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琴
摘 要:小学阶段是义务教育的开始,对于学生而言是人生学习生涯的正式开始,在重要的基础阶段兴趣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也因此教师作为教学的设计者与组织者,应当从学生实际认知特点出发,综合课程内容与相关教学资源,以更加灵动和有趣的方式来进行呈现,使学生能够在全神贯注投入到课堂活动中来的过程中体验和感受到不一样的学习。对此,本文立足于小学语文教学实际,对于趣味性原则下的课堂教学构建提出一点看法和思考。
关键词: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趣味性;教学设计;方法
小学语文课程重在为学生打好基础,为各方面能力的进阶做准备,因此教师在课堂构建和教学设计当中要从新课程标准出发,充分凸显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性,立足于教材挖掘一切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成长的丰富资源,使课堂变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面向对学生综合素养的渗透培养与提升,在妙趣横生的学习环境中感知和体验语文的魅力,充分发挥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的本质作用。
一、情境创设,切入主题
以趣味性原则为引领的小学语文课堂,教师可以充分考虑课标给出的要求以及教材内容在编排上的一些特点,通过挖掘其中的趣味元素来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例如,在《金色的草地》一课中,教師可以结合多媒体课件来为学生介绍蒲公英的相关资料,以“你喜欢大自然中什么样的景色?”和“为什么作者说草地是金色的?”来将学生带入到本课阅读主题之中,以情境来促动学生的好奇心转向对于自然的观察中,在了解和感受自然中把握本文中“快乐”的主题。课中教师还可以基于主题来进行连续设问,打开学生的思维,以丰富的想象力来让学生尽快进入到本课的阅读情境当中,把握感悟大自然之美的情感基调。再如,在“自然风光”的单元中,同样可以运用春天的主题来为学生创设“春之景”的观赏主题,在领略世界各地自然风光的过程中引入《山中访友》《索溪峪的“野”》等文本中的精彩片段,从而使学生把握这一类文本的共同特征以及群文所在单元的主题内涵。
二、主题引导,趣味品读
课堂教学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当前的年龄特点与认知水平,比如很多时候小学生在自己读完一篇文章后常常处于云里雾里的状态,虽然知道文章写了什么内容但却无法领略到作者的表达意图以及捕捉作者的行文思路。对此教师不妨尝试趣味性引导的方法,使学生在主题的引领下去有方向的进行阅读,这样始终能够在关键词的带领下找到文中的中心。例如,在《童年的水墨画》中,通过第一遍自读学生基本可以圈画出文中的生字词,并借助字典完成识记。接着教师让学生来说一说文中一共出现了几个场景,很明显三首小诗构成了三个场景,与此同时投影呈现三幅水墨画,分别是三首诗中所描绘的场景,在直观的呈现下,教师可以再让学生分别用文中的一句话来形容或是描述这三幅画,这个环节既生动又有趣,而且能够很好的帮助学生找到三首小诗中的中心句,明确三幅水墨画的共同含义,即纯真的童年生活。
三、比较阅读,挖掘内涵
以趣味化为主基调的语文课堂并不意味着要忽视对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教师仍需要在科学组织教学的同时有意识的选择趣味性方法来提高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比较阅读是一种常见的阅读方式,其在于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文本来开展群文阅读,从而使学生明确群文中蕴含的共同特征和思想情感。在运用比较阅读时教师也要充分考虑到对于学生积极性的调动,尽可能以有趣的课外资源来辅助语文课堂的有效开展,使学生在把握主题的基础上能够感受到不同文本中的共同之处。例如,将《山中访友》与《草虫的村落》来进行比较阅读,两篇文本虽非同一体裁,但却都被安排在了同一个单元主题之下,通过群文阅读可以让学生在感受山林之景的同时发现从不同角度出发所看到的景色其实是不同的,这很大程度上也受到了作者创作时的心境变化影响。
基于课内的比较阅读,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适当引入一些课外资源,一方面可以增强学生的阅读学习兴趣,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学生的视野与思维变得开阔。例如,在“自然风光”单元教学结束后,教师可以选择《静夜思》、《古朗月行》《宿建德江》《山居秋暝》以及《塞下曲》等古诗文本,让平时本就喜欢朗诵古诗的学生们能够有更多机会来感受这优美的传统文化。
综上所述,趣味化的教学方法在小学语文课堂中的运用更多的是一种教学理念的渗透,教师不仅要时刻秉承学生的主体性原则来构建课堂基础环节,更要以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使之在学习过程中获得乐趣和多元体验为目标,充实各个环节。那么从课程标准要求出发,从实际学情出发,教师既要优化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也要尽可能地来为学生选择一些有趣的课外资源,增强学生对于课内学习主题认识和感悟的同时,对于语文形成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黄春.浅析新课标下如何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J].科幻画报,2020(11):210.
[2]赵春梅.浅析新课标下提高小学语文课堂教学趣味性的有效策略[J].课程教育研究,2020(40):78-79.
[3]朱群侠.小学语文教材的“教育性”与“趣味性”分析[J].当代家庭教育,2019(3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