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澄霞
《留美学生季报》1917年第四卷第二期发表了陈衡哲女士的白话小说《一日》。后来,胡适在为陈衡哲自选集《小雨点》(1928年4月新月书店初版)所作序言中指出:“当我们还在讨论新文学问题的时候,莎菲却已开始用白话做文学了。《一日》便是文学革命讨论初期中的最早的作品。《小雨点》也是《新青年》时期最早的创作的一篇。1917年以后,莎菲也做了不少的白话诗。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试想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试想当日有意作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的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了。”半个世纪之后,夏志清先生在《新文学的传统》一书中再次提出“最早一篇现代白话小说是陈衡哲的《一日》”。随后,引发了两岸学界关于“谁是第一篇白话小说”的争论。时隔多年,现代文学史家陈平原先生在《书城》2008年第四期撰文《那些让人永远感怀的风雅——任鸿隽、陈衡哲以及“我的朋友胡适之”》,再次旁及这一公案:
莎菲的文学才华,固然因生活困顿而有所损失,但平心而论,《小雨点》中的散文、寓言与小说,有开创之功,却非传世之作。现在学界颇有贬低鲁迅的《狂人日记》而抬高陈衡哲的《一日》的,其实不妥。陈衡哲一九三五年为《小雨点》撰《改版自序》,谈及“《一日》中仍时有文言痕迹的存在”,只是最初的白话试验;而这篇小说的“附志”(1935)也称:“这篇写的是美国女子大学的新生,在宿舍中一日间的琐屑生活情形。它既无结构,亦无目的,所以只能算是一种白描,不能算小说。”单说写作时间早于《狂人日记》,故是“第一篇”,不足以服人;因此前上海的报纸上早已发表不少白话小说。在我看来,以文学家的才华撰写《西洋史》以及《一个年轻中国女孩的自传》,更能代表陈衡哲文学上的成绩。
平心而论,从艺术水准和文化影响而言,《一日》自然比不上《狂人日记》,但从发表时间看,《一日》早于《狂人日记》则是史实,陈衡哲的开创之功赫然在目。
其实,陈衡哲先生享有多个中国“第一”美誉:清华庚款第一批派送留美十名女生之一;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位女作家;第一位大学女教授;第一位西洋史女学者;第一位连续四次出席太平洋国际学会会议的中国代表。在社会动荡剧烈和新旧较量激烈的二十世纪初,陈衡哲笃学尚行,勇于创造自身命运,成为开一代风气的探索者和先行者。
陈衡哲(1890—1976),英文名Sophia H.Z.Chen,祖籍湖南衡山,这就是她名字中“衡”字的来历和用意。陈衡哲生于江苏武进书香世家,即常州当地习称的“衡山陈家”,其祖父和父亲都是清末著名学者。陈衡哲幼习“四书五经”,曾辗转广州、上海等地读书求学。1914年考入清华学堂留学生班,成为清华选送留美的女大學生之一。她先在美国“五姊妹”女子大学之一的纽约瓦萨女子学院攻读西洋史,兼修西洋文学,1918年获文学学士学位,后进芝加哥大学继续深造,1920年获硕士学位,同年,应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之邀回国,被聘为北京大学西洋史兼英语系教授,成为中国高等教育史上第一位女教授。后又任职于商务印书馆、国立东南大学、四川大学等。著有《西洋史》《文艺复兴小史》,小说集《小雨点》,散文集《衡哲散文集》及传记《一个中国女人的自传》(又译《陈衡哲早年自传》,以下简称《自传》)等。陈衡哲四次代表太平洋国际学会中国理事会出席国际学术会议,主编《中国文化论集》,中西贯通的教育经历使她在史学、文学、教育等方面都颇有成就。
陈衡哲的这些成就并非唾手而得,而是她在“造命”信仰下艰苦抗争、自我奋斗的成果。从反抗缠足、争取女性受教育权,反抗父母包办婚姻而立誓独身,到努力平衡事业与家庭、学者与母亲/妻子身份的矛盾冲突等,这些大小权重不等的抗争,贯穿了陈衡哲的前半生。在当时当地称得上是开明之家的“衡山陈家”,照样给女儿缠足,一手包办儿女婚姻,在这样的家庭中,女性抗不抗争,抗争激烈与否,结果霄壤之别。正像陈衡哲在其《自传》中交代的那样,比她大三岁的姐姐,在十六岁时就遵父母之命嫁给只比父亲小三岁的堂姐夫作续弦,只因堂姐夫是父亲好友。即使像家族中最令她折服的三舅舅“这个激进分子”的女儿都嫁了“父亲为她们选的丈夫”。目睹家族女性因包办婚姻酿成的人生悲剧,陈衡哲坚决不愿步姐妹们后尘。她十三岁时就离开父母跟随舅父奔赴广州、上海求学。