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江苏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

2022-09-21 12:19黄在兴
唯实 2022年9期
关键词:劳动者江苏高质量

黄在兴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大以来,江苏省就业条线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为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实现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的新要求,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第41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课题组组织开展了推动江苏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专题调研。

一、江苏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取得的显著成效

近五年来,全省就业条线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统筹推进稳就业、促生产、惠民生各项工作,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达145万人(占全国1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登记失业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取得新成效,江苏三次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地区。

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密集出台《江苏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30多个具有较高含金量的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减免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累计为企业直接减负超600亿元,累计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超300亿元。

重点群体帮扶更加有效。全省累计帮扶各类重点群体实现就业520余万人次,全省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2.31万名去产能职工和4.19万名退捕渔民均得到妥善安置。

创业带动就业更加显著。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设立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全面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和创业培训供给,累计扶持96.4万人成功创业,建成4个国家级创业示范基地,南京等6个城市被评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人力资源素质明显提高。大规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岗位技能提升等补贴类培训,累计培训城乡劳动者和企业职工3000万人次,累计发放职业资格证书596.56万人次。

就业创业服务更加优化。建立健全城乡统一公共就业服务制度,“15分钟人社公共服务圈”基本形成。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并提供就业服务,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已达7889家,年营业收入近1500亿元,分别位居全国第一和第二。

二、江苏高质量就业创业面临的严峻形势

全省就业创业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与率先建设现代化强省的要求相比,江苏就业创业工作尚存在一些短板。

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看,就业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加凸显。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人岗不匹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高新技术运用能力不断提升,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日益增长,但目前全省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明显不足。部分传统产业职工技能水平低、职业转换能力差,短时间内难以适应新产业需要,“招工难”与“就业难”现象并存。不充分主要体现为就业岗位供给还难以满足就业总量需求。江苏是人口大省,预计每年需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有220万人左右,每年新增约170万个就业岗位,供求缺口约50万个。每年还要解决高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问题,任务十分艰巨。

从高质量发展要求看,人民群众对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充满期盼。从全省就业现状看,一些企业用工短期化问题较为突出,致使就业稳定性差。生态环境整治力度加大,企业退城进园、改造搬迁增多,对部分劳动者稳定就业带来不利影响。在体面就业方面,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新生代劳动者更加关注职业生涯发展、工作生活环境和劳动权益保障,更愿意到国企、外企从事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新兴行业。在公平就业方面,就业歧视现象在一些领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性别歧视、学校歧视等不公平对待,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就业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一些小微企业从业人员还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从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看,就业工作还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扩散蔓延,疫情影响下的国际产业链、供应链格局深度调整。如2021年7—8月,受南京、扬州等地突发疫情影响,全省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同比下降20.45%,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接触性服务业企业用工同比分别下降5.65%、2.7%和2.69%。另一方面,国际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不断升温,与他国发生贸易摩擦的风险呈上升趋势。在此背景下,全省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增多,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更为突出,部分行业企业用工将更为谨慎,就业市场短期波动增大,阶段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将长期存在。

从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看,就业创业工作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与兄弟省份相比,江苏就业创业部分单项工作存在有“高原”无“高峰”现象,叫得响、有影响的就业创业品牌较少。在就业政策落实方面,尚未完全建立如河北省“省集中、点申请、快受理、秒审核、广公示、速发放”那样的网上智能经办系统;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没有推出如山东省“微笑服务”那样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并在全国推广的公共就业服务品牌;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没有建立如广东等省那样的财政投入机制;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尚未形成如上海市“海纳百创”那样的面向全国乃至全球的高端创业品牌。

三、推动江苏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对策与建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江苏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更加扎实有效推进共同富裕新征程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数量质量并重、就业创业并举、城镇乡村一体的核心要求,全力打造高质量就业先行区,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创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准确把握更加积极的政策导向,突出保企业、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一是补贴政策要聚力增效。树立就业优先导向,在现行稳岗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稳岗、增岗效果好的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适时调整社保等补贴政策的覆盖范围和额度标准。突出初次创业和初始创业,围绕创业各环节整合政策并加大扶持力度。统筹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人才培训资金和职工教育费附加,扩大政府购买培训范围。二是信贷政策要扩容增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财政普惠金融发展补偿基金向提供高质量岗位多的企业倾斜扶持,推进形成多元化就业创业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研究制定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呆坏账核销、财政贴息分担比例等具体办法,建立创业担保贷款信息化经办平台,进一步降低贷款门槛、缩短办理时限、扩大发放规模。三是税收政策重在优化提效。落实现行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联合办公、统一受理、即时办结等制度,提升重点群体的政策申请便捷度。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长效化,适当提高抵扣额度。

增加人力资源供给。把保证劳动力供给作为首要目标,深入挖掘省内潜力,积极拓宽省外渠道,形成稳定、可靠、可持续的劳动力供给长效机制。一是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江苏就业创业。充分发挥江苏作为教育大省的先天优势,引导省内高校根据江苏经济发展需求和企业转型升级需要,科学调整学科设置,适度扩大招生规模。健全高校毕业生留苏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更大力度实施校园招引计划,办好“名校优生暑期行”“中国江苏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交流会”“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等活动,引导更多海内外毕业生来江苏就业创业。二是持续扩大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规模。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瞄准经济薄弱地区和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建立健全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机制,引导企业设立“扶贫车间”“爱心工厂”,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合作,开拓更多省外劳务基地,定期组织企业赴省外举办劳务招聘活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参与,不断扩大省外农民工引进渠道。三是充分开发各类新成长劳动力资源。实施职业学校领航计划,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推动职业教育资源逐步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建设一批省重点技师学院、省级示范性技工院校,培育一批技术技能人才。深化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扩大面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鼓励企业“走出去”,通过校企合作、委托招聘等方式有序引导省外新成长劳动力来江苏就业。

培养更多技能人才。深入贯彻科教强省战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劳动者就业创业需要,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江苏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转变。一是进一步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持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畅通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立交桥”,支持社会成员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接受高等教育,进一步办好开放大学,大力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二是加快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健全与完善以公共职业培训机构为基础、以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人才培训资金等补贴资金的统筹力度,大力开展就业前技能培训、上岗前适应培训、就业后提升培训、失业时转岗培训,推广“双元制”“新型学徒制”等新模式,提升各类群体职业技能水平。三是加快职业培训制度改革创新。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技能劳动者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表彰、流动等各项制度,畅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双向交流渠道,鼓励更多劳动者爱技能、学技能、用技能。规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完善技术工人服务期和流动补偿制度,鼓励技术职业院校、用人单位、社会资本联合举办职业培训。

优化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改进公共服务,强化执法维权,加强人文关怀,拓展发展空间,让劳动者来得放心、工作安心、生活舒心。一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工资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制度,指导企业完善加班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取得合理收入。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重点促进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加快完善跨省转移接续办法,确保劳动者流动过程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二是营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全面清理妨碍公平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限制性做法,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重点提高建筑行业、小微企业、农民工以及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工时制度和特殊工时的管理规定,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引导企业打造企业文化、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劳动者安全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三是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构建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打造“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服务,完善就业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机制,研究制定全省购买就业服务目录,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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