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平话》中的“打”类词语及其源流考

2022-11-27 00:33聂凯茜裴瑞玲
关键词:三国志语素本义

聂凯茜,裴瑞玲

(山西大同大学文学院,山西 大同 037009)

“打”字具有浓厚的口语色彩,是现代汉语中使用灵活、意义广泛的常用字,陈望道、[1](P289-292)俞敏、[2](P4-13)胡 明 扬、[3](P152-191)符 淮 青、[4](P223-253)曹 先擢[5](P34-44)等诸多先生对其进行了详细的探讨。“打”字复杂多变的用法可追溯到近代汉语中。《三国志平话》刊刻于元代,是以三国故事为题材的讲史话本,口语性较强,是研究近代汉语白话的重要语料。其中的“打”类词语多达49例,用法丰富,而其中的一些词语在注本和辞书中并未得到考释。笔者拟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对《三国志平话》中的“打”类词语考释并梳理其源流,以便我们了解近代汉语中“打”的用法及其演变轨迹。

一、“打”

《三国志平话》中,“打”单用时都用作实义动词,其词义有以下几类:

1.撞击

“打”的“撞击”义在《三国志平话》中共6例,如:

(1)诸葛木牛流马,打一杵可行三百步。(卷下)

例中,用木棒击打“木牛流马”,“打”为“撞击”义。据胡明扬先生《说“打”》[3](P152)并参考相关文献,“打”最早可见于东汉·王延寿《梦赋》“撞纵目,打三颅”中。一直沿用至今,如夏衍《法西斯细菌》第四幕:“哪儿是打锣,街坊上打面盆。”

2.殴打

“打”的“殴打”义在《三国志平话》中共12例,如:

(1)张飞即时便还。袁襄欲便打。(卷上)

(2)众官劝,得免性命,打三十棒。(卷上)

(3)打下牙两个,满口流血。(卷上)

(4)曹操打死吉平,深疑皇叔。(卷中)

例中,主语代表的人用手或手拿武器猛打宾语表示的人或物,“打”为“殴打”义。此义最早可见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如南朝梁·任昉《奏弹刘整》:“范唤问何意打我儿。”一直沿用至今。这种用法中,“打”可作及物动词,也可作不及物动词。“打”后可带宾语,如例(4)的“吉平”;可带趋向补语,如例(3)的“下”;可以带动量词,如例(2)的“三十棒”。有时由于上下文宾语相同,为了避免重复,下文也可省略宾语,如例(1)省略“张飞”。

3.攻打

“打”的“攻打”义在《三国志平话》中共8例,如:

(1)倘若曹兵打下邳,陈宫可保;倘若曹公打羊头山,温侯可保。(卷上)

例中,曹兵为占领温侯、陈宫的阵地而对其发起进攻,“打”为“攻打”义。此义出现不晚于唐代,如唐·崔致远《桂苑笔耕集》卷五:“节级鹿晏宏领兵马二万馀人,打破金、洋等州,突入兴元府。”一直沿用至今。“攻打”义的“打”后也可带名词性宾语如“下邳”“羊头山”。

4.鞭打

“打”的“鞭打”义在《三国志平话》中共1例,如:

(1)先主打马数鞭,一踊跳过檀溪水。(卷中)

例中,“打”释为“鞭打”。在宋代时已出现,如《太平广记》卷二百四十六:“患牛迟,手捉尘尾,以柄助打牛。”其后一直沿用,如《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那亡八把头口打了两鞭。”《万花楼》第三十一回:“一连打马三鞭,飞跑到半山。”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中,如古龙《天涯·明月·刀》:“打马前行,片刻也不许停留。”

5.放

“打”的“放”义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对阵,蛮王令人打出虎豹来。(卷下)

例中,蛮王归寨后“使人多驱虎豹”,想要在下次与诸葛亮的对阵中,把抓的虎豹放出,以增加胜算。“打”的宾语为“虎豹”,“打”为“放”义。《汉语大字典》[6](P1930)和《近代汉语词典》[7](P299)中均引用此例。此义最早可见于元代,如张国宾《薛仁贵荣归故里》第一折:“打将战书去,单搦大唐名将出马。”

6.制作

“打”的“制作”义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令铁匠造一寸透大小索,打数百余条。(卷下)

例中,诸葛亮恐江吴贼人作患,准备修造铁锁瞿塘,“打数百条”省略了宾语“索”,“打”为“制作”义。此义大约唐代时出现,如《全唐诗·荆棺峡谚》:“九子不葬父,一女打荆棺。”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中,如高云览《小城春秋》第十二章:“天天熬夜,人就是钢打的,也不能这样呀。”

