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雅凡,高 志
(安徽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环境规制与绿色金融的创新融合是目前公认的解决环境问题和实现“双碳”目标的较全面手段。金融发展和环境规制能够促进工业污染治理和产业技术创新,从而提升企业生产资源使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1]。由于我国现阶段经济转型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当环境规制难以有效发挥政策效应时,绿色金融模式如何不断创新以协同环境规制共同推进绿色转型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自2017年浙江、江西、广东、贵州、甘肃、新疆六省区相继获批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环境规制与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不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基层实践,以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绿色转型成为广大学者的研究热点。
既有的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产业升级和绿色转型的影响机制有两种。一部分学者认为环境规制能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减少企业能耗和污染排放量,刺激企业创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卫平等[2]认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共同发力能够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郑加梅[3]发现环境规制不仅直接促进产业升级,还能借助对外贸易对经济转型形成间接效应。另一部分学者认为环境规制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负担,并且环境规制对绿色转型的作用机制存在区域差异。Palmer等[4]指出,随着环境规制标准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状况将持续恶化,即使企业增加研发和创新支出,所提高的利润也不足以弥补增加的企业成本。孔祥利等[5]发现环境规制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在东部较为明显,在中部地区两者关系不显著,而西部地区经济增长反作用提升环境规制。余伟等[6]的研究发现东部地区环境规制显著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而在内陆地区表现为不显著的促进效果。
经济绿色转型需要巨额投资,绿色金融应运而生。Ghisetti等[7]发现绿色金融潜在的规模和技术效应能够刺激企业扩大绿色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降低企业能耗和污染排放。夏天添等[8]研究发现环境政策在微观层面显著提高绿色金融配置效率;王韧[9]从宏观层面证实我国环境规制的政策效果能够与绿色金融较好契合,技术创新、绿色金融、环境政策之间联系紧密、相互促进、协同互补。
梳理现有文献可以发现,相关研究分析了环境规制对环境绩效、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也探讨了绿色金融对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而涉及二者可能存在的协同作用的分析较少。在“十四五”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时期,本文以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样本,考察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融合模式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机制和协同关系,以期为更好发挥绿色金融和环境规制合力促进经济绿色转型提供实证依据和政策启示。
环境规制作为促进经济转向绿色、低碳、环保发展路径的重要政策手段,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对区域经济转型发挥作用。一方面,高度环境规制会迫使企业采取购买排污设备、更换生产原料、研发技术创新等措施以快速达到环境规制的标准,这在短期内必然会增加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治理成本,挤占企业运营资金,使企业投入转型的资金减少[10]。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省份而言,企业凭借多年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沉淀能够在短期内推进环境技术改造和环境管理创新,降低企业能源损耗、减少污染排放,实现经济绩效和环境绩效同时改进的“双赢”。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省份而言,中小型企业占有较大比重,高度环境规制挤占企业正常生产所需资金,企业最优有效生产规模被迫改变,导致企业潜在产出和利润损失,企业长期不能实现规模经济,最终被市场淘汰。另一方面,环境规制能限制高污染、高能耗型企业扩张,促进低碳环保型企业发展。同时,政府部门在实施环境规制政策时,也会给予绿色环保企业适度的政策支持,这种政策上的导向能够吸引资本流入,引导企业重视节能减排,进一步深化区域经济绿色发展[10]。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高度环境规制对污染产业转型升级具有抑制作用,进而阻碍经济绿色转型发展进程,环境规制整体上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发展进程。
H2:环境规制促进东部较发达地区经济绿色转型,抑制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绿色转型,对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具有显著的区域差异。
