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武
宁静是一种自己被自己忽略的状态,或者说是自己被时间忽略的状态。可以这么想象一段宁静的经历:穿过一条幽深的长廊,它在一座古老的神殿里,棕红色的地毯缀着缠枝莲或者蔓草图案,在暗灰色的地甬上铺着,这足够让脚步声也变得轻微,连同它高敞的穹顶。人走在这样的长廊上,只能感受到一种意外的压力,它来自神秘的未知世界,从心灵的疆域上长出来的强大的枝蔓,像神经或者血管似的分布在身体的四周,仿佛这里的每一个空气分子或者每一束光,都无法穿透这密布的枝蔓。人被精神的力量所托起,轻若无物地飘着,仿佛除了长廊之外,世界已经不复存在。嗒——嗒——嗒——古老的钟表在晦暗的墙壁上缓缓地走着,每一刻的指针划动,似乎让这个世界都一点点缩减着,像幽暗的管道里的空气,一缕烟从管道的一端吹过来,结果,它消失在管道的另一端。
我尝试着让心跳的节奏合上钟表的声音,结果,很难完全合拍,心跳时紧时慢,当内心莫名紧张时,它怦怦怦地剧跳,仿佛心里有一千只鸽子在拥挤着。而周边依旧是宁静到可怕的氛围,一个人,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长廊。这种感觉很让人紧张,于是,精神高度紧张的结果就是,听觉和触觉变得格外敏感,仿佛身边流动的空气也能够洞察幽微,它像另一个无形的我,许多无形的我在跟随着,我感到他们在窃窃私语,想讨论什么?哲学或者人生?是有与无的命题或者是别的什么?康德的或者是叔本华的,或者是激进的尼采的。但这其实都毫无意义,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个体,包括我的情感和经历,都乏善可陈,寻常的人怎么样,我也就怎么样。思想的敏锐往往让人痛苦不堪,于是,我想,老庄的思想是对的,更符合像我这样的凡夫的生活。宁静是属于神圣的,我因此对宁静的环境感到紧张和不安,我喜欢热闹和庸常。宁静,更多的是属于精神的范畴,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像那缕灯光,静静照在古老的墙上那幅泛黄的壁画上,灯光仿佛一片黄色的提醒或者暗示,我喜欢亮光的环境,于是,多朝那里看了几眼:那只白鹿衔着灵芝,松树蓊郁,虽然颜料有些陈旧,并且在局部产生龟裂和剥落,总体可以看到,那只白鹿极为优雅和娴静,仿佛是谁的眼睛,能够直透内心、抵达心灵的那种目光。于是,我的内心突然感应到它的宁静了,我感觉自己朝它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空气中有一股陈旧的霉腐味,管风琴在走廊的一端,它就放在通往大堂的拐角处。它并未闪亮泛光,相反,暗哑的外表跟这长廊的风格颇为契合。
旧的长排椅子漆面斑驳,局部脱落严重,但仍然被人摩挲得足够光滑。我在跟他探讨关于C4咏叹调的細节,他强调了管乐和弦乐的和谐共鸣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这是属于赞美诗的音乐,节奏仍然是主导性的,不存在轻快的旋律或者复杂的和弦结构。他静默了片刻,似乎在想着下一步的话题。我说,这是一首复调音乐,它不断重复着。像纪尧姆·迪费(Guillaume Dufay)所创作的“四部和声”的格调模式。我认识他还是缘自另一名与他同名的画家劳尔·迪费(又译作杜飞),他是一名野兽派画家,他的画广泛应用于挂毯、壁画、纺织品图案、陶瓷设计产品中。纪尧姆·迪费是一名教士的私生子,幼时长期在康布雷(又译贡布雷)大教堂里当唱诗歌童,所以,对管风琴曲特别熟悉,他的音乐多以MISSA风格为主,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过渡期的代表性作曲家,也是弗莱芒作曲家的代表人物。他抽着一支雪茄,脸露倦怠之色,他负责排练事宜,因此,夜晚成了他主要的生活时间。他平常不多说话,在抽雪茄时更加沉默,一口烟一口烟地吞吐,满屋的烟草焦油味。