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研究

2022-11-19 03:15夏艺璇
湖北农业科学 2022年2期
关键词:环境治理协同村民

夏艺璇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1100)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增强现代农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民生福祉和民族未来的百年大计,生态环境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践行“两山论”发展理念[1],集中解决环境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将农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优势,补齐农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短板,实现乡村全方位振兴,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农村生态环境日益恶化,许多错综复发问题交织在一起,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传统一元治理模式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灵,导致“公地悲剧”现象,很多人为追求自身利益去破坏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在此背景下被适时提出[2]。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源于赫尔曼·哈肯的协同治理理论[3],主体多元化是协同治理的前提,自组织间的协同性促进系统有序发展,实现不同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在协同治理框架下,政府、企业、村民、社区和社会组织等共同构成协同治理主体,将农村生态环境当作“自家事”,采用分工协作协商等方式,横向上拓宽治理维度,实现由“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转变。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全面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本研究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提出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策略,有效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各种困境,助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1 引起农村生态环境的普遍性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相对落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污染治理形势更加严峻,引起农村生态环境污染的普遍性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生产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主要来自化肥、农药和农膜。大量使用化肥,农家肥越来越少,造成土壤养分失调,土壤团粒结构遭到破坏。大量使用农药,动植物体内农药残留增加,很多是强致癌物质。化肥和农药不但造成土壤污染,还会造成地下水污染。大量使用农膜,回收率又比较低,难以在短期内降解,破坏了土壤结构,被风吹后还造成视觉污染。

2)工业生产污染。随着城市工业用地成本增加,一些企业转移到农村地区,增加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负担。受工业优先发展政策影响,乡镇企业成为主要的污染源。很多工业污染事件发生在农村地区,有些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有害物质,导致农灌井水质变红,有些企业在农村地区长期倾倒工业废渣,近些年城市外扩中城郊农村的建筑残留物污染也比较严重。

3)生活垃圾污染。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民的消费用品和消费方式发生转变,各种袋装和罐装食品进入家庭,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据统计,农村居民每人每天产生1 kg左右的生活垃圾[4],虽然国家早在10多年前就投入资金,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但很多没有处理的生活垃圾仍然是随意堆放、渗入土壤或排入漂流,对水、大气和土壤等都产生污染。

4)家禽养殖污染。现代农业推进家禽养殖规模化发展,但缺乏科学合理规划,不注重污染治理,没有严格的消毒措施,给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很多养殖户将养殖场建在村民密集居住区,畜禽粪便随意堆积,污水直接排放路边沟渠,地下水中的氨、氮和硝酸盐等超标事件增多,粪便气味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给村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5]。

5)传统厕所污染。厕所是农村重要的污染源之一,传统的农村厕所只有2 m多深,露天开放,没有进行无公害化消毒灭菌处理,造成地下水和空气污染严重。新农村建设开展的“厕所革命”,推广无害卫生厕所,目前只是在经济发达地区推广使用,经济欠发达地区仍然以传统厕所为主,人粪尿乱排乱放仍然存在,与农业黑水(厕所污水)治理要求差距较大。

2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分析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但很多农村地区脏、乱、差的现状并未根本转变,实践过程中存在很多困境,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政府角色错位,治理理念落后。国家政策需要基层政府的宣传与落实,因此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方面,地方政府被看作是理所当然的惟一主体,基于政府管治型治理模式,没有树立共同治理理念,没有给予其他相关主体发挥作用的空间。很多决策缺乏前瞻性,违背绿色发展理念,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监管不力,造成生态环境问题治理路径堵塞[6]。

2)环境治理投资不足,筹资渠道单一。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的思想严重,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欠账较多。虽然近年从中央农村环护专项资金到各级政府财政的力度都比较大,但大部分投入到高污染企业,与农民直接相关的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等方面投入较少[7]。投资主体是政府,多渠道的投资和融资体系尚未形成。

3)企业追求经济利益,社会责任缺失。由城市搬迁到农村或一些乡镇企业,大多是规模较小的高污染或高能耗企业,并没有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为了降低成本,社会责任缺失,将废水、废气和废料等有害物质直接排放,给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某些利益牵扯,甚至出现利益集团合谋,监督和监管形同虚设。

4)村民生态意识薄弱,参与意识不强。受传统观念和文化水平影响,村民对环境污染危害认识不足,家禽粪便随意堆放、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和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等习惯没有根本改变[8]。片面追求农作物高产和短期利益,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加剧了环境污染。认为生态环境治理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与自己无关;当环境污染危及自身时,没有维权意识。

5)生态治理制度缺乏,技术创新不足[9]。国家虽然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但针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具体事项还存在缺陷,评估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很多乡镇企业钻法律空子。技术创新不足,缺乏秸秆还田技术,仍然以焚烧或粉碎为主;虽然污水处理技术相对成熟,但在农村使用没有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成本过高问题没有解决。