绿色金融是为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产生的专门性金融制度,在区域经济发展决策及绿色创新方向选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绿色金融为政府推进经济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传统金融部门在进行投融资决策时通常只评估投资对象的经济效益和风险程度,忽略了投资项目带来的环境效应,导致与低碳、环保有关的项目在传统金融框架下难以获得资金支持[11]。而随着绿色金融进入纵深发展的新阶段,金融机构综合考量融资项目的潜在环境效应,使得绿色经济项目获得比传统金融体系下更优的项目评价,提高了经济转型发展的可行性。二是,绿色金融市场提高环境绩效在整体指标的占比后,高污染企业为缓解融资时的资金约束,除了采取绿色产品研发、绿色技术创新等预防性措施以外,还会通过扩大污染治理规模整体改善环境绩效,提高企业环境资格认证水平,从而使企业更加轻松地赢得绿色金融提供的支持[11]。三是,在环境规制与持续发展的政策要求下,绿色金融机构会专门收集企业信用等级及环保业务信息,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力量,强化企业绿色生产的行为激励,逐步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达到市场化出清的目的[12]。因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3:绿色金融对企业绿色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进而推动产业结构生态化发展。
经济转型的实质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环境规制与绿色金融之间的交互关系会影响经济转型。环境规制表明绿色、低碳、环保是未来政府倡导的发展方向,充分体现出绿色环保企业的投资价值,绿色金融本着推进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公平性、持续性和共同性原则,给予绿色环保企业充足的资金支持,环保领域的投资规模逐渐扩大。环境规制不断强化形成倒逼效应,优化经济结构中的绿色布局,两者的联合互动有助于形成更合理的绿色经济体系[13]。对此,进一步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4: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协同作用可以使经济转型效果更好。
为分析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环境规制、绿色金融及二者协同作用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本文采用动态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影响分析。由于动态面板数据模型需要在解释变量中引入因变量滞后项,这可能会造成内生性问题,在使用传统估计方法进行估计时,可能会导致参数估计的偏差和不一致性,从而扭曲估计结果的经济意义。为提高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减少系统内可能存在的内生性,本文选择系统GMM方法进行估计,具体计量模型如下:
LnGTEit=α+γ1LnGTEit-1+γ2LnERit+
γ3LnGFit+β1LnURit+β2LnNRit+
β3LnMLit+β4LnHPit+μit+εit
(1)
LnGTEit=α+γ1LnGTEit-1+γ2LnERit+
γ3LnGFit+γ4LnERit×LnGFit+
β1LnURit+β2LnNRit+β3LnMLit+
β4LnHPit+μit+εit
(2)
其中,i代表样本省份,t代表年份,α、γ、βi为待估计参数。LnGTEit和LnGTEit-1分别为经济绿色转型水平取对数后的当前值和滞后一期值;LnERit和LnGFit表示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取对数后的当前值;其余控制变量均取对数。模型(2)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环境规制与绿色金融的交互项(LnERit×LnGFit),具体含义见表1。
1.解释变量
环境规制(ER):现行量化方法一般有环保费用支出法、污染物排放总量法和直接打分法。直接打分法主观性较强一般不采用,因此本文结合环保费用支出法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法,参考李楠博等[1]的研究成果,将环境规制分成规制成本和控制成效两个方面。
绿色金融发展水平(GF):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整体处于初级阶段,学术界对绿色金融指数的衡量尚未形成统一标准,考虑到指标设置的完整性和数据的代表性、科学性等原则,本文将解释变量绿色金融分为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碳金融五个维度指标。
2.被解释变量
经济绿色转型(GTE):参考众多学者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评价监测的指标体系,从绿色潜力水平、绿色制造水平、绿色利用水平、绿色环保水平和绿色资源水平五个方面建立指标体系。
3.控制变量
影响地方经济绿色转型的因素有很多,为减轻遗漏变量带来的估计偏误,本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对影响经济绿色转型的主要因素进行控制:城镇化率(UR)会从投资、消费两个渠道带来社会分工与结构的优化调整,进而影响经济转型效率,并且城镇化比率越高,地区资源配置越高效,经济增长速度越快[14];国有化率(NR),企业国有化是政府为保证就业率、收入分配均衡以及社会稳定等目标的实现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政府通过提高国有化比率来降低管理干预企业的成本,进而有利于政府直接管制企业产业结构中的绿色占比[15];市场化水平(ML),用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表示,财政支出规模显著影响地方经济绿色转型;人力资本水平(HP)作为经济转型的重要动力源泉,主要通过人才培养以及吸收国外先进理念作用于经济转型。
具体变量含义见表1。
表1 变量指标体系概览
