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连菊
(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江西 南昌 330099)
2017年9月,教育部等三部委共同公布了第一批双一流高校建设名单,目标之一就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高校创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为此,本文基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背景,以中部地区入选双一流高校为样本,运用DEA方法研究其入选双一流前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科研投入产出效率,以了解中部地区高校入选双一流前的科研绩效全貌。
科学研究过程是一个复杂系统,存在多投入多产出的情况,目前尚未能准确可靠地对投入与产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进行分析[1-2]。由于数据获得较为困难,多数文献是从宏观上选取投入的人财物、产出的论文著作和获奖成果等[3-4]。本文也如此,具体而言,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投入指标基本相同,前者包含研发人员数(人)和研发经费当年拨入额(千元),后者包括研发人员数(人)和科技经费当年拨入额(千元);至于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产出指标则存在异质性,前者包含课题数(项)、著作数(部)、学术论文数(篇)、研究与咨询报告数(份)、获奖成果数(项)、获国家与省部级奖数(项),后者则包括课题数(项)、专著数(部)、学术论文数(篇)、国外及全国性刊物发表(篇)、技术转让当年实际收入(千元)、成果授奖数(项)、国家级奖数(项)。选取样本时间为2016年,数据来源于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高等教育统计年鉴》、《全国高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以及教育部与科技部等网站。
计算可知,只有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3所高校的综合效率达到DEA有效,仅占17所高校的17.65%。可见入选双一流前,中部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投入产出效率不太理想,水平比较低。
在14所综合效率非DEA有效的高校中,综合效率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河南大学(0.626)、武汉大学(0.49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322)、安徽大学(0.303)、南昌大学(0.237),排在后五位的依次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055)、华中农业大学(0.080)、合肥工业大学(0.088)、中南大学(0.100)、太原理工大学(0.156),这14所双一流高校亟须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人文社会科学综合效率,尤其是排在后三位的高校。在这些非DEA有效的高校中,既有综合性高校,也有师范类、理工类、财经类、农林地质类等传统以某类学科见长的高校,既有“985”高校,也有“211”高校;另一方面,余下的DEA有效高校均是传统以某类学科见长的高校,如师范类高校华中师范大学,而华中科技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均为传统以某类学科见长的理工类高校,它们或为“985”高校或为“211”高校。可见学校类型与其是否DEA有效没有明确的关系。
测度发现,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非DEA有效直接致使综合效率非DEA有效在部分高校入选前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呈现出来,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11所高校,相比而言,综合效率非DEA有效的高校中,规模效率的非DEA有效与技术效率的非DEA有效分别是安徽大学、中南大学等9所高校与中国地质大学等2所高校的主要原因。另余下高校的综合效率非DEA有效则完全可归咎于规模效率非DEA有效,也就是规模无效。进一步还发现,规模收益递减是产生规模无效的原因。
计算显示,技术效率DEA有效在中部地区6所高校入选前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呈现出来,约占17所高校的35.29%,好于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达到DEA有效的高校比例,而且,人文社会科学技术效率在非DEA有效的高校中均高于综合效率。
在11所技术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中,技术效率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湖南师范大学(0.94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889)、南昌大学(0.873)、安徽大学(0.832)、湖南大学(0.709),排在后五位的依次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175)、合肥工业大学(0.327)、中国地质大学(0.351)、华中农业大学(0.553)、中南大学(0.667)。进一步可知,相对而言,在人文社会科学技术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中,师范类高校技术效率最大,其他类高校次之,理工类高校则最低。
规模效率分析是指入选前高校其人文社会科学在技术水平既定情况下是否在最佳投入规模下进行科学研究。测算发现,只有3所高校规模效率达到DEA有效,占17所高校的17.65%,剩下的14所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中,前五位高校是中国地质大学(0.665)、河南大学(0.626)、武汉大学(0.493)、安徽大学(0.36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0.362)。排在后五位的是华中农业大学(0.144)、中南大学(0.150)、湖南师范大学(0.179)、太原理工大学(0.230)、郑州大学(0.233)。
