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制度是世界范围内执行时间最长的酷刑制度。历史上,《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受到的宫刑,战国时期军事家孙膑受到的膑刑,《水浒传》中林冲、武松等人遭受的发配等,都是中国古代五刑制度中的刑罚。
中国传统的刑罚制度中,最核心的就是五刑制度。这也是世界范围内执行时间最长的酷刑制度。
五刑制度从三皇五帝时代产生,随着中华文化的发展而变化。历史上,《史记》的作者司马迁受到的宫刑,战国时期军事家孙膑受到的膑刑,《水浒传》中林冲、武松等人遭受的发配等,都是中国古代五刑制度中的刑罚。
直到1905 年(清光绪三十一年),清末法学家沈家本上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酷刑才在中国法律中被废除。1909 年,《大清现行刑律》颁行后,五刑的制度与形式彻底终结。
我国最早的以肉刑为主的五刑制是怎样产生的呢?沈家本所著《历代刑法考·五刑》一节,研究了五刑制度的源流,也解释了五刑与象刑的关系。
在《五刑》一章,沈家本首先引《书·舜典》有“流宥五刑”的记载。又录《史记集解》所引用马融的解释说:“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对此,沈家本按语考证说:“有虞氏五刑,他无明文。《伪孔传》亦同马融之说,故《疏》(《尚书注疏》)谓准《吕刑》文。《鲁语》刑五而已,大刑甲兵,次刑斧钺,中刑刀锯,其次钻筰,薄刑鞭扑。”又说,“《吕刑》言:苗民习蚩尤之恶淫,为劓、刵、椓、黥,知五刑由来久矣”。
司马迁曾遭受宫刑
周王室为了维护统治地位,周穆王命吕侯制定《吕刑》。《吕刑》三千条,其中,五刑为墨、劓、剕、宫、大辟五刑。沈家本文中“准《吕刑》文”,所指即此。
《书·舜典》就是《尚书·舜典》。学界习惯将《尚书》简称为《书》或《书经》。“流宥五刑”就是用流刑代替五刑宽恕犯罪之人。沈家本引用这句话的意思是,《尚书·舜典》记载舜时代五刑是存在的,不过是用“流宥五刑”罢了。
当时的五刑,按马融的解释就是“墨、劓、剕、宫、大辟”。对这种说法,沈家本给了一个“有虞氏五刑,他无明文”的中性结论。这说明,五刑的起源不是一个可以确认的历史定论,但既然《吕刑》认为,“苗民习蚩尤之恶淫,为劓、刵、椓、黥”,所以沈家本确认“知五刑由来久矣”。
为了进一步阐明“五刑由来久矣”的观点,沈家本又引用了《通典》。《通典》云:“据《左氏》(即《左氏春秋》)载叔向(春秋时期晋国贤臣)所言,‘夏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刑兴,皆叔世(叔世即末世)也。”
对此,沈家本解释说:“言九刑,以墨一、劓二、剕三、宫四、大辟五,又流六、赎七、鞭八、扑九,故曰九刑也。三辟者,言三王始用五刑之法,故谓之三辟也。”
接着,他又举了班固(《汉书》的作者)的说法:“五帝画象而人知禁,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始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以俗薄于唐、虞故也。”意思是说,五帝时代均用象刑,百姓就知道自我约制,而到了大禹的时代,大禹王认为社会道德衰弱,于是制定了肉刑。商汤、周武王继续执行肉刑制度,也是因为民俗道德比唐虞时代薄弱。
而《孝经纬》(汉代流传下来的谶纬类典籍,以占卜征验为特征的神学著作。因该书是承《孝经》而作的儒术与神学相结合的作品,故名《孝经纬》)中也有同样的记录:“五帝画象,三王肉刑。画象者,上罪黑蒙赭衣,中罪赭衣杂屦,下罪杂屦而已。”
沈家本设问:按照这三家的言论,则前面说五帝都是用象刑,不用肉刑,后面又以为不然,是何原因呢?他论证说:按照《尚书·舜典》的记录,舜时是“流宥五刑”,而五刑就是伤刻肌肉,也就是肉刑。可见《尚书》的记录,是溢美大舜以流放代替五刑的仁爱宽宥精神。如若以三家之言,五帝不用五刑,那么舜何必要说以流放代替呢?这就足以证明,帝舜以前就已经施行了五刑制度。
所以后来,舜又赞美皋陶说:“你作士(管理刑法),执行五刑,处置得当,使百姓都很诚服。”可见舜初登王位时,暂废五刑,后又启用了。沈家本用荀子的话“肉刑盖百王之所同,未有知其所由来者矣”重申了自己“知五刑由来久矣”的观点。
沈家本最后总结说:舜时五刑、象刑是并行的。舜命令皋陶说:蛮夷部族侵扰华夏,寇贼们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你负责司法,实施五刑要使百姓诚服。这就证明五刑是用来对付蛮夷者的。
《史记·五帝纪》又有“怙终贼刑”的记载。郑玄解释说:“怙其奸邪,终身以为残贼,则用刑之。”也就是说,坚持作恶的奸邪人等,因为被处刑罚,成为终身残废,这就是五刑。而象刑,是用来对待普通百姓的刑罚。
所以,五刑、象刑是并行的。只有与五刑对比,才能显示出象刑的仁爱与宽宥,也才使得象刑具有德化教育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