7.举

“打”的“举”义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若投汉者,去其黄巾,打国家旗号,荫子封妻,高官重赏。(卷上)

例中,“旗号”是古代标明军队名称的旗帜,张飞在招降黄巾军时,用功名利禄来拉拢人民举起代表朝廷的旗帜。“打”后带名词性宾语“旗号”,“打”为“举”义。此义出现不晚于元代,其他用例如元·周达观《真腊风土记·国主出入》:“打销金白凉伞。”

“一个词的多种意义不是一次性同时地被赋予的,而是在长期地语言进化过程中,逐渐地一个个附加在这个词语符号之上的。”[8](P96)《说文解字·新附》:“打,击也。”[9](P258)本义为“用手或器具撞击物体”,并通过转喻机制衍生出引申义。转喻是一种概念映射,是人们自发地、无意识地利用两事物相邻的常规关系的认知过程。[10](P118)正如赵艳芳所说:“在一词多义平面上,一个词构成一个词义范畴,其所指成员具有家族相似性。”[11](P9)魏晋南北朝时,“打”的本义开始发展,受事对象由物到人,指用手或手拿某东西猛打,引申出“殴打”义;隋唐以后,“打”的意义继续发展,当“殴打”义的语境特殊化为军事领域时,“打”引申出“攻打”义;在宋元时期,当“殴打”的受事对象转变为禽兽时,引申出“鞭打”义;并进一步引申为“放”义。这四种引申义仍旧与其本义“撞击”相关。引申义“制作”“举”从“打”的本义出发,由于“打”这一动作的发出者总是具有一定的目的,并会产生某种结果,这使得“打”的意义逐渐衍生出“通过制作获得原来没有的东西”,产生“制作”义;由于“打”的本义表示“打”这个动作是通过“手”去实现的,当手部的动作向上发出时,“打”引申为“举”。在这两种引申义中,“打”的意义更加抽象,已经不再具有“撞击”的动作意味了。

二、“打+X”结构

《三国志平话》中,有些“打”字和其他语素组合成词,或者和其他词组成比较固定但尚未凝固成词的结构,我们统称为“‘打+X’结构”,根据“打”意义及用法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实义动词语素“打”+X 这一类是指“打”作为有实在意义的动词性语素和其他语素组合成的复合词。

1.打拷

“打拷”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即时拿住吉平打拷。(卷中)

“打拷”释为“拷打”,指审问时为了强逼犯人招供而采用残酷的暴力手段。“拷”,从手,从考,“考”为“折磨”义,“手”“考”合在一起表示“用手折磨别人的身体”。“打拷”为“打”“拷”组合成的同义复词,常见于元杂剧中,如元·关汉卿《感天动地窦娥冤》第二折:“捱千般打拷,万种凌逼。”元·孟汉卿《张孔目智勘魔合罗》第三折:“吃棍棒打拷无数。”明清时期用例较少,如明·徐咸《徐襄阳西园杂记》:“宁死只愁官打拷。”

“打拷”与“拷打”同义,“在连动式结构中,居后的动词是核心动词,是语义的焦点。”[12](P96)“打拷”与“拷打”所表达的重点在“打”,故大多用“拷打”而不是“打拷”,如《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死去活来拷打一顿。”《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二:“其余逼招拷打。”清·郭小亭《济公全传》第二十一回:“又拷打二人。”“拷打”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中,“打拷”已不再使用。

2.打闹

“打闹”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即时捉住张松、法正,乱军打闹,不觉走了法正。(卷下)

例中,刘璋捉住张松、法正,法正在混乱打斗中逃跑。“打闹”释为“打斗”。《说文解字·新附》:“闹,不静也。从市、鬥。”[9](P58)“鬥”为象形字,甲骨文字形为,像披头散发的两个人徒手相搏,故“闹”有“争斗”义。“打闹”为“斗殴”义的“打”加“争斗”义的“闹”组成的并列结构,出现不晚于元代,其他用例如:元·郑光祖《三战吕布》第三折:“你两个一来一往、一上一下有似飞,见元帅打闹哩。”明·安遇时《包公案》第八十八回:“二人扭打。偶值包公行经此地,见二人打闹,问是何事?”《红楼梦》第一百回:“譬如迎姑娘倒配的近呢,偏时常听见他和女婿打闹,甚至于不给饭吃。”发展到现代汉语中,“打闹”语义程度减轻,为“追打玩耍”义,如陈廷一《宋氏家族全传》:“在风景如画的田野上,打闹嬉戏。”

