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浩,曹丹丹
少年强则中国强,体育强则中国强。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不仅是落实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全民健身战略广泛开展、奥运争光战略做大做强的根基所在。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强调指出: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锤炼意志、健全人格[1]。从国际经验上看,青少年体育参与问题属于跨域性治理难题,单纯依靠政府治理难以有效完成,还需要联合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主体进行协同治理。而且,在政府内部,单纯依靠教育部门的力量也难以有效完成,还需要体育、卫健、住建等多部门的协同参与。受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条块结构”影响,体育、教育、卫健等部门在协同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上仍存在壁垒,尚未形成合力。此外,受我国“大政府、小社会”治理格局影响,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主体在参与青少年体育治理上仍存在障碍,作用发挥有限。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我国日益重视多主体、多部门的协同治理。所以,强化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不仅是破解青少年体育参与难题的内在需要,也是顺应国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应然之举。
英国不仅是整体性治理理论的发轫地,也是整体性治理实践的倡导国。为弥补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不足,克服部门主义,解决政府内部碎片化结构弊端,以英国人佩里·希克斯为代表的学者提出了整体性治理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坚持以满足居民需求为目标,以协调、合作、责任为导向,不仅强调政府部门间的职能与行为整合,也注重公私部门间合作,以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治理秩序的有序化,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3]。受整体性治理理论影响,英国提出了“整体政府”的改革理念,以解决部门主义扩张导致的跨部门协作不畅等问题[4],主张在通过市场化竞争机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的同时,对政府各层级部门、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主体采用交互合作方式,达到公共服务治理的协调一致,有效利用稀缺资源[5]。整体性治理理论在英国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上得到了积极运用,如强化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的政策干预,注重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治理,搭建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治理的平台等,取得了良好成效。鉴于英国在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上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本研究梳理了英国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的经验,为我国加强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提供参考。
英国作为首个宣布建成福利社会的国家,不仅将参与体育运动视为居民的福利,更希望通过制定与体育有关的干预政策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数量与质量。在此背景下,公共体育服务成为了政府财政支出的一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的经济问题不断恶化,使得保守党不得不进行福利制度改革,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引进企业管理方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将体育作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培养“积极公民”的工具,并制定了以青少年为重点的投资战略。1992年,英国将体育列入国家课程科目。注重青少年体育参与,倡导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融合发展,以改善社区的安全、教育、就业等问题。成立国家遗产部,将体育发展列为政府的重要责任,并制定了首个国家级体育政策——《运动:提高比赛(Sport:Raising the Game)》,将学校体育和竞技体育视为体育发展战略核心,将体育院校作为学校体育、社区体育、竞技体育相结合的枢纽,为英国体育治理结构和学校体育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基础[6]。
1997年,新工党受整体性治理理论影响,强调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治理转变,注重政府各部门间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组织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新工党成立了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加强对体育事务的统筹管理。通过学校体育合作伙伴与当地体育合作伙伴、单项体育管理协会合作伙伴等建立联系,形成以学校为中心向周围延伸的网络化治理体系。为增加青少年的体育参与机会,英国财政部、教育部以及文化、媒体与体育部于2002年联合发布了《体育教育、学校体育与体育俱乐部连接计划(Physical Education,School Sport and Club Links Strategy)》,目标是使5~16岁儿童青少年每周至少参与2小时高质量体育活动的人数比例从2002年的25%提升到2008年的85%[7]。2005年,英国在获得伦敦奥运会举办权时承诺:选择伦敦,我们将激励新一代参与体育运动。2008年,英国发布了《青少年体育运动战略(The 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 Strategy for Young People)》,要求学校体育合作伙伴必须制定新的发展规划,创造更多机会让青少年参与到运动训练、体育志愿服务、体育活动组织中来[8]。