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为2005—2020年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绿色金融数据源于中经网数据库和WIND数据库;经济绿色转型各项指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和中国统计局官网;环境规制的基础指标和四项控制变量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和中经网数据库。采用熵值法测算全部变量的整体强度,所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详见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在进行系统GMM估计前,为避免建模时出现“伪回归”,本文先对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来考察其序列平稳性。为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综合运用LLC检验、IPS检验、ADF-Fisher检验、PP-Fisher检验方法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由表3检验结果可知,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序列,可直接进行回归分析。
表3 各变量单位根检验结果
本文使用系统GMM模型对试验区整体样本进行实证分析,模型1至模型10先单独考察环境规制强度和绿色金融发展水平分别对经济转型的影响。为更好地观察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后解释变量的变化,本文在模型1至模型10的回归过程中采用分步加入控制变量的方法。具体回归结果见表4、表5。
表4、表5中AR(1)的p值小于0.1,AR(2)和Hansen-J检验的p值均大于0.1,说明系统GMM估计量具备一致性,模型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工具变量选择合理,模型设定有效,估计结果可靠性较强。滞后一期的绿色转型系数均在1%或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本期绿色转型受到上一期的正向影响,试验区整体转型效果具有较强的时间惯性和持续性。
表4 环境规制影响经济绿色转型的回归结果
表5 绿色金融影响经济绿色转型的回归结果
模型1至模型5的回归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均在1%或5%水平上显著为负,控制变量系数符号与预期一致,说明高度环境规制将抑制绿色转型进程。环境规制大幅增加企业污染治理费用,对转型的资金投入产生较强挤出效应,不利于区域转型长期发展,符合前文所提出的假设1。模型6至模型10的回归结果表明绿色金融与经济转型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绿色金融通过发行绿色信贷、投资绿色业务等金融活动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环保产业,实现产业投资的绿色导向,体现出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效率观,与假设3一致。
由于每项控制变量都会对经济绿色转型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比在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分别作用的条件下,不加任何控制变量与逐一加入控制变量后经济转型的变化程度。从模型1至模型10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城镇化比率(UR)、市场化水平(ML)、人力资本水平(HP)的加入增强了绿色转型成效,这是因为城镇化水平高、市场化程度强、资本密集型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应较高,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都对生态环境提出比较高的要求。城镇化、市场化通过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提高产业生产效率,促进区域产业结构变动调整,推动经济趋向环境优化方向发展。人力资本则通过提高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利用优质人才提出的绿色创新发展理念,降低外来先进清洁治污技术在被企业吸收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助推企业采用更合理的规制标准建立绿色生产方式。随着国有化(NR)加入控制,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下降。部分国有企业可能通过贿赂或贡献经济产出等方式俘获地方政府,使政府放任甚至庇护其高污染项目,导致环境规制政策和绿色金融工具失效[11]。
为进一步分析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交互项对经济转型的影响,有效观测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影响的稳健性,本文设立模型11至模型15逐步加入控制变量,研究解释变量交互项和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
表6中模型11至模型15主要考察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金融对经济绿色转型的协同影响,可以发现随着交互项(LnER×LnGF)的引入,绿色金融发展水平的系数显著提高,说明环境规制强化了绿色金融的作用效果。环境规制能提高信息披露数量和环境控制质量,为绿色金融机构提供信息甄别,同时也有助于投资者判断投资标的是否为真正的绿色项目,降低投资环境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的企业造成损失。因此,环境规制在绿色金融发展对经济转型的影响中起到规范和促进作用。
表6 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交互项影响经济绿色转型的回归结果
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交互项对经济绿色转型的影响系数为正,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并且系数均大于只有单一项时的系数,说明试验区能利用好环境规制增强金融对绿色转型的促进效果,也能借助绿色金融工具对冲环境规制的不足。经济转型升级是复杂的过程,绿色金融不仅能为政府支持的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还能避免因环境规制过强、政策过于严苛而导致的企业被迫关停、信贷风险加剧等一系列问题,有效降低严苛环境规制的副作用[11]。以上结果验证了假设4。