3 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生态环境多元协同治理的关系

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健全现代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树立“生态优先、生态至上”的协同治理理念,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奋斗目标。

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创造了机遇。乡村振兴战略需要重点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形成乡村绿化新格局。由此可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形成均衡合理的多元协同治理结构,高效化解农村生态难题。

农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推动。协同治理秉持系统性思维,为解决复杂的公共问题提供了全新视角[10]。协同治理应用于农村生态环境领域,突破了传统的层级控制方式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段化思维,全面把握治理的构成和影响因素,形成“整体部署、协调推进”的新格局,激发全面治理的内生动力,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开展广泛合作,使农村重新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承载体,从整体上增强农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全面实现。

4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多元主体角色定位

社会治理由一元主体向多元共治转变,建立多元治理主体体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明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有利于凝聚思想共识,建立信任关系,均衡多方利益,充分发挥各主体的积极性。

政府:引领行动者。生态环境治理实践表明,“政府中心模式”无法有效解决能力有限性和权利寻租性等弊端。多元共治理念下,政府是引领行动者,上级政府负责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基层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只有政府才能谋求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规范其他主体行为、积极动员各方力量。

企业:环境维护者。城市转移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养殖企业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等污染物排放成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难点,在经济利益驱使下,要求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不现实。只能希望企业做好环境的维护者,主动开展自身的污染治理,不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增加负担。

村民:直接参与者。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既是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又是由下而上的村民推动,村民是直接受益者,也是治理的主要力量[11]。广大村民要主动投入到生态环境治理的行动中,从自身做起,清洁居住周围环境,减少生活污水排放,不随意倾倒垃圾,科学使用农药和化肥,废弃地膜收集后送往废品收购站,做维护生态环境的典范。

村民组:监督管理者。村民组既不是经济组织,也不是行政组织,而是一种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由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村民聚居而自然形成。村民组在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中具有先天优势,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和生活习性,是环境利益的共同载体,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和管理本居住区环境。

社会组织:宣传教育者。社会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村民之外的第三方机构,对接其他相关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具有多种功能,最重要的就是宣传教育,通过志愿者环保活动,普及环保政策、宣传环保法规,引导村民参与环境保护,加快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改革[12]。

5 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策略

针对引起农村生态环境的普遍性问题,以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多元主体角色定位为基础,参照相关文献,提出具体的治理策略,全面解决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现实困境。

1)拓宽公共投资渠道,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含很多内容,补齐短板是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农村生态问题是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资金短缺又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短板。虽然生态环境治理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政府的财政投入有限,还需要兼顾多方利益。因此,破解农村生态环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下的资金缺口难题,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全方位拓宽公共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健全政府与社会资金的合作机制[5],打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囚徒困境”,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多元主体良性互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破除内部信息封闭与工作低效,信息共享、资源互赖、工作联动和沟通交流是关键,打破多元主体之间的信息壁垒,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依托计算机和移动通信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良好的协同治理桥梁,建立线上与线下交流互动补充机制,完善信息分流、指挥派遣和反馈监督[13],解决工作重复和人力资本浪费现象,培育村民参与治理的角色意识,畅通民众的利益表达渠道,形成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协同治理体系。

3)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形成生态治理规模经济。市场机制是通过市场竞争配置资源的方式,生态环境部特别强调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尤其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工业污染源,用市场机制限制排放比政府行政限制更有效[14]。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缺口较大,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加大绿色金融创新,利用杠杆作用撬动更大的社会资本市场。规模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理念,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同样存在规模经济和规模不经济问题,发挥规模经济优势,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排放、农药和化肥集中管控。

4)坚持绿色健康导向,以生态资源带动特色旅游。绿色健康发展以低碳循环为主要原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抓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是对绿色健康发展理念的深刻诠释。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是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具体措施包括实施黑土地保护战略、增强企业环保动力、提供农家肥浇灌服务、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秸秆还田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开展乡村特色旅游,创新农业休闲产业[15],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增量资金,实现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

5)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拓展生态环境治理的内容。通常所说的生态环境大多指自然生态环境,实质上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二者是一种相互促进、和谐统一的关系。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人文生态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同样需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可以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方式,维修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实现乡村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引导村民和志愿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培养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再现乡村文明发展轨迹。

6)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形成多元主体共治新格局。以美国、日本和德国等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解决乡村环境问题的多元共治模式,对中国的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16]。设计多元协同环境治理体系,引导村民、市场和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治理工作;建立畅通的意愿表达与回应机制,实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重视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提供良好平台;完善环境治理激励机制,多渠道解决资金短缺问题,调动各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合理布局农民生活空间,加强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推广差异化的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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