2010年,英国进入联合执政时期。联合政府更多地关注体育运动所带来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在此背景下,英国发布了《2012年奥运会和残奥会遗产计划(Plans for the Legacy from the 2012 Olympic and Paralympic Game)》,倡导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计划实施,让奥运激情保持下去,支持学校师生、家长及当地居民的交流合作,满足家庭和社区的体育需求[9]。为向青少年提供卓越的体育教育,英国于2013年发布了《超越2012——面向全民的卓越体育教育(Beyond 2012-Outstanding Physical Education for All)》,强调学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体育教育存在的问题,倡导青少年定期参与当地体育俱乐部和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以在校外也能保持参与体育运动的兴趣[10]。2015年,英国发布了《体育的未来:打造一个活力国家的新战略(Sporting Future:A New Strategy for an Active Nation)》,把体育的功能归纳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个人发展、社会和社区发展、经济增长5个关键点[11]。2019年,为解决青少年久坐以及肥胖问题,教育部联合文化、媒体与体育部以及健康和社会服务部发布了《学校体育和积极活动计划(School Sport and Activity Action Plan)》,目标是促进学校、社区、家长和社会组织间的合作,确保青少年每天至少参与60分钟的体育运动[12]。
综上所述,在英国青少年体育治理上,面对福利社会建设所产生的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偏低等弊端,对福利社会制度进行了改革,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企业管理方法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新工党受整体性治理理论影响,着力构建了政府各部门间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组织间的伙伴关系。在联合执政时期,延续了打造“整体政府”的政策,强化了以学校体育合作伙伴为基石的青少年体育治理体系,形成了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同,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组织间积极合作,学校、社区与家庭深度参与的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格局。
英国政府涉及青少年体育治理的部门包括文化、媒体与体育部、教育部、健康和社会服务部以及财政部等。其中,文化、媒体与体育部、教育部作为青少年体育治理的两大主责部门,前者主要负责为青少年搭建良好的校外体育参与环境,后者主要负责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体育教育、创造良好的学校体育环境。在促进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方面,英国进行了以下实践探索。一是签订《公共服务协议(Public Service Agreement)》,从外部消除部门主义。《公共服务协议》是英国财政部与其他政府部门签订的公共服务资金使用协议,其制定了可量化、以效益为标准的绩效目标,强调绩效目标与财政投入相挂钩,最大化使用公共服务资金,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英国还专门成立了公共开支和公共服务委员会,要求每个政府部门定期向委员会报告政策进展,以给予各部门持续的压力,使其在规定期限内达成政策目标[13]。自财政部与文化、媒体与体育部以及教育部签订《公共服务协议》以来,三者一直保持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
二是达成一致目标,从内部打破部门藩篱。英国政府通过确立共同目标,在顶层设计上为多部门合作奠定基础,下属的郡、县等地方政府各部门间也会为实现共同目标,积极寻求多种路径进行合作。比如,文化、媒体与体育部联合教育部制定了多个改善青少年体育教育质量、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规划,联合健康和社会服务部制定了多项解决青少年肥胖问题的措施。为了协调多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战略的实施,英国通常会成立一个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战略合作小组,定期举行协商会议,确定战略的责任分配及实施细则。比如,在《体育教育、学校体育与体育俱乐部连接计划》实施上,成立了包括文化、媒体与体育部、教育部、教育标准局、体育协会、学校等负责人在内的战略委员会。其中,教育标准局负责监测和评估项目的交付,确保该战略对学校体育产生积极影响。
综上所述,为打造“整体政府”,促进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治理,英国一方面通过财政部与各部门间签订《公共服务协议》,成立公共开支和公共服务委员会,以“政策结果”为导向强化对公共服务资金的监管,共同实现青少年体育政策的绩效目标,从外部消除部门主义;另一方面通过各部门间达成一致目标,联合制定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的战略规划,从内部打破部门藩篱。英国还通过成立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合作小组,协同解决青少年体育治理难题。
文化、媒体与体育部虽然是主管全国体育事务的政府部门,但并不对体育事务进行直接干预,而是通过与英国体育理事会、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单项体育管理协会、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合作实现对体育发展的管理与调控。英国体育理事会作为全国最大的体育社会组织,主要是配合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制定体育发展战略,负责国家体育财政资金、体育彩票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统筹、协调全国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等。英国体育理事会通过与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制定《体育治理准则(ACode for Sports Governance)》,打造一流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框架。《体育治理准则》规定英国体育理事会要定期公开国家彩票资金来源与使用情况,对获得资助的社会组织结构、人员、透明度以及资金规划和风险管控等制定等级标准[14]。具体到青少年体育治理上,其不仅负责青少年体育赛事的资金拨付,还负责对参与合作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使青少年体育发展得到持续支持。
