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相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 北京 100081)
我国目前现有的家庭财产保险旨在维护投保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对突发性与重大性的家庭财产损失进行了有效的弥补。近年来,家庭财产保险已经普遍得到了城乡群众的关注和认可,投保此类险种的城乡居民总数也在快速增长。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具有必然性,现阶段的家庭财产保险已经能够满足多元化的家庭投保需求,客观上展现了家庭财产保险的实践价值作用。
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家财险,是以城乡居民的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一种保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之一。被保险人所有、使用或保管的,坐落于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的房屋内的财产,可以约定范围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为居民或家庭遭受的财产损失,提供及时的经济补偿,有利于居民生活安定,保障社会稳定。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财产保险可以分为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项目分别列明。普通家庭财产保险费依照保险人规定的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被保险人应当在起保当天一次缴清保险费。
家财险(家庭财产保险)由个人投保,保险标是有形的居民家庭财产。在约定的被保险人家庭现有财产范围内,双方可以签订家财险的投保合同文书,进而实现针对突发家庭财产权益损失的有效弥补目标。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家庭财产保险涵盖的财产类型具有广泛性的显著特征,其中包含居民家庭房屋空间内的各种保管财产及使用财产。在居民家庭投保的现有险种中,家财险的投保比例数目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这是由于,家财险的保障宗旨就是维持稳定的城乡社会发展秩序,运用保险方法来维护投保人的安定生活状态,避免投保人由于遭受重大的家庭财产物资损失进而导致陷入生活窘迫的地步。
进入新时期后,家财险的保费总额呈现快速增长的发展趋势。截至目前,家财险现有的保费总金额已经累计达8000多亿元,客观上带动了财产保险领域的企业经济收益增长。现阶段的城乡居民生活水准质量不断优化提高,民众普遍具备防范家庭突发财产损失的意识。在此种情况下,家庭财产保险在我国各个地区的总体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具有良好的发展提升空间。
城乡各地居民由于欠缺财产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存在对家财险的片面认知,因此无法认同家庭财产保险,认为家财险的投保资金被浪费,民众很难做到充分认识家财险的风险转嫁作用。而且现阶段的保险公司对家财险缺少全方位的普及宣传,也导致民众无法准确了解家庭财产保险的风险转嫁作用。
当前,城乡居民的投保家财险意识普遍较为淡薄,由于侥幸心理的驱动影响,忽视了家庭财产可能会遭受的潜在安全威胁,认为投资购置家财险属于浪费资金资源,一旦遭受家庭财产的重大损失,只能寻求政府部门及亲朋救助。此外,民众对家财险的保障范围缺乏正确认知,认为家财险的保障对象仅限于贵重饰品以及现金等,导致民众对家财险的投保认同程度普遍较低。
经营家财险的保险公司基本职责就是全面维护投保人的家庭财产权益,通过提供配套的财产保险服务来满足投保人的多元化需求。然而,在当前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仍然有很多保险公司没有达到良好的业务经营水准,难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保险公司现有经营模式单一,对内部管理工作未能给予必要重视,财务内控制度存在严重缺陷。除此以外,很多保险公司针对家财险的重要险种产品并未进行全方位市场推广,导致保险公司企业针对家财险的保险产品,欠缺全方位的市场营销宣传。因此,市场消费者针对家财险的险种基本特征及投保的重要作用,无法进行准确的理解认识,导致消费者长期忽视了家财险的投保。
