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鑫尧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 201620)
早在2020年我国农民工人口就达到2.8亿,相比2019年减少了近500万,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人口数为去年的98.2%。这里面,外出务工人口约为1.7亿,相比于2019年减少了近450万,同比下降了2.7个百分点;本地务工人口约为1.1亿,相比2019年减少了50万,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对于外出务工人员,年末居住在城市的人口约为1.3亿,相比2019年减少了400万,下降了3个百分点。当前农民工工资普遍处于一个较低水平,很大程度上来说,农民工的全部收入都来自工资,并没有享受到诸如社保、公积金、养老金等社会福利,并且他们的工资发放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时常会出现公司工资拖欠的情况,这在生活条件方面与现代都市的小资阶层有着很大程度上的差距。大多数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具有劳动时间长、危险性高、强度大或对身体有伤害的特点,可是对于这些特点,农民工群体缺少较为全面的保障和对于防护自身安全方面的认知。因此,农民工首当其冲地成了工伤风险与职业疾病风险集一身的务工群体。农民工在受到工伤后维权难,得到应有的保障难,这已经成为居于农民工讨薪难之上的两个困扰社会的难题。同时,在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也存在着“猫和老鼠”的游戏,大家都不是充分信赖对方。因此,工伤成为令农民工和用工单位都很困扰的问题。本文认为,在现代发达的金融保险体系下,将商业保险模式列入到工伤保险之中,是通过具有商业法律效应的保险单、保险合同,在最大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和风险转移。商业化制度模式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可为雇员和雇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解决农民工难维权的问题,同时也有助于解决用人单位在用工方面的困扰,有利于保持公司的积极性,提升竞争力和社会和谐。
由于我国存在人多地少的现实矛盾,以及传统的男耕女织的经济方式的影响,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以种粮为主的小农经济已渐渐成为我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表现形式。在小农经济模式下,可以依靠家族的力量来化解个人的风险,然而进入工业社会,由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家族观念逐渐被弱化,个体的风险正在被放大,所以需要一套规范化的制度体系流程来化解当今农民工的风险,特别是工伤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确定从业者与雇佣方存在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可事实上,许多农民工在提交工伤认定的时候,不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者是能够有效证明双方存在雇佣关系的相关性材料。面对此种情况,社会保险部门会开具劳动关系补正通知书来告知该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确认雇佣双方的劳动关系。
目前,许多劳动者都要通过申请并通过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这两道审查程序才能成功确认劳动关系。首先,是对工伤事故的调查和确认,这是隶属于社会保险行政的主要职责,其次,则是对于劳动者和雇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核实与调查,这是人力资源部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的职责。可是在近年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明确条令指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相关的工伤认定时应进一步调查认定雇佣双方的劳动关系,这也是目前农民工在工伤后难维权的病根所在。
除了在上文所说的雇佣双方的劳动关系难确认这一问题之外,农民工更是难在维权的过程,因为即便是通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还有行政上的复议、诉讼等一系列流程,在正式确认工伤后,他们还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民事诉讼等相关流程才能最终解决赔偿数额问题。当然,过程中可能还会出现程序往返,这一套复杂的程序极大地延长了工伤认定的时间,降低了解决问题的效率。
虽然工伤保险相关条例已经明确指出,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工伤后,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处理期间,用人单位也应支付职工相关的一系列费用。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这笔费用,那么劳动者还要再次经过以上的流程来索取相关医疗费用。对于工伤费用之外的其他诸如工伤保险等费用,则是需要等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后才能得到主张,而这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烦琐程序。
在完成以上的各项程序后,农民工最终拿到了确认工伤并且获得具有具体赔偿数额的法律文件。可是在这之后,用人单位应给付他们的赔款依旧还是遥遥无期。许多用人方为了能够避免承担支付这笔赔偿款,或许早在相关的法律文件下达前就转移了自身名下的资产。
这是整个项目最为重要的环节,设计出来的必须符合各方的利益需求。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想用最低的成本享受安全的保障;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则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则是想用最低的成本,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对于政府来说,则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要求。
农民工工伤维权难,已成为继农民工讨薪难之后的棘手问题,同时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也存在着“猫和老鼠”的游戏,彼此都不是充分信赖对方,这就给工伤维权造成了阻碍。
在农民工集体中建立一个小组织(工会),用大家筹集的钱购置商业保险。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既可以是农民工自己,也可以是用人单位一起(工会)。这就可以避免用人单位不情愿为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这也可以避免出现农民工避免在出现工伤后难以认定的情况。
