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案例课教学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

2022-11-21 22:50谭雅颖
长春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刑法学习者案件

谭雅颖

(湖南大学 法学院, 长沙 410082;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部, 长沙 410082)

1 刑法案例课及相关概念内涵

1.1 刑法案例课定位

刑法案例课是以具有代表性的一般案例为线索,以一般案例教学方法为承接思路,以培养法律相关专业学生为目标的特殊形式课程类别。刑法案例课的内涵定位包涵了三个层次。一是其内容定位于以刑法案例为主。换言之,民法等其他法律所属案例不在该课程的讨论范围内。二是于教育学框架而言,刑法案例课的落脚点在于以案例为线索,即其形式定位围绕案例展开,这与其他课程科目中涉及案例的一般课程设计范式具有共通之处。案例的选取需要具有较高的代表性以及较为明显的讨论意义[1]。在刑法案例课中具体表现为:一方面,选取的刑法案例应具有较高的通用性与可迁移性,对案例的深入探讨与掌握有助于促进学习者在刑法实践上不断提升水平;另一方面,选取的案例有较强的深入挖掘意义,如在目前刑法法条适用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案例,通过对此类案例的研读,应有助于刑法思维及理论研究的纵深发展。同时,一般案例课的设计可以作为丰富素材、连接实践的单元,也可以以案例集合的编排方式以单独课程展开不同类别的案例讨论。目前,刑法案例课的设计形式定位于后者。三是刑法案例课的目标定位主要服务于法律及其相关专业的从业者及致力于在行业内从业的学生、爱好者等人。通过刑法案例课的有效教学设计与实施,业内对刑法案例的研判有相对统一的内部语言与原则上的共识,有助于提升刑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效率[2]。

1.2 相关概念界说

(1)厘清刑法案例课与刑法教学案例的关系。两者均指向以刑法为主体内容的教学类活动。不同的是,刑法教学案例以教学本身为落脚点,侧重于对刑法教学过程中的具体设计以及思路的凝练,常以成功的经验个案作为探讨对象,旨在能够对教学过程带来的经验进行总结。换言之,刑法教学案例是以教学为体、刑法为用的教学范式。而刑法案例课则与之相反,其探讨的落脚点在于刑法本身,围绕案例实践探索刑法思维与完善的方向,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形式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载体而非聚焦点。可见,刑法教学案例虽然与刑法案例课在文字上有较高的重合度,但其区别不仅仅在语序的出入,更在于本质内涵的差异。

(2)厘清作为刑法教学方法的案例课与作为刑法研究方法的案例课的区别。一方面,案例课是教学形式的一种,该形式在刑法教学中的应用有助于相对抽象的刑法逻辑以及专业理论概念更为具象化,为刑法的理解提供可代入的具体参照对象,促进其形象生动化,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即此维度下更侧重从教学的角度界定刑法案例课。另一方面,案例课也可作为一种研究手段,在案例课中,通过研讨等方式互通有无、教学相长,以实现对刑法研究的不断深入。不同的切入侧重点对刑法案例课的作用各有所长,同时也均需要对刑法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因此,两者并不矛盾冲突,在刑法案例课的完善中也应将其置于更完整的框架下。

(3)厘清作为传授知识的案例课与作为法律解释的案例课的区别。作为传授知识的案例课与作为法律解释的案例课,在刑法案例课概念中也有不同的归宿指向[3]。

2 刑法案例课研究现状与困境

(1)研究覆盖面不广。①在不同的研究视域内均处于相对边缘化的位置。法律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在刑法之外还有民法、商法等不同领域的选择,即使是刑法领域的学者也更多倾向于选取素材更丰富、讨论空间更大的理论探讨。而教育领域的学者则在研究刑法案例课上受制于法律专业知识的相对缺乏,无法有效跟踪专业发展形势继而展开持续性的实践研究。②学习者更是难以有效参与到相关研究中。由于刑法案例普遍具有一定的情节性,刑法案例课的学习者更容易将自己归于倾听者的角色,对刑法案例中涉及到案件情节更感兴趣而忽视了对其中法理逻辑的主动思考以及探索。