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作为对上承接政府职能,对下指导监督体育社会组织运行的中介组织,其纵向联合各州、郡、县的体育部门,横向联合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单项体育管理协会、体育俱乐部、教练员协会及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共同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主要负责学校和社区体育活动开展,为其提供设施保障、专业指导,满足青少年、家长、社区居民的体育需求。为更好发挥体育俱乐部在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融合发展中的纽带作用,英格兰体育理事会对体育俱乐部进行标准化认证(Club Mark),申请认证的俱乐部必须属于英格兰体育理事会认可的单项体育管理协会,开展的体育项目、安全保护、社区服务也须符合英格兰体育理事会提出的标准[15]。标准化认证对于规范体育俱乐部建设、管理和运营具有重要作用。
英国各单项体育管理协会是国家体育战略落实的重要支撑,负责各运动项目的推广,其需要制定与国家体育战略相一致的发展计划才能获得国家体育资金的资助。各单项体育管理协会在促进青少年体育参与上涵盖的领域众多,包括将体育俱乐部延伸到学校、培养教练员、发展体育志愿者等,还要与当地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合作,开展各类青少年体育活动。各单项体育管理协会除积极建立体育俱乐部外,还远程监测其经营情况,并邀请专家开设短期研习班,帮助体育俱乐部工作人员提高技能,进而实现体育俱乐部的良好发展。比如,射箭项目管理协会与许多学校合作建立了射箭俱乐部,向青少年介绍射箭运动,教授射箭课程,培养俱乐部管理人员,使青少年接触、参与射箭运动。
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是全国性的慈善组织,与文化、媒体与体育部、教育部、健康和社会服务部以及地方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建立了良好的伙伴关系,共同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体育教育和课外体育活动。为提高体育课程在学校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委托体育专业人员制定了体育教育和身体素养标准,以发挥体育运动对青少年认知表现、社会交往、生活技能、心理品质等方面的教育作用。为了消除学校体育与社区体育的壁垒,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鼓励青少年参与社区体育的组织开展,为社区带来多元化的体育服务。比如,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发起《打破界限项目(Breaking Boundaries)》,旨在将青少年与社区居民联系在一起,通过参与、观看和志愿活动培养彼此尊重、信赖的友谊,提高社区凝聚力。
综上所述,在英国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中,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战略制定,其通过“权力下放”与英国体育理事会、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单项体育管理协会、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使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到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中,不仅减少了政府治理成本,也提高了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效率。英国体育理事会通过与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制定《体育治理准则》,来构建良好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秩序。在英国体育理事会和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统筹协调下,包括各单项体育管理协会、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等在内的社会组织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同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善治格局。
英国通过经济手段引导各类市场组织进行体育投资,利用灵活多样的资助措施吸引市场组织积极介入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比如,英国设立了社区资产基金(Community Asset Fund),市场组织、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竞标申请该基金,用于改善社区体育空间,组织社区体育活动,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体育参与机会[16]。此外,英国通过设立体育教育与运动奖励金来帮助学校改善体育教学质量。研究显示:许多学校通过与市场组织合作的形式将这笔资金用于体育教师培训、雇佣体育教练员、发展课外体育俱乐部、组织体育比赛等,带动了当地体育产业发展[17]。为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英国在体育场地设施管理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市场手段将体育场地设施的经营权以竞标方式承包给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进行经营。比如,学校租赁服务公司(School Lettings Solutions)与250多所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了体育场地设施预订系统,为各地的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提供体育场地设施预定服务,不仅提高了体育场地设施的利用率,也推动了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的融合发展[18]。
