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欣然
开展法治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希望通过教学活动的开展,帮助小学生了解生活当中的各类法律常识,了解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从而使小学生在遵守社会规章秩序的同时,也能够有效地保护自身。然而与普法教育的明显区别在于,法治教育不仅要求学生熟悉法律知识,还要求学生将法律武器正确应用到现实生活当中。因此,教师需要采用更为专业的引导手段以及课程资源开展法治教育,如此才能够有效提高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并确保其深入理解与法律常识相关的知识内容。
小学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对社会的探索阶段,由于缺乏生活经验,并且对未知事物有强烈的好奇心理,小学生的这一特点在不知不觉中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进而做出有损社会和小学生自身安全的行为。法治教育的开展,便是希望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大量真实案例,帮助学生解读各种违法行为,并确保学生在遭遇类似情况时,能够做出正确选择来避免自身或周边群体受到侵害。因此,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可以有效帮助小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能够正确理解并运用法律知识,进而确保小学生能够积极健康地学习成长[1]。
现实生活中,部分小学生由于家庭教育以及自身性格因素,经常会在集体生活中表现出偏激、暴躁乃至极端行为。部分家长与教师都将这一现象归结于学生年龄尚小,并不会将其与所谓的“犯罪行为”挂钩,因此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手段对学生进行引导。但正是这样的疏忽导致部分小学生在进入初中、高中之后,行为变得更加难以控制。而法治教育具有极强的规则性,对是非对错有明显的判断标准。因此,法治教育的开展,能够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并逐渐培养学生的是非观念,使其在现实生活中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各种行为或事件做出判断,进而能够有效增强小学生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其以正确的方式参与社会集体活动。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开设,能够有效帮助学生形成规范性行为,使其在家庭或集体生活的过程中,正确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成为具有良好品德的优秀少年,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本身便带有极为鲜明的素质教育色彩。而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突出课程的法治教育元素,能够帮助学生在形成良好道德观念的同时,也增强自身的理性思考能力,使其对事物的认知层次不再仅仅停留于感性思考层面,而是可以基于影响、利益、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因此,法治教育能够夯实小学生的认知基础,丰富素质教育的内涵。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知识内容相对基础,其教学内容主要是以小学生的家庭及校园生活为核心,培养小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并规范小学生的学习与生活行为。然而对于部分教师而言,却很难在这些内容中找到法治教育的切入点,导致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法治教育的开展过于生硬,没有很好地与教材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导致法治教育的实施成果不尽如人意。针对这一情况,需要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加强对教材的解读,并进一步贴近学生内心,了解其成长需求,如此才能够在教学内容中捕捉到更加丰富的教育素材,将法治教育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进行有效对接[2]。
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常以教材知识为核心,使教学停留在讲解书本上的法律理论知识的阶段,未能够很好地将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小学生的理解能力有限,因此教师的这一讲解方式会导致学生对相对复杂的法律知识无法吸收内化,并且,法治教育距离现实生活过远,导致学生没有对此形成足够重视,造成法治教育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对小学生的思想意识产生实际影响。面对这一情况,教师需要积极改变教学观念,在将法治教育融入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同时,也要让法治教育向现实生活靠拢,以此增强学生的理解能力。
除了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距离过远之外,部分教师的教学方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习惯采用“以讲为主”的教学手段来开展道德与法治课程,因此在为学生讲解法治常识的过程中,知识呈现手法较为单一,并且课堂教学活动也以师生问答为主。在这样的教学模式下,课堂学习氛围沉闷枯燥,学生很难对法治知识提起学习兴趣,长此以往甚至还会产生一些抵触情绪,极大削弱了法治教育的影响力与持续性。
由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不是主要学科,在教学工作中,教师常常会出现对学生课后实践活动重视不足的问题。这一情况导致了法治教育与现实生活之间脱节严重,同时教师也无法针对学生的课后法治生活进行追踪调查,不利于将法治理论知识有效转化成学生的实际行为。因此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应适当为学生拓展课后实践活动内容,引导学生在现实生活中主动学习并使用法治知识,如此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水平,并使其对所学知识进行及时巩固与练习。