财产保险公司是否能长期维系现有的客户群体,关键取决于财险公司的服务保障机制。现阶段的很多保险公司并未充分重视健全客户服务机制,缺乏售后服务配套保障模式。在投保人需要获得相应的理赔时,很多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会利用多种借口来推诿拒绝,导致保险公司失去了潜在的续保签约机会。目前,投保财产险种的家庭数目正在快速增长,但财产保险公司现有的配套服务运行机制仍有待调整。尤其在涉及保险理赔及责任认定的关键环节中,财产保险公司往往会忽视详细阐释投保合同的约定条款,造成投保人对现有的合同约定条款产生重大误解。
保险公司的现有险种存在结构单一的缺陷,很难充分满足投保家庭的多元化需求。从当前保险行业发展状况来看,家庭财产保险的险种较为单一,而居民家庭财产损失的表现形式具有多样性及复杂性的特征。保险公司为居民提供的保险产品无法匹配其真实的财产损失弥补需求,导致潜在的投保人失去参与家财险的兴趣,认为家庭财产保险无法满足自身的真实需求。
保险公司缺乏对业务人员综合性的业务培训管理,很多业务人员业务能力低下。例如,针对家财险的营销业务人员而言,很多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往往忽视综合性岗位业务实训的开展,业务人员在欠缺专业化培训的状态下,很难面向潜在客户讲解完整的家财险内容及作用等。甚至一些业务能力素养较差的人员还会频繁与客户产生纠纷摩擦,损害保险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在很多城乡居民的印象中,保险行业普遍具有重视投保宣传的倾向,过度的投保宣传容易引起居民的反感。保险行业的企业如果无法运用自身的优良信誉和形象来吸引投保人,那么将会造成负面影响的扩大效应。例如,某些财产保险公司对于特定的险种进行反复的促销宣传,却没有完善配套的保险服务。在此种情况下,容易使投保人心生不满情绪,甚至由于保险公司欠缺必要的售后服务引发纠纷。
家庭财产保险的诞生发展过程都具有内在的合理性,因此,家庭财产保险在现阶段的市场竞争中能够占有显著的地位。政府管理部门针对家庭财产保险的经营公司进行全方位的财税优惠扶持,旨在促进保险经营企业全面提升现有的保险业务经营水准,鼓励保险公司企业拓展保险险种的经营规模。在家庭财产保险未来的发展中,具体创新举措如下。
近年来,我国各个地区的居民普遍逐渐提升了家庭保险意识。家庭财产构成了支撑家庭成员实现生存发展的物质前提条件,家庭财产一旦遭受损失,那么家庭成员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因此,居民保险意识亟待得到必要的提升强化,使更多的社会公众都能认同家庭财产保险。为了实现居民投保意识转变,现阶段的关键是改进思路,应落实强化家财险的发展支撑力度,创建各个层面的有利条件。各地居民对于保险险种的传统认知需要得到尽快的调整,进而以客观的态度来看待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借助微信公众号及抖音平台等拓展险种宣传范围。保险公司的营销业务人员应当主动与广大投保人进行深层次的沟通,经过全方位的市场调研,准确把握投保人的真实需求。保险公司应完整地采集客户反馈的建议,切实增强保险险种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另外,保险公司只有充分做好家财险的宣传推广工作,才能真正提升广大消费者对于家财险认知程度,培养保险领域消费者的正确价值观念。
保险公司对于现有的保险产品市场营销手段应当给予合理的优化创新,正确运用企业市场营销的途径方法来获得广大保险产品客户的信赖。企业营销人员在大数据的全面转型因素影响下,关键应当落实于准确分析实时性的市场数据信息,切实增强企业营销人员自身具备的信息整合与分析能力。企业产品价格在实现必要调整时,应当保证企业营销人员能够准确把握当前时期的产品价格波动改变,要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市场营销中的价格策略应当达到灵活多样效果,避免运用压低产品现有价格的方式,赢得消费者的购买利润。目前,针对产品营销的各类渠道平台,应当能够广泛采用,对于动态性的沟通机制予以严格落实。客户关系管理属于非常关键的企业营销基本组成部分,企业营销人员应当确保与企业的广大客户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人际交流关系。保险公司的企业营销人员必须要展开更加深入的市场需求考察,制定差异化的产品营销思路。客户关系的管理技术方法存在多样性的显著特征,企业营销人员应当善于运用线上沟通联系客户的技术平台手段,确保树立企业的优良信誉地位。企业管理人员及营销业务人员之间需要展开密切的配合沟通,共同着眼于市场营销的传统实施路径调整。保险产品的市场营销的现有实施模式,应当整合线上及线下的两种营销途径,确保在最大限度内利用企业宝贵的线上促销资源。保险公司企业应当紧密结合客户群体需求,从而制定出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营销方案。