3.打劫

“打劫”在《三国志平话》中共2例:

(1)若有凶徒谋反,聚集山林,打劫城池。(卷上)

“打劫”,释为“抢夺(财物)”。《说文解字·力部》:“劫,人欲去,以力胁止曰劫。”[9](P294)本义是“以强力使对方欲去而不得”,引申为“强取、掠夺”。在“打劫”中,“打”为“攻击”义,与“劫”共同支配后面的宾语。唐代时已出现,如《敦煌变文集·韩擒虎话本》:“引军打劫,直到石头店。”《五灯会元》卷二十:“诸佛出世,打劫杀人。”《水浒传》第三十七回:“背后有强人打劫我们。”一直沿用至今。

“打拷”“打闹”“打劫”是动词性语素“打”加动词性语素“拷”“闹”“劫”组合成的并列复合词,其中“打”用其引申义“斗殴”“攻击”。

(二)泛义动词“打”+X 由具体的、个别的扩大为一般的,可称为“泛化”。刘瑞明认为当“一个动词可以指称或代替许多具体动词”,其意义“远远超出它自身而使用范围宽泛”,这样的动词可视为“泛义动词”。[13](P62)我们据此将“打+X”结构中类似用法的“打”字归为泛义动词。

1.打话

“打话”在《三国志平话》中共8例,如:

(1)城上有甚人?来打话则个!(卷上)

“打话”,释为“答话”。“话”,《说文解字·言部》:“话,合会善言也。”[9](P47)本义为“和善之言”,泛指“言语”。“打话”为动宾结构,“话”表示具体交谈的言语,“打”的意义抽象为表示一种对话、交谈的动作。最早可见于宋代,如宋·陈规《守城录》卷三:“且不要放箭防御,教来打话。”明·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第五十三回:“帖木儿更不打话,取出那个宝贝就敲。”清·谢诏《东汉秘史》第四十四回:“不与打话,令卒擂鼓。”虽说“话”也有动词义“说、谈论”,如《夜雨寄北》:“却话巴山夜雨时。”但当“话”作及物动词时需带宾语,而“打话”一词后不带宾语,由此可知此时“话”为名词。

“打”字从手,本来应该是手的活动,与从言的“话”搭配不当。而“搭”与“打”同义,《广韵》:“撘,打也。”[14](P432)《正字通·手部》:“撘,同‘搭’。”[15](P424)且“搭”从手,荅声,“荅”即“答”,表示“应允、对答”,与“话”的搭配更为密切,于是把“打”改为“搭”,产生了“搭话”一词,出现不晚于明代,如明《夏商野史》第二十八回:“辛甲闻言,更不搭话。”《儿女英雄传》第六回:“这才向安公子搭话。”在现代汉语中“搭话”已经取代了“打话”。

2.打跳

“打跳”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刘备赍擎诏赦,辞了元帅,引本部下军,往任城县东门,打跳河中过去,前去班村。(卷上)

“打跳”语义重在“跳”,《说文解字·足部》:“跳,蹶也。一曰跃也。”[9](P41)本义为“跳跃”。“打跳”为并列结构,“打”表示“进行”义。如三国蜀·诸葛亮《便宜十六策·阴察》:“弄刀者伤手,打跳者伤足。”明《续西游记》第八十一回:“前边这几样筋斗,只在面前打跳,不过眼见丈尺。”清·黄永亮《七真因果传》第十六回:“恁他们翻腾吵闹打跳,总不理睬。”至现代汉语中,“打跳”已不再使用,也未见注本和辞书对其释义。文献中还存在一些其他的“打+动词性宾语”结构,如“打招”“打看”“打睡”“打坐”等。如元《清平山堂话本·简贴和尚》:“官人把手打招,叫:‘买馉饳儿。’”《元曲选·合汗衫》:“仔细打看,全是我那孩儿。”《儒林外史》第一回:“湖边一带绿草,各家的牛都在那里打睡。”在现代也偶有使用,如张小蛇《李小龙的功夫人生》:“恰巧碰上李小龙在打坐。”在这些例句中,如果去掉“打”字,除了在韵律上失衡之外,也减弱了其后动词的持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在“打跳”这一结构中,中间可插入数词“一”,表示经过一次具体的“跳,越”的过程,正如吕叔湘先生所说:“动词前头加一,原来是动量宾语,‘一拉’就是‘拉一拉’的省略形式。”[16](P194)由于“打”和“跳”不是黏着的,此时“打”还未完全虚化为词缀,其他用例如:宋·枯崖圆悟《枯崖和尚漫录》:“莫问跳得过跳不过,尽十二分气力打一跳。”《喻世明言》卷三十六:“赵正是平江府人,会弄水,打一跳跳在溪水里。”明·东鲁古狂生《醉醒石·高才生傲世失原形》:“试打一跳,真是旋转风生。”其他的“打+动词性宾语”结构中也可插入“一”,如《喻世明言》卷二十四:“思厚打一看,看其笔迹,乃一词。”明·洪楩《清平山堂话本·杨温拦路虎传》:“杨官人觑一觑,把脚打一踢,踢在空里。”以上各例中的“打”虽是抽象的,但仍具有动词的语法功能。