英国的职业体育联盟也高度重视青少年体育兴趣的培养以及运动能力的提高,以为联盟培养更多的观众、消费者以及后备人才。比如,英国橄榄球联盟(The Rugby Football League)每年都会拿出固定资金面向青少年推广橄榄球运动,并委派教练员到学校、社区培训青少年掌握橄榄球运动技能,开展青少年橄榄球比赛[19]。此外,一些英国企业也注重对未来消费者的培养,积极介入青少年体育发展。比如,塞恩斯伯里打造了品牌化的学校体育赛事——塞恩斯伯里学校体育比赛,涉及多个运动项目,包括4个层次,即校内体育比赛、校际体育比赛、郡县间的体育比赛以及全国不同学龄优秀运动员间的体育比赛[20]。该赛事不仅得到了英国文化、媒体与体育部、教育部、健康和社会服务部的大力支持,也吸引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以及单项体育管理协会参与其中。
综上所述,受新公共管理理论影响,英国在保守党执政时期高度重视市场组织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作用发挥,通过实施强制性竞投标制度,为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供保障。然而,这也导致了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过度市场化的问题。新工党执政时期受整体性治理理论影响,适当纠正了过度市场化的倾向,寻求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平衡,但其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保守党执政时期重视市场组织作用发挥的政策。英国不仅通过设立各种资金引导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还通过实行体育场地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来调动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此外,英国的职业体育联盟以及企业也积极介入到青少年体育发展中,并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1)在政策制定上注重整合多方力量、明确各方责任。英国在新工党执政期间,为破除政府各部门间“闭环式”行政、缺乏整合与协调的弊端,提出打造“整体政府”的目标,在政策制定上强调整合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方力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我国青少年体育政策大多以体育、教育、卫健等政府部门的单部门政策为主,缺乏有效整合与联动,呈现出政策碎片化倾向。鉴于此,建议我国在青少年体育政策制定上,一方面要注重整合性政策的制定,引导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如制定教育、体育、卫健等部门协同参与的《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学校、家庭和社区体育融合发展计划》等整合性政策;另一方面要明确整合性政策的部门分工与责任,还要明确政府、社会、个人以及家庭的责任,以确保各项举措能够得到落实。(2)在政策制定上强化绩效管理,提高政策的执行度。英国在新工党执政期间构建了以“最佳价值”为导向的公共服务绩效管理模式。我国青少年体育政策大多以意见、通知的形式下发,内容基本为宣示性、倡导性条款,缺乏奖惩措施,导致政策的激励性、约束性不足。鉴于此,建议我国在青少年体育政策制定上,一方面要在文件形式上注重青少年体育发展战略、规划、方案的制定,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谋划,在内容表述上要凸显强制性、约束性以及可操作性,提高政策的执行度;另一方面要强化政策的绩效管理,设立奖惩措施,以激发多元主体落实政策的积极性,如在制定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的政策上,要明确每周至少开放几次、每次至少开放多长时间,开放时间超过基本要求的有何奖励、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等。
(1)引入行政缔约制度,促进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为解决政府多部门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上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问题,英国积极引入行政缔约制度,来约束政府多部门履行好协议规定的职责,以最大化使用公共服务资金。我国行政管理体系目前呈现为“条块结构”,近年来在国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背景下,“条条”将公共服务供给延伸至社区,实行垂直型项目推进与经费下拨,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顺畅性与可达性。然而,强化“条条”权能也带来了一些负效应,如“条条”权能变大,加深了“条条”与“块块”权能间的失衡,弱化了基层政府对其内部各部门的协调能力。此外,“条条”权能增大,也助长了“条条”的部门主义倾向。具体到青少年体育发展而言,就是体育、教育、卫健等部门均有相应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项目与经费下拨下来,但很多项目是重复的,未得到较好整合,导致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效果不甚理想。鉴于此,建议我国积极引入行政缔约制度,体育、教育、卫健等部门可以围绕青少年体育发展事宜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既要包括合作清单,明确分工、厘清权责,也应列出负面清单,规避“搭便车”等行为。(2)组建战略合作小组,统筹政府多部门协同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为协调政府多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战略的实施,英国通常会成立一个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战略合作小组,定期举行协商会议,确定战略分工及实施细则。我国体育、教育、卫健等部门更多地表现为“闭环式”行政,在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缺乏联动机制。为落实体教融合文件要求,我国建立了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1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虽有助于加强中央政府对青少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多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但其与英国成立的战略合作小组相比,更多地呈现为一个面向青少年体育工作全域进行统筹领导的议事机构,而英国的战略合作小组通常聚焦于青少年体育某项具体战略或重点工作,其目标更具体、分工更明确、绩效管理与评估更具可操作性。鉴于此,建议我国在青少年体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聚焦于青少年体育某项具体战略或重点工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战略合作小组,以更精准地破解制约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难题。