1908年上海女子中西医学堂预科毕业后,被召回家中逼着订婚,她以立志独身激烈反抗,父母则以断供相胁迫。1909年初她重回上海女子中西医学堂读了两年正科,1911年毕业。此后直至1914年考取留学生资格之前,寄居常熟姑母家将近四年,这是她人生的至暗时期。一向好强又颇自信的陈衡哲面对漂泊无着、年岁逐增,难免“开始丧失信心。我不再相信自己能够造命,甚至觉得跟生活斗争毫无意义”,但她还是坚持独身这条底线,让自己“免于成为一个官场里的候补少奶奶”。《自传》中她曾剖析当初为何坚持独身:“首先,我希望拥有实现我从事文化事业理想的自由,而我所认识的已婚妇女却没有人享受那样的自由。其次,我[在医院工作期间]看到过太多的妇女生育的不正常状况,所以实在不想亲身体验。再次,我无法忍受嫁给一个陌生人,但我早期的教育和环境让我觉得既能选择自己的丈夫又能保护自己的自尊心的前景是不可能的。”
三舅庄蕴宽对陈衡哲一生影响甚巨。庄蕴宽是著名画家、故宫博物院创建人之一,曾在广东、广西为官,比久居一隅的陈父见多识广。他鼓励少年陈衡哲:“你是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子,你应该努力地学西洋的独立女子。”“你得知道人对于生命有三种态度:安命,怨命,和造命。我相信你能创造自己的命运,也希望你从小就有造命的态度。”这些谆谆教导令陈衡哲一生受益无穷。因此,1935年已经功成名就的她在回望自己走过的人生之路时,不无庆幸和感慨:“我曾经是那些经历过民国成立前后剧烈的文化和社会矛盾,并且试图在漩涡中掌握自己命运的人们中的一员。因此,我的早年生活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标本,它揭示了危流之争中一个生命的痛楚和欢愉。”
因为自己的人生皆由“造命”的态度而成,陈衡哲极其关注妇女问题。举凡与女性有关的问题,如女性解放、男女平等、女子职业与家庭、教育与青年等都作了深入探讨,她俨然一个时评家,在《大公报》《独立评论》《每周评论》上写了许多社会批评,每篇都直击时弊,切中肯綮,为推进新文化运动和改进社会风气竭尽个人所能。
如发表于《独立评论》1935年第一百五十九期上的《复古与独裁势力下妇女的立场》一文提出:“在女子兼具有个性与女性的立场上,我们的要求是一个发展这两重人格的充分机会。这当然并不是说,每一个女子都须受到与男子同样的教育,或做同样的事业。我们不要求这类数学式的平等。我们所要求的,是一个与男子平等的发展个性的机会。”在男女平等的问题上,陈衡哲强调的是两性在发展的机会或条件上的平等,这个见解在当下仍富远见卓识。因为当今的女权主义呼吁和诉求的始终都还是女性与男性权利上的平等、地位上的平等,而非发展机会或条件上的平等,更不是权利和义务/责任的双向平等。在男权社会中,女性的第二性地位或第二性处境,其实是一个结果而非原因。导致“女性第二性”这一结局的原因,不能简单地归咎于男权社会的压迫。男权社会确实剥夺了女性身心发展的权利和条件,譬如中国女性曾经被三从四德等封建伦理道德所束缚,身心得不到健康发展,遑论全面施展自己的个性才华了。但是,近百年来的现代社会,从宪法到各项法律,明确规定了男女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包括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劳动就业的权利、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以及婚姻权、财产权等。国家的法律所赋予的女性权利已经相当充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平等还只是条件上的平等,并不能保证结果上的平等。一味地强调结果上的平等往往容易导致平均主义,那就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形式上的平等其实是掩盖了本质的不平等。譬如农业生产劳动中男女劳力每天所挣收入不同,这是因为两者的工种和劳动强度存在差异,这种结果的不平等恰恰体现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公平公正原则。陈衡哲要求女子拥有“一个与男子平等的发展个性的机会”,为女性发展个人所长提供充分条件,“假使一个女子有天赋的机械天才,我们便不应该因为工程是传统的男子职业,而反对她去学。同时,假使一个女子的天才是在治家与育儿之上,那么我们正也不必因为拥护女权之故,而反对她去做一个贤母良妻。”(《妇女问题的根本谈》,《独立评论》1934年第九十七期),这些见解是何其理性与公允!
