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逸超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资源配置”模式已经占据了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首先阐述了,在竞争的市场中,价格机制使得每个人可以通过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来促进公共利益的增长,这只“看不见的手”多年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获得了广泛的认可。按照马克思的论述,价值规律在经济体之间运行,商品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交换,使资本利用率较高、劳动消耗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经济体获得较多剩余价值,进而赚取更广泛的利润。这一过程中,竞争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培育了企业的进取心和创新精神,提高了企业运行效率,因此马克思将“竞争”称为“资产阶级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在我国实践中,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使得市场竞争机制不仅拓展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可能性路径,更令中国在短时间内成为了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
当下的中国正面临重大转折——即如何实现以“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的经济结构调整,进而促进产业链和全球价值链的升级。尽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再工业化”给我国产业升级转型提供了机遇,但更多带来的确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挑战。就全球范围来看,持续经济增长的地区差异性以及财富分配的国家失衡性逐渐显现,西方倡导的单一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在拉美非洲等地区的实施效果不断受到质疑。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亟待解决,“创新能力”建设则成为了其中无可争议的发展议题。
由此产生问题,以“竞争”为核心的自由市场经济机制到底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创新能力的建设,二者之间的逻辑又如何论证,拥有着清晰产权和完善反垄断的完全竞争市场是否一定可以增强各个经济主体间的创新能力,并促进产业的自主升级?据上述问题,在相关文献综述基础上,本文对“自由市场”和“创新能力”间的“正反”逻辑关系进行了评述,进而在“创新能力”、“自由市场”以及“内卷化竞争”的讨论中重构了二者间关系,最后将“市场”嵌入包含社会在内的制度框架中对二者间的辩证逻辑进行了拓展与讨论,以期为当前的“创新”体制建设提供可参考的方向和意见。
“市场”与“创新”的最初逻辑表达肯定了二者间的正相关关系。首先,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直坚持,自由竞争的市场是技术创新的理想化形态,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权力地位相近的企业和厂家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不仅会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企业被淘汰的压力加大又会增强企业本身的创新能力以及开拓精神。另一方面,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家则将垄断与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相联系,认为企业只是单纯的提高产品价格,技术会停滞。尽管早期有学者曾对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提出质疑,“马歇尔冲突”就是在分析规模经济成因之际,发现了垄断会阻碍竞争机制发挥作用,扼杀自由竞争与技术创新,同时他也指出“产生-发展-衰退”机制会阻碍垄断趋势的持续,具有规模性质的企业,会因缺少技术创新能力使得衰退不再发展。自由主义者相信完全竞争的“纯粹市场”,如学者阿罗就指出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对创新最有优势,垄断的市场结构通常被看作是对理想状态的一种偏离。
反观我国,自安徽小岗村改革起,市场经济在改革开放政策后的多年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短短几十年间令中国成长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吴敬琏教授为代表的国内学者都肯定了竞争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以扩大市场竞争范围为特征的贸易自由化方面,一些研究表明进口贸易自由化对企业生产率水平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尽管一些研究认为扩大市场对贸易会产生不利影响,但科埃利等学者使用60多个不同国家的企业层级专利数据的分析表明,全球7%的知识增长都源于国际间的贸易竞争。沃尔夫与撷英教授肯定了竞争型的市场经济体制,他们指出,通过加强对从事创新的公司的竞争压力,市场本身已经找到了将创新和传播结合起来的途径——“使资本主义成功的因素是产生新产品和过程的内在压力,加入公司被迫进行竞争,市场找到一种方法来产生和传播连续不断的创新,其结果可能并不十全十美,但它——而且一直是——比可想象的任何其他办法都富有成效”。总体来说,支持“自由市场”和“创新能力”呈现正相关关系的学者主要集中在西方自由市场的支持者中。
