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宝民
杨绛与陈衡哲都是中国现代文坛的著名才女,二人相识于1949年,那时她们都住在上海,彼此相识了之后,感觉很谈得来,相互之间走动得就密切了。两个人经常在陈衡哲家促膝长谈。
有一天,杨绛又去陈衡哲家,恰好陈衡哲的丈夫任鸿隽有事外出应酬,杨绛便陪着陈衡哲一起吃了一顿晚饭。在吃饭过程中,陈衡哲告诉了杨绛一个秘密。杨绛后来在文章中回忆道:“我们吃得少,也吃得慢。话倒是谈了很多。谈些什么现在记不起了。有一件事,她欲说又止,又忍不住要说。她问我能不能守秘密。我说能。她想了想,笑着说:‘连钱锺书也不告诉,行吗?我斟酌了一番,说‘可以。她就告诉了我一件事。”
陈衡哲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杨绛,而杨绛也说到做到,对钱锺书也没有说这件事。“我回家,锺书正在等我。我说:‘陈衡哲今晚告诉我一件事,叫我连你也不告诉,我答应他了。锺书很好,一句也没问。”
陈衡哲告诉杨绛的那个秘密,杨绛没有向任何人透露,真的做到了守口如瓶。2002年的一天,杨绛写了一篇回忆自己与陈衡哲交往的文章,在文章中谈到了这件事,但她依然没有交代那是个什么秘密,只是说:“既是秘密,我就埋藏在心里。事隔多年,很自然地由埋没而淡忘了。我记住的,只是她和我对坐吃饭密谈,且谈且笑的情景。”
楊绛真的把那个秘密淡忘了吗?显然是不太可能的。杨绛90多岁时写的回忆性散文,能把儿时的一些细节一一记起,说明她有着非常好的记忆力,因此,对陈衡哲当年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她是不可能忘记的。她在文章中说“淡忘了”,不过是一种说辞而已;而真正的原因,是要继续为陈衡哲保守那个秘密。
陈衡哲向杨绛讲那个秘密的时间,是在1949年;陈衡哲死于1976年;杨绛提到这件事的那篇文章,写于2002年。也就是说,当杨绛在文章中提到这件事的时候,距离陈衡哲告诉她那个秘密的时间已经过去了53年;而陈衡哲也已经去世26年了;与那个秘密相关的人员应该都已经不在人世了,如果杨绛在文章中把那个秘密透露出来,从情理上来说也不为过。但杨绛并没有那么做,她依然忠实于自己当年对陈衡哲许下的诺言,继续为陈衡哲保守这个秘密。2016年,杨绛去世,那个秘密被她带到了另一个世界里,永远地成为了秘密。
〔本刊责任编辑 袁小玲〕
〔潘光贤荐自《陕西工人报》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