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陈一鑫,陈娜燕
(西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7)
列宁在给波利斯·克尼波维奇(Boris Knpovich)的信和为《马克思恩格斯通信集》所写的评价文章中,使用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信仰”概念[1]276。马克思主义首先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同时又是一种信仰,一种基于科学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建立在科学规律基础上的,其深厚的主体思想与哲学基础、哲学价值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独特优势。历史上其他信仰模式基本上是作为“绝对真理”而被膜拜的,而“马克思主义信仰”消解了一切传统信仰片面的“主-客”逻辑图式,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自觉认可、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人类解放目标的实践追求基础之上的崇高的精神追求,其核心是实现人(主体)的解放、自由和全面发展[2],蕴涵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具有主体性、实践性,具有先进性、理想性、理智性、科学性。基于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实践,“马克思主义信仰”超越了庸俗主义和先验主义信仰观,建立了一种崭新的科学信仰,是信仰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转变。而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关注资本主义社会的主体自由及其实践新道路,坚持社会批判、文化批判及意识形态批判。 “从卢卡奇(György Lukács)的物化理论、主-客体辩证法和阶级意识革命到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的‘总体的人’和弗罗姆(Erich Fromm)的‘健全的人格’,再到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的交互主体观, 可以看到他们对主体的深切关怀”[3]。在20世纪中期之前,西方信仰思想学术研究,经历并见证了“主体终结论”的思想极端。“正所谓主体论域内,多样化的理论正在展开:个体、主体间性、后现代主体等。”[4]那种,把马克思主义信仰还原为宗教信仰的状况,表面似乎“崇拜和信仰”马克思主义,但实际上忽略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实践性主体思想优势,割裂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与信仰相统一的关系。事实上,“作为信仰的马克思主义的超验性则源自于其对于人类现实境遇的关注,以及对实证主义的存在方式的批判,即是说,它并非是臆想的彼岸世界对于人类生活的关照,而是在对现实世界的批判中所发现的‘新世界’”[5]。从以实践为核心的认识思维方式来看,马克思主义是真理性认识与科学性信仰的高度统一[6]。“马克思主义信仰”实现了主体思想的重大转变,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显而易见,“马克思主义信仰”的主体就是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那么,这里的“人”在主体与客体关系上是否真正充当了主体的角色,真正发挥了主体的作用?这是需要直面思考和回答的问题。的确,对于信仰史的认识,应该遵循历史唯物主义原则,用社会历史来说明信仰而不是用信仰来说明社会历史[7]167。梳理中西方文明史可以发现,信仰具有多种类型与模式,早期人类对信仰生活的认识多采取感性直观方式,如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随着人类抽象思维水平的提高,它们逐渐让位给了基于不同哲学观念的信仰方式,如哲学信仰、科学信仰、政治信仰等。至此,在信仰思想发展变迁的漫长过程中,“信仰主体是什么”的问题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古希腊宗教信仰的基本特征是对神的崇拜,神的世界统治着人的世界。随着经院哲学的兴起,一神崇拜取代了多神崇拜,并最终形成了上帝本体论信仰体系,而贯穿其中的核心,就是人们对上帝无条件的爱和信奉、信仰。这时的信仰主体是丧失了自我的主体,人受到神灵的奴役,信仰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倒置。14世纪中叶,文艺复兴运动拉开了近代西方新发展的帷幕,思想、知识及信仰模式被人们越来越诉诸理性和科学,理性和科学逐渐取代了教会的权威,现实世界与日常生活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此间关于“上帝与理性”的关系被启蒙思想家不断探讨,以霍布斯(Thomas Hobbes)、笛卡尔(René Descartes)和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为代表的思想家主张理性主义,确立了理性在人类思想与认识中的地位;以洛克(John Locke)、休谟(David Hume)为代表的思想家进一步确认了经验在人类知识乃至宗教信仰中的重要作用与地位;尤以康德(Immanuel Kant)、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和费尔巴哈(Ludwig Andreas Feuerbach)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将上帝与理性知识的关系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并最终消解了“上帝的秘密”,揭示了宗教的本质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在此,哲学认识对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看出,西方近代哲学家对于信仰主体的认识,并没有达到马克思所讲的“实践的、现实的、具体的”主体高度,它们还停留在抽象的个体上,停留在世俗社会表层的现象上,没有真正揭示人的本质及其异化的根源所在,没有认清并正确回答“信仰主体应该什么样”这个问题。