另一方面,研究市场结构与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学者熊彼特一直强调企业家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造性地破坏竞争市场的均衡令其成为经济增长与社会效率提高的主要推动者,是能够实现社会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的中坚力量。因为,他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一书中进一步指出,除了较小企业经常被大企业所替代,官僚主义而非创新的企业家,由于对稳定收入、领薪水的雇员心态和工作保障的追求,使得资本主义失去了创新倾向的动态以及不断进取的变化精神。学者赵寰宇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与CEPII-BACI数据库的数据整合的基础上,对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创新效率进行测算,发现进口贸易对企业创新效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具体来说,是市场竞争机制抑制了加工贸易企业创新效率的提高。[换言之,市场竞争并不一定会带来创新,企业家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被贯注于“寻租”,寄生虫又或是其他掠夺财富的形式,也印证了马克思“商品拜物教”所描绘的“贪婪文化”,而其进一步的进化形式,则为垄断,而垄断的创新能力却已经被大量论证,尽管讽刺的是,市场的最大成就却降低了它的效率。
罗默的第二代模型真正突破完全竞争假设,强调研究知识积累与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效用,提出技术进步是经济当事人从事研究和开发的结果,不再局限“竞争”式自由市场为创新带来的积极性。新增长理论更强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动态失灵问题。卡曼、施瓦茨等人从垄断与竞争的角度提出了最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市场结构类型与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尽管没有完全否定“竞争”和“创新”之间的逻辑关系,但是却扩展了创新逻辑实现的其他可能。
传统观点认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经济体的创新就可以得到保证,但是许多学术界人士否认了以上观点,如学者柏德林通过举例青少年因“盗版”音乐被起诉与非洲患者无力支付艾滋病药物费用的例子说明“知识垄断”与竞争性自由市场的互斥关系。钱易编写的《1978年至2002年间药品专利保护的跨国分析》中进一步指出,仅局限于国内保护专利并不会促进国内的创新,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市场机制的知识产权保护反而会减少经济体的创新行为。换言之,在什么环境下,竞争性市场机制又能够在何种程度上促进创新能力的建设仍存在争议。
首先,马克思曾指出创新的重要性,提出外延扩大再生产与内涵扩大再生产。内涵扩大再生产是单纯增加生产要素的数量实现生产规模扩大的外延扩大再生产的对称,更强调科学技术的投入与要素质量的改善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学者熊彼特曾指出,技术创新多发生在大的垄断企业中,因为只有足够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才能承担高投入、高风险的创新成本。而对企业而言,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或称为成本节约型的创新)并非完全独立,而具有关联性,缺乏整体性考虑的工艺创新可能难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导致市场有效竞争力不足,另一方面,纯粹的产品创新可能会伴随的生产低效率,因无法占据充足的市场份额来获得利润对产品后续创新的实现也会产生阻碍。所以,对于市场中的经济体来说,创新能力的提升其实就是提升企业在市场环境下的“竞争力”,从而通过交易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创新能力的建设是全方位的,企业在市场规则下的生存不仅需要差异化的技术创新,还需要建立与不同生产主体间的相互联系,以及大规模商业生产的能力,这样才能在市场中形成自我立足优势。
其次,市场通俗的可以理解为商品的交易场所。时空的演进脉络向我们展示,市场从社会分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同阶段的变迁过程,其原始形态是作为剩余交换场所出现的,是产品贸易双方的桥梁,而现在流行的“市场机制”解释主要构筑于新自由主义理论之上,强调价格、供求、竞争等不同类型的途径实现各类资源配置的一种社会经济机制及运行方式。即将市场看作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其依靠供求力量来回答企业生产什么、如何生产以及为谁生产的问题。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可以将人们的经济生活安排好,奠定了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后来新古典学者引入了边际概念和数学证明,进一步通过模型等论证了“一般均衡”的存在,价格机制可以作为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核心构成。马克思政治经济理论从生产资料占有者对于剩余价值与利润的追求以及商品所有者需要面对的竞争压力出发,阐述了竞争对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类型部门创新与社会分工体系的拓展,指出了竞争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推动力对新兴生产部门形成与发展极具影响的机理。
