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宏
中国老龄协会政策研究部主任、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智库专家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
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老年教育,既是“国之大者”,也是民之关切。在国家层面,发展老年教育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打造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在个人层面,发展老年教育是满足老年人不断升级的学习需求、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必然要求。在工作实践中,“老有所养”内涵的拓展、“老有所医”效果的提升、“老有所学”目标的实现、“老有所为”能力的开发、“老有所乐”品质的升级,都与“老有所教”密切相关。
老年教育的产生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是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众多利好因素汇聚成为助推老年教育快速、高质量发展的蓬勃合力。我国人均GDP突破1.2万美元,已经跨越了人均GDP1万美元这个老年教育发展起步的标志性门槛;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目标确定,终身教育的理念深入人心,公共教育政策的不断完善,夯实了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思想和政策支撑;社会养老保障待遇持续提升、人均健康预期寿命的不断延长,使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退休后不必为生计而奔波,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老年教育活动;老年人家庭日益呈现规模小型化、结构核心化、居住离散化趋势,这使老年人参与老年教育、向家庭之外寻求精神慰藉成为重要选择项;知识经济、智慧社会的来临,一方面使老年人继续接受教育的回报增加,另一方面也使得年龄和身体条件不再成为老年人学习的障碍性因素;伴随时代更替,广大老年人的社会角色发生深刻改变,已经从被动接受照顾的社会客体转变为积极能动的社会参与主体,更加渴望通过老年教育享有丰富多彩、体面尊严的老年生活。这一切利好因素的叠加必将助力我国老年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迎来日益广阔的发展空间。
推动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破解供需矛盾,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一,要着力发展老年学校教育。老年大学(学校)是老年人精神家园重建的载体,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体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组织、团结、凝聚老年群体,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抓手。应坚持质量立校、创新活校、服务兴校、规范办校的原则,办好、办活、办强各类老年大学(学校),破解优质老年大学(学校)“一座难求”问题。
第二,要夯实基层社区老年教育。大部分老年人长期生活在基层社区,教育资源要追着老年人走,向老年人的身边、周边集聚。应加快建立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形成以基层需求为导向的老年教育供给结构。
第三,要发展线上老年教育。这是加快信息化时代老年教育变革的必然体现。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不断发展,网上教学逐渐成为老年教育的重要方式。应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织密“线上线下”两张网,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教学,让更多的老年人“学在指尖”,助推老年教育跑进信息化时代。
第四,要激发老年社会教育活力。老年教育也有基本和非基本之分。我国老年人整体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对于教育的种类和品质都提出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推动非基本老年教育的社会化、产业化发展是必然趋势。应通过政策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与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老年教育发展、扩大供给,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第五,要支持老年人自主教育。老年人的知识、经验和技能经过了终身积累,形成了丰厚的人力资本,是老年教育可资利用的宝贵资源。应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主体作用,强化“自主学习”的理念,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建立不同类型的学习共同体和学习团队,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适合自身需要的学习活动。
第六,要发展“混龄化”教育。促进代际共融、共建、共享,既是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要目标,也是新时代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向。促进老中青不同年龄群体互学互鉴、教学相长,可以有效规避“老年次文化”和代际隔离现象。应借鉴国际老年教育“混龄化”发展的经验,逐步取消老年教育参与对象的年龄限制,允许不同年龄段的学习者均可参加学习教育,鼓励以老带青、以青助老,逐步消弭代际文化鸿沟,实现代际和谐共融。
回首来程,我国老年教育已经取得历史性成就,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发展的辉煌篇章。展望未来,我国老年教育迎来众多发展契机,顺应广大老年人获得更高品质教育的新期待,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教育,朝着实现老年教育现代化的方向不断阔步迈进,一定会在新征程续写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