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路径

2022-12-18 02:50彭凯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现代企业文化 2022年21期
关键词:党员干部经营党组织

彭凯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国有企业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全方位衔接、全过程融入,实现党建转化为国有企业发展动能,应切实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等关键作用,确保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1]。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新时期背景下,国有企业党建部门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在深刻领会讲话精神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和落实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压舱石”[2]。放松和偏离了党的领导,势必会造成国企发展偏离正确方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当前,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步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压力不断增大,推动国企改革发展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只有将党的领导在内嵌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从组织、制度、机制等方面保障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领导地位,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发展不偏航[3]。

(二)国有企业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新时代背景下,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定力推进从严治党[4]。国有企业承担着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生产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使命,坚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将国有企业党建作为企业发展的制胜法宝和关键优势[5]。避免出现党的领导虚化、弱化、边缘化等问题,实现党组织与企业治理结构有效衔接,相互嵌入,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引领权、重要干部人事任命主导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参与权和党员干部纪检监督权[6]。通过将党建工作充分嵌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方位、全过程,从体制机制上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以党性教育、警示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以模范先锋引领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拥护“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严守党纪党规和政治纪律,增强党员干部政治自觉、思想自觉与行为自觉,将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保障作用和凝聚力、战斗力转化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7]。

(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党的优良传统。只有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不偏离,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含糊,才能确保党中央有关政策方针、决策部署管理不缺位、执行不走样[8]。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部分企业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以抓经济效益为中心,将党建工作置于从属地位,导致党建工作作用不断弱化、虚化,造成党建与生产经营“两张皮”问题,加强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就是要杜绝这种现象,实实在在推进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把方向、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发挥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优势,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国有企业发展全局,贯穿于企业改革创新顶层设计、战略调整、管理变革等全过程,保障国有企业发展不偏离,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9]。

(四)提升企业组织力与战斗力的重要支撑

新时期背景下,党建工作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实现了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队伍和职工群众队伍战斗力、凝聚力提升。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应精准对接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将党建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抓基层、打基础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将党组织建设成为密切党群关系、引领职工攻坚克难的先锋堡垒,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动作用,提升企业组织力与战斗力,咋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0]。

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路径研究

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应根据《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应结合党建和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准两者之间的结合点,通过党建与生产经营双向融入,实现党建工作与国有企业治理体制、管理机制相融合,紧密衔接企业改革发展,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以高质量党建谋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11]。

(一)坚持将党建融入企业治理各环节,构建企业大党建格局

坚持党建融入企业治理体制,应立足于顶层设计全局,构建国有企业党建大格局,确保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内嵌联动,实现党建制度与国有企业治理体制协调统一。

一是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治理体制的基础,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各项制度的基本框架。将党建融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应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党建工作保障的事项,以公司章程的形式确立党组织的地位,实现国有企业党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有机融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12]。二是融入企业决策机制。根据国有企业党组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要求,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应在理清党委决策与其他治理主体决策边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规范的国有企业协同决策体系,明确事关国有企业改革和战略发展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织前置性讨论通过后方可进入董事会、股东会、经营层程序,确保党组织在把方向、风险防控、有效监督等方面的核心作用[13]。同时,为确保党委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决策中充分参与和表达意见,国有企业应畅通企业党组织表达意见渠道,日常性生产经营会议和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确保党委党组织参与权和发言权,对违反党纪和法律的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及时、全面掌握相关信息,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决策和不同治理主体齐抓共管,形成优势互补的国有企业治理格局。三是完善党建管理制度。根据“一岗双责”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企业领导班子党建任务清单,将党建工作任务纳入领导班子履职考评体系,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范畴,以制度保障形式推动党建工作制度与生产经营制度无缝衔接,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任务与生产经营任务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当企业制度体系修订时,应同步修订党建工作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制度体系与企业生产经营制度体系相协调、相适应。四是党建融入企业监督体系。决策监督和制度落实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切实履行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的重要途径。国有企业党组织应积极推动党组织监督体系与企业监督体系深度融合,党组织监督与审计监督、纪委监督形成合力,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后评价评估和专项检查,确保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过程符合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要求。

(二)统筹设置机构职能,促进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紧密结合

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应以完善的机构职能作为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之间关系的关键保障,以此实现党建工作融入企业治理全环节。

