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公安本科院校教学质量年报的专任教师队伍研究

2022-10-09 08:31余定猛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生师专任教师公安院校

余定猛

(上海公安学院,上海 200137)

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强调,大学教师对学生承担着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正确人生观的职责。公安教育作为党和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为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公安本科院校数量明显增加,公安专业人才培养层次明显提升、规模明显扩大。2002年以前,全国仅有3所公安本科院校,2010年增加到17所,2017年发展到目前的25所,(见图1)占公安高等院校的71.4%。这些院校已成为公安机关新警招录的主渠道,是公安教育的核心阵地。为此,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和迫切。

图1 全国公安本科院校数量变化发展趋势

一、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队伍的总体情况

笔者通过对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24所公安本科院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全面分析,发现全国25所公安本科院校的办学规模、生师比,以及高学历、高职称教师占比等存在较大差异,且不同院校师资队伍发展策略与举措迥异,效果也各有不同。

据统计,全国25所公安本科院校的在校本科生规模达126557人,专任教师7823名,生师比为16.18∶1。当然,不同院校之间,以及同一院校不同专业的生师比存在着较大差异,例如广西警察学院、吉林警察学院等5所院校生师比均超过20,而上海公安学院、重庆警察学院、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浙江警察学院的生师比低于15。(见表1)另外,21所院校聘有校外教师1262名,占这些院校专任教师总数(6529名)的19.33%。

表1 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总体情况统计表①

笔者应用SPSS软件,对25所院校的专任教师数、生师比、高学历教师和高职称教师等进行描述统计分析,发现公安本科院校之间专任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存在明显差距。(见表2)

表2 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总体情况描述统计分析表

上述数据与分析结果,深刻反映了各公安本科院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第一,从专任教师数量来看,25所院校的标准差为127.97,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达到701人,而北京警察学院仅有117人,前者是后者的5.99倍;第二,从生师比来看,25所院校的标准差为3.16,广西警察学院为22.33∶1,而上海公安学院仅为9.72∶1,前者比后高出130%;第三,从学历结构上看,25所院校高学历教师占比的标准差达10.59%,浙江警察学院高学历教师占比已高达92.8%,而广西警察学院仅为44.57%,前者为后者2.08倍;第四,从职称结构上看,25所院校高级职称教师占比的标准差达9.05%,最高的为贵州警察学院已达到60%,而上海公安学院目前仅为16.59%,前者是后者3.61倍。

二、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队伍的特点分析

数据显示,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的学历、职称结构明显优化,中青年教师占比高,发展潜力巨大,其特点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中青年教师占比超过六成

统计显示,全国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年轻化特征非常明显。除浙江警察学院②、上海公安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③外,其他21所院校35岁青年专任教师为1449名,占比为22.15%,而45岁以下中青年专任教师更是达到4050名,占比为61.9%。北京警察学院等6所院校的中青年专任教师占比超过70%,其中铁道警察学院中青年专任教师占比更是高达81.4%,湖南警察学院最低,但也能达到47.4%。专任教师队伍的年轻化,一方面说明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队伍迭代更新进入快车道,另一方面显示了教师队伍巨大的发展潜力。公安本科院校要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师生力军作用,在培养上要创新思路、创设平台、创造条件,助推中青年教师成长成才,助力公安教育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高学历教师占比贫富不均

各公安院校专任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存在着一定的“贫富”差距。统计显示,全国25所公安本科院校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超过30%的院校有4所,分别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42.08%)、中国刑事警察学院(32.75%)、浙江警察学院(32%)和江苏警官学院(31.3%),另有8所院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占比不足10%,其中广西警察学院仅为2.52%。除广西警察学院,其余24所公安本科院校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均超过50%,其中三所院校超过90%,分别是浙江警察学院(92.8%)、吉林警察学院(91.55%)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90.16%)。过去三年,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明显优化,例如贵州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高学历专任教师占比从2018年的49.3%和33.43%,分别提升至2021年的89.3%和70.04%,上升幅度分别达到40%和36.61%。

(三)高职称教师占比差异明显

经初步统计,全国25所公安本科院校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达到3387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3%,其中正高846名,副高2541名。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重超过50%的院校有5所,分别是贵州警察学院(60%)、中国刑事警察学院(58.94%)、湖南警察学院(51.9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51.64%)和辽宁警察学院(50%);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重低于40%的院校有上海公安学院(16.6%)、重庆警察学院(31.6%)等9所,反映出各地公安院校师资队伍职称水平的不平衡。近年来,公安本科院校通过“内培外引”持续优化专任教师职称结构,成效显著。例如,2017年升格为本科院校的贵州警察学院,其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之比从45.07%跃升至60%,高居全国首位。