(1)优化体育治理结构,为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提供空间。在英国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中,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宏观调控和战略目标制定,其通过“权力下放”与英国体育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使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到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中来。在我国体育治理结构中,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整体上呈现为“伞状同构”,即体育社会组织被吸纳进政府管理框架,处于虚化状态[21]。鉴于此,建议我国一方面要推进政社分离,分类推进单项体育管理协会实体化进程,对作为双轨制改革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设定撤销时间表;另一方面要厘清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与中国奥委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国家体育总局应把更多精力放在体育发展战略、体育法律法规、体育财政预算制定以及对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工作的引导与监督上,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应成为全国体育社会组织的统筹与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群众体育组织与管理,中国奥委会则主要负责竞技体育的组织与管理,保障奥运战略有效落实[22]。通过优化体育治理结构,激发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的积极性。(2)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为社会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提供保障。英国体育理事会通过与以英格兰体育理事会为代表的区域体育理事会制定《体育治理准则》,与英国青年体育信托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形成了分工明确、协同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善治格局。目前,制约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瓶颈主要包括注册挂靠制度和限制竞争原则。前者导致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指导经常存在越界干预现象;后者限制了社会组织数量的增长,弱化了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难以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鉴于此,建议我国一方面要基于体育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性的特点,研制体育社会组织直接依法登记注册的实施方案,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另一方面要推广广东省允许行业协会“一业多会”的经验,改革针对体育社会组织的限制竞争原则,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保障。
(1)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市场组织公平参与青少年体育资源配置。受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影响,我国在保障市场组织参与体育资源配置上尚存在一些制度性障碍,如在全国性体育赛事举办上仍存在管办不分的现象,在运动员产权归属上仍存在争议,在大型体育场馆管理上仍未较好地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等。鉴于此,建议我国一方面要深化“放管服”改革,逐级下放体育行政权力,制定体育部门的权力清单与负面清单,明确体育部门的权责边界,厘清全国性体育赛事、运动员、大型体育场馆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使市场组织公平地参与青少年体育资源配置;另一方面要完善体育产业的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中明确政府、社会组织、市场组织在体育市场中的权利与义务,制定《体育市场管理条例》《职业体育管理条例》等配套法律法规,保障市场组织的合法权益。
(2)建立多元资金扶持体系,培育青少年体育市场。英国不仅通过设立各种资金来引导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还通过加强税收和金融支持,壮大青少年体育市场规模。我国目前在引导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上更多地停留在政策层面,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弱化了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的积极性。鉴于此,建议我国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组织的资金支持,通过设立青少年体育赛事资金、学校体育发展资金、家庭体育资金等引导市场组织参与青少年体育发展;另一方面要创新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模式,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股权投资、产业基金等融资手段支持体育企业发展。
对于复合型、跨域性治理难题,整体性治理理论有其理论上的恰适性及指导性。英国通过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的实践探索,实现了“整体政府”的建设目标。对于我国而言,要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借鉴英国青少年体育整体性治理的经验,不仅要完善政府多部门参与青少年体育治理的协同机制,还要明晰政府与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等多元主体在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权责边界,建立积极的合作伙伴关系,推动青少年体育治理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