虽然中部地区人文社会科学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有14所,但是致使非DEA有效的原因却不尽相同,为此,我们引入松弛变量和剩余变量来分析。计算可知,在科研产出保持不变的条件下,8所高校入选前需要减少人文社会科学的研发人员规模,如合肥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而华中科技大学、安徽大学等9所双一流高校入选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发人员松弛变量都为0,表明这些高校无须减少研发人员数量,即这些高校的规模效率非DEA有效,主要是由于相对既定研发人员投入,科研产出偏少。中部地区所有双一流高校入选前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发展经费当年拨入松弛变量均为0,说明它们均不需要减少当年拨入的研究与发展经费,即相对既定研究与发展经费当年拨入来说产出少了是导致它们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原因之一。同时依据各科研产出指标松弛变量大于0的高校数发现,它们未能达到DEA有效最大的影响因素是著作数,其他影响因素还包括研究与咨询报告数、获奖成果数和论文数,课题数和获国家与省部级奖数则未产生影响。因此,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入选前人文社会科学产出水平较低是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主要原因。
计算发现,中部地区太原理工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这3所双一流高校入选前自然科学科研综合效率达到DEA有效,约占总数的18.75%。这表明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入选前自然科学科研投入产出效率不太理想,水平比较低。
在全部非DEA有效的高校中,综合效率位居前五位的依次是中国地质大学(0.731)、华中师范大学(0.714)、武汉大学(0.681)、南昌大学(0.655)、合肥工业大学(0.487),排在后五位的依次是安徽大学(0.308)、湖南大学(0.33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381)、湖南师范大学(0.409)、中南大学(0.421),这81.25%高校入选前自然科学需要采取措施提高自然科学综合效率,特别是像安徽大学、湖南大学等9所双一流高校自然科学综合效率在0.5以下的高校。这些非DEA有效的高校中,既有综合性高校,也有理工类、师范类、地质类的传统以某类学科见长的高校,既有“985”高校,也有“211”高校;另外,DEA有效的3所高校中,有理工类和农林类的传统以某类学科见长的高校与综合性高校。这表明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入选前其所属类型与自然科学综合效率是否DEA有效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测算可知,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入选前自然科学技术效率达到DEA有效的有11所,约占68.75%,好于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达到DEA有效的高校比例,而且,自然科学技术效率在非DEA有效的高校中普遍高于综合效率。在5所自然科学技术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中,技术效率大小依次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919)、湖南师范大学(0.853)、武汉理工大学(0.735)、湖南大学(0.610)、安徽大学(0.438)。进一步发现,理工类和师范类高校自然科学技术效率在技术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中相对较高,综合类高校自然科学技术效率相对较低。
测算表明,规模效率达到DEA有效的高校有3所,占总数的18.75%,余下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双一流高校中,前五位高校是中国地质大学(0.731)、华中师范大学(0.714)、安徽大学(0.704)、武汉大学(0.681)、南昌大学(0.655)。排在后五位的是中国科学技术大学(0.414)、中南大学(0.421)、华中科技大学(0.425)、郑州大学(0.430)、湖南师范大学(0.479)。规模收益递减是上述双一流高校入选前非DEA有效的原因。
进一步计算松弛变量和剩余变量以找出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原因,结果发现,在产出不减少的情况下,中部地区13所双一流高校入选前自然科学的研发人员松弛变量都为0,说明无须减少研发人员,即相对既定研发人员投入,科研产出少是这些高校入选前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原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所高校自然科学需要减少科技经费当年拨入,而其他12所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入选前自然科学的科技经费当年拨入松弛变量都为0,说明无须减少科技经费当年拨入,即相对既定科技经费当年拨入,科研产出少是这12所高校入选前规模效率非DEA有效的原因。同时发现,学术论文数是影响它们未能达到DEA有效的最大因素,其他影响较大的指标则依次是专著数、成果授奖数、鉴定成果数、国家级奖项数、国外及全国性刊物发表论文数、技术转让当年实际收入、课题数。
文章选取中部地区作为研究范围,运用DEA法测度了其高校入选双一流前的两大学科门类科研效率。结果显示,科研效率均不太理想,水平比较低。其中技术效率达到DEA有效的情况好于综合效率和规模效率;规模效率的非DEA有效是大多数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综合效率非DEA有效的主要原因,表现为中部地区双一流高校入选前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规模收益递减,科研产出水平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