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核算的影响研究

2022-11-14 04:42朱燕娟
市场周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营业税增值税会计核算

朱燕娟

(南通尚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江苏 南通 226000)

会计核算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会计核算制度的不断健全对于企业财务有着极大的辅助作用,对企业长久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建筑企业必须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应对外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随之而来的诸多发展难题。建筑企业过去尽管在会计核算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和尝试,但核算范围和方式仍具有局限性,会计核算手段并不完善。“营改增”在市场经济改革的日益深入下得以全面实施,促使建筑企业的税务资金大幅减少,并使企业的管理水平与会计核算更加紧密联系在一起。此背景下,建筑企业对内部控制管理更加高度重视,不断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借以把握“营改增”为企业提供的发展新机遇。现阶段,“营改增”深入推进以及会计制度的不断健全,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企业已经普遍意识到自身的长久发展将直接受到会计核算水平的影响,对会计核算的重视程度也有了空前提高,但是仍然面临诸多新的问题。

一、“营改增”概述

(一)“营改增”的背景及含义

我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分立并行的税收制度实行于20世纪90年代初,这种税收制度符合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促进了当时的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建设贡献较大。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税收制度不合理之处开始显现并越发明显,与我国经济发展需求逐渐不相适应,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税收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因此,经济发展的结果最终促成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重大改革的产生。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营业额的多少不再是企业的缴税依据,取而代之的是对纳税的部分进行了充分合并,根据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缴税。

(二)“营改增”的意义

“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该税制改革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顺应了当前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有助于良性社会循环更快更好地形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完善了税收制度。在我国原有的价内税范畴为主的税收体制中,不含企业购进抵扣环节,企业仅根据营业额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营业税,纳税相关工作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这种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实施的税征收制度,已经严重限制了增值税对企业经营发展的积极作用,长期推行势必抑制社会经济发展,并对税收制度的完善造成不利影响。“营改增”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企业纳税体系,革新了我国缴税制度。二是符合我国经济发展需求。第三产业在我国经济多元化发展的趋势下逐渐壮大,并迅速发展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主体,长期忽略增值税只征收营业税,不利于第三产业的收益增长,对其正常发展构成阻碍,进而影响我国产业结构。“营改增”的实施更好地满足了第三产业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顺应了市场经济发展基本趋势,也是未来税务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三是平衡了国家税收与企业利益。企业税收负担在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实施时期一直较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壮大。“营改增”的实施使企业只需针对销售增值部分进行纳税,重复纳税问题得以解决,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有效维护和保障企业的整体效益,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活力,进而对我国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也起到刺激作用。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有利影响

(一)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

建筑企业在营业税时期需要按照适用税率和营业总收入缴纳营业税,此外,机械设备、施工材料等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购买的工程物资另需缴纳增值税。但是建筑企业购进物资的进项税额不能用于抵扣,而建筑工程成本中工程物资的比重又较大,由此造成建筑企业不仅需要重复缴税,而且所缴税额也较大,这种重复征税问题导致建筑企业承受着巨大的税收负担。实施“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购进设备、材料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重复征税的问题得以解决,为建筑项目节约了大量的税务资金,既降低了建筑企业税负,又完善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二)促进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

支付劳务费和购买施工材料占用了劳动密集型建筑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此情形下,对处于传统行业的建筑企业而言,在施工设备更新换代方面一般很少再会投入大量资金。而且建筑企业购买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营业税时期不得抵扣,这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建筑企业通过购买先进设备进行设备更新升级的积极性,不利于建筑企业固定资产的更新。“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降低了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从而促使建筑企业更多地通过购买行为进行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新设备的购置和新技术的引进有助于建筑企业施工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加快了建筑企业的现代化进程,有利于建筑业整体行业竞争力的提升。

(三)优化了财务报表数据

按现行增值税的征税办法,存货与固定资产中的增值税进项税可进行抵扣,使得存货变动成本、固定资产原值降低。由于原值的降低,每期计提的折旧额也随之减少,由此造成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同时降低。此外,在计算利润时要将作为价内税的营业税进行扣除,而营业税在“营改增”后将被剔除,由此自然引起利润的增加。对于具有低毛利率和高抵扣比例特点的建筑企业而言,净利润将在“营改增”后大大增加。可见,建筑企业的财务结构与财务信息在“营改增”的推进实施下均得到了完善和革新,从而使会计财务报表数据得到直接改观。

“营改增”改善了建筑企业税负情况,使建筑企业税收额度明显下降,同时使其利润值得到提升,这对建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大有裨益。

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会计核算问题分析

(一)“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成本核算问题

“营改增”实施之前,加价税一直是建筑企业成本核算主要面对的缴税制度。进项税额和实际成本将成为建筑企业税款缴纳完成之后成本核算的两大组成部分。“营改增”开始实施后,建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度与新的计算方式密切相关,建筑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需要具体参照销项税、进项税之间的抵扣情况重新计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度将随着进项税与销项税之间差距的增大而增加,差距越悬殊缴税数额越大,这也使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受到直接影响。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正规增值税发票的获取对于某些建筑企业来说比较困难,一旦无法获取进项税就不能进行扣除,建筑企业的税务压力由此将会明显增加,从而导致对建筑企业利润空间的挤出效应。