随着社会分工与社会交往向高级形式演变,原始市场经济、古典市场经济到现代市场经济构成了三种不同的形态。同在个体私有制的手工业基础上建立起的前两种市场形态相比,现代市场经济生产社会化程度更高,所占据的生产资料的规模更广。尽管如此,我们却也不能将市场片面的认为是“竞争”的代名词,市场有着更广阔的意义。美国著名教授威廉·鲍莫尔,将资本主义增长的奇迹归功于“自由市场创新的机器”(free market innovation machine)并剖析了资本主义的驱动机制,他表示市场的核心特点就是创新,而不是价格竞争,以此解释为什么市场经济可以比社会主义取得发展的优势。但是,市场在上述解释中存在的更广泛的“交换”意义,长期以来却被忽略了。
事实上,马克思在周转时间的论述中提及了“市场即流通领域”,人们不断在市场中从事商品生产与交换,市场逐渐成为了交换发生与价值实现的重要场所,所以马克思回答了“剩余价值能不能从流通以外的什么地方产生呢?流通是商品所有者的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在流通以外,商品所有者只同他自己的商品发生关系。”因此不同经济生产和经济消费主体,在具有广泛连接性的市场中进行差异化自我需求表达与价值实现,而市场作为不同“需求”的沟通渠道,有着难以替代的特殊地位。因此,我们可以将市场理解为有着价格调节机制的,以竞争和交换为核心要素的多元主体自由表达的场所。
苏联解体之后,产业政策受到了广泛的质疑,学界的注意力进而转向竞争政策,在西方主流自由经济理论的加持下,认为竞争是为社会创造财富的重要机制。竞争令企业和厂商长期肩负被淘汰的压力,不得不开展各种创新活动以维持现有市场优势,这也引发生产组织的变革更新,驱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竞争”似乎作为了“自由市场”和“创造财富”的核心,但是看似完善的理论却无法解释“价格战”等问题上社会财富的损失,更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拉美地区国家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
20世纪50年代末期,资本主义经济逐渐迈入了短缺,很多产业出现了过度竞争的问题,也就是社会资源配置同质化到一定程度的“内卷”不断发生,导致竞争陷入资源浪费的低效率和无秩序。究其原因,“完全竞争”假设严重脱离现实,忽视了企业在追求差异化方面付出的努力。“差异化”的竞争才是创新发展的非均衡现象的解释,必须避免导致停滞的“竞争”。其实,缺乏增殖的竞争只是旧有静止均衡上的循环反复,所以熊彼特说“完全竞争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是低劣的,它没有权力被树立为理想效率的模范”。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是某种破坏均衡而又恢复均衡的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正是创新使其避免了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状态。形象的说,就是每个人都在分蛋糕,但是没有人合作去做蛋糕,财富只能在一定均值附近徘徊。迈克尔·波特出版《国家竞争优势》中将企业的竞争优势分为“低成本型”战略和以创新为核心的“产品差异型”战略,他更强调差异性竞争,并表示这样的竞争即使不发生在自由市场的竞争中,也是可以理解并且鼓励的。更准确的说,“竞争”在市场上具有重要地位,但却不是市场构成要素的全部,而创新所需的途径也不仅仅局限于“竞争”,垄断寻租下的高投资和发明也会推动创新成功的产生。因此,具体来讲:
首先,作为“市场理论”核心要素之一的“竞争”对创新是有一定促进作用,但却不是必要条件。创新是社会福利增长的驱动力,同时经济体为追求超额利润而展开一系列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创新能力的形成。但是主流经济学将完全竞争作为假设核心,又或是片面强调垄断带来的创新和增长的可能性,无法解释创新过程的差异化现象,更不能有机的看待市场在创新问题上的全面作用。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和全部社会关系不断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竞争”是相比竞争对手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在同一模式中进行恶性的价格竞争,进而减少社会经济中可能存在的多样化产出。
第二,这样的促进作用并不产生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熊彼特强调创新是一种“动态竞争”中的不断替代,是一种以“创造性破坏”为特征的内生发展的核心要素。“竞争”在西方自由经济学中更倾向于静止状态的竞争,主要是由同质型企业的数量来描绘,而创新能力构造所需的竞争是一种动态的过程,企业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差异化。学者林毅夫曾在扩大的市场范围使用“动态比较优势理论”来描绘一国在国际贸易中如何改变策略来成就创新能力和发展结果的。是的,过度的价格竞争只会让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失。创新发展不需要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可否认知识产权和反垄断制度是促进市场各个经济体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二者要建立合理的边界。“总之,不管是以创新投入还是以创新产出来衡量创新水平,市场结构不能用一个简单化的结论来回答”。