“打”字作为泛义动词早在宋代欧阳修就已经注意到,他指出“触事皆谓之打”,[17](P29)即几乎所有的动作都可以用“打”来替代。虽然“打”出现了泛化的现象,但词义并不是临时产生的。正如王力先生在《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中指出:“一个词即使有很多的意义,我们也不能说,词在独立时没有某种意义,到了一定的上下文里却能生出这种意义来。”[18](P197)

“打”的本义为“用手或器具撞击物体”,即“打”是手(或器具)发出的行为,与手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随着“打”宾语范围的逐渐扩大,“打”的动作意义也相应增多,“打”开始泛化为表示人的行为。当“打”与名词结合时,由名词充当宾语,构成动宾结构,此时,“打”表“击打”的意义减弱,但其作为动词的语法功能未变,可根据语境替代某一具体动作,如“打话”。宋元时期,“打”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当动词作为“打”的宾语时,其意义更为抽象,“打”表示“进行”之义,如“打跳”。即“在‘打-V’式组合中‘打’的意义明显为‘作出,进行……动作行为’,但是作为表示动作行为的动词,V本身就含有‘作出,进行(动作行为)’的意味,这种意义上的重合使得‘打’的意义更为模糊、抽象,语义重心必然落在具体说明动作行为的动词V上。‘打’在‘打-V’中实际上强调、突出了动作行为的进行和发出,起到了增强后面动词V效果的作用。”[19](P476)这是“打”虚化为类前缀的重要一步。

(三)类前缀“打”+X《语言学名词》把“词缀”定义为“一种不能独立使用的构词成分。常表示词汇附加意义或语法意义。”“‘前缀’又称‘词头’‘前附语’‘前加成分’。黏附在词根前边起辅助表义作用,并和词根一起构成新词的词素。”[20](P88)但“有不少语素……说它们作为前缀和后缀还差点,还得加个‘类’字,是因为它们在语义上还没有完全虚化,有时候还以词根的面貌出现。”[21](P48)王力先生曾说“凡‘打’字附加于动词的前面,而又没有打击的意义者,都可以认为动词的记号。”[22](P153)《三国志平话》的一些“打+X”结构中,“打”用在及物动词前且语义虚化,丧失了实词意义,主要为强调及物动词的动作性,我们称其为类前缀。此时的“打”无实词意义,主要是为了强调其后的动词。

1.打请

“打请”在《三国志平话》中共2例:

(1)都交打请在前,抛下粮草都交补讫。(卷上)

(2)令张、李屯住军兵,打请官粮。(卷上)

例(1)中刘备在镇压黄巾起义中立功,去朝门外听圣旨时,十常侍问“至长安多少时节不得官粮”,并让刘备先“打请”,可知“打请”的是“官粮”。由例(2)“打请官粮”也可看出,“打请”是宋元时军队请领军粮之称,正如宋·刘昌诗《芦浦笔记·打字》:“诸军请粮谓之打请。”“请”,本义指“谒见、拜谒”,拜谒的目的常常是有所请求,故“请”可引申为“请求”,如《左传·隐公元年》:“亟请于武公,公弗许。”早在中古时期就有“请军粮”的用法,如《三国志·孙破虏讨逆传》:“移檄太守请军粮。”故“打请”只是添加了没有实际意义的“打”作为前缀。在宋元时期,“打请”成为固定用法,“请”的对象也固化为军粮,“打请”后可不带宾语,如宋《东京梦华录·外诸司》:“诸军打请,营在州北。”宋元后不见此用法。

2.打揲

“打揲”在《三国志平话》中共3例:

(1)曹操夜静私行,见军打揲行李。(卷下)