(2)研究影响力不足。一是基于目前研究的权威性角度而言的。目前关于刑法案例课的研究虽然有一定数量的理论文章发表于相关期刊,但更多集中于国内普通期刊,相关期刊中核心期刊较少,这使刑法案例课的教学设计与实施在进一步开展中难以找到权威性的参考文献,在某种程度上也桎梏了研究的进一步纵深发展。二是刑法案例课的研究影响力不足还在于理论研究与实践存在一定割裂。具体表现为,刑法案例课的研究更多停留在法律探讨的理论层面,在落实执行上不够“接地气”,缺乏相对明确的指引,关于“如何做”的回应也尚未有相对统一的思路,更接近于一家之言的经验之谈,使得刑法案例课目前的研究更接近于刑法研究领域甚至是泛法律领域的专家总结。同时,我国刑法体系存在特殊性,无法采用“拿来主义”的方式对国外此方面的研究加以借鉴,而是要结合具体国情展开更深入细致的研判,这也为更广范围内的研究带来了困难。

(3)研究衔接度不高。一是刑法案例课的相关研究发表的时间跨度长,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均陆续有相关成果。尤其是本世纪以来,在法制社会建设的推动下,相关研究成果呈现出喷井趋势。但在此较长跨度时间范围下的研究成果显得自成一派、各自为政,成果之间关系相对松散,更未形成具有延续性的流派。二是刑法案例课与刑法教学案例以及刑法案例课视野下的不同旨归方面研究的衔接度不足。刑法案例课的研究应该遵循一定的发展逻辑循序渐进,即在整体框架下应囊括宏观的理论研究再到微观细分的或传授知识或案例解释等的研究,但目前的研究无论在从宏观到微观亦或从特殊到一般等不同的角度下均难以置于相对统一的逻辑框架以有序衔接。

3 刑法案例课教学设计与实施路径

3.1 刑法案例课教学设计

(1)明确教学设计原则。一是刑法案例课需兼容教学与研究功能。根据刑法案例课的内涵,教学功能与研究功能均是刑法案例的研读归宿,均能体现法律精神[4]。首先,针对当下研究中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在教学设计中遵循引导原则,以先提问再解答的思路展开教学设计而非直接以连篇累牍的长篇大论提出见解,为学习者留有思考空间,有助于激活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带动朋辈学习力量,提升有效覆盖面。同时,引导式的教学设计原则本身即为研究提供了思路,有助于教育学与法律领域的交叉借鉴以及学习者与教学者之间的教学相长。对于有价值的讨论内容,可将其提炼为研究范式。其次,在刑法案例课的教学设计中遵循理论与实践相集合的原则,打通学科交叉之间的壁垒,以助力影响力的提升。刑法案例课中的研究功能侧重于理论问题的探讨,将其与教学功能相结合,以社会热点刑事案例为切入点,有助于各界提升关注与兴趣,同时通过课堂学习以更生动的形式输出有价值的内容,也能够达到社会法律科普的作用,实现法律教育的应有之义,从积极层面促进影响力的提升。此外,刑法案例课在课程教学设计的框架下必然具有一定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以此为切入点展开研究并以教学的落脚点验证理论研究,有助于衔接度的提升。

