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彩萍
福建省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妇产科,福建三明 365000
糖尿病主要指患者身体无法接受糖尿病或者胰岛素分泌下降、无法分泌胰岛素的疾病。受到糖尿病影响,将会导致患者代谢紊乱,对患者生命安全不利。相关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糖尿病发病率呈现上升趋势,对人们身心健康影响严重[1-2]。妊娠期糖尿病主要指妊娠期出现的血糖持续升高并超过正常值疾病,属于高危妊娠,多存在妊娠中期、晚期,并且发病将会伴随明显代谢变化。妊娠期糖尿病不仅会影响产妇身体健康,同样还会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将会增加围产期并发症的发生[3]。因此,强调临床应加大对妊娠期糖尿病产妇的关注度,并进一步探索不同血糖指标异常与妊娠结局之间的关联性[4]。该文选取该院2020 年5 月—2021 年5 月收治的120 例检查生产的孕产妇为研究对象,分析不同血糖指标异常产妇妊娠结局情况。现报道如下。
选取该院120 例检查生产孕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对照组(n=60)为健康产妇,观察组(n=60)为妊娠期糖尿病产妇。在观察组中,按照不同血糖指标异常情况进行分组,每组20 例。A 组为空腹血糖异常但是服糖后血糖正常产妇,B 组为空腹血糖异常并且服糖1 或2 h 血糖异常产妇,C 组为空腹血糖异常、服糖1、2 h 血糖异常产妇。观察组年龄25~31 岁,平均(27.62±3.15)岁;孕周30~38 周,平均(34.15±1.96)周。对照组年龄26~32 岁,平均(27.63±3.16)岁;孕周30~39 周,平均(34.18±1.96)周。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该研究符合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
纳入标准:①妊娠期糖尿病产妇均符合《妊娠糖尿病诊断指南》[4-5](2013 年版)诊断标准,并经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诊断,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②产妇年龄20~38 岁;③产妇孕周均超过28 周;④单胎;⑤孕前无糖尿病史、产妇不存在急、慢病史;⑥产妇及家属了解该文研究内容,已经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①合并心、肺、肝、肾等功能异常产妇;②孕前存在糖尿病史,并且伴随急、慢性病史者;③合并精神系统疾病,认知不全,无法配合医务人员进行研究者;④合并烧伤、创伤等外科疾病者;⑤合并血液系统疾病者;⑥死亡患者;⑦一般资料不全者[6]。
借助75 g 葡萄糖耐量检验方式,诊断产妇病情,并将血糖指标异常孕妇病例归类于妊娠期糖尿病范围内。75 g 葡萄糖耐量检验流程:在前期准备过程中,检验前3 d,孕妇应保持碳水化合物摄入量超过150 g,并停止服用任何引起血糖变化的药物。检验当天,取产妇清晨肘静脉处抽血化验空腹血糖,在抽血前14 h,对患者进行禁饮禁食。葡萄糖溶液制作步骤:取300 mL 温水,经溶化处理后,取葡萄糖75 g。在抽血后5 min,指导产妇饮用葡萄糖溶液,并从产妇喝下第一口开始计时。取饮用葡萄糖第一口1、2 h时间点,对产妇进行抽血,在这一过程中,应对产妇进行禁食禁饮处理,并保持产妇静坐状态,确保检验效果。正常血糖指标:空腹血糖:<5.1 mmol/L,1 h 摄入葡萄糖溶液血糖:<10 mmol/L,2 h 摄入葡萄糖溶液血糖:<8.5 mmol/L。
分析观察组和对照组妊娠结局;A 组、B 组和C 组妊娠结局。
采用SPSS 21.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数资料用[n(%)]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不良妊娠结局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妊娠结局比较[n(%)]
B 组不良妊娠结局高于A、C 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A 组、B 组和C 组妊娠结局比较[n(%)]
妊娠期属于女性特殊生理阶段。当处于妊娠期,产妇将会呈现血容量增加情况,受到体内血液稀释影响,产妇多伴随胰岛素不足情况,在激素变化的情况下,将会对机体产生刺激,引发妊娠期糖尿病出现[7-9]。当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后,产妇将无法保持正常糖代谢,一旦没有及时接受治疗,不仅会对产妇自身健康造成影响,还会进一步增加母婴并发症发生率。相关调查显示,患有妊娠期糖尿病产妇母婴并发症发生率远高于正常糖代谢产妇[10]。并且有研究表明,妊娠期糖尿病的出现将会降低产妇生育率,增加产妇流产率,提升产妇剖宫产率[11-12]。妊娠期糖尿病产妇血糖控制难度较高,并且多伴随代谢性酸中毒,酮体能够从胎盘进入到胎儿体内,引发宫内窘迫,并且在孕周增加的情况下,产妇空腹血糖将降低10%,进一步增加高血压、高血糖发病率,并引发子痫前期发生[13]。
有学者取40 例妊娠期糖尿病产妇作为观察组,取40 名健康产妇作为对照组,在护理方法相同的情况下,对比两组不良妊娠结局,观察组为41.36%,对照组为12.30%,观察组高于对照组(P<0.05)[14]。该文研究中,观察组不良妊娠结局(40.00%)高于对照组(13.33%)(P<0.05)。提示,妊娠期糖尿病将会对产妇妊娠结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会增加产妇、胎儿危险性,因此,针对妊娠期糖尿病,要求临床应加强早期干预及治疗工作,在改善产妇临床症状的同时,有效优化产妇妊娠结局,确保产妇及胎儿生命健康。
相关文献显示,在产妇三项血糖指标中,如果出现一项异常,即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糖[15-16]。但是在实际临床研究中,对妊娠期高血糖患者血糖指标异常方面研究相对较少。有学者认为,产妇血糖指标状态不同,妊娠结局也会存在一定差异[17]。有学者取10例空腹血糖异常但是服糖后血糖正常产妇(观察1组),B10 例为空腹血糖异常并且服糖1 h 或者2 h血糖异常产妇(观察2 组),10 例为空腹血糖异常、服糖1、2 h 血糖异常产妇(观察3 组),对比不同血糖指标异常产妇妊娠结局,结果显示,观察1 组不良妊娠结局为28.92%,观察2 组不良妊娠结局为68.36%,观察3 组不良妊娠结局为46.32%,观察2组高于观察1 组、观察3 组[18]。该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3 组中妊娠结局,B 组不良妊娠结局(70.00%)高于A、C 组(25.00%、45.00%)(P<0.05)。提示,当产妇存在2 项血糖指标异常,不良妊娠结局最差。具体对疾病发展关系进行分析,在血糖异常项目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对比A、C 组,B 组并发症发生率显著增加。究其原因,当产妇存在3 种血糖指标异常时,更容易引起医务人员的关注,接受早期干预治疗也更加及时,可有效降低产妇并发症发生率。因此,与C 组相比,B 组并发症发生率更高。由此可见,通过加强产妇早期干预,可有效改善产妇妊娠结局。要求临床应加大对妊娠期糖尿病产妇的关注度,在给予有效管理的基础上,当发现产妇存在2 种血糖指标异常情况后,应加强并发症防治工作,促进产妇不良结局改善。
综上所述,娠期糖尿病产妇将会增加妊娠结局风险,并且在不同血糖指标异常的情况下,将会对妊娠结局也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