对于主体与客体关系的认识,青年马克思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深刻的思想发展过程。虽然深受黑格尔思想影响,但在接触到了社会现实问题后,青年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转向了唯物主义。以《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为标志,马克思接受并扬弃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人本主义。费尔巴哈仅仅将关注的主体从神圣的天国拉到了现实社会中,其人本主义主体辩证法中的人仍旧是一种抽象的、异化的人,把受制于宗教的人性异化转移到政治制度背景中的更隐蔽的人性异化。而马克思将人的本质与社会形态的更替、生产方式的变更、以经济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等结合起来加以考察,将批判的矛头直指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社会本身,赋予认识与信仰世界中的人以真正的主体地位和主体性,即,能动性、实践性、批判性和革命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重视主体与客体关系,将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本体论拓延至社会历史领域,确立了社会历史及意识形态领域中人类主体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在社会历史及意识形态发展过程中,与以往的旧信仰类型相比较,只有在“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形成了科学合理的信仰的主体思想,信仰主体才能够真正充当和发挥主体的作用。只有在“马克思主义信仰”中,信仰主体达到了精神与物质双重统一,克服了人性本身所具有的“自在”与“自为”之间的矛盾。因此,“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建立,实现了人类信仰史上主体思想的重大转变,开辟了信仰哲思的新境界。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146马克思坚持历史唯物主义,首先,他承认,人是一种物理肉体存在,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受制于自然,而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在这种物理肉体存在之下,人所进行的活动是本能性的活动,人只能是采取一些本能行动来满足自身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生存需要。这里就涉及一个方向性问题,即信仰是否是先天生成的?
费希特(Johann Gottlieb Fichte)认为,“大家生来就有信仰——瞎活着的人盲目地听从秘而不宣的、不可抗拒的冲动,有眼力的人则自觉听从这种冲动”[9]154。这是一种信仰先天生成论观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其不可成立性。第一,信仰本质上属于精神现象,倘若承认它的先天存在性,就意味着默认社会意识的第一性。第二,信仰本是一种指向未来的个人的自我意识,体现的是对最高生活价值的矢志不渝的追求,与当前的现实往往构成一种否定性的关系。作为物理肉体存在下的个人,只能考虑到基本生活需求是否得到满足,还很难以批判性和发展性的眼光来处理当前与未来、基本生存需求和其他精神需求之间的关系,即还处于马斯洛(Abraham H. Maslow)所讲的需求层次中的最底层“生理需求”状态与阶段,不存在超越现存的主体意识与主体信仰。
只有在人迈出物理肉体存在的时候,只有“人是一种有意识的存在物”的时候,人才能与动物区别开来,对于主体,对于信仰的生成才得以可能。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考察专属于人的劳动时,将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有意识的活动进行了对比,说明人的高明之处在于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过程开始时已经就在人的头脑中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了[10]169-170。
人作为主体,其信仰的现实否定性和强烈的未来指向性是巧妙地暗合着的,信仰是人的精神本性,是主体的必然创造。在人的能动意识条件下,第一,人们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并间接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这是因为生产物质资料的方式不仅取决于物质资料本身的特性,更在于生产主体本身——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8]147;第二,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思想、观念和意识的生产也与此相交织而进行。“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8]151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现实而非抽象主体的信仰,既有社会意识层面的内容,也有意识形态层面的表现。没有人类所进行的物质生产,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信仰”等各种精神生产。马克思主义信仰在本质上属于精神生产领域,其所具有的相对独立性对人的实践生活发挥着强有力的影响。
