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晶仁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3)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给全球网络空间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诸如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网络暴力、网络色情、网络赌博等,借助互联网传播并迅速放大,影响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基于此,我们应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国家安全和提升文化软实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1]
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开放性、自由性、交互性、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为个人自由民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工具,已经成为人类文明冲突和文明对话的重要场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它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了人们的自由、民主、平等、开放的意识,也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带来了深刻影响。新时代,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是推动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被民众广泛认知和认同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具体而言:
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2]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需要通过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网络空间绿色健康、规范有序的运营。随着网络技术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网络空间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重要性不断显现,已成为与陆地、海洋、天空、太空同等重要的人类活动新领域,也成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网络空间安全是国家软实力强弱的具体体现。实践证明,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既是防止西方敌对势力破坏的需要,也是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力的需要。当今世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凭借自己的互联网技术优势,在全球推行网络文化霸权主义,企图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进行意识形态领域的破坏活动,无疑对他国网络空间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基于这样的形势,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和清醒的头脑,慎终如始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新兴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互动性强、相关成本低、扩散效果明显等优势,诸如微信、微博、QQ、抖音、快手等成为网络意识形态传播的重要手段。网络空间的互动性、及时性、多元化等特点,既增加了网络空间的不确定性因素,也削弱了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人们不喜欢被动地接受传统媒体有关意识形态的宣传方式,而更乐意接受新兴媒体有关网络意识形态的宣传方式。在这样的背景下,“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已成为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重大战略之一。[3]
推动互联网健康发展,是当今时代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国成为世界上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网民。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四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32 亿,较2020 年12 月增长4296 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3.0%。[4]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在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给美国等西方国家向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渗透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给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带来了许多风险。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西方社会思潮通过互联网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进行负面宣传,致使一些民众从心理上放松了警惕,也忽视了这些社会思潮的隐蔽性和伪装性。主要表现在:一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非政府组织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进行渗透。近些年来,非政府组织在各主权国家开展的政治活动越来越频繁,目的就是要通过社会思潮的侵袭来灌输西方的价值观,然后颠覆该国政权。这些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带有极强的政治色彩。二是寻找并培育西方国家的政治代理人。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资金扶持、高规格接见等方式,以收买人心的方式,从思想上瓦解这些人员,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目的。值得注意的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鼓励和支持政治代理人适时发表一些反中国共产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言论,挑战中国的政治底线。三是美国等西方国家通过学术交流抢占理论高地。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国与国或者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学术交流越来越频繁,学者之间相互交流的机会增多,这为吸取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的优秀成果提供了机会。但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利用本国一些基金会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的青年学者进行思想渗透,打着所谓的“学术交流”旗号,高价邀请那些学者赴本国参加理论研讨会,并且对这些学者进行政治方面的“洗脑”,试图使其成为西方国家的代理人。这给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从总体上来讲,话语权主要包括话语内容传播权、话语主题设置权、话语载体使用权三个方面。[5]其一,话语内容传播权。表达权、传播权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因素。[5]目前,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大媒体掌握着全球网络意识形态的话语权,诸如西方的合众国际社、美联社、路透社、法新社等大媒体拥有全球丰富的网络资源。[6]其二,话语主题设置权。话语主题设置权已成为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核心环节。美国等西方国家掌控着全球网络空间话语主题设置权,将自身的态度和意见附着其上并赋予不同的含义。其三,话语载体使用权。美国等西方国家利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不仅监视广大发展中国家以及某些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而且监视自己盟友的一举一动,可以说无时无刻不对世界各国实施监听并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他们通过相关议题设置和话语干预、引导等方式维护本国在全球网络空间中的霸权地位,以此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
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已成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制度之间的必争之地。[7]目前,美国等西方国家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想方设法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进行破坏活动。从参与主体来看,有受雇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国内代理人,也有网络大V 和互联网企业,每个参与主体的目的不同,表现出来的行为方式也不尽相同,但都不能离开网络空间这个平台;从话题内容来看,丰富且涉及面广,既涉及某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道德状况,也涉及到政府有关重大改革方案,还涉及到其他各个领域。美国等西方国家正在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和传播手段在国内外培植一批政治代理人或所谓的“网络水手”,并利用这些人开展非主流意识形态的渗透活动。可以想象,现实社会中发生的网络突发事件,目的就是给原本不平静的网络空间制造更多的不平静。国内外敌对分子借题发挥,企图制造不稳定的社会因素,破坏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生态环境。