一是完善党委党组织部门设置。国有企业党组织部门机构设置时,应在现有党建、宣传、纪检、群团等职能部门的基础上,结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需求和形势发展要求,增设党办、党建研究室、党委改革办等职能部门,并根据企业经营管理层级相应设置二级、三级党组织职能部门,理清党建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职权权限和业务流程,严格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真正实现企业业务部门与党组织设置双向同步,坚持党组织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一线,真正实现党组织领导在国有企业生经营业务中的全覆盖、无死角。基层党组织部门设置时,应遵循地域相邻、业务相似、规模适当、利于管理的基本原则,单个基层党组织覆盖业务部门不超过五个,防止党组织部门覆盖部门过多、过于分散导致党组织作用弱化。二是不断增强党委归口管理协调职能。推动党建融入生产经营,应当将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确保企业党委尽职尽责把好管理协调关,实现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全覆盖。在选人用人方面,根据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根本原则,党委、党组织应积极履行市场化选聘、人才考核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职责,严把选人用人关,将党建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选拔、任用、评先等评价范围,坚持党建责任与生产经营责任同等在考核,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禁止选拔和晋升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或经营管理业绩不过关的岗位人员,切实将党管干部落实到位。在意识形态方面,党委党组织应将党的领导融入国有企业品牌文化建设、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宣传等工作中。在企业招聘、日常性管理、内部培训、交流培训等工作中,应将党性教育、廉洁教育、主题教育、专题教育融入教育培训全过程,以党建教育培训优势夯实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思想基础,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始终,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组织凝聚力、战斗力,防范和化解廉洁风险。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为切实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织应选好配强党建工作人员,选拔政治自觉、熟悉生产经营的党员干部到党建工作队伍中,将党建工作平台打造成为企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同时,为适应党建工作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新部署、新要求,党委应积极推进和完善党建队伍培训机制,加大党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党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在加强党建培训的同时,党委应注重党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党建工作能力协调发展,定期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专项培训,培训时间占总体培训比例不低于20%,以此提高党建工作人员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能力,打造一支有信仰、有能力、有作为的党建工作队伍。四是以创先争优活动带动生产经营,激发党建活力。党建工作的组织优势在于党员干部,实践依赖于党员干部,关键在于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织应结合党建工作、生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先进党员、党员示范岗、党员服务队等评选活动,挖掘企业生产经营业务一线典型事迹,加大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力度,发挥党建工作宣传优势,以先锋模范带动党员干部争优创先,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五是以考核评价机制保障同频同振。为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党委党组织应坚持“一岗双责”要求,应根据党建与生产经营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量化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内容核算方法,降低考核标准评价的主观性,将客观、可量化的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成果作为党员干部晋升评级重要依据,督促党员干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

(三)推动工作方法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推动党建工作方法与生产经营方法对接融合,应着眼于工作方法创新和完善,切实实现两者有机融合、双向融入。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要抓住企业生产经营具体重点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考核联动机制,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不能参与生产经营考核第一档,生产经营排名靠后的不能作为党建考核排名第一档,确保党建考核与生产经营绩效考核挂钩,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个人扣减绩效。二是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强化党群工作。为凝聚企业发展合力,营造稳定、和谐的企业内部环境,国有企业党委、基层党组织应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党群工作,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企业文化、凝聚职工群众,培养、发现、宣传、报道企业基层一线职工先进典型,调动职工群众在生产经营岗位上建功立业。三是加强党建与企业文化相互融合,形成放大效应。企业文化建设是国有企业不断发展中形成的内在价值导向,在国有企业持续发展中具有导向、规范、激励作用,通过传承和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将家国情怀、实业报国精神引领企业文化建设,在经济新常态情况下,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干劲,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精神基础。

三、结语

新时代背景下,落实党建和生产经营有机融合,实现两者互融互促、同频共振,是新时代背景下实现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现实要求,也是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政治责任,将党建工作融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既要摒弃党建与生产经营“条、线”思维,也要避免过度干预,通过找准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各项优势有机嵌入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中,实现党建工作全方位融入、全过程融合,真正发挥党建工作优势放大效应,以党建工作优势增强企业创新发展活力,构建党建与生产经营同频互振的大党建格局,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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