“马克思主义信仰”也包含终极性的价值指向,它不回避历史上以往信仰主体本身存在着“无意识的自在的觉”与“有意识的自为的醒”之间不可彻底解决的矛盾,消解了“自在”与“自为”之间的隔阂,建构起两者之间深层次的融合关系。
人与动物固然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但是,人不可能彻底中断与动物的联系。“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或人性程度上的差异。”[11]478这一点决定我们必须对人的存在方式作出完整性的判断与考察,即以动物方式存在的存在方式与以人的主体的方式存在的存在方式。只有如此,才能正确理解为什么在科学和理性的基础上还有信仰的必要性,才能理解从宗教信仰、理性信仰、人本主义信仰、科学主义信仰到马克思主义信仰等不同的信仰对象与信仰模式。
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能力具有无限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的认识可以穷尽整个世界包括人类自身,这种无限性是建立在各种有限性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只有引入这种辩证法,信仰主体才能不断根据自己所处的存在环境,对信仰与真理、价值、实践的关系逐步产生深刻的认识,不断追求实现自我的超越思想、精神与愿望。
自在的存在是与周围客观环境处于自在合一的当下的现实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是通过人的自我意识,将人的存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融合统一起来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共产主义信仰中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的矛盾,就是自在与自为的矛盾。共产主义承载着人们对马克思主义信仰追求和实现的所有想象,在这个层面上是终极性的。但是共产主义社会具体是什么以及何时实现,对这个问题的科学回答告诉我们它是非终极性的,因为“共产主义运动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8]166。可见,在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共产主义的终极性体现在实现共产主义过程的非终极性之中,正如人类的自我觉醒是一个不断认识、发展和确证的过程,人类的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是一个不断产生矛盾、实现统一、再次产生矛盾的融合发展过程。
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具有无限性,但是这种无限性体现为建立在各种有限性基础上的方向和趋势。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辩证法,信仰主体才能不断根据自己所处的存在环境,对信仰与知识、真理、价值、实践的关系逐渐产生深刻的认识,不断追求实现自我的超越愿望。自在的存在是与周围环境处于自在合一的当下的现实的存在,自为的存在是通过人的自我意识将人的存在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可以统一起来。因此,自在与自为的矛盾,通过“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的矛盾与辩证思维达到了统一与融合。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主体是处于一定社会历史联系中的、有目的有意识的、能动的进行对象性活动的‘现实的人’。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主体,是实践主体、解放主体、社会主体的统一,是实践与价值、个体与群体的辩证统一。”[12]信仰作为一种形而上的精神现象,从本质上来讲,其超越性和崇高性与实现人的价值性、发展性是相一致的。但是,如果信仰主体不能选择正确科学的信仰物象载体,其结果往往走向反面,进而限制、压抑和束缚人的能动性、人的自由与发展。“马克思主义信仰”首先是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揭示了信仰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超越性、自由性、价值性,为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实现人的价值提供基本的遵循和根本道路。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人类主体意识不断从自发走向自觉,是探寻生命意义、超越肉体局限、实现精神超越性的体现。从根源上看,马克思主义信仰源于社会实践但又超越社会实践,与当前的社会现实构成一种否定性关系。无论是本质还是根源,马克思主义信仰本身都蕴含着一种超越性,即崇高性。这种超越性精神信仰何以实现?这取决于马克思主义信仰主体及其科学性、现实性、能动性、超越性。信仰主体的认识不仅能对现存的社会存在作出科学反映,更能对改造整个世界发挥积极的能动作用。