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优化

2022-12-16 16:02黄娟
人才资源开发 2022年7期
关键词:双师双师型教育

□黄娟

2019年9月29日,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各个环节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强化创新创业协同育人,建好创新创业示范高校和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持续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提高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整体水平,办好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力保障。2021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建立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双师型’教师机制。”教师队伍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第一资源,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打造出一批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推动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模式改革,进而提升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质量。因此,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机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内涵

“双师型”是中国职业教育对专业教师素质的本质要求。随着我国不断深化改革职业教育,学者们开始从不同视角对“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进行解读剖析。有的学者将其概括为两种:一是“双职称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系列职称外还具有另一职称或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表现为身份的叠加;二是“双素质型”,即教师既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也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具备熟练的专业职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历经验,最好有在企业第一线实际工作经历(含一年以上下企业锻炼经历)或应用技术研究及成果,能够指导学生实习或深入校内实训基地实践。

创新创业教育是以培养具有创新创业基本素质和开拓创新型个性的人才为目标,它是以培育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思维、精神以及能力为主的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门涉及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内容广泛的综合性学科,对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指导能力以及综合素养的要求也非常高。因此,笔者认为,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不仅应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还应具备创业实践指导能力,应是“双素质型”教师人才。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存在问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实战经验薄弱

1.校内创新创业教育教师缺少实战经验。以某大学为例,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校内教师均来自兼职教师,主要由从事学生工作以及创业教育管理研究工作的教师兼任,学校并未设置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岗位。他们一般有自己本职的行政工作或专门的研究方向和课时任务,因此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创新创业教育中来。同时,很多地方本科院校的教师毕业后就直接进入高校工作,基本上没有企业、行业或创业方面的经历,所以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和实践指导中,多数教师只能从书本到书本,基本属于纸上谈兵,缺少对市场及风险的亲身感知,实践经验薄弱,未真正达到“双师型”教师的“双素质”要求。

2.缺乏有实战经验的校外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地方本科院校多数会聘请成功的企业经理人或创业者担任创新创业教育教师。但在实际的创新创业实践指导过程中,由于校外兼职教师大多事务繁忙,投入到高校为学生授课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时间和精力有限,所以只能以讲座或沙龙的方式与学生进行简单的沟通交流,难以取得创新创业教育期待的育人效果。

3.校内外创新创业教师未形成“命运共同体”整合机制。校内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有系统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但缺乏实战经验;校外创新创业教育教师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但缺少时间和有效的制度保障,两者未形成校内外系统指导的“命运共同体”整合机制,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流于形式。

(二)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不健全

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是师资队伍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随着国家和高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持续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也在不断深入,地方本科院校也竞相开展了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但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依然不够健全。

1.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遴选标准不明确。教育部虽然也多次出台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培养的政策文件和指导意见,但对创新创业教育师资的遴选标准并不明确。究竟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应具备怎样的“双素质”才能科学地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文件。

2.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训系统性不够。目前,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多数是半路出家,缺乏相应学科的理论背景,而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具备多学科的综合素养。若想整体使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具备“双素质”,就需要通过系统性的培训提升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保障机制不够健全。虽然大部分地方本科院校都成立了创新创业学院,但创新创业教育的软硬件设施保障仍然不健全,如机构、经费、人员、设施、制度等。创新创业学院需要承担全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大赛、项目以及基地建设等日常事务,缺少保障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职业发展的有效机制。专业的职业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和法律顾问严重不足,学科背景为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教师的占比少,队伍结构不合理,职称问题也难以解决。同时,由于国内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相关专业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关专业背景的高学历毕业生较少,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优化策略

(一)优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遴选标准

加强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的培养目标和遴选标准是首要任务。结合当前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的现状,首要问题是构建一支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且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较强的“双素质型”创新创业教师队伍,需把他们培养成为一支综合素养高、实践能力强且能科学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并能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教师队伍。因此,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遴选标准需遵循“理论扎实、专兼结合、注重实践”的原则。

1.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创业“双师型”教师要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能创新条件为大学生提供参与科研项目的机会,通过产学研实践基地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实践平台。专业基础过硬是对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基本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是帮助大学生实现职业理想的基础和保障。优秀的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是引导大学生开启创新创业思维、走向创业之路的启蒙教师和实践顾问。

2.在创业指导中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指导是一个兼具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工程,每个环节都涉及不同的内容。从专业基础知识的积累、创新创业思维的训练、创新创业项目的设计、创新创业过程的监管以及考核反馈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创新创业教师的专业指导和帮助,这就要求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在创新实践活动的指导中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以及服务能力。

3.有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验。创新创业是一项实践性非常强的活动,与纯粹的理论学习不同的是,这个需要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和真抓实干进行探索和实践。但地方本科院校本身拥有创业经历的教师少之又少,因此,特别需要从社会上聘请具有创业经历的企业高管和成功的创业人士进行“现身说法”,以自身丰富的创业感悟和经验教训,帮助大学生理性地进行创新创业项目的设计与实施。

(二)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

强化地方本科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建设是培养优秀师资的先决条件。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培训要系统化,既要有相关学科知识的理论培训,又要有创新创业实践的专项指导,做到培养的系统、高效和有用。对于专职教师,可开展定期培训;对于兼职教师,可加强其技能培训和创业咨询师、创业指导师等专项培训。同时,政府的相关部门可通过给予企事业单位适当补贴,用来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提高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创新创业实战经验。

1.建设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师资培训需严格把关培训机构资质以保证培训质量。在课程体系的建设上,应强化实践培训,通过案例讲解、实践模拟、参观考察以及经验交流等形式打造课程体系。在课程设计中加入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场景模拟,增强教师在实际教学情境中的前瞻性;在培训过程中实施项目化管理,参培教师通过团队参与实践学习;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通过实地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弥补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实战经验缺乏的缺陷。

2.创新培训内容。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对知识和技能的需求是综合性、多元化的,包括商业管理知识,对企业所有要素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以及管理者的领导水平对整个企业的运作有着关键影响;一定的财务知识,要把有限的资金利润最大化,这就需要对市场风险及收益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这样才能保证投资的收益;必备的法律知识,如商标法、合同法、劳动法等。

(三)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保障机制

1.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当前社会已进入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创新创业教育已成为世界性教育的新理念,大学生除了获得专业知识与技能外,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开拓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而创新创业教育深入改革的关键是要让师资队伍强起来。

2.完善创新创业“双师型”教师的管理机制。

需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制度,包括教师的选聘、培训、考核、激励、评价等,通过充分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教师的潜能,从根源上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达到全面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教育目标。

3.深化产教融合并推动校企形成命运共同体。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最早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提出共同体的概念,指出:“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个体生命与集体生命的结合。”校企合作共同体需要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第一,推动校企共同建设教师发展平台,为校企双方深度合作提供机会。第二,健全校企双向挂职流动机制,鼓励企业的高管、经理人、能工巧匠进入创新创业教育兼职导师库,激励校内创新创业教育到企业挂职,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逐步推动校企深度合作共赢。

四、结语

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的建设对我国地方本科院校高等教育改革的发展至关重要,需从优化“双师型”教师遴选标准、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体系、完成“双师型”教师的保障机制出发,同时借鉴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做法,多措并举破解创新创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当前所遇到的困境,推动高等教育的现代化与高质量发展,从而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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