提升管网治网水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8]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就是在本国政府的主导下整合多方社会资源,形成多方参与、协作、共治的良好局面。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舆情监控是政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方式干预网络舆情,确保整个网络社会秩序健康、稳定、有序。一是要完善政府的网络舆情监测机制。政府要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跟踪监测,第一时间收集有关事件的基本信息,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避免引发群体性网络突发事件。二是要完善政府的网络舆情研判机制。政府要对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估,从而把握网络舆情事件的基本趋势。三是要完善政府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正面引导,锁定某些网络舆情事件爆发的导火线,寻觅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四是要完善政府的信息发布机制。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有利于舆情正面引导的相关政务信息,减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非对称性”。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广大民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提供有效途径。要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要熟悉和掌握政府发布信息的相关流程,本着对党绝对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避免说“题外话”、“外行话”等,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五是要完善政府的网络舆情联动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有效遏制网络舆情危机。同时要建立异地政府之间的联动机制,掌握异地负面的网络舆情信息,对舆情事件及时予以处置。
自主创新是以“我”为主的创新性活动,是网络大国走向网络强国的根本举措。一是要攻克网络核心技术。要重视关键基础软硬件技术的研发,加大对计算机芯片、超高速计算机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构建属于本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核心技术群。要注重关键基础设施的自主可控技术研发,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和部门的技术人员要组成强大的研发队伍,联合攻克网络空间治理的技术难关,解决网络空间治理领域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要重视网络空间关键技术研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二是要打造网络产业链条。要通过市场化手段获得网络信息技术的主导权,抢占全球网络信息技术制高点。要通过出台或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互联网核心技术专业团队,攻坚关键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核心技术。要将网络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战略,统筹信息产业发展全局,推进信息产业一体化。三是要处理好三种关系。要处理好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之间的关系。自主创新的目的是扩大对外开放[9],反过来,对外开放为自主创新营造良好环境;要正确处理技术创新与成果应用之间的关系。自主创新的产品要转化为市场产品或自身的产业和技术实力;要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要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以此推进网络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网络文化建设的目的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宣传,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一是要培育社会主义网络文化。要推动网络文化多元化,致力于形成革命文化、大众文化、精英文化等为一体的网络文化。二是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不断提升我国主流文化的引导力,吸收有益于我国网络文化快速发展的国际经验。三是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凝聚社会共识。四是要发挥商业资本的积极作用。要加大政策尤其是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健全网络文化产业体系。要加强政府对商业网站的监管,确保商业网站健康发展。五是要推动公共文化发展网络化。要加强公共文化的网络化建设,降低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文化产品服务质量和水平,以此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网民参与主要包括网络民意表达、网络征求意见、网络问政、网络投票等方面的内容。[10]一是要推动网络民意表达。要通过互联网平台,合理表达网民的立场、观点和意见,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二是要开展网络意见征求。要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征求意见,赢得民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并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正确方案。三是要推行网络问政。网民可通过网络载体与政府进行有效沟通,政府要合理回应民众提出的意见,充分体现民众的意愿。四是要实行网络投票。政府要通过对网民的引导,促使网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之中,从而让网络民意表达成为广大民众日常化、社会化的习惯性活动。五是要回应网民关切。对于民众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切实解决网民的实际问题,以此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维护网络空间安全、规范公民言论等是健全网络空间治理法律制度的题中应有之意。一是要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的责任和义务。要明确网络空间主客体间的法律责任及义务,制定诸如维护网络受害者、执法部门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极少数用户在网络空间制造违法事件。二是要提高立法效率。要进一步完善有关网络空间治理的法律法规,增强网络空间治理的有效性。[11]三是要对网络空间治理的相关领域进行专门的司法解释。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运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坚决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要制定网络空间基础技术、非对称技术、通用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方面的标准,推进我国网络基础设施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四是要对网络空间进行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过程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紧密结合,在规范个人在网络空间行为的同时,确保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隐私安全。
世界各国要遵循“互联网自由”的基本原则,充分体现平等、公正、透明等民主理念。一是要参与和推动联合国大会。网络新兴国家要借助联合国大会平台,表达自己有关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合理诉求和真实愿望。二是要参与和推动国际电信联盟。要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指导下的世界电信发展大会、国际电信世界大会、世界电信标准化全会等会议[12],提出本国在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方面的建设性意见。三是要推动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审查进程。要构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制度框架,让中国、俄罗斯、巴西等国家彻底摆脱美国主导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制度体系。要参与和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让更多的国家听到中国关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四是要积极贡献“中国智慧”。要支持联合国发挥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制度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在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与原则的前提上,推动中国与俄罗斯、印度、巴西、南非等国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的合作。要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改革,充分体现网络空间安全治理制度的合法性和代表性,牢牢把握信息社会、智能社会和信息化变革的主动权。要发挥新兴市场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坚决维护我国根本利益的前提下提出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网络空间治理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