意识的能动性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即意识对外部世界的能动性、意识对主体自身的能动作用、意识对意识的能动作用[1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可以作用于客观世界,而且还会作用于意识主体本身和不同意识类型之中。“马克思主义信仰”不仅有助于提高个人对世界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而且可以使个人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个人的整体素质趋于完善,主体性与实践性更加能动,这就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信仰所指向的超越性与崇高性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在信仰史的演变中,曾经存在一些信仰体系无限夸大意识自觉性、能动性或者忽视意识自觉性、能动性的现象。在近代以前的中世纪的基督教哲学与信仰体系中,信仰主体的意识能动性就得到了完全的忽视,人被束缚在上帝与宗教的禁锢之中,个人的自由意识被压抑,只能一味地服从于教会的权威与统治。历史上,普罗泰戈拉(Protagoras)开启了对“人的自我意识”的认知,而从柏拉图(Plato)开始,西方哲学开始从超越性和终结性的层面,寻求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基础和绝对真理。到了近现代哲学如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真理体系、尼采的意志论、萨特的自由论等,开始走向人的主体性道路。但是,它们走向了夸大意识能动性的另一个极端。同样,中国传统信仰中,也有将“天”“气”“道”等超自然的力量神秘化的情况,人只是一味服从于“天”和封建统治者的权威。历史实践证明,无限夸大意识能动性与忽视意识能动性都会造成信仰体系的畸形发展,不能正确看待信仰体系内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
在漫长的人类信仰史演变过程中,每一种具体信仰类型、信仰模式与信仰体系,其产生都是对当时人类根本存在方式的精神性反映。在早期的传统社会,人们的智力和认识能力还很不发达,对日月星辰等天体的运行、四季冷暖的更替及自身生命存在的神秘力量充满困惑和畏惧,萌生了对自然对象的图腾崇拜,并通过习俗礼仪的形式延存下来,表现在巫术、占卜等形式之中。此时,主体还没有真正确立个人的自我意识,没有真正的信仰,没有人的独立价值的存在。随着近代科学革命和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人们对技术工具、理性工具等外部社会力量充满崇拜,人获得了自我的意识和主观性,但这是一种处于异己状态的人的自我意识和主观性,不存在人的真正主体性,更不存在人的真正的发展性与价值性。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实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意味着人的自我意识分裂状态的克服,实现了信仰主体与信仰客体的有机结合,实现了人的真正自觉性、超越性、自由性和价值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丰富性、价值性的实现并不是黑格尔所讲的绝对的“自我意识”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根本目的在于彰显人的主体地位,在于实现人的发展性、自觉性与价值性,发现人的丰富性,其内容包括意识、感觉、体验、现实需要、社会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信仰主体的自觉性、价值性、超越性,其所追求的作为主体的人的自我意识的丰富性、价值性是体现“美的规律”的发现和构造。作为主体的人不再只是像动物一样局限于自己种的尺度和需要,而是懂得按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生产,从而满足自己的发展、价值与需要。因此,只有实现人的自觉性、超越性、自由性和价值性,才能对真、善、美产生深刻的体验认识,并对作为体现着人的完整存在性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做出科学的认识和勇敢的实践,从而不断消除种种挑战与价值困惑,不断迈向人的自由与解放,开辟人类主体思想的新境界。正如在著名的《马克思致劳拉·拉法格和保尔·拉法格》的信中所示,马克思突出了人的主体性与发展性。他认为,自己的思想与学说在一定程度上是“从人道出发的”[14]325。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一书中,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社会发展的高级阶段,在此,人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15]52。
马克思主义在信仰主体的感情和理性关系方面有着充分的思想创新与探索,有着深厚的主体认识论内涵。同时,在确立“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过程中,马克思在主体认识论的基础上,将这种理论确认上升为情感倾向和坚定意志,以便使自身建基于理性与非理性统一基础之上,实现知情意三者的有机统一,表现出深刻的信仰主体思想和认识论的哲学蕴意。
