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日龙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审计制度改革,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高校财务审计工作旨在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作用。高校财务审计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对高校经济活动进行规范性审查,查证存在的问题,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评价高校财务工作流程是否科学,高校财务审计通过有效的审查、监督、评价等能够有效降低高校财务风险,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增强高校财务审计公信力。风险管理已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核心部分,也是其内部审计的关键内容,是通过高校的财务审计推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心中有敬畏,自觉讲规矩”。
高校财务审计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多,不但包括财务审计本身,还会涉及非财务资料和管理活动,内容可谓多元、丰富,从众多的审计工作实践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内部控制方面,主要审计高校财务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督促高校健全有关资金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加强日常性监控,建立资金安全责任制。二是预算管理方面,主要审计高校财务经费预算是否合理、预算调整是否规范、预算执行情况,既要有全过程的即时监控,也要有阶段性的定点监控。三是监管审批情况,主要审计对经费使用的监管责任制及履职情况。
主要审计高校财务专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基本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行政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等。重点审计这些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情况、效益大小、手续等,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真实、合规、合理。加强对经营性投资活动的审计监督,比如对校办企业的投资程序、校办企业改制和校办企业的日常监督;加强对高校收费活动的审计监督,专项审计高校的收费活动,规范高校收费票据的管理监督;加强对高校银行贷款行为的审计监督,贷款前要提出咨询意见、贷款中要督促和协助做好评估工作、贷款后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高校经费来源广泛、使用方式灵活,但经费使用监管方面存在诸多盲区,高校财务审计在理论与实践上存在困顿,存在审计范围过宽,存在“为审而审”现象等问题。一是部分高校财务审计人员及其领导的职权和责任交叉,没有独立出来,就算有的高校设立了专门的审计部门,但与财务处人员经常互换使用,独立性较难完全保证,审计工作会受到各方面行政权力的制约,有所弱化,给审计工作带来复杂性和难度。二是部分高校财务审计工作随机性强,程序上流程不清晰,导致审计工作的效率、效果都受到一定的影响。三是评价指标不完善,容易导致高校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实际工作中不全面、不系统、不科学。没有紧跟现代化数字技术优化审计方法,降低了审计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四是重审计、轻整改,整改问题多流于形式。部分高校财务审计工作能够认真、扎实开展,但在问题整改阶段停留在表面,雷声大雨点小,表面上“态度诚恳”,实则敷衍了事。五是部分高校财务审计制度长期欠缺,导致审计工作无章可循,工作中随意作为,工作中存在漏洞和问题没有通过制度来规制。六是高校财务审计队伍的能力素质不能适应高校财务审计责任要求。不少高校财务审计人员是由财务人员转型而来,还有一些是从社会上与其他行政人员一起招聘进来,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没有系统学习过审计知识,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专业配备上不够科学,多数是只懂财务不懂法律、土木工程等专业知识。对人才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抓得不到位,即使进行相关的短期培养,在审计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明显不足。七是多数高校的财务审计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很多数据处于单机版运营阶段,仍是“信息孤岛”,审计结果缺乏透明度。目前计算机应用软件中的审计之星等,仅能辅助财务审计,但不是专门运用于高校财务审计的,相关工作的开展仍缺乏必要的审计平台。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长此以往,久疾难除,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势必得不到提高。
党的领导是审计工作的压舱石,高校党委要加强财务审计工作的统筹,要始终坚持党对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审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协同的管理机制,提高纪检、国资等部门参与度,拓展高校财务审计的广度和深度,真正发挥审计工作“审、帮、促”的作用,提高监督质效。
高校审计部门在监督、评价、预算、收支、管理、控制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要保障高校审计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确保高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要保证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人员没有直接关系,工作上没有相互交叉,如果有相关情况应予回避。在领导工作上,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审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在平时管理工作中发挥领导职责,常态性听取审计工作报告,为审计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扫除障碍,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要做好高校财务审计前的准备工作,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科学进行人员分工和审计方案设计,对审计对象进行沟通,要求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用有力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结论。普通审计工作人员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初核,审计组长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审计部门负责人要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最终复核,通过三级复核确保审计质量。以分级复核后的审计工作底稿出具的审计报告,要客观、公正、慎重,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政策、事实、数据、文字等方面应进行全面复核、修改。经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报告审定后报送主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签发,签发后主送委托审计的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对象。最后要按“谁审计谁立卷”的原则,收集、归纳、整理全部审计资料,装订成册、立卷归档。
要设置科学的评价指标,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效结合,通过可量化的各项指标使审计工作更加客观,提高高校财务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效果。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多所高校都是多校区办学,比如南宁师范大学目前拥有明秀校区、五合校区、武鸣校区等多个校区,经济管理日趋复杂,审计工作通常要面对大量的电子数据和档案资料,要提高信息技术与审计工作融合程度,优化审计方法,充分运用数据技术给审计工作带来的便利,全面收集审计数据,推进审计工作涉及材料电子化,以便于追溯和存储,通过大数据实现审计工作有的放矢,实现对高校经济动态审计监测。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信息技术的研究和规划力度,因地制宜开发适合高校的审计应用系统和程序。将善于对审计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科学设置非现场审计系统的财务数据分析模型,与导入审计对象的历史数据进行比对,快速找出异常点,再进行现场查证与核实,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要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督导作用,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并确保及早发现、及早制止、及早解决,防患于未然,要在问题整改上发力。对于私设小金库等现象要责令整改;对于个人消费或重复列支的要责令退赔;对于会计账务与出纳银行数据不符的要补记入账;对于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要重走审批程序等。对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零容忍,形成震慑,通过典型案件遏制和优化高校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较高的问题。
高校财务审计工作要严格依据相关制度开展,用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全过程,消除权力寻租行为。要健全高校财务审计制度,规范流程,确保规章制度跟上审计工作的现实需要,实现高校财务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循,通过建章立制,“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健全一套制度”。要做好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的宣传工作,让师生掌握高校财务审计的相关内容,做个明白人。要做好高校财务审计制度的落实工作,让师生自觉遵守高校财务制度,在资金管理、报销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严格管理。要用规范职业道德的标准和约束办法来强化高校财务审计人员的道德素养。通过制度强化审计工作和审计部门的风险意识,使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化、法治化。
高校财务审计工作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要优化财务审计人员队伍,提升高校财务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优化队伍的专业结构,既要有审计、财务专业人员,也要有管理、法律、计算机等专业人才;既要重视高学历人才,也要重视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的人才。要加强审计人才的引进、培养,灵活邀请有关专家到高校参与审计工作;同时要加强与社会审计机构的合作,建立高校财务审计需要的完整的审计人才配备体系,弥补高校审计工作队伍在能力等方面不足的问题。要加强对高校财务审计人才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请进来、走出去,多层次、多渠道对人才开展业务培训,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深造的机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强化高校财务审计人才道德素养,培养其良好品格。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锻炼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高校财务审计工作队伍。
打破高校之间信息交流壁垒,强化高校之间财务审计信息交流、审计经验共享、审计评价标准化等。运用数字技术给高校财务审计带来的便利,打造方便交流的审计信息交流平台,为各高校财务审计过程中带有普遍性和独立性的问题探索解决方案。建立“结对互助”制度,使各高校按照行业特点、审计工作人员队伍、工作联系密切程度等进行结对互助,共同提高高校财务审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