为进一步考察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交互项对经济转型影响的区域差异,本文将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整体样本划分为东部和中西部进行分析,其中东部地区样本为广东、浙江两省,中西部地区包括江西、贵州、甘肃和新疆四个省份。表7给出区域样本系统GMM回归结果。
表7 试验区层面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影响经济绿色转型的回归结果
由表7的回归结果可知,分区域的回归模型比较显著,干扰项不存在自相关,不同区域环境规则和绿色金融发展均对经济转型产生推动作用。由变量ER的回归结果可知,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分别在5%和10%的显著水平上与经济绿色转型呈正相关和负相关关系,说明环境规制促进广东、浙江等东部地区绿色转型,却对中西部转型表现为抑制效应。产生这种回归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东部地区以资源密集型产业带动经济快速发展,在当前绿色发展的背景下,环境规制总体上促进经济绿色转型;而对于中西部地区来说,经济相对落后并且资源相对匮乏,环境规制导致企业惩罚成本急剧增加,挤占企业转型的资金投入,进而阻碍其转型成效。这与前文叙述我国环境规制整体上促进经济绿色转型,但是分地区看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的假设一致,符合假设1和假设2。
试验区六省绿色金融都与经济转型呈现正相关关系,但中西部地区绿色金融的回归系数明显小于东部地区,因为贵州、新疆等试验区地处我国中部偏西北部角,绿色金融发展水平较低,绿色金融工具种类单一,金融机构不能及时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缺乏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普惠型绿色金融产品,对经济转型的推进效果较弱。
为了确保估计结果的稳健、可靠,所得结论不因控制变量的选取而发生变化,本文在原模型的基础上依次剔除城镇化率、国有化率、市场化水平和人力资本水平等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回归结果稳健、可信。
基于动态非平衡面板系统GMM模型,运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六省2005—2020年的数据实证研究了环境规制、绿色金融与区域经济转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环境规制对绿色转型的影响效果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环境规制显著促进东部试验区经济绿色转型,抑制中西部转型。整体上绿色金融与区域经济绿色转型之间存在稳健的正相关关系,但对转型的作用效果在区域间表现不一,对东部产业结构生态化和经济发展绿色化的促进作用高于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对于金融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具有规范和促进作用,绿色金融可以冲减环境规制的不足,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的紧密配合更有利于助力经济绿色发展。环境规制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完善的金融市场提供资金保障,而金融支持经济绿色发展也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撑,因此在加入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交叉项后,经济绿色转型效果更加明显。
第一,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区域差异,针对区域特色制定相适应的环境规制政策,使用更合理有效的绿色金融工具。广东、浙江等试验区绿色金融体系完善但污染严重,需要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控制企业排污破坏的行为,发挥环境规制对经济转型发展的规范保障作用。而中西部地区高度环境规制阻碍企业转型进程,因此政府需要采用更加灵活的环境规制形式,在降低环境污染的同时赋予污染企业一定的灵活性。
第二,建立绿色金融区域协调机制,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多元化发展,增强绿色金融资源配置,缓解环保企业因环境规制而造成的融资压力。银行等金融机构应提升金融体系中绿色信贷的比重,优化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大对试验区环保产业投融资的支持力度,实现资源配置的绿色导向。
第三,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应针对试验区的区域特色,设计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产品,加快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建设,以增强二者之间的协同联动效应。对于东部沿海地区,水力、风力等清洁能源丰富,政府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强绿色金融产品设计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延伸金融融资服务链条,增加清洁能源、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授信,为清洁企业生产和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全覆盖、全链条式的绿色金融支持。在东部地区绿色金融的开放问题上,金融机构也需要在跨境投资、吸引国际资本和中外合作绿色基金等方面尝试创新。而对于中西部地区,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区域优势与金融机构共同发力推出“光伏贷”“林农贷”等普惠型绿色信贷产品,利用金融科技大数据,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用于特定生产所需资金周转的信用贷款,为中小企业打造专属的绿色金融普惠产品。监管部门在制定相应政策时还应该注意保持环境规制和绿色金融两者调控方向一致,从政策上引导加强两者间的协同互动,通过两者的互补与协同促进经济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