马克思主义信仰立足科学认识的基础,是在不断被实践证明其科学性的过程中确立的,其确立过程中包含了信仰主体追问和确认“为什么可信”。信仰是“知情意”三个因素的结合[16]38。 在这里,无论是对“信什么和为什么信”的终极追问,还是“认”“知”因素的考量,都是立足理性与非理性及知情意统一的信仰主体思想与认识论蕴意,都是说明对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与理论的确信和认同,从而构成“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基础。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主体的理性追求与情感体认的统一。人具有知情意三种意识要素,“知”属于人的理性因素,情感和意志属于主体结构中非理智、非认知的方面,包括直觉、想象、顿悟、灵感等,它们往往作为一种精神力量渗透于主体的认识活动中,并在实现某种目的的过程中转化为强有力的支撑力量和推动力量。同时,这其中的理想性与超越性也是作为主体的人与动物的区别之处。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就已经对此做出论述:“自然本身给动物规定了它应该遵循的活动范围,动物也就安分地在这个范围内运动,不试图越出这个范围,甚至不考虑有其他什么范围存在。”[17]3因此,信仰作为人类独有的精神活动,必然要通过想象一定的物象来体现对于终极价值的追求。“马克思主义信仰”也要借助物象来承载表达信仰主体的非理性情感体验,事实上,这个物象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美好图景。
信仰主体情感投入的强烈程度及正确与否都会产生不同的认识后果。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科学信仰,根据情感投入的强烈程度形成了马克思主义者与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事实上,他们对于共产主义社会的认识和实践程度是不同的。同时,在追求信仰的过程中,如果对当时的客观现实因素不能产生正确的认识,就会在情感的驱动下陷入盲目崇拜,引发信仰危机。因此,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情感体验要立足于本国本阶段的历史与现实,契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执政与治理规律、社会建设与社会运动规律。
马克思主义信仰的认识论基础和优势特征在于其信仰主体自身是实践基础上的理性与情感的统一。马克思主义信仰是科学的信仰,是马克思、恩格斯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出发,在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认识和实践,并结合历史进程需要而选择和确立的。其理性成分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科学性,即与马克思主义科学学说相一致的地方。马克思主义信仰必定具有信仰的一般性内容——理想性和超越性,这是主体对意义价值的终极追求和终极关怀[18]17,在这里,它体现信仰主体的情感与意志等因素。
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直强调:“新思潮的优点又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地预期未来,而只是想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14]7。马克思主义体系自身的特殊性,即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与信仰统一的特征决定了必须重视信仰主体的认识正确与否。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存在正确与错误之分,对于实践的反作用自然也存在积极与消极的区别。那么,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信仰的错误理解,会导致对其信仰走向反面。历史上的僵化的、教条主义的信仰观与科学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观是相对立的。主体对“马克思主义信仰”本身认识不足往往会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知情意”是相互贯通的三个步骤,如果信仰主体对信仰理论本身都没有达到正确的分析和鉴别,何谈对于信仰的理解、选择与实践,对于信仰情感的深化与升华,有利于为实现信仰迈向更高的实践境界而调动意志的多方面力量。
“马克思主义信仰”所蕴含的实践唯物主义主体哲学思想证明,只有批判和扬弃历史上以抽象理论观念、私人所有制和强力资本逻辑等为基础的其他信仰模式,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性及实践性原则,坚持实践的主体哲学思想,建构以人的自由解放为基础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才能达到真正的主体状态,达到人类“现实的幸福生活”,达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指引中国穿破黑暗、迎来光明、创造辉煌的指路明灯”[19]。主体必须通过类主体形态来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马克思主义主体思想发展的内在目标和必然性归宿。目前,我们应该紧紧“围绕主体的生成条件与发展逻辑,推动主体性发展为主体间性,再发展为基于主体间性的主体性,超越成为更高形态的人类伦理主体”[20]。总之,“马克思主义信仰”主体思想具有重要的当代世界价值与现实启发意义。在高质量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上,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信仰”主体思想的哲学蕴意,有利于更加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实践性、革命性和开放性,有利于我们在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实践中,积极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断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