(二)“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务风险问题

“营改增”为建筑企业提供了难得的转型发展机遇,降低企业工程成本,构建稳定的资金链管理模式,逐步实现企业精细化管理,彻底改变以往粗放型管理模式,随着“营改增”的深入推广在建筑企业内都将实现。但是,现阶段粗放型管理模式仍困扰着部分建筑企业,导致跨行业经营、施工作业浪费严重、组织结构不合理、管理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一直存在于其经营管理过程中。“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企业若仍然保持粗放的管理模式,进项税抵扣不全面、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不全等问题将会继续出现,甚至有可能触发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不一致导致的税务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在经营模式上若不能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变化,将会面临项目成本和税务风险急剧上升的风险。

(三)“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现金流问题

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之后,需要做各类的工程保函,并在工程前期垫付大量资金,由于工程项目工期一般都比较长,而开发商支付工程款通常会较为滞后,造成建筑企业不同程度地存有资金紧张的情况。由于资金紧张,建筑企业对材料商等供货商的付款不够及时,从而延缓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获取时间,进项税额抵扣迟迟不能进行。此外,“以票控税”是“营改增”的重要原则,当结算工程款开具发票时,销项税已经确认,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已经产生,无论是否收到开发商的付款,建筑企业当期都要缴纳增值税。该情形下的建筑企业虽提前缴纳了增值税,却无法及时抵扣进项税额,使得自身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而在项目缴纳营业税时期,建筑企业只需在次月根据开具发票收入额缴纳3%的营业税,资金压力相较“营改增”时期的相对较小。可见,“营改增”后出现的垫资税款占用企业资金的问题不利于建筑企业现金流的正常运转。

(四)“营改增”后建筑企业收入核算问题

工程造价和工程利润是建筑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的重要表现,也是其营业税的基本纳税依据。然而建筑企业的纳税标准在“营改增”后发生了较大改变,缴税标准变为按照工程造价(排除增值税)进行划分。缴纳税款的标准精简为一个方面后,部分增值税抵扣的问题成为诸多建筑企业需要解决的一大难题,这不但关系着建筑企业的经营效益,还直接影响着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会计核算的完善措施

(一)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和工作方式

首先,建筑企业应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不断优化会计科目,明确会计成本核算的要求,并进一步明确会计核算的目标,使其适合增值税的具体规定,保证会计核算任务有效完成。

建筑企业的会计分录在“营改增”实施后会发生变化,采购成本项目的核算发生的变化很大,具体表现在工程期间费用与完工项目核算方面。因此,建筑企业要加大税务核算方面的投入,尤其在涉及劳务派遣产品、设备、材料等时,要注意对其进行详细的分类与规范,务求税务核算与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相符。此外,为及时发现和纠正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将会计核算过程纳入管理者监督范围,建立会计核算全程监控机制。其次,随着社会经济与现代企业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会计核算方式已经逐步落后,并且与当前企业经营和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因此,建筑企业应该优化会计核算方式,用单项核算方式逐渐取代原有的整体核算方式,使其符合“营改增”政策的要求。在建筑企业会计核算转型过程中,财务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地适应“营改增”政策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营改增”政策,与税务机关积极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关于发票取得与发送以及建立发票税控系统的详细情况。

(二)提升企业现金流管理规范化

在满足投资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如何科学管理现金流,保持合理的现金水平和资本结构对建筑企业尤为重要。首先,建筑企业应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计划及收支、资金科目管理模型,全面、及时、准确地对成本数据进行分析与监控,使资金运转各个环节处于可控状态。通过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规范资金审批,规避经营和资金风险,盘活沉淀资金,优化资金结构,通过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实现现金流科学管理及企业价值最大化。此外,建筑企业不仅要注重现金流入,还要注重现金流出。对此,建筑企业要注重成本管理,建立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减少材料的浪费,实现材料的高周转和高利用率;制订的施工计划要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力求工期最短、材料利用率最高、成本资源浪费最少;企业总部要制定完善的材料采购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资金预算支付制度等,最大限度地控制自身成本;严格按照分包实际工作量和合同规定进行付款,严禁工程款超付,通过多种渠道降低企业成本,达到减少现金流出的目的。总之,建筑企业需要适应市场竞争,将加强项目现金流管理有效贯穿于工程管理过程中,不断创新管理制度,配合精细化管理,保持健康的现金流运行状态,促使现金流管理达到规范化水平,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良好基础与支持。

(三)提升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

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在“营改增”后发生了巨大变化,对企业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此,建筑企业必须做好会计核算相关人员培训工作,一方面通过组织财会人员参加及财务咨询机构或当地税务部门主办的“营改增”培训,对其进行“营改增”优惠政策等试点政策的解读与指导,强化他们对新税务制度的理解,使其及时转变传统会计核算思想,并能够合理利用相关优化政策;另一方面,为使财会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营改增”政策对本单位的影响,建筑企业还应当在税改理论与实务方面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要求其对企业的财务软件进行完善和创新,保证系统具备增值税发票申报、开具等功能。此外,财会人员还可在会计实务中对增值税会计核算、增值税发票开具等增值税票据相关工作进行熟悉和掌握,做到会计账簿的规范设置,通过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使企业会计核算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猜你喜欢
营业税增值税会计核算
涂料企业会计核算精细化管理
探析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问题
地勘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相关问题及措施
增值税
关于中小企业会计核算问题
“营改增”后契税等四项计税依据明确
中央营业税暴增30倍 特殊时间段的特殊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