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红艳,周凤珍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安徽 蚌埠 233030)
课程思政的本质就是通过高等学校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1]。结合国家课程思政建设的战略布局和现有的研究情况来看,课程思政建设应沿着三个重要的路径展开:一是课程目标定位的正确性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础,“知识性”与“教育性”一体化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逻辑起点[2];二是在目标准确定位的基础上,识别不同课程对应的思政建设教育问题是关键,鉴于专业课程不同,课程思政元素也各有不同;三是以“课程管理创新”促进“知识性”与“教育性”的双重体现,从课程建设机制维度实现课程教学与课程思政的耦合共进[3]。具体如图1所示。
课程目标定位对增进课程教学效率、计划性与教学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课程学习不仅要完成科学知识的传授过程,还要发挥规范和价值引领的重大教育功能,这同样也是课程目标的重心所在。而忽视价值因素的课程目标定位往往使得课程学习缺乏理想、信念、意志等教育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课程“知识性”与“教育性”的分离。简而言之,课程的“知识性”与“教育性”是一个不可分割、相辅相成的整体,两者都是课程学习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即:教育特性的忽视会使课程学习迷失正确的价值趋向,从而缺乏思想与政治深度;知识特性的匮乏则会陷入“反智主义泥潭”,课程自身的科学性不足。归纳来说,“知识性”与“教育性”都是课程的基本属性与内在逻辑。因此,遵循思想性、政治性指向的教育逻辑,课程建设的根本任务是要在优化知识体系的基础上建构完整的教育功能格局,共同完成对课程科学知识和教育底蕴的吸收,实现教育要素体系与知识体系的紧密融合,这是“政府预算管理”等所有课程思政建设的先行选择。
按着国家课程思政专业建设要求,“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建设意在立足财政学类专业培养的目标定位,重点关注国情、法制、公共意识等课程思政教育问题[4]。首先,国情教育是财政学类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的内在诉求,亦是“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建设的教育基础,即以史为据,通过实践与实验活动让学生了解中国政府预算变迁的国情面向,增进学生对中国政府预算改革与发展成就的理解与认同,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以及社会责任感。其次,法制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预算管理”致力于培养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并进行公共理财的专业人才,如何依据预算相关法律优化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机制是预算制度的重要功能。最后,政府预算天然的公共性与思政教育相关联。政府预算是公共选择机制,培养具有理性公共责任与管理能力的人才是“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建设的着力点。
课程思政会引领高校课程管理创新,促使高校不断改进课程管理机制,提升课程管理水平,突显“教育性”中心地位[5]。即“知识性”与“教育性”的完美结合需要完整的综合性课程管理创新布局。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布局主要包括工作基础、教学环节和内容体系三个部分[6]。结合“政府预算管理”课程建设来看:①工作基础创新。即从组织和制度保障层面推进课程思政教育机构与机制建设,提升思政教学质量是“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建设的必然选择。②教学环节创新。即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育能力,鼓励教师积极挖掘和利用思政教育资源,并将其融入“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培养方案设计、教学大纲改革、教材建设、专项教学竞赛等全过程课程教学环节。③内容体系创新。即从课程内容出发,在与时俱进的课程内容体系中挖掘政治认同、文化素养、经世济民等课程思政元素,在“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教育资源整合过程中,积极通过优秀课程案例丰富教学内容,完成“政府预算管理”教学内容重塑。