哈瓦那雪茄散发出一种类似于柠檬油的芳香,也有说是朗姆酒的香气。我在他家里看到一个酒柜,靠着百叶窗,临街的灯光照射在百叶窗的条形窗叶上,在屋里投射成一方光的栅格,惠更斯-菲涅耳光干涉及衍射原理告诉我,光在一条缝后形成干涉条纹,依次排列,光从多条缝透过形成干涉和衍射的现象,像百叶窗的栅格一样美好而有序。有时候,特别是夏天的早晨,光从窗帘的缝隙间透进来,在墙壁上形成了美好的条纹状光影,它多么具有镇静的功能,直到我拉开窗帘,墙壁上的光影立马消失,留下我一脸的遗憾。而阳光像金色的浓浆似的倾泻而入,地板上漾着阳光的液体,它像流体似的铺展开。纪尧姆·迪费的复调音乐,听上去是那么的神圣,也不乏俏皮的片断。但我从内心里感受到迪费的灵魂是多么孤独,因为音乐是通感的,我从音乐里了解了迪费先生。他可能是个性格古板的人,他不苟言笑,表情严肃。幼年的经历一定在他的内心留下深深的印记。
管风琴的面板是榉木材质,因此,虽然经历了近百年的时光,它依旧泛着古典的金黄。这与幽暗的长廊形成鲜明的对比,而与墙上壁画上照着的灯光一样,让我感动。它那么宁静,沉默得像亘古以来从未有过的喧哗与骚动。因此,埃及圣殿的主色调采用了黄金之色,图坦卡蒙的黄金面具是那样的神秘,它具有了宇宙的二进制原理和阳光与阴影的双重具象。而黄金在黑色条纹的装饰下,显得更加锃亮和完美。它像斑马的条纹一样,足以让所有惊叹的目光变得宁静而沉重,而不仅仅只是惊讶和震撼。
克维多·加拉列斯的诗:
“厌倦了藏着提尔毒液的长袍/在苍白和生硬的黄金之中/用东方的奇珍异宝遮掩裹蒙/啊,卢卡斯!那孜孜不倦的折磨。
你遭受一场美妙的谵妄/当那如此罪恶的幸福/辉煌中阴暗的恐惧在骗你/那是玫瑰色的霞光中的毒蛇,百合花丛中的蛆虫/
用你的宫殿跟木星比美/把黄金当作星星去骗人/住在里面却不知你将死去/在荣耀中,你主宰的一切/在明察秋毫者的眼里,你/只是卑劣、恶心和粪土”
其实何止是图坦卡蒙如此,所有的罪和罚都因循不停,因为喧嚣之后,必然是亘古的宁静,黄金也会化为尘土。
我似乎很少与人喝酒,我不擅长喝酒,饮酒对人体或有裨益,但对于我是例外,除满脸通红,头昏脑涨和急剧的心跳,以及肚里排山倒海般的难受之外,似乎乏善可陈。朋友开酒庄,经常向我推销他的拉图和拉菲,从VDF级开始,到IGP\VDQS到AOC。餐前酒通常偏酸口味,想调动起胃口,主要是干型的葡萄酒,像香槟酒,本土的酒则有黄酒中的花雕等,餐中酒,则是口味较醇正的红葡萄酒或者白兰地与本土的白酒,以助气氛,提兴奋度为主。偶尔也以啤酒为餐中酒,啤酒的泡沫和酒花香味、大麦芽香等足以引起胃口和神经高度的亢奋。小区门口就有酒吧和餐厅,夜晚食客如潮,杯觥交错,红男绿女,影影绰绰,酒吧里的DJ高声炸耳,低音炮直震得五脏晃荡,神魂颠倒。在那种环境里,我很不适应,往往待不了片刻就做了逃兵。那灯光与人影,全是颓废的象征,这种地方不想去,偶尔也不想。朋友聚餐,则是应酬,无奈又如何?幸好酒这饮料不勉强,可多可少,浅尝辄止,也无伤大雅。博尔赫斯的《探讨别集》里介绍了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的经过时,提到了塞万提斯经常喝烈性的酒,还特别喜欢龙舌兰酒,这是南美洲的一种烈酒,它具有浓郁的甜蜜素香和类似于甘蔗的醇厚滋味。龙舌兰酒长期贮存在陶器中,而西班牙人喜欢用铜器盛酒,贵族们则用银壶装酒,当然,平民则多用上了琉璃釉的瓷器盛酒,那种从东方神秘古国舶来的瓷器,让多数人欣喜若狂。有着青花图案的波斯风格瓷器适合用来装低度的酒,比如香槟,而铜器则用来盛烈性酒。青铜器的特殊魅力,能够赋予酒新的生命力,让酒的醇香更加持久,同时,铜释放出来的离子,则让酒液有了一些浅浅的宝石蓝色,并且让酒石酸在瓶底沉淀了下来,成为天蓝色的固体物。酒液因为去除了酒石酸,因此,那种酸涩味就淡了许多,这种酒更能够刺激神经中枢,让饮者迷醉,并产生幻觉。