第三,适当的“垄断型竞争”也可以促进“创新能力”的发展。卡曼和施瓦茨曾将创新能力的来源进行分类:其一是被垄断前景推动的,源于单一经济体对获取垄断利润的渴望;其二是竞争前景的推动的,源于迫切避免竞争对手的威胁。这两类创新同样重要,垄断前景推动的创新可以保证企业在垄断势力增强的情况下创新活动的继续,而竞争前景推动的创新使得企业迫于被淘汰的压力愿意付出较大成本来进行发明创造,而非满足于较小成本的模仿。但是极端垄断的产生,尤其是全球化的发展,龙头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统治了整体的价值链,例如飞机产业中的空客和波音公司。如果由“垄断租金”支持的大企业长期在行业里占据垄断地位,不仅会由于真实成本的偏离使得消费者剩余不断减少,造成社会总体福利损失,更重要的是会压制其它小企业的成长,阻碍多样性和差异化的产生,进而限制社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
概括来讲,其竞争的边界就是介于追求成本降低“同质化”竞争和追求创新发展“异质化”垄断之间的动态平衡。(如图1)不仅要防止在自由市场中“竞争内卷化”现象的出现,更要避免完全垄断性市场结构中出现的降低社会福利的垄断寻租。其实,与静态均衡分析相比,动态的分析对于理解真实世界更为重要。学者王小明通过发展中国家企业的外溢性形成设定的基础上的研究,得出适宜的市场结构与这些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相关联的结论,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在国内外技术差距较大时有利于拉动国家的技术的提升,垄断性的市场结构在技术差距较小时则会对其产生阻碍,因此发展中国家可以在较大技术差距时,倾向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以提高收敛的稳态知识水平,并在差距小于一定范围时,采取竞争性的市场结构来提高国家整体性的技术进步。在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竞争”政策是完善“市场机制”与“创新能力”之间理论逻辑的重要表现。对单一经济体而言,“竞争”的作用不能仅仅局限于短期的市场资源配置,更要关注培养企业长期的创新动力与能力。
图1 “竞争”的边界的理论逻辑示意图
我们必须客观看待“竞争”作为发展动力这一形式。马克思在资产阶级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利润理论一章论述,“总之,这个资产阶级经济的重要推动力,不能创立资产阶级的经济规律,而是这些规律的执行者。无限制的竞争不是经济规律真实性的前提,而是结果——是经济规律的必然性得到实现的表现形式。竞争不能说明这些规律,它使人们看到这些规律,但他并不产生这些规律”。5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特定时期特定阶段仍然实现了技术的进步与现代工业发展需要的资本积累。“市场机制”与“竞争能力”二者间的平衡需要在理论上从“寻租垄断”与“竞争内卷”中重构“竞争”边界,在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两种极端状态下找寻对创新最有利的市场结构,让市场为社会的差异化需要进行充分表达。而企业产品满足不同消费者的诉求,会缩小被替代的几率,这同样减小了由于竞争导致企业破产而产生的社会摩擦成本。因此,我们要客观看待市场中的交换关系,从市场结构的动态变化中与主体差异性的需求中找到通过“竞争”而创造的社会总体福利的边界。
“竞争”问题在现实中会比理论分析中更为复杂。首先破除国界对“自由市场”范围的束缚,借由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态势来看“市场”和“创新”之间逻辑关系。彼得诺兰教授指出,过去几十年全球技术的进步不断推动全球生产链和价值链进行重组与整合,世界的垄断情形愈发严重,一方面体现在扎根于西方发达国家全球价值链中支配性企业的崛起,他们不断通过并购和向发展中国家投资来巩固其垄断地位。另一方面,诺兰称其为“系统集成商”,这些拥有世界影响力品牌与卓越技术的“系统集成商”公司作为全球化新的经济核心,不断利用其处于价值链顶端的优势地位对供应链中的下游企业形成压迫,推动其同样走向整合的道路,形成不同产业链的集中与垄断。因此,发展中国家想要迈入国际行列,所面临的压力不仅来自大型的上游技术企业,更来自大企业下面的零件供应商,要想短时间内调集资金、技术、人才加入国际资本竞争,欠缺实力的民营企业往往难以与资金雄厚的跨国资本一较高下,经常处于被动局面,被兼并成为跨国公司的依附成为许多优秀民营企业不得不面临的局面。对于中国来讲,我们具有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公有资本的剩余是全国人民共同享有,依托于公有制这一载体来构建集体性的创新能力,以加速国内资本的集中和积累,在全球化条件下实现国家的自主发展,形成国际竞争的新优势是必要的发展路径。值得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产业也对传统的“垄断弊端论”做出了挑战。而事实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垄断并不一定会导致技术进步的停滞,市场上仅有的垄断企业其所能获得的资本收益率不会过多地高于完全竞争市场下应得的正常收益率,因为任何能使垄断企业获取高于资本正常利润的垄断定价行为,都会招致其他竞争者的进入,因此会迫使企业投入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与升级。因此未来要在自主创新基础上的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一定离不开国有企业所要扮演的重要角色。回顾中国的实践,改革开放的40年间,我国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一实践成功回答了公有制与市场能否结合与如何结合的重大问题,为理论推动与发展路径创新做出了开创性贡献。