在当前法治社会背景下,法律实际上存在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教师在为学生讲解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过程中,只要善于深入挖掘教材,并精心提炼,找准法治教育切入点,如此不仅能够保证在课堂中顺利引出有关法律常识的知识内容,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课堂拓展延伸的效果,使学生能够借助法治窗口了解更多与社会、国家有关的知识信息,从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3]。
例如,在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小学一年级上册第10课“吃饭有讲究”当中,教学内容主要围绕“健康饮食”与“餐桌礼仪”两个方面来展开,看似与法治教育之间关联不大,但实际上教师只要深入发掘,就可以从中寻找到很多法治教育的切入点。比如,教师可以在学生掌握课内知识后,进一步延伸教学视角——“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因此除了刚才课本上所讲的内容之外,现实中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餐桌礼仪”。由此教师可以引出与少数民族习俗等相关的知识内容。如此不仅能够丰富课堂内容,还能够培养低年级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学习兴趣,为其今后更进一步的法治知识学习奠定基础。
法治意识的培养,首先强调学生拥有完备的知识体系。因此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重点把握两点内容。
第一,小学生尚处于形象思维阶段,对一些抽象性较强的理论知识缺乏独立总结与提取的能力。因此,教师在讲解法治内容时,应避免使用高度概括性的语言。
第二,小学生缺乏对现实生活的认知基础,因此在学习过程中往往会对与日常实际生活有关的知识产生浓厚兴趣,并且会在不知不觉中,将知识在生活中的实用程度作为价值判断标准。
根据以上两点容,教师在对学生开展教学的过程中,应积极向现实生活靠拢,并基于学生的认知层次与生活经验,将生活中的案例、素材作为载体,帮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知识,并结合案例分析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作用[4]。
例如,在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小学四年级下册第4课“买东西的学问”教学中,教师便可以通过引入时事新闻的方式,为学生提供与消费维权有关的生活案例。如张先生在一家超市中购买了一瓶果汁,打开食用时感觉口味与原来的有差别,经过确认发现果汁已经过期两个月。张先生带着购物小票返回超市,要求对方退还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张先生向市人民法院进行咨询并提起民事诉讼。市人民法院受理这一案件后,办案法官进行了庭前调解,促使张先生和超市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超市退回张先生支付的货款,并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000元。
这样的案例与小学生的现实生活往往有着直接联系,并且体现出了与法律相同或相似的行为规范和指导作用。教师将之引用到课堂中,不仅能够加强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之间的联系,同时也能够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从而让法律知识在学生心中更“接地气”。
在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树立以学生为教学主体的观念,引入更加丰富的教学活动,以此带给学生沉浸式的学习体验。如此才能够在有效激活学生内驱学习动力的同时,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使其在日常生活中也能够主动关注并学习法治知识。除此之外,小学生通常热衷于模仿,并喜欢展示自身的个性。因此,教师需要准确把握学生的这一学习特点,基于学生的现实需求为其提供更加广阔的学习空间,使其能够更好地参与课堂法治知识学习。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发展的不同目标,为学生选择一些情节精彩且信息丰富的教学材料,以此为支架创设课堂学习情境,帮助学生更加投入地走进法治世界。
以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小学四年级下册第3课“当冲突发生”一课的教学为例,本章知识内容除了强调学生要学会保护自己之外,还要使其掌握正确的方式来应对生活中的矛盾、冲突甚至是霸凌事件。基于这一教学目标,教师在开展教学工作的过程中,可以采用情景演绎的教学方式,将班级学生分为四人小组,分别扮演“法官”“陪审员”“原告”“被告”,然后针对以下场景进行讨论。
“小A在校园当中经常被人起外号,如‘毛毛虫’‘小黑猴’等。在一次被同伴嘲笑时,小A自尊心受到严重伤害,于是拿起水杯打破了同伴的额头。”
“同学小B性格较为内向,在学校中经常会被同学推搡、欺负,并被随意拿走物品不归还。一日在放学之后,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拦住小B,并要他将自己的零花钱拿出来,小B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围绕这两个案例进行讨论,思考案例中的每一位当事人应对冲突的举动是否触犯法律,正确的行为又是怎样的,以此帮助学生加深对法治知识的理解,并有效提高学习效率。
无论是教材内容,还是教师的课堂讲解,带给学生的知识信息都相对有限,无法充分体现出法治学习的多元性与信息流动性。针对这一情况,教师需要主动拓展学生的课外学习空间,并积极引入更加丰富的法治知识,以此提高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程度。例如,教师可以采用课后拓展的方式,邀请当地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走进校园,分享在工作中遇到的与小学生有关的案例,以此起到警醒或参考作用,使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时刻规避各类违法行为,并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法治教育的现实意义与教学问题,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开展法治教育的具体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议,强调教师要结合生活实际开展法治教育,并关注学生的学习体验,以此促进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