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管理,开封市委编办在全面分析机构编制供需态势下,日前研究出台 《开封市新设机构、新增编制评估审核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 《办法》)。《办法》 的出台对丰富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强化刚性约束,注重制度建设。《办法》 以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 (试行)》 等法规制度为依据,坚决贯彻上级对机构总量、编制总量实施限额管理的规定要求,通过全面梳理全市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情况,深入调研一段时期内各重点行业领域对机构编制资源的需求态势,充分参考数据测算、分类比对、定性分析的结果后形成,实现了制度与工作的有机融合。
二、明确评审条件,注重标准细化。《办法》 坚持将新设机构、新增编制的评审内容要素化、指标化、明细化,分解构建 “三看四不” 的评审指标体系,即: 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看与现实任务需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同层级同类机构设置相比是否确有必要,看现有手段是否无法替代、本系统内是否无法调剂等; 对空编较多的单位、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发现存在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列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失信名单的单位不增加编制; 多家机构整合的原则上编制只减不增。
三、规范评审程序,注重部门协同。为确保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运行,《办法》 对评估审核新设机构、新增编制申请事项做出明确分工。一是部门动议,主管单位对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评估,经研究决定后报市委编办。二是论证评估,市委编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初步审核论证申请条件,重大问题组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涉及经费问题征求财政部门意见。三是审核审批,市委编办研究制订调整意见,按管理权限提请市级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办理。
四、引入激励机制,注重正向引导。《办法》 将激励保障机制引入机构编制工作,提出对部门提请的机构编制使用事项,除审核论证其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外,还将申请部门的工作实绩作为重要要素,用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各部门将重心向服务保障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转移,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的内部挖潜力度。
新乡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高精度准备。一是深入学习调研。市委编办深入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涉改部门开展调研,加强对洛阳、三门峡等地市改革经验的学习研究,并赴安阳、漯河等地进行实地考察,为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精心拟定方案。研究起草 《新乡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城市管理职能进一步梳理划转,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三是细化责任分工。市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市城管体制改革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压实改革责任,强力推进改革。
二、高协同推进。一是强化督促推进。及时跟踪督促涉改部门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了解改革进度,并定期向市领导报告改革推进情况。二是密切协作配合。各涉改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职能及人财物移交,组织、财政、人社等成员单位,配合做好人员转隶、经费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扎实平稳推进。
三、高标准落实。一是及时修订 “三定” 规定。按照改革要求,市委编办认真研究起草 “三定” 规定,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正式印发市城管局和市住建局 “三定” 规定。二是积极理顺工作机制。职能移交、单位划转后,由市城管局牵头,会同市住建局等部门围绕理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研究出台城市建设与管理运行衔接的办法和措施。
鹤壁市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将机构编制工作与人才工作有机贯通融合,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构建发展平台、强化编制保障,密织引才留才育才的工作体系,为全市人才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一、创新制度机制引好 “针”。在人才服务机制上下功夫,确保人才 “引得进”。成立副处级的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为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服务,切实提供组织保障。建立健全 “人才编制” 制度,出台 《人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通过 “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走编销、建立人才编制调整台账” 等方式,提高编制使用的质量效益,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开辟人才引进 “绿色通道”,出台 《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后置备案办法》,下放医院、高校等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压实各单位党管人才的政治责任和引才育才动力,确保紧缺人才及时精准引进。
二、搭建发展平台穿好 “线”。拓宽人才施展的空间和渠道,确保人才 “留得住”。创新人才培育模式,依托高职高专院校成立人才驿站,将招聘的人才选派到重点企业服务,由派驻企业承担人才的考核、培养和工资福利。5年服务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留任企业或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此举打消了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打破了企事业单位间人才流动藩篱,形成了人才引进的双赢局面。借势聚力省实验室创建工作,拿出20名事业编制成立淇河集成光电子实验室,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基础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中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的基地、高端人才集聚和高水平创新人才培育的 “蓄水池”。
三、强化编制保障织好 “网”。积极保障省级儿童医学、肿瘤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筹建工作,核定人才编制100名,用于招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为建设辐射豫北的区域性医联体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支持市人才驿站建设,核定人才编制50名,首次招聘的10名高层次人才已对口安置到市重点科技企业,有效解决了企业人才瓶颈问题,丰富了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全力服务人才强市战略,支持鹤壁市本科院校申建工作,将挖潜创新收回的201名事业编制划转到鹤壁工程技术学院筹建处,为加强高等院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提供编制保障。
为落实落细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的新政策新要求,打造经济发展的 “新高地”,郑州市中原区委编办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抢抓机遇,克难攻坚,明确重难点、紧盯关键点、把握时间点,奋力抒写开发区管理机构改革 “新篇章”。
一、明确一个重难点,重塑管委会管理机构。把组建一个与省级开发区相匹配的管委会作为突破点,拟将郑州中原特色商业区管委会、郑州公共文化区管委会整合,组建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撤销设置不规范的开发区管委会,只保留一个开发区管委会。构建高规格的管理机构平台有助于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对接国内、国际知名企业,为打造新兴产业全产业链提供成长空间,夯实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
二、紧盯一个关键点,实行 “管委会+公司”模式。把开发区管委会职能去社会化、去行政化,加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组织相关街道办事处座谈调研,摸清社会管理职能范围,将教育、文化、体育、民政等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开发区所在地林山寨街道、绿东村街道等6个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负责。起草开发区管委会 “三定” 规定草案,将原开发区内设机构命名的“局” 调整为 “部”,与行政部门的 “局、委” 相区分。目前,已初步制定市场化转型方案,组建产投公司,采取市场化模式招聘1名副总经理,让专业人干专业事,加快推进 “三化三制” 改革步伐。
三、把好一个时间点,确保高标完成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对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领导,将其纳入区级重要改革事项,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组织、深改、编制、发改、统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郑州中原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 (筹备组),统筹指导组织落实,压茬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筹备组建立工作任务细分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限期完成。相关局委指定联络人,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每日沟通进展情况、分析问题,对标对表省市要求,统筹、高效推进,确保按时高质完成任务。
为切实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自2016年以来,嵩县积极推进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放权赋能改革,持续分批分乡镇向基层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187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增强统筹协调。放权赋能改革工作由县委深改委统一领导,县委编办、县司法局、乡镇政府等部门定期向深改委报告工作进展,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告存在问题及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措施。
二、聚焦基层管理职责,做到能放尽放。结合乡镇实际情况,采取乡镇 “点菜” 和县直部门“端菜” 的方式,梳理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制定下放事项清单,切实做到能放尽放。同时,按照 “成熟一批,下放一批” 的原则,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分批分乡镇下放,逐步推进,确保下放权限顺利进行。
三、明确管理权限,理清职责边界。结合下放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编制乡镇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布,方便基层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和透明度。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依法依规按程序下放权限。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有效防止部门转嫁责任。
四、提升治理能力,方便群众办事。随着放权赋能改革的推进,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顺利下放,乡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显著提升,乡镇经济发展走向了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