(2)梳理教学内容框架。首先,将教学设计置于整体课程编排的宏观视角下,需要明确刑法案例课整体的内容分类体系。不同的刑法案例分类对教学设计效果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按照时间线索编排不同时期的刑法案件,能够在课程学习中纵观刑法整体的发展思路,感受不同时期刑法对法律关系的调整。而刑法案例纷繁复杂,即使在同一时期内,不同罪名条目对应的适用刑法也有差异,以犯罪损伤类别、程度或动机等因素进行分类,则有助于对不同类型刑法案例的把握以及刑法细分领域的深入探讨。此外,刑法案例研究的不同流派间即使对同一类型的案件也有观点与取向的碰撞,在刑法案例课的整体性框架下,可将有一定争议的案件横向整合成专题探讨[4]。其次,考虑教学设计在具体课堂单元上的实施。刑法案例课的完整学习需要一定的时间跨度,而具体的开展是以单元教学为依托循序渐进的。刑法案例课的内容线索是以一课时或一次课教学为单元展开的教学设计,可由正向或反向线索组成刑法案例课的内容线索。其中,正向线索是按照递进式的方式剖析刑法案件的过程,适合在前置单元中引入,帮助初学者建立基本的刑法案件框架与思路,或在难度较大、情节较复杂的案件中应用。而反向线索则可先陈述刑法案例的审判结果,再回顾结果产生的过程,并由此延伸不同可能性的探讨。此种线索的教学设计有助于激发思考与讨论,进而促进刑法案例研究的深入发展,适合于有一定基础的学习者。

(3)完善教学展现形式。首先,刑法案例课始于刑法案件,通过场景模拟还原刑法案件,有助于后续的刑法审判以及执行更有据、合理,法律逻辑更加通顺。因此,在刑法案例课中可通过沙盘、教具等工具模拟刑法案件场景,理顺刑事案件涉及的法律主体关系,推演犯罪动机。其次,庭审是刑法案件的高潮与核心环节,刑法案件的讨论也集中在该环节,刑法案例课中对该环节的模拟考验教学设计对刑法把握的深度以及参与者的应变能力,能够增进教与学双方的体验,提升法律思维敏捷度。可在刑法案例课中设计控辩双方的角色扮演、刑法案件审理流程模拟等环节完善教学展现形式。最后,刑法案件的处理并不以庭审结束而戛然而止,完整的刑法案件还包括案件审理结束后的执行甚至舆论的把控等环节。在刑法案例课的教学设计中,可通过预后模拟完善此部分的展现形式。

3.2 刑法案例课实施路径

(1)贯通教学实施路径。首先,讲解式的刑法案例课教学较为偏重理论教学以及知识传授,这是教学实施路径上的第一步。通过对刑法案件的讲解搭建基本的刑法框架,培养基本的法律思维,为后续的刑法案例课实施铺路。其次,引导式与共研式则是刑法案例课实施路径的中间环节。不同之处在于,引导式在实施中侧重教学者围绕一定的预设框架,通过提问等形式将学习者引向共识性的结论。而共研式常在更开放的环境中应用,通过教与学双方对刑法案件中存在歧义的部分进行共同讨论以求更合理、全面的解决思路。共研式的教学实施路径已然更偏重于研究与实践的落地。最后,翻转式的刑法案例课实施路径则完全过渡至以研究与实践为导向、以学习者为主体完成刑法案件的主动搜寻与探讨。在翻转式课程实施路径上,更有可能实现高水平的教学相长,以刑法案例为切入点为刑法等法律的发展完善提供更多思路。

(2)促进教学实施闭环。刑法案例课教学实施闭环的形成旨在进一步对刑法案例课的教学设计以及实施路径进行验证与完善,通过必要的反馈来更好地达成教学目标。一方面,可通过刑法案例课理论性研究结果的分类、分段检索了解相关研究在覆盖面、影响力、衔接度等方面的改变,来验证教学设计与实施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可从法律人才的输送数量与培养质量等方面获取反馈,了解刑法案例课的实施效果以及改进意见。刑法案例课的教学者与学习者并非固定的对立两极,而是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学习者在获取刑法案例的实践经验后可能成为刑法案例的提供者以及教学者,相应地,原来的教学者也需要细分领域的案例补充和学习。因此,教学实施闭环的构成可通过跟踪研究获取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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