首先,课程目标定位存在总体认知误区。“知识性”的呈现仍是课程教学的基本功能,课程建设中存在着“教育性”弱化甚至缺失的现象,这也使得课程建设面临价值约束。事实上,尽管“教书育人”是一个整体目标使然,但课程教学对“育人”的强化却相对不足,教育教学实践中“教”“育”分割的现象依旧存在。归根结底,这与我们对课程建设的目标定位有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往往忽视课程思想政治建设,且将“教育性”功能诠释仅仅局限在思政类课程建设层面,这种认识误区的普遍存在往往降低育人强度,造成了“教书”与“育人”培养格局的割裂,而思政的核心价值正是要完成课程范式的“教育性”反思。其次,回归教育的育人本质是贯穿我国财政学类专业课程建设的主线,现实教学中“政府预算管理”的“教育性”不足制约育人成效。政府预算不仅具有“知识性”,比如预算管理基础、预算流程实务以及预算体制等科学内容,也具有天然的“教育性”品质,主要体现为:①尽管西方政府预算在理论化、实践性和前瞻性等方面具有积累优势,固然值得学习,但是中国预算历史与国情的慎思明辨却更有利于夯实中国逻辑,结合现实预算实务的培养更易于体现实事求是的思想理念与立德树人的本质要求,塑造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踏实作风。②《预算法》素有“亚宪法”之称,围绕政府预算收支,《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其相关收支立法对公共资源配置与权力行使作出全面规定,“政府预算管理”课程的法制教育特性极为突出。③现代政府预算的根本特征是公共性,“公共性”所折射出的现代素养体现着一个民族迈向现代化的文明高度。而这些教育目标都亟待通过“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建设得以实现。
首先,从国情教育来看。①中国政府预算史学教育的不足。我国预算思想源远流长,历史教育是中国国情教育的重要内容,脱离历史国情的基础看预算是偏离人才培养初衷的。且治国理政不仅要了解西方政府预算发展的理论基础,更要紧密结合我国的历史国情,吸收历史智慧。目前,“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教学中依旧存在价值观教育和知识教育相剥离的错误教学理念,以及被西方政府预算理论、范式主导的教学倾向,政府预算制度的历史教育与课程教学融合度有待增强。②实践教学的匮乏。逻辑上,高等教育由课堂式教育向课堂与实践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转换是必然趋势,因此,从课堂到实践亦是课程思政教学的必然逻辑。社会实践是理论知识与预算现实有机融合的主渠道,是检验理论知识偏差,让学生体会到课程学习的归属感与使命感,以及深度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的关键所在。尽管目前各个高校也有实习、社会实践等教学环节,但总体存在实践时间相对较短、实践深度相对不足等问题。在实验教学方面,税收等相关收入的实验实践教学备受关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等相关支出的实验过程却相对匮乏。其次,从法制教育来看。①法律体系的认知不够全面。作为立法文件,相比于其他财政概念范畴,政府预算的法律性贯穿于整个预算收支筹集、分配、使用与管理等全过程。总体来看,学生对完整预算法律教育有待深入,尤其是预算支出相关立法的学习亟待加强。②公权力认知不足,权力监督意识培养尚待强化。财政学类专业学生可能进入相关的公共部门就业,并依据公权力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职能,为维护公共利益,法律界限的乱作为和不作为都是不可取的,预算资金要接受立法机关、审计机关以及社会等多层面的监督。最后,从公共意识教育来看。政府预算的运行方式要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结果要对公众负责。结合课程学习来看:①公共责任教育相对薄弱。立足“公事”思维的预算资金配置效率提升,课程教学应着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公共利益与责任意识。②公共管理能力亟待提升。课程教学更突出对学生的知识考核,能力培养不足,而较低的公共管理能力不利于学生公共沟通、公共规则制定以及公共事务管理等能力的提升,亦不利于塑造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专业人才。
作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战略,课程思政建设要全面促进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双向融通,因此,学校课程管理创新势在必行。从现有制度安排来看,围绕完整性思政布局,财政学类专业开设院校逐步结合国家课程思政建设要求,通过教学研究、示范课程、示范团队、示范课程案例等开展相关的课程建设,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从长期来看,依旧存在制度缺位问题:首先,专门的课程思政教学管理机构与机制缺位。课程思政建设需要完备的综合布局,尤其是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以便于引导并充实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总体方案、思政教学质量考核标准等文件。目前,许多院校尚未建立完善的校级、院级、基层组织“三级”课程思政建设管理机构,仅有少数高校,比如复旦大学设置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机构与实施方案。其次,教学环节建设也有待健全。一方面,课程思政建设离不开师资力量的支撑。总体上,相比于财政学课程,“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师资与思政教学管理不相匹配,引导支持政策力度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政府预算管理”课程相关教学文件还没有全面体现课程思政教育要求。基于完整视角,课程思政教育应不断融入课程培养方案设计、教学大纲、教材等相关的课程教学流程。最后,课程思政建设的内容体现亟待充实。基于政府预算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课程思政内容体系也应逐渐完善,但从目前现实来看,“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元素的挖掘仍需深入,案例引领也有待加强,内容体系尚待充实。