政府管理部门对家庭财产保险的经营企业应给予适当的财政优惠扶持,以此来支撑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同时,保险公司要积极促进自身服务质量水平的优化与提高,充分依靠良好的保险业务经营管理水平来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家庭财产保险的投保工作及售后服务效率都要得到明显提升,从而做到优化配置家财险的投保管理资源,节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目前,保险公司亟待建立更为完善的企业内控制度,积极拓展企业现有的保险业务开展规模。保险公司应为广大投保人提供更高质量的跟踪服务,切实履行家财险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家财险的现有促销手段及方法都要得到全面的完善调整,结合信息化的实践工作方法来支持保险营销企业创造更好的营销服务业绩。保险销售企业管理者针对企业营销业务人员应当给予严格的岗位绩效考评,促进营销业务人员达到更好的销售业绩指标。线上及线下促销途径必须得到同步的采纳运用。在目前的状况下,家财险的传统营销渠道亟待得到必要的拓宽,旨在有序促进家财险的消费群体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险公司的营销业务人员必须针对家财险消费群体的差异性,提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营销推广方式。例如,对于不同地域购置家庭保险产品的消费者,保险公司的营销业务人员需要结合地域气候条件等因素来推荐差异化的险种,确保符合消费者购置保险产品的真实需求。
保险产品的品类亟待丰富,通过丰富与扩充现有的财产保险种类来拓展产品营销的市场范围。在此过程中,对于客户群体的认同程度应进行必要的促进和提升。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要做到与广大客户群体充分沟通并全面了解客户需求,运用多元化服务来提升保险产品的吸引力。保险公司应针对客户群体扩大推广宣传力度,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完善现有的保险理赔流程,并且满足合法范围内的客户理赔需求。
网络化营销的工作机制具有丰富客户选择的效果,对于购买财产保险的市场用户群体能够拓展现有的产品选择空间。因此,在现阶段的保险营销业务开展模式下,将多样化的保险营销模式完整地呈现给消费者,使消费者全面了解财产保险的使用性能及优势,从而切实满足保险消费群体的全新体验要求。保险营销的基础保障因素就是客户群体的忠诚度,因此,保险公司对于客户群体的忠诚度应当给予有效的维护,运用多元化的促销途径来巩固企业现有的客户,不断提高保险配套售后服务的质量。
保险公司应具备良好的企业形象,诚信经营,为保险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保险公司应将树立诚信形象置于首要地位,秉持客户利益至上的经营宗旨。同时,通过健全保险行业的规范制度来提升保险服务质量,促进保险产业领域的资源优化配置。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各个层面条款都应予以严格履行,避免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损害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保险投保人及消费者更关注的是保险销售企业的售后服务措施。保险产品具备显著的特殊性,保险售后服务的配套实践工作也要达到更高层次的质量水平。保险营销企业应科学采纳多样化营销渠道,积极提升售后服务质量。对于客户群体的售后反馈建议,保险营销企业应给予重视并以此来改进售后服务质量。企业售后服务的基础设施应得到尽快完善,确保提供更加优质的保险配套售后服务措施。保险产品营销的实践工作举措仍然需要得到深入的推广践行,结合多元化的实践保障措施来助推保险产品营销实现数字化转型。精准营销的工作模式需要进一步深入推广,紧密结合保险产品需求来进行营销方案的选择,防止在营销推广工作中盲目实施。在现阶段的网络营销开展实践中,助推数字化营销手段转型关键是创新多种营销渠道,避免产品营销的推广渠道存在单一性。
经过分析可见,家庭财产保险在当前社会发展转型环境下亟待得到重视,家庭财产保险的现有投保形式及保障范围,也有待实现必要的丰富与扩充。目前,家庭财产保险的发展障碍因素主要为保险意识薄弱、产品未能匹配居民基本需求、保险公司业务经营水平较低。家财险产品的宣传工作应借助大数据技术的支持,从而达到精准营销的目标。宣传保险产品的传统实施路径应得到合理的突破,指导企业营销人员正确运用大数据的全新营销平台。为了在根本上实现必要的完善优化,关键性的举措是要创新现有保险产品类型,通过提供优质服务来吸引更大范围的城乡居民群体。政府监管部门针对家庭财产保险的经营公司应给予相应扶持,积极促进保险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