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冰蕊
广州体育学院 广东 广州
高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给高校的,用于特定项目,支持高校建设发展的资金,一般用于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高校的财政专项资金需要进行独立核算,具有统筹规划,专款专用的特点。
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培养优秀人才、推进高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校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杜绝资源浪费,就显得尤为关键。高校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可以有效地推进改革创新,从而促进高校可持续发展。
然而,部分高校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解决。高校只有不断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才能真正发挥出财政专项资金的积极作用,推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
2014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针对财政资金提出要尽快下达年初预算,加强对各单位财政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对财政资金的考核办法。
2010年,财政部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了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措施。同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切实按照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预算。
2011年,财政部印发了《中央教科文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办法》,重点提出将预算执行情况与预算编制情况挂钩。在该文件的基础上,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行中央级普通高校绩效拨款与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实行部属高校预算与预算执行挂钩办法的通知》,上述通知首次提出了预算执行率的概念,要求各单位按照设定好的时间节点,对预算执行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拨付的重要参考。
201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预算资金安排的预通知》,提出对于截止到2018年8月底,预算执行率仍低于60%的相关单位,将根据预算执行率分段标准,相应地扣减2019年的资金额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我国将逐渐加大教育资金投入,自2012年起,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将保持在4%以上。其中,2019年我国教育经费的投入实现了两项重要突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第一次超过了5万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首次超过了4万亿元。
第一,项目申报人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高校的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一般由项目申报人填报,但是申报人一般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在填报预算时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预算编制,导致预算方案的可操作性较差,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需要频繁地调整预算,耗费了项目申报人及财务人员大量的时间、精力。
第二,预算审批不严格。高校一般把预算审批工作放在财务部门,对于项目申报人提交上来的预算,财务部门存在审批不严格的问题。同时,由于财务人员很难了解项目的全貌,难以从专业角度去评判预算的合理性,只能简单地判断某些硬性指标是否合规,造成预算审批缺乏规范性,达不到预期目标。
第三,预算调整的审核不规范。项目申报人在填报预算时不严谨,没有根据项目需求进行严密论证,造成预算调整频繁,无法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指导和控制作用。
第四,部分项目申报人缺乏责任意识,不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认为预算编制是财务部门的工作,导致预算编制出现各种问题,给后续工作埋下隐患。
各级财政部门陆续出台了多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是一些管理办法的可操作性不强,缺少配套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高校没有根据上级办法出台管理细则,那么财务部门和科技部门对于资金审批流程、使用范围、资金使用监管等,找不到细则文件作为工作依据,给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造成了阻碍,不利于项目顺利开展。
因此,高校应根据财政部门发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的制度。很多高校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细则,即使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但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完善,直接导致资金使用无章可循,难以为资金规范使用提供制度保障,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首先,财政专项资金应由多个部门协同监管,但是很多高校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管。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安排资金支出,财务人员由于对业务工作不了解,只能从流程是否合规、报账手续是否齐备等方面对单据进行审核,而对于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等实质内容无法进行核实。
其次,财务部门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的配合程度较低。同时,由于财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权威性不够,导致监管工作成效差,常常流于形式。
最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的公开公示机制不完善,公众监管力度较弱。部分高校即使按照相关要求公开资金使用信息,也只公开部分财务数据,而对项目实施过程、项目建设成果等信息很少进行公开公示,无法发挥公众监督的积极作用。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高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不高,存在资金浪费和流失的现象,影响了项目建设成果。
首先,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指标缺乏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绩效指标体系不完善。
其次,高校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不够重视,项目负责人将精力放在项目申报上,比较关注资金的划拨情况,忽视了绩效评价工作,绩效指标选取比较随意,目标值设置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导致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足。
最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无法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约束作用,也难以对以后同类项目进行有效指导。
首先,财政专项资金存在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大部门项目资金无法在年初全部下达,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更有甚者,在当年12月才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这与财政专项资金当年支出的要求存在冲突,如果当年没有使用完,就会被财政部门收回,导致部分项目无法顺利实施;而如果在12月全部使用完,又存在项目组突击花钱的现象,给项目负责人造成极大的困扰。
其次,项目负责人没有按照方案开展项目,对财政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不重视,导致资金支出缓慢;在年底,项目负责人往往突击花钱,仓促进行资金支出,影响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效益。
首先,强化项目申报人的责任意识,在项目申报前期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结合论证情况,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避免夸大预算数据等问题。
其次,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的指导,明确预算编制的标准、依据等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使项目申报人认识到预算编制对项目开展的重要作用。做好预算编制申报的前期培训工作,以及预算编制过程中的经济分类、科目设置、经费测算等工作,避免项目申报人的填报内容与财务报账要求出现较大偏差,尽量避免预算频繁调整。
再次,加强项目申报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传达预算管理的新政策和新要求,提升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另外,强化预算调整管理,完善预算调整机制,加强对预算调整的审核监管,督促项目负责人重视前期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发挥预算编制对项目开展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最后,加强预算审核环节,专业对口部门负责对预算的可操作性、科学性进行审查,财务部门对预算编制的财务合规性进行审查,不同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预算,要及时与项目申报人进行沟通。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高校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资金高效使用的必要条件。特别是在社会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必须建立完善的、与时俱进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才能够规范资金使用过程,将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应有的价值作用。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有利于高校不断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各高校应该根据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制度文件,并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同时,高校应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有章可循。
高校需要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督促项目负责人合理地使用资金,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首先,开展全过程监督。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需要落实责任制,对项目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管。同时,针对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设置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指标,保障项目按照预算方案有序开展。
其次,加强协调配合。在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过程中,高校不同部门之间需要加强协调配合,财务、审计、项目等部门可以开展联合监管,从不同部门的专业角度出发,形成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保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另外,还可引入第三方机构,针对重大财政专项进行监督管理,对财政专项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实施、项目成果等进行全方位监管。
最后,及时公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财政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应该完善信息公开要求,督促各高校详细地披露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不是简单地公开几个财务数据,从而发挥公众监督的积极作用。
首先,高校各部门需要增强绩效意识,认识到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落实绩效管理责任,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其次,高校需要根据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项目实施情况,优化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可以根据项目分类,采取差异化的绩效评价办法,构建一套完善的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可以重点从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成果、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着手,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例如,将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责任落实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升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另外,高校可以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项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断改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对于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导致财政部门削减下一年度预算额度的,高校应根据具体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对于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该按规定严肃处理,从而保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首先,在财政专项资金的下拨环节,高校的财务部门应该主动与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及时反映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问题与困难。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各高校的反馈意见,改进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方式方法,保证资金拨付时间与项目实施相匹配。
其次,高校财务部门作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宣传,提升项目负责人对资金支出进度的重视程度,为项目负责人提供财务报账指导,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资金支出,对各项目的支出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于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高校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统筹调配;对于无法开展的项目,应该将资金收回。另外,高校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需要保证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加强财务审核,不能为了加快支出进度而放宽各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