见寄”,又称其“年垂六十,发苍然而室萧然,除骨肉妻孥外,只此一编与伴晨昏”,胡此际应未及花甲,如延至嘉庆初则胡德琳应已年近古稀,不当有“年垂六十”之语。故嘉庆初年可能为胡德琳诗集刊刻的时间,袁枚作序时间应早于此方合理。
[15]郑幸先生认为胡德琳生于雍正四年(1726),但不详所据。见袁枚年谱新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21.
[16]翁方纲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二月十三日作《续六客诗序》,将胡德琳列为“续六客”之一,见《复初斋外集》文卷一。是年岁首又有《胡书巢太守自莲花寺移寓羊肉胡衕宋芝山为画移居图属题二诗诸君诗多征羊事故次章及之》一诗,见《复初斋外集》诗卷第十七,民国嘉业堂丛书本。又张埙有《招胡书巢太守小集覃溪以燕新门生不至》《送胡书巢太守以郡丞补官并寄陆靑来方伯》等诗,见竹叶庵文集:卷二十一[M].清乾隆五十一年刻本.
[17]见翁方纲《诸城县东坡题名石刻》诗小注云“‘禹功传道明叔子蟾游’凡九字隶书,胡书巢太守、桂未谷司训同时拓寄”,复初斋诗集:卷三十[M].清刻本.
[18]重修武氏祠经过见黄易《修武氏祠堂记略》、翁方纲《重立汉武氏祠石记》,其学术史意义可进一步参阅朱琪.略论黄易的金石学贡献[J].中国书法,2016(11).
[19]蔡呈韶,修;胡虔,纂.(嘉庆)临桂县志[M].光绪六年补刊本.
[20]参阅朱琪《故宫藏黄易尺牍疏证》一文中对故宫博物院藏新00151915—19/24黄易致郑震堂“玉版札”的考释,文载故宫博物院编.故宫藏黄易尺牍研究·考释[M].北京:故宫出版社,2015:102.
[21]参阅项葆祯,修.李经野.(民国)单县志:卷九[M].民国十八年石印本.杨士骧,修.孙葆田,纂.(民国)山东通志:卷一百四十三[M].民国七年铅印本.
[22]袁枚.袁枚全集(二)[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491.
[23]袁枚.袁枚全集(三)[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795.
[24]袁枚帮助营葬的亲友,大多葬于瑶坊门外,如三妹袁机、陶姬、好友沈凤等。胡德琳致黄易信札中所提及的林李(铁箫),亦葬此处。林李,字九标,江苏如皋人,以眢井中得铁箫为号,工诗文书法。李斗《扬州画舫录》卷二、王豫《淮海英灵续集》庚集卷三皆有传,附志于此。
[25]法式善.存素堂文集:卷二[M].清嘉庆十二年刻增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