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富民,刘彬彬
鞍钢集团总医院 普外四(辽宁 鞍山 114001)
在临床上恶性肿瘤是常见疾病,因发病后需长时间休息,患者的下肢静脉血栓风险相应增加。需要注意的是,在恶性肿瘤患者中,静脉血栓的发生率占4.00%~20.00%[1]。当前普遍认为血管损伤、高凝状态、静脉血流淤滞等是疾病发病机制,易造成栓子脱落形成静脉血栓,血管壁和血栓存在轻微粘连[2]。瑞替普酶的半衰期延长(13~16min),作为第3代溶栓药的代表,能够更好地溶解血栓,促进血管再通,无较强对血栓表面的纤维蛋白亲和力,安全性良好,不易引起全身性纤溶状态[3]。低分子肝素作为一种常规抗凝药物,能够取得较良好的安全性,但是整体疗效亟需提升。经对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的共120例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患者,通过采用瑞替普酶联合低分子肝素治疗方案,情况如下。
我院收治共120例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患者,区间范围处于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依据随机数字表法划分成观察组(瑞替普酶联合低分子肝素)及对照组(单用低分子肝素治疗),各60例。观察组年龄(43~81)岁,平均(66.51±11.33)岁,男40例,女20例;对照组年龄(44~80)岁,平均(66.54±11.29)岁,男42例,女18例。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指标无意义,P>0.05。
排除标准:存在血液系统疾病;免疫功能严重低下;生命体征不稳定;耐受能力较差者。
纳入标准:符合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诊断标准[4];提供详细资料;有良好依从性;沟通能力正常;具备手术条件。经伦理审核,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
在入院之后对两组实施相关检查,按照患者的临床表现和检查结果,制定出积极的疾病治疗方案。
1.2.1 对照组 单用低分子肝素注射液治疗方式。主要给予肌肉注射干预,4250IU·d-1,共2个疗程,7天时间为1个疗程。
1.2.2 观察组 基于对照组治疗基础,加上10MU注射用瑞替普酶(规格:5MU/瓶),溶于10mL水中,缓慢静脉注射干预,共2个疗程,7天为1个疗程。
比较分析不良反应、生活质量、炎性因子、临床疗效、血流动力学指标。
(1)炎性因子水平[5]: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测,血清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白细胞介素-10(IL-10)、白细胞介素-6(IL-6)、白细胞介素-2(IL-2)。
(2)临床疗效判定标准[6]:无效:患者的下肢静脉血栓无缓解或呈现加重的症状,疾病症状并未改善;有效:患者的下肢静脉血栓稍作缓解,疾病症状相对改善;显效:患者的下肢静脉血栓、疾病症状明显好转。(显效+有效)例数/60例×100.00%=治疗总有效率。
(3)不良反应[7]:主要包含大出血、小出血,总发生率=(不良反应发生例数/60例)×100.00%。
(4)生活质量[8]:划分为共5个领域,26个项目,WHOQOL-BREF表完成,社会、躯体、环境、心理、综合,当生活质量越好评分越高,每项为35分。
(5)血流动力学指标[9]:主要包含体循环阻力指数(SVRI)、全心舒张末期容量指数(GEDVI)、血管外肺水指数(EVLWI)、胸腔内血容量指数(ITBVI)。
观察组TNF-α、IL-6较对照组更低,但是IL-10、IL-2更高(P<0.05),见表1。
观察组疾病总有效率为96.67%(58例),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67%(40例),P<0.05,见表2。
表1 分析炎症因子指标
表2 临床疗效分析 [n(%)]
观察组的大出血、小出血等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3.33%(2例),显著低于对照组的30.00%(18例),P<0.05,见表3。
表3 分析不良反应情况 [n(%)]
观察组社会、环境、躯体、心理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比较生活质量分)
观察组的SVRI、GEDVI、ITBVI血流动力学指标均高于对照组,但是EVLWI较低,P<0.05,见表5。
表5 分析血流动力学指标
当恶性肿瘤患者出现下肢静脉血栓,相较于普通人群,恶性肿瘤的危险度是其4.4倍,且患者预后不良的标志,就是血栓栓塞事件的出现,无血栓并发症患者生存率,要比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患者高出3倍[10]。需要注意的是,肺栓塞、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深静脉血栓、游走性浅表血栓性静脉炎等,成为肿瘤的血栓栓塞性疾病,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深静脉血栓。对于恶性肿瘤患者,具备极其复杂的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机制:(1)纤溶活性和抗凝作用降低:特别是在发生肝转移功能损害时,因为肝脏合成下降,或者抗凝物质消耗过多,恶性肿瘤患者机体抗凝作用降低,蛋白质S、C水平显著下降,肿瘤细胞还能够使纤溶活性降低,产生纤溶抑制物。(2)血流改变:因为手术或者衰竭等因素,以及血管局部受肿块压迫,患者的活动减少,需长时间卧床休息,造成血液黏滞度增加,血流速度减慢。(3)血液高凝状态:经组织因子,恶性肿瘤患者肿瘤细胞,能够直接激活凝血因子Ⅹ,表达促凝素。肿瘤细胞能够分泌出血管通透因子,直接侵及血管壁,增加微血管通透性。(4)血小板异常:临床上通过间接介导或直接接触等方式,促使肿瘤细胞形成血小板栓子,触发血小板的聚集和释放反应,内源性凝血过程。
在发生下肢静脉血栓时,应当尽早加强对恶性肿瘤患者的干预治疗。此次研究中,观察组IL-10、IL-2高于对照组,但是TNF-α、IL-6炎性因子水平较低;观察组疾病总有效率为96.67%(58例),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67%(40例),P<0.05;观察组的大出血、小出血等不良反应总发生率为3.33%(2例),显著低于对照组的30.00%(18例),P<0.05;观察组社会、环境、躯体、心理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的SVRI、GEDVI、ITBVI血流动力学指标均高于对照组,但是EVLWI较低,P<0.05。经本研究结果显示出,对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患者,通过采用瑞替普酶联合低分子肝素治疗方案,其中的瑞替普酶能够有效改善患者的炎性因子水平、血流动力学指标,在肿瘤患者中的代谢特异性较低,其作为一种纤维蛋白选择性溶栓剂,产生的抗凝作用较好。肝素能够抑制抗凝血因子Xa和凝血酶,有效增强抗凝血酶的作用,具有选择性抗凝作用,但是低分子肝素生物利用度良好,是小分子抗凝血药,能够阻断凝血酶原向凝血酶转变,改变血细胞表面电荷,有效避免出血。因此显示出两种药物联合干预的方式,整体上产生的作用显著。
综上所述,针对恶性肿瘤合并下肢静脉血栓患者,通过采用瑞替普酶联合低分子肝素治疗方案,能够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改善血流动力学指标,提升治疗效果,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以及炎性因子水平,安全性较高,具有临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