同时,我们发现,市场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经济概念,转换视角将传统意义上市场“嵌入”社会中,经济主体的社会嵌入才是竞争联合体的正确表述方式。与主流自由理论相悖的波兰尼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中批判性地指出市场脱嵌于社会的指导思想导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与社会崩溃的必然性,强调市场“脱嵌”于社会是不可能成功。经济的实质其实是与环境互动的制度化过程,而经济与非经济制度同人们生产生活的不断缠绕界定了市场作用的范围,政治同样对经济有着重要影响,而市场竞争所塑造的创新能力同样嵌入这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差异环绕的系统中。企业间的关系也与纯粹的市场交易有着明显区别,不同经济主体组成的关系网络由于嵌入更广泛的社会结构中,受到社会价值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经济体在市场中的表现并不一定直接与“竞争”利润成果相联系,那么创新可能并不是由于自由市场的竞争机制所致,而是源自于社会所需要的更高的发展价值要求,“竞争”的边界在市场的社会嵌入性中就要重新定义,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挖掘的并不是简单利润追求,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层次上效用的满足。
据此,本文尝试拓展“市场”和“创新”之间的实践逻辑(图2)。西方学界的普遍观点坚持个人主义和自由市场的条件下才能萌发原始创新。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加深,分工合作成为了普遍现象,个人很难完成一些系统性和比较大的研究,取而代之的国家的支持和多领域协作。英国学者弗里曼通过对日本计算创新系统经验的实证分析中肯定了改变了企业之间的孤立行为的国家创新系统的推动作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指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国家创新系统通过国家制度安排,在一系列共同的社会经济目标下令不同主体达成相互合作渗透的关系,整体性推动创新的引进、扩散和应用。
图2 “竞争”的边界的实践逻辑示意图
总体来说,市场作为工具性规律和机制,是服从和服务于该社会的基本经济规律和社会生产目的的,就像斯提格利茨又将市场定义为“任何可以进行交换的场合,所有市场交易都存在于市场概念和市场经济之中”。“市场经济”围绕的是交易,并不一定仅局限在“完全竞争”问题上,资本的竞争可能会导致社会生产缺乏对社会福利的正确价值定位与无政府状态外部性下的整体福利损失。在中国,作为市场主体的各个经济组织,都是以共同富裕为本质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参与者,因此不能片面的将“竞争”和“联合”看作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价值取向与路径选择的两端,而是要因地适宜、因时而异的进行机制选择。对中国而言,更重要的是调动社会不同主体的力量,培育一个利于社会整体发展的市场机制,使创新思维能够转化为商业成绩,以此来满足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经济结构性问题开始显现,生产成本也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而上升,摆脱扩张型增长的竞争模式,朝着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方向发展迫在眉睫,创新成为了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自党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修改为“决定性作用”后,“市场机制”的重要性愈加凸显。那么问题随之产生:自由市场理论中所强调的个人主义真的有利于创新吗?完善的市场机制是否可以不断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并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市场机制的确可以一定程度上促进创新的发展,但是其促进的方式仍要具体分析,“差异化”的竞争才能有效增加社会的总福利。在实践中,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得垄断企业以及一国参与全球竞争的国有企业成为了有效的“创新”提供者。因此,在动态中找寻市场“竞争”的边界,不将经济体之间的竞争作为“市场经济”唯一或是最优的制度表达,并利用市场和创新能力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以及各个经济体在社会中的协作创新来拓展增长的逻辑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有效思路。说到底,衡量“竞争”的有效性是“嵌入”社会的市场通过创新所能提供的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非企业间单纯的零和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