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更加精准地定位农民工的需求,对结合政策走向,制定出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风险与成本的降低,增加农民工福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由此,需要在大数据的保险精算模型的基础上,制定新的保险单以适应新时代农民工的需要。
农民工群体,在这里主要指建筑类,他们很多都是跟着包工头,做完一个项目工程,接着去做下一个项目工程。工程时间具有不连续性,企业变更频繁。而这样对于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的缴纳和认定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而商业保险公司所具有的灵活性在此就体现出来了,商业保险公司在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为每一个项目做出最佳的风险评估,再根据保险精算模型的计算得出合理的保费标准。甚至,商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通过算法和物联网工程,精确计算该项目每一个农民工的保费标准。可以说为相似项目进行大批量定制化服务用以降低成本,同时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这是社会保险不能与其相提并论的。
当然,这里的数据需要长期的积累,特别是农民工的身体健康问题,很可能存在逆向选择的情况。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就是打破信息不对称。而劳动者的健康信息都存在医院里。医院为每一个病人记录其生病记录。而农民工在与商业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的时候,将授权保险公司查看自己的病历(可以是主要对项目存在安全隐患的病历,其他则是自动隐藏),这样就打破了长期以来商业保险公司与客户存在的不信任的问题,从而导致交易成本居高不下。同时根据保险公司的“二八法则”,80%的保险产品设计出来就是为了20%的人服务,但是,在这20%的人里真正最后购买保险产品的不到5%,所以存在大量的交易成本。但是,现在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的帮助下,精准定位每一个农民工的真正需求,在较少的人力参与下,大批量地提供服务。
同时,商业保险的工伤认定会比现在社会保险的工伤认定更加便捷、高效。农民工提供现场视频或者资料,后台的智能计算机就会快速判断责任方,确定给付标准和方案。同时呼叫救护车,并通知医院提前安排好床位,告知伤者的受伤情形及治疗建议,完全是一体化服务,在万物互联背景下改变现有的模式。
在现阶段,必须承认工伤社会保险在农民工发生工伤问题时所起到的作用,但由于科技的进步,新生代农民工的兴起,制度转型下政策的不完整性,以及工伤保险自身的问题,有些规定不适合这个时代了。商业保险是以其灵活性为基础提供个性化产品;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分析,为项目提供标准化、定制化服务;通过万物互联,提供高效、便捷的一体化设计。根据问卷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工伤保险的参保率有待提高。本将商业保险与农民工的工伤问题结合起来,为相关部门提出一个新的解决方案,为用人单位提供一个新的工伤保险补充方案,为农民工提供一个全新的人身健康的保障方案,同时也为商业保险公司拓展了新的业务,希望是一个共赢的结果。
地理信息(GIS)能够清晰地分析和管理相关的空间数据,再结合遥感(RS)和全球卫星导航(GNSS)(统称3S技术),在农民工所作业的场地进行实时监控、风险评估、调查,具有广泛应用的价值。其通过卫星和无人机为荷载,可以迅速且准确地感应农民工的工作状态,结合数据分析具有很强的科学性。一直以来,农民工风险量化管理及服务效能低等是行业的痛点。而根据相关空间数据的标准,汇集分析挖掘风险应用空间信息。
在农民工进行作业的场所,通过创新开发互联网和5G技术,建立起一整套与标的真实性相关的前、中、后相结合的全流程数据采集、管理、决策、反馈和追溯机制体制和信息反馈系统,以此来保障农民工伤害保险的承保真实、有依据理赔的要求。例如,出险时,要求相关负责人利用摄影设备或者相关软件直接采集影像,报出风险标的,软件对影像进行自动定位、定时、定人,做到理赔依据真实,并实现快速理赔,真正实现农民工工伤理赔的标准化、专业化和人性化。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出台政策,规定社会保险金由税务局进行征缴,体现了政府对社会保险金的强制性征收的决心,同时也反映出当前我国部分中小企业,为减少用工成本,漏缴社会保险金的情况。现阶段,我国企业“五险一金”占到职工工资的35%,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成本,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灵活就业多,给缴费、监管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但是,商业保险公司在农民工工伤问题上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解决措施,这是对工伤保险的有效补充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第一,重构商业价值链。商业保险公司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风险定价、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核心价值链进行数字化重塑。第二,提供个性化、智能化服务也是标准化的统一。现代社会风险加大,每个社会群体都应更加理性。新生代农民工也是如此,他们也有自己的个性,所以保险公司应在大数据和诸多技术的辅助下,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由于很多都是算法自动计算的结果,较少通过人力完成,使得保险单制作省时省力。同时,由于双方对彼此信息了解更多,更是较少交易成本,使得保险单的保费成本极大降低,符合各方的利益需求。
1.政府。政府要落实农民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农民工及其家属可以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
2.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应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投保与销售,智能核保,产品定价,理赔管理,智能客服的应用。但是当前这些技术在初期阶段的特点对行业应用有限制,应智能化战略的基础配套抓紧完善,加强数据的保护与处理,加强人才引进等。推进智能应用,加快科技赋能,切实将这些“高大上”的东西“接地气”,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同时也是先自身利益最大化。
3.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地缴纳社会保险金,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险金。切实保证农民工群体的安全,企业生产安全是企业的首要任务,不能有侥幸心理。同时考虑商业保险,对农民工的保护。这样双重保险,不仅可以防范风险,也可以增加企业的吸引力,解决用工荒的难题。
4.农民工群体。农民工群体,要有意识地保护个人应有的权利。与企业签订好正规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同时,积极参与工会活动,完善非正式组织的促进作用。提高职业技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商业保险合同,保障自身的利益。农民工群体,正常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