(四)“双师型”教师比例有待提高

全国25所公安本科院校在其教学质量年报中均提出要加强“双师型”或“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但仅有北京警察学院等17所院校量化分析其了“双师型”师资队伍情况。统计显示,北京警察学院等17所院校的“双师型”专任教师共计1428名,占比为29.95%,其中湖南警察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分别为53.43%、51.42%,而山西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的“双师型”教师占比尚未达到20%,分别为13.55%和11.79%。教育部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度)》显示,“全国本科高校‘双师型’教师占比为19.64%”,这一数据明显低于公安本科院校的平均水平。然而,平均水平不能掩盖公安本科院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作为以培养应用型警务人才为主的公安本科院校,还应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力度。

三、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队伍的发展困境

根据25所公安本科院校教学质量年报所反映的内容来看,仅有13所④院校对师资队伍问题进行了专门剖析。通过对这13份质量报告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发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困境:

(一)专任教师仍显不足

在被调查的25所公安本科院校中,有9所学校的生师比超过18∶1,与同期(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生师比(18.4∶1)基本持平,另有5所学校生师比超过17.5∶1,已接近“黄线”。同时,部分院校不同专业的生师比严重失衡。例如,江西警察学院生师比为17.5∶1,其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生师比高达为39.57∶1,而英语专业生师比仅为3.4∶1;再如广东警察学院生师比20.2∶1,其治安学专业生师比为32∶1,而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生师比仅为11∶1;再如广西警察学院生师比为22.33∶1,其法学专业生师比40∶1,而交通运输专业的生师比仅为7∶1。

(二)高端人才仍感匮乏

近年来,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与“职称结构”明显优化,高学历专任教师占比已达到78.97%,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比为19.16%,但远低于同期全国本科高校41.78%的水平;高职称专任教师占比为43.3%,也低于同期全国本科高校50.92%的水平。(见图2)

图2 公安本科院校与全国本科高校之间师资状况对比

可见,公安本科院校的“人才饥渴”问题并未彻底解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和上海公安学院等5所院校在分析专任教师队伍现状时,直言不讳地指出“领军人才匮乏”等问题。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江西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和湖北警官学院也提出“高层次人才偏少”或“引进难”等问题。

(三)整体结构仍需优化

这里的“结构”问题除了前文所提及的学历、职称结构问题之外,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年龄结构问题。各校情况不一,可谓喜忧参半。例如,中国人民警察大学35岁以下青年教师104名,仅占专任教师的17.66%,故而该校为“35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少,增长缓慢,师资队伍发展后劲严重不足”而愁;南京森林警察学院35岁以下青年教师110名,占专任教师的35.6%,因此该校为“青年教师总体比例偏高”而忧。二是能力结构问题。公安本科院校希望能够打造一支“双师型”专任教师队伍,但对部分院校而言,提升学历和职称仍是当务之急,故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展缓慢,部分新建本科院校甚至出现倒退趋势。三是专兼结构问题。尽管外聘教师可以作为公安本科院校师资队伍的有益补充,但应当控制在一定比例,然而部分公安本科院校外聘师资与专任教师的之比明显偏高,可能影响学校的教学运行和质量管理。数据显示,除具有公安院校特征的驻校教官外,有21所公安本科院校聘任了一定数量的校外教师,其中12所院校的外聘教师与专任教师之比超过20%,而辽宁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和广东警官学院更是超过40%,分别为44.8%、44.19%和43.43%。(见图3)

图3 公安本科院校外聘教师情况

四、公安本科院校教师队伍的发展建议

各院校因地域不同、管理体制不同,以及发展阶段不同,采取的师资队伍建设策略也必然有所不同。从可供分析的13所本科院校的教学质量年报来看,公安本科院校师资队伍发展举措主要有:走出去、请进来,多渠道开展教师专业能力培训;分层次、分阶段,制定个性化教师专业发展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持续招聘高层次专业领军人才;定期轮岗、有序交流,着力培养“双师型”教师。

然而,对公安院校而言,师资队伍建设是一项持续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公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下,灵活应用现有体制和机制,持续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推动公安本科院校师资队伍的转型升级。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六个方面促进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队伍的升级发展。

(一)统筹建立“全国公安师资发展中心”

整合现有公安教师教育培训资源,依托2-3所全国一流公安本科院校,分别建立“公安师资发展中心”,为全国公安院校和公安教育训练部门的专业教师(教官)搭建教学、科研和育管经验交流平台,通过专题化或系统化的教育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公安师资发展中心”的互动交流会面临一些障碍,要在公安、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集聚全国优质教育资源,创新线上线下培训、交流形式,探索公安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模式和公安教育数字化转型。

(二)重新繁荣“公安教育”相关主题研究

2010以来,“公安教育”相关主题研究“越来越冷”,每年的成果产出量越来越少。在中国知网以“公安教育”为主题进行搜索,与此相关的发文量呈明显下降趋势。(见图4)