例中,曹操深夜私访,看见军中在收拾行李。“打揲”,释为“收拾”。“揲”有“折叠”义,如唐·徐惠《长门怨》:“闲揲舞衣归未得,夜来砧杵六宫秋。”《近代汉语大词典》[23](P349)释“打揲”为“揲、折叠”也可看出“打”没有实际意义。“打揲”的出现不晚于宋代,如宋·赵概《闻见录》:“须当打揲,先往排办。”“打揲”也引申为整理心情,如元·沙正卿《斗鹌鹑·闺情》:“付能打揲起伤春,谁承望睚不过暮秋!”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现在普通话中已不再使用,仅在方言中能窥见其少许痕迹。“潮语则保留‘揲’字,并赋予‘打揲’以贬义,多用作愚弄、折磨、收拾人的代用语,如‘打揲人’、‘乞人打揲到惨死。’与古语的本意迥异。”[24](P83)

3.打算

“打算”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若到定州,打算计几日,都交打请在前,抛下粮草都交补讫。(卷上)

例中,刘备被封为安喜县县尉,在动身前先要计算路上总计需要几日,再按照时间来准备需要的粮草。“计”解为“总计”,“打算”,释为“计算”。《说文解字·竹部》:“算,数也。从竹从具。”《说文解字注》:“从竹者,谓必用筭以计也;从具者,具数也。”[25](P198)故“算”本义指“核计数目”,如《仪礼·乡饮酒礼》:“无算爵,无算乐。”“打算”大约在宋代出现,如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四:“何不试打算,了得几番犒赏?”元·刘一清《钱塘遗事》卷四:“贾似道忌害一时任事之阃臣,行打算法以污之。”《元史·刘秉忠传》:“今宜打算官民所欠债负。”

在元明时期,“算”可引申指“计划、谋划”,“打算”也转向人的心理,引申为“计划”,如元·马致远《青衫泪》第三折:“恰打算离别苦况味,见小玉言端的。”《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八:“恐怕不能勾保全小梅生产,时常心下打算。”《红楼梦》第八十一回:“我原打算去告诉老太太,接二姐姐回来。”到了现代汉语中,“打算”的“计算”义已经消失,只留下“计划”义。”

4.打听

“打听”在《三国志平话》中仅1例:

(1)却说马超、马岱二人眠梦不安,使马岱长安路上打听消息。(卷下)

“打听”,释为“探听(消息)”。“听”,古字形为 ,从口从耳,本义指“耳朵听见口中所言”。如《尚书·泰誓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打听”与“听”关系密切,“打”语义虚化。“打听”大约出现在宋代,如《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后来打听得他却连累了他家小老婆。”《喻世明言》卷一:“又到薛婆门首打听,只是未回。”《儿女英雄传》第三回:“连忙起身,进城去打听。”一直沿用至现代汉语中。

“打”作为类前缀与动词词根相结合在元代极为常见,在此结构中,“打”语义完全虚化,无实词含义,与其后的动词性词根一起构成及物动词。在“打请”“打揲”中,“打”虚化为类前缀,没有词汇意义,“打请”“打揲”分别可以和“请”“揲”划等号。“打算”“打听”不能简单地与“算”和“听”划等号,但“打”仍然作为前缀成分,正如祝建军所说:“进入词汇层后这些‘打-V’的词义及用法变化遵循词汇系统自身不同于句法的演变规律。而‘打-V’也已经作为一个语义、语法的整体独立起作用,与‘V’已经有了很大区别,但‘打-’仍为词缀成分。”[19](P473)相当于“一个成分虚化到极限后就跟实词融合在一起,自身变成了零形式。”[26](P17)

三、结语

综上所述,《三国志平话》的“打”类词语中“打”有实义动词、实义动词语素、泛义动词和类前缀四种用法,大致体现了“打”在近代汉语中的基本用法及其语法化路径。“打”本义为“撞击”,随着“打”的灵活使用,不但可以单独成词,并由其本义引申出“殴打”“攻打”“鞭打”“放”“制作”“举”等义;而且可以与其他语素组合成词,如“打拷”“打闹”“打劫”。宋元时期,当“打”的“击打”义逐渐减弱,词义变得浮泛,但其作为动词的语法功能未变,“打”发展成为泛义动词,与名词构成动宾结构,如“打话”;与动词构成并列结构,如“打跳”。当这种泛化继续发展,“打”的语义进一步抽象,并可带动词性成分作宾语时,“打”完全丧失了动词的功能,逐渐虚化为类前缀。《三国志平话》中,“打V式”结构较多,这是近代汉语中非常特殊的一种语言现象。《三国志平话》中“打”的大部分实词义项和“打闹”“打算”“打听”“打劫”等词语至今仍活跃在现代汉语中,体现了近现代汉语一脉相承的关系;“打”的“放出、发出”义和“打跳”“打请”“打揲”等词语则在现代汉语中已消失或只存留在某些方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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