无论是科学知识的传授还是思想、政治等教育功能发挥都是课程教学所要实现的重要目标。因此,在课程建设层面,我们必须走出目标误区,推动课程双重特性的协调发展。首先,强化“教育性”是课程思政教育的共性举措。相比于思想政治课的显性特征,很多课程通过专业知识技能的课堂传授和社会实践渗透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之中,使学生感受课程思政所带来的教育能量。课程思政通过因势利导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一种优越的教育途径。其次,作为政府收支配置的重要载体,基于“三全育人”的人才培养理论意蕴,“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力图将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突破思想政治教育课教育的专业局限,挖掘“政府预算管理”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打通思想政治教育与财政学类专业融合路径,助力高质量人才培养的实现。鉴于此,为强化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要夯实课程“教育性”的目标定位,以期实现政府预算课程与思政建设并行不悖的改革目标。
首先,优化国情教育的实践路径。①强化政府预算史学角度的教学,增加中国预算史和预算改革发展史等课程教学课时,从史学路径理解预算制度,感受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思想教育。②强化实践教学。课程思政是一个开放的育人过程,其基本内核和生成逻辑需要在实践中提炼和完善。从长期来看,课程教学要拓展政府预算实践实习、实验内容,保障学生实践实习、实验安排,通过职能部门、乡村、社区等专业岗位实习、强化预算实验活动,促使学生深入了解预算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其次,优化法制教育的实践路径。①深化预算法律认知。基于制度运行角度,课程建设通过预算基本知识点与立法规范的对应教学,逐步加强预算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法方面的法律教育。②增强权力监督教育。“政府预算管理”课程通过专题讲解、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思政教育,促使学生树立服从监督的严谨意识,为未来职业发展中更好地践行工作职责奠定基础。最后,优化公共意识教育的实践路径。①强化公共责任。“政府预算管理”课程通过线上线下教学、与预算部门沟通与交流等多渠道了解公共服务供给情况,关注公共收支动态,培养学生“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服务与责任意识。②增强公共管理能力。课程教学将逐步提高学生参与公共问题分析的深度,通过开展课内外讨论、辩论、竞赛、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关注公共问题,思考现实公共问题的治理之道,理解公共问题存在的普遍性、治理的复杂性以及治理责任的多元性,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复杂公共问题的能力。
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立足点是对应的专业课程建设。课程体系设置的科学与否、课程管理水平的高抑或是低,是衡量高校人才培养成效的核心指标。首先,学校应逐步建立对应的课程思政建设支持系统,覆盖课程思政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借鉴其他高校课程思政的良好做法,持续优化“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研究”专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为主要框架的课程思政建设格局;构建校级、院级、基层组织三级课程思政建设机构与工作机制,以机构健全为突破点着力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考核、评价、激励和问责制度。其次,加强“政府预算管理”课程思政师资队伍建设,为课程思政建设提供政策保障、资源倾斜、专家辅助等支持,同步完善相关的教材、大纲、教案、竞赛等相关的教学环节,并依托于省级与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平台提升教学效果、践行课程思政。最后,在内容改革方面,从共性与个性角度深度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形成“政府预算管理”优秀课程思政案例集,完整构建课程思政元素组合体系,推进课程思政教育资源整合,丰富思政教育内容,提升课程思政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率,使课程与思政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