图4 中国知网以“公安教育”为主题的研究成果数量走势⑤

从研究机构分布来看,从事“公安教育”研究的机构主要为公安院校,其中成果数量排名前五的院校分别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71篇)、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16篇)、江苏警官学院(204篇)、湖北警官学院(107篇)和上海公安学院(92篇),其成果数占总量(4020篇)的22.14%。针对“公安教育”研究成果趋减且相对集中等问题,建议公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专门政策推动“公安教育”研究与学术交流,重新繁荣“公安教育”研究,以此为公安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持续的理论支撑。

此外,抽样调查显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研究生已成为公安院校教师来源的主渠道。例如,2022年贵州警察学院公开招聘教师,通过初审的27名候选人中有22名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为此,建议具有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举办资格的公安院校,探索增设“公安教育”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织专家学者专门开发“公安教育”相关课程,将其纳入公安类研究生教育的必修课程,为公安院校的硕士、博士毕业生投身公安教育事业做好思想准备和知识储备。

(三)着力构建公安院校教师终身教育体系

诸多“教师专业成长阶段”的理论都认为,教师专业发展既有渐进性,又有阶段性,通常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专业到专业的过程,整个过程需要持续的教育与实践来促成。美国学者伯林纳(Berliner,1988)将教师的教学专长发展分为新手阶段、高级新手阶段、胜任阶段、业务精干阶段和专家阶段,认为专家型教师成长需要8-15年的时间。因此,公安本科院校要在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同时,积极、耐心培养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制定专业成长计划和职业发展规划,助力青年教师成长成才。美国学者费斯勒(Fessler,1987)将教师职业生涯划分为职前教育阶段、引导阶段、能力建立阶段、热心成长阶段、生涯挫折阶段、稳定和停滞阶段、生涯低落阶段和生涯退出阶段。这套“教师职业生涯周期模型”对学校构建教师终身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学院在着力培养中青年教师的同时,也要关注已处于职业生涯后半期教师的持续成长与价值奉献。

(四)坚持落实“引”“培”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近年来,公安本科院校非常注重“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例如,山西警察学院计划于2022年引进10名“高层次人才”,包括“高校1331”领军人才、大学教授和博士毕业生;再如,河南警察学院计划于2022年招聘的40名“高层次人才”,全部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直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固然是快速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有力举措,但不能忽视的是,公安本科院校中的中青年教师占比已达到61.9%,他们的专业成长才是学校发展的未来,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学院的总体发展质量。因此,公安本科院校要将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高学历青年教师身上,为他们创新机会、搭建平台,助其成长。特别要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坚持任务驱动、目标导向,以“科研团队”“教学团队”“项目组”等形式,带领青年教师在攻坚克难的历程中茁壮成长。

(五)建设全国公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线上教学为确保“停课不停学、听课不听教”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教育数字化转型浪潮下,网络课程与线上教学必然走向更加成熟,更加便捷,更加高质。然而,由于公安教育的特殊性,在普通的互联网学习平台,公安教育资源还未能实现共建、共享,导致公安院校网络课程建设各自为阵,低水平重复,造成资源浪费。公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公安院校搭建类似于“公安网络学院”的大平台,分门别类构建公安专业知识图谱与学习进阶体系,依托该平台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公安网络学院”的高效运作,不仅可以促进公安教育内部优秀师资与优质课程的资源共享,推动公安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智慧教学改革,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部分公安本科院校专任教师数量不足,外聘教师占比较高的问题。

(六)持续加强“双师型”专任教师培养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要“建立健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双向交流机制”。对公安院校而言,就是要建立院校与行业人才的“旋转门”,促进院校教师与业务专家的双向交流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作为法学门类的一级学科,应更加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战化、情境化和项目化教学过程设计。为此,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警务人才为目标的公安院校,要充分发挥校局联动优势,打通院校与行业人才的“旋转门”,依托“局内人才市场”,促进院校与公安实战单位的人才交流,通过驻校教官制度、轮岗锻炼制度等,有力提升教师的“双师素质”,培养德才兼备、能战善教的“双师型”教师,以持续推动公安教育改革,提升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水平。

五、结语

对公安本科院校而言,专任教师队伍不仅是各专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整个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和公安学科建设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公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公安院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与公安队伍建设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地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学历、职称与年龄结构,着力打造一支与公安教育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求相匹配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培养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队伍提供源头保障。

注释:

①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24所公安本科院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及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②浙江警察学院在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未分析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

③上海公安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广西警察学院在分析师资队伍年龄结构时,切分年龄段的标准与其他21院校明显不同,故而无法进行同类分析。

④这13所院校分别是: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上海公安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山西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

⑤数据来源:中国知网,查询时间2022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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