同样难得的是,陈衡哲作为一个女性从无狭隘的偏袒之心,而是客观正视女性自身存在的种种不足,揭出自身病痛以疗救女性自我:“但在我们女子的自身,也有不容不反省的地方……我们对于已往和将来的女界,没有一个传授火炬的责任吗?假如我们承受这个责任,那么,我们便应该自问,‘我们将用什么工具来担负这个责任?’依我看来,我们做人尽责的最有力的工具,是我们的人格与能力,而能力又是基于智识与见解的。故我们又当自问,‘我有一份不但能使我自立,并且能使我尽责的智识与能力吗?我有一个自尊和坚贞的人格吗?’”所以她给女性解放作了定义:“故一个真正解放了的女子,必是受过相当教育,明了世界大势,有充分的常识,独立的能力,与自尊的人格的。”在谈到女子参政问题时,她认为女性要常常思考“妇女们应该做点什么”,而非斤斤于“妇女们能得到些什么”,因为前者激发的是一种创造和奉献之心,能产生建设的力量与成就,而后者表露出的是一种占有心理,容易产生破坏力量。陈衡哲还特别强调,女子参政首先要衡量一下女性自身是否真正拥有才学、能力、品行方面的参政实力,而非赶趟儿一般成为摆设和点缀:
我们对于这些和类似这些的问句,能得到一个真正满意的答复后,才敢自信,自己的解放,是内心的与人格的,而不是外表的或男子的恩赐〔罢〕了。有了这样的解放,我们才能去接受那把参政的利刃;也必先有了这样的解放,那把利刃才能成为一个增进文化的工具……这个女子自身的琢磨与解放,依我看来,不但是妇女参政问题中的一个最中心最基本的条件,并且也是凡百妇女活动的一个先决问题。(《妇女参政问题的实际方面》)
《两性问题与社会意识》一文既批判男性婚恋观上对己自由主义、对妻贞操主义的“双位道德”,同时也揭出千百年来女性头脑中根深蒂固的“妻以夫贵”的依附意识,主张社会观念真正进步必须要双管齐下根除这两种陈腐观念。陈衡哲对两性问题的诊断和药方,疗效至今。
现代评论家钱杏邨曾经评论陈衡哲的创作是“完全用理智的力来叙述一切创作中的事件,而且绝对的〔地〕没有旧时代的女性的‘多愁多病’的形态”,文史学家司马长风称其“善于写景物,也善于谈人论事,议论风发,其活泼幽默可与较后的两大散文家梁实秋、钱锺书互相竞耀”,这些特点在陈衡哲时评或政论中皆有充分体现。
1935年,陈衡哲随出任四川大学校长的丈夫任鸿隽前往成都,因发现姨太太一族中有不少女学生,她以为这既是女界耻辱,也是大学教育的悲哀与失败,于是作文《四川的“二云”》予以揭批,因此遭到四川当地习惯势力的围剿,引发“川行琐记”风波被迫举家离川。这一行为中有个性使然,表明独立女性的见识与自信,更有陈衡哲作为现代知识女性所具有参与社会变革的强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据她的女儿任以都先生回忆:“家母曾经当面表示过反对赵伯母(赵元任的夫人)放弃行医,当一名单纯的家庭主妇。”这个细节与陈衡哲性格完全契合。
陈衡哲以她的学养才情,打动了当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化学硕士的任鸿隽先生。任鸿隽在《五十自述》中回忆:“遂一见如故,爱慕之情与日俱深,四年后乃订终身之约焉。”三十岁那年陈衡哲和任鸿隽举行婚礼。作为中国现代第一批官派女留学生,1920年夏,陈衡哲学成归国就被聘为北京大学第一位女教授,为次年北大“開女禁”招收女学生做准备,但陈衡哲在北大实际的任职时间不到一年。儿女的出生让她陷入生活的琐碎,打乱了她对生活的所有规划。她只能辞去教职,承担起抚养孩子的家庭责任。此后,尽管陈衡哲间断地担任过东南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教职,也曾于1930年重返北大教授西洋史,但时间都不长,她主要的身份是“贤母良妻”。尽管她也强调“母亲是文化的基础,精微的母职是无人代替的……当家庭职业和社会职业不能得兼时,则宁舍社会而专心于家庭可也”,她倾心尽力的投入使得家庭教育相当成功,“一门三子女,皆为大教授”。但选择回归家庭并非内心没有矛盾痛苦。她一边带孩子一边读书,趁孩子上学时再专事写作,努力著书立说,在事业与家庭中找寻平衡。她在《现代评论》《晨报副刊》《独立评论》《观察》撰写各种时评,1922年,陈衡哲一度应邀进入商务印书馆的编辑所任编辑。此后的五年里她两度怀孕、两次分娩,仍坚持为新学制高级中学编写《西洋史》教材。胡适在为《西洋史》所写的书评给予很高评价:“陈衡哲女士的《西洋史》是一部带有创作的野心的著作……这部书可以说是中国治西史的学者给中国读者精心著述的第一部西洋史……此书也是一部开山的作品。”《西洋史》是在五四运动新思潮的直接影响下写成的,出版后,一时之间大有洛阳纸贵之势。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商务印书馆连续再版了六次。这部史著确立了“以中国人眼光看西洋史”视角,而非蹈袭先前“以西洋人眼光看西洋史”,在民国学校历史教育发展史上贡献独特,是陈衡哲先生“学者生涯的立业之作”。
任鸿隽当年求婚时曾对陈衡哲说:“你是不容易与一般的社会妥协的。我希望能做一个屏风,站在你和社会的中间,为中国来供奉和培养一位天才女子。”陈衡哲在给她三姐的信中也曾说:“他深信我尚有一点文学的天才,欲为我预备一个清静安闲的小家庭,俾我得专心一意的〔地〕去发达我的天才。”陈衡哲、谢冰莹、袁昌英这些湖南女子,巾帼不让须眉,她们为中国近现代文化作出的贡献,辉耀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