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小如
中国书法是一门艺术,这已被世界所公认。但对于这门艺术的理解,则言人人殊,莫衷一是。我个人认为,要想掌握这门艺术,或者说向着做一名书法家的目标奋斗,必须有以下几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具备做一个艺术家的素养,首先是文化素养。不读书,没有学问做基础,对我国古老而新鲜的文化传统缺乏了解,要想当艺术家,特别是当书法家,应该是缘木求鱼的事。何况书法家绝不是自封的,欺世盗名,只能蒙哄一时,必难传之永久。二是其人必须有艺术细胞,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天才。古人评论作家和艺术家,每有大家和名家的差别。鉴别艺术品,亦有神品、妙品、精品以及凡品、俗品的不同。这实际上是立足于艺术家本身的天才高下来看问题的。三是要下苦功夫。只有天才,而不从后天下功夫去巩固提高这种天才,迟早也会泯然成为“众人”。王安石的小品《伤仲永》早就揭示出这一真谛了。
我不是书法家,只由于从小学习过写毛笔字,对此亦略有体会。我以为,学任何艺术必须从小练起,即所谓幼功。我之所以成不了书法家,主要是基本功太缺乏,“半路出家”是谈不上“功成名就”的。书法的基本功只有两个内容,即临帖和读帖,今人作字,往往轻视临摹,其实是错的。演戏者必先学戏,弹钢琴或拉提琴,也必先取世界著名乐曲或弹或拉,反复练习。学的、会的愈多,将来成功的保险系数愈大,创新的条件也愈成熟。我始终有这样的看法,谁继承文化遗产最多,谁对文化建设的贡献可能最大,钱锺书先生就是当前最典型的榜样。从我个人的点滴实践经验看,尽管由于我一无恒心,二多旁骛,在书法上没有成什么气候,但我还是读过和临摹过大量碑帖的。唯一的心得是,对一件书法精品,与其阅读揣摩一二十遍,不如亲手临摹一遍。手写一遍,对原作的理解要比目治一二十次来得亲切深刻。只是我的专职工作是教书而不是写字,到头来书法只算我的业余爱好,因此我哪敢借以钓誉沽名。这是我的心里话。
当然,我对书法艺术还是有自己看法的。首先,它是我国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艺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不朽全在于它的民族特色。失去这个特色,即无所谓书法艺术。其次,书法本身是植根于现实生活的。它依附于文字,而文字又是表达语言、沟通思想的重要媒介。离开文字的意义和语言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亦无所谓书法。近年新潮有所谓现代书法,而新的理论有主张摆脱文字的羁绊而随意书写,看似新奇,其实十分荒唐。道理很简单,因为这样的想法和实践,都是悖离书法艺术内部发展规律的。我曾虚心观摩研究过“现代书法”的特点,发现那不过是借助于若干象形古文字的躯壳,加上个人主观随意性的拼凑,用来吓唬不懂书法的外行们(包括我本人)。他们不想下扎扎实实的苦功夫,却又想猎取名利,于是得走上一条既偷懒又蒙人的捷径,捞点虚名和干货,如此而已。试看现代书法中的字形,都是剽窃抄袭甲骨文或金文的,谈不上普及性;而书写时似绘画又似涂抹,更谈不上什么艺术上的提高。除荒诞离奇外,毫无美学价值可言。果任其蔓延传播,只能给真正的书法艺术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对于我国悠久而优秀的文化艺术传统,将产生无可估量的损失和破坏。
吴小如 草书 文衡山《西苑》十首诗轴(一、二)
上述观点,可能被嗤为顽固不化,至少也是保守落后的看法。但我却坚信,如果这样下去,后果必不堪设想。
对于当前整个书法艺术界来说,我认为不能只看写字的人数,便认为这是繁荣昌盛的迹象,相反,从书写的质量看,眼下倒是处于低谷阶段。因为书法是一门艺术,不是凡拿起毛笔能写几个字的人都可成为书法家。而尤为严重的是,不少人竟把书法艺术当成哗众取宠的杂技表演。现在有人放着正经的纸笔不用,却用一柄比拖地板的墩布还重的毛刷子在地上拖来拖去;有人身穿龙袍,拳攒笔杆,一边扭着屁股,一边用笔一个点一个点像鸟啄食一样地在纸上戳,连缀成不伦不类的字形,动作活像一个跳神的巫师。而这样的“书法家”,竟作为文化交流的使者出国去“表演”,使外国朋友误认为这就是我们祖国民族文化艺术的精华。还有人用舌,有人用脚,却不用手去写字;有人专门用双手去写字;有人用口衔着笔写字;有人更想出各种奇形怪状的方式去写字……请问,这是弘扬民族文化艺术,还是糟踏或亵渎民族文化艺术?这些异想天开、形形色色的所谓“书法家”,他们既不追求文化素质的提高,更未考虑个人艺术细胞的有无,只想逞险弄怪,做唾手而得的盗名渔利的驵侩。这样的人愈多,则艺术将被摧残得愈烈。他们事实上已成为民族文化艺术的罪人。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不懈地进行明辨是非的论证,而不能不分良莠、不察善恶而一味对所谓“新奇”东西做无原则地吹捧。
庚午岁暮,偶作小诗浅议书法,今记于篇末,即作为拙文的结束语:“学书必自‘二王’始,譬犹筑屋奠基址。思之既久鬼神通,一旦豁然叹观止。今人习艺不读书,滔滔天下属野狐。织文养志德不孤,水到渠成气自殊。从我游者其勉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