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璇 冯秀娟(教授/博士)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 100102)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具有广泛的产业拉动效应。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风险化解等的支持力度”。“减税降费”是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采取的宏观政策调整,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发力点。2022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并提高减免幅度、扩大适用范围”。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表明了国家为企业减税降负、增强企业生机与竞争力的决心。减税降费政策一方面可以助企纾困,另一方面也涵养了税源。“营改增”实施后,我国连续两年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税率也由四档变为了三档,实质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企业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制造业企业面临着产销脱节的困境,在买方市场环境下,企业的议价能力进一步下降,为了将产品售出,企业不得不降价销售承担一部分本该由最终购买者负担的税款。增值税简并税率有助于简化税制,降低纳税人遵从成本,提升征税效率。本文假设将目前三档税率进一步简并为两档后,应用投入产出模型测算各行业税负变动以及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最后得出简并税率将更有效降低行业税负、增强企业活力、提振实体经济的结论。
本文根据2021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42部门《2020年全国投入产出表》,运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中公布的税率,通过测算2020年行业税负率,并假设我国增值税税率合并为两档后,行业税负率变动的情况及对国家财政收入的影响,旨在不大幅降低国家财政收入的同时减轻企业税负,提振经济,扩大消费。
本文选取11%税率及6%税率进行行业税负率及国家财政收入测算。本文主要构建增值税税负测算模型,所用数据来自《2020年全国投入产出表》。根据《中国税务年鉴》(2021)统计数据,2020年增值税收入合计为707 788 491万元,国内增值税收入为568 456 919万元,其中来源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收入为515 256 774万元。本文采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别占比60%及40%的比例来进行数据计算。
(一)行业分类及代码。根据《2020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目前主要包括42个行业,行业名称及代码:1—农林牧渔产品和服务,2—煤炭采选产品,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产品……41—文化、体育和娱乐,4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详见下页表1。
(二)行业适用率。目前行业1适用免税政策;适用13%税率的行业包括:行业2到行业27,行业29,行业37到行业38,行业42;适用9%税率的行业包括:行业28,行业30,行业34;适用6%税率的行业包括:行业31到行业33,行业35到行业36,行业39到行业41。
特别说明:
1.农林牧渔业销售适用免税政策,其他部门购入相关农产品可以按9%税率进行抵扣。
2.投入产出表中行业投入都为含税金额。
3.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第i行业的当期销项税额=i行业当期含税销售额/(1+i行业适用税率)×i行业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为13%、9%或6%;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第i行业从其他行业取得的,按照税法规定允许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购入农产品按9%税率进行抵扣,本文未考虑农产品加计扣除、购入交通运输服务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等特殊情形。
4.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率为3%,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征收率为3%。
(三)预测模型及测算结果。
1.增值税税基计算:
一般纳税人:TB=IU+FC+OT-II-IM
小规模纳税人:TB=IU+FC+OT
式中,TB代表税基,IU代表中间使用,FC代表最终消费,OT代表其他,II代表中间投入,IM代表进口。
2.2020年行业税负率计算:
式中,TPVAT为增值税行业(ii=2—42)负担的流转税额,TR代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TPVATR代表增值税行业税负率,RVVAT代表增值税行业收入。本文将投入产出表中各部门对某一部门的投入数据视为该部门生产过程中的采购金额,该部门对其他各部门的投入数据作为该部门的销售金额,由于投入产出表是以生产者价格为基础编制,采购和销售数据均含税,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来计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允许扣除的进项税额,以及购入农产品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的增值税额时,按照3%的征收率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来计算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的增值税额。
(四)测算方案。本文提出未来增值税税率应简并为2档:原适用13%税率的行业降低至11%,原适用9%税率的行业与6%税率行业税率合并,采用6%税率。本文以2020年全国投入产出表的数据为基础,测算采用2019年最新增值税率后的行业税负率和实行简并税率后的行业税负率,并进行比较分析。
1.行业赋值同上。
2.行业税率:假定行业1适用免税政策,行业2到行业27税率为11%,行业28税率为6%,行业29税率为11%,行业30到行业36税率为6%,行业37到行业38税率为11%,行业39到行业41税率为6%,行业42税率为11%。其他部门购入相关农产品可以按照采购金额的6%税率进行抵扣。
3.根据2020年全国投入产出表,按照13%、9%、6%税率测算出2020年42部门增值税税负率及实行简并后的11%、6%税率后税负率的变动情况,如表1所示。
(一)税负率异常的原因分析。从表1来看,有33个行业税负率是负数,本文主要从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等四个设备类行业和建筑业行业分析其原因。设备类部门税负率呈负数主要是因为,一是设备类部门进口量大。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对设备进口有一些免税的规定,由于无法取得更详细的数据,无法确定免税购进的比例,因此对这些部门的抵扣金额过高,从而导致税负率呈负数,与现实情况有差异。二是部分设备如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全额抵免增值税,而计算过程无法取得详细抵免数据,从而导致计算结果与实际存在差异。建筑业部门税负率呈负数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建筑业存在大量简易征收,如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等都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由于使用简易征收导致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征税。另一方面,建筑业的特性决定其需要使用大量设备,设备大部分是租用而非购进。租赁建筑施工设备按照建筑服务纳税,但由于采用简易计税,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了建筑业纳税人的负担。
(二)模拟方案税负率普遍降低的原因分析。将原适用13%税率的行业和原适用9%税率的行业分别按照11%和6%测算,原适用6%税率的一般纳税人和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和征收率保持不变,由于一般纳税人比重占60%,税率降低导致模拟方案税负率普遍降低。
(三)模拟方案税负率变动原因分析。上页表1中除了设备类、其他制造产品和废品废料、部分现代服务业等9个部门税负率略有上升外,其余部门税负率全部下降,这表明设计简单、体现税收中性的增值税制度能够实现我国增值税改革的目标,降低企业宏观税负即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最终会传导到消费领域,使消费品价格下降,扩大内需,增强供应链活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表1显示,卫生和社会工作部门税负率略有增加,该行业很大比例是面向最终消费者,随着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断提高,该行业中存在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方式占比较大,使得增值税税负模拟数据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之和,增值税税率变动会引起增值税额变动,从而导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变动。为了简化计算,本文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影响。假定实行两档简并税率11%和6%后,除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外,其他税费保持不变,测算国家财政收入变化情况如下:
式中,G代表国家财政收入模拟总额,IMVAT代表进口增值税,M代表除增值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外的财政收入实际值,数据来源于《中国税务年鉴》(2021)及《中国财政年鉴》(2021年卷)。
表2 采用11%及6%两档税率后国家财政收入及变动 单位:万元
从测算结果看,简并税率后,财政收入下降较多,达到4.64万亿元,但从行业税负变动来看,各行业税负变动较小。从弹性系数上看,增值税税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可以使得GDP实际增速提高约0.1个百分点,而GDP平减指数(反映物价总水平)降低约0.4个百分点;将增值税的普通税率从17%下降到13%,其他条件不变的假设条件下,我国实际GDP将提高0.4%。因此,降低增值税税率,不但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企业生产的积极性,还能提升我国GDP的增速及实际水平。
减税降费对提振实体经济、增强实体经济活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减税降费背景下,我国增值税制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税率档次太多,设计复杂必然增加税收遵从成本,通过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度,简并税率,降低商品税负,一方面会降低消费品价格,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将节省下来的税费资金用于雇佣人员提高工资,从而直接或间接起到拉动居民消费的效力。简并税率的同时又不过多降低国家财政收入,激发企业活力,是当前增值税税率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