塞万提斯的想象中:风车、瘦骡子和堂·吉诃德或者侍从桑丘·潘萨成为具有象征意义的描写对象,博尔赫斯说他的想象具有喜剧意味,像他喝的酒一样。而桑丘或者堂·吉诃德,都喜欢饮酒,甚至是他的那匹坐骑骡子若昔难得,他称之为羸马,他们时而荒唐,时而冲动,内心里幻想出英雄的骑士主义,并将风车错误地认作骑士对阵的敌人。这本身荒诞不经的思维,恰好跟一个醉酒汉的思维相一致。所以博尔赫斯认定,塞万提斯的创作灵感多半与他的饮酒有关。葡萄酒的制作与中国白酒有着类似的过程,只是葡萄酒是纯酿制并在橡木桶等容器里陈化的中度或者浅度发酵酒,而中国土酒则是完全发酵酒,有些酒经过陈化,有些则增加了蒸馏酒精的过程。土窖酒和洞穴窖藏酒,通常先经过蒸馏过程,像白酒,而黄酒则是未蒸馏深发酵酒,同样经过陈化。在永安工作时,邻近一个村庄吉山,传统酿制黄酒,福建称老酒,在秋冬时酿制,以冬糯为原料,经过初发酵成初酿,再装缸子里放封闭环境陈化,酒缸连同黄酒一同出售。酒窖多在自家的房子地底下,挖一个类似地窖的储藏室,将封好的酒缸罗列其间,平常偶尔通下风,很少去关注酒的酿制进程。一年中,冬至节和立春节、立秋节这三个节气,酒要取出供人饮用,冬至,供神祭祖,酒必须是陈酿的黄酒,至少窖藏三年以上。打开酒缸封口,酒液清洌而沉静,如蜜色、琥珀色,酒倒出来,先醒酒片刻,酒香就浓郁如檀桂。缸底积淀着一层黑褐色的渣滓,那不需要清理掉,是下一次装酒的好起子。家里婚庆红白事,要喝黄酒,女儿出嫁,要带上三大缸黄酒陈酿,缸口扎着的绸布都被岁月漂成了淡色,那就是身份证明,扯下来,那缸酒就失去价值了。
后来在一个朋友的酒庄里看到成百上千个橡木桶装着的葡萄酒,那酒窖在他租用的一个山洞里,石灰岩壁,平常多渗出缕缕泉水,幸好,他的抽风机日夜开着,空气从一头进来,带走了湿气和异味。他是个十足的资粉,有情调地生活是他的基本准则。因此,罗勒、迷迭香和薰衣草种在小院一角,特地雇了人打理。在酒与诗上,他更像是里尔克主义,茨威格显得太贵族化了。他们都喜欢罗勒和迷迭香构成的虚幻的紫色情调,葡萄酒给了他们最大的灵感和巧思,同时,他们都喜欢浓艳的玫瑰。我看了拉美作家的作品,很少有人这样迷恋葡萄酒和罗勒或者迷迭香、薰衣草之类的东西,相反,他们更喜欢龙舌兰酒、可可、咖啡和马黛茶,冰片、薄荷、龙脑和古柯叶。他们生活在仙人掌和棕榈树组成的热带世界里,在红土地上构思激情澎湃的作品。葡萄酒显得太欧洲化,也太像“虚伪的文明”(博尔赫斯语)。拉美大师们表情严肃,有点冷酷的表情足够产生距离感。像帕斯或者马尔克斯,或者是博尔赫斯和聂鲁达。像西班牙人喜欢舞蹈和雪茄烟一样,他们同样喜欢这些刺激的节奏和感觉。哈瓦那雪茄不仅香味浓郁,有着留兰香和杜松子的芳香味,甚至还有咖啡的迷人气息。帕斯个人特别喜欢龙舌兰酒,同时也喜欢雪茄,博尔赫斯同样喜欢酒和雪茄烟。博尔赫斯在图书馆工作,只能在业余抽烟喝酒,相比起帕斯的酒量,他是不如,但烟瘾比帕斯大多了。他特地做了一把黑胡桃木烟斗,平常示人总叼着一只烟斗,一只眼睛半閉着,他自己在文中说,这跟他的生活习惯有关,一边眼睑下垂。后来,他在欧洲生活并居住,多半时间融入了欧洲的生活,但在拉美养成的生活习惯却一直未能改变。
朋友A是个成功的艺术家,不仅绘画、漆艺,甚至是舞台设计和建筑装潢设计都涉及。他的庄园是自己独立完成的精美华构,从这里,不仅能读到欧式的经典元素,也能够明显体验到中国古典的散逸和随意的美学。他扎着一个马尾辫子,平常留着络腮胡子,中度近视的眼镜片装在一副黑色的玳瑁框架上。他平常抽雪茄,因此身上总带着雪茄剪子,指套间一个类似于断头台的物件,看上去很斯文的样子,用起来却面目狞厉,咔嚓一下,雪茄帽就掉了,在地上滚着,仿佛路易十四的尊贵头颅。雪茄的打火机是zippo雪茄专用款,加气,火焰喷发,咝咝作响,蓝色的火焰像灵魂的眼睛。他说,诗都是狗屁,这才是诗。雪茄配上AOC葡萄酒,在一间宽大的饮品室里,摆着一张黑胡桃木长酒桌台,一两把简单的椅子,极简主义的风格,没有油漆,甚至没有打磨,保留着粗糙的刨刀痕迹和失败的榫卯缝隙。地板也是黑胡桃木的,铺着一层日式的榻榻米坐席。有时候,需要盘膝坐着喝酒,静静地抽着烟,听着窗外的水滴声。流水从地面上的假山池流下,注入一条狭窄的通道,滴在酒室外的一个玻璃平台上,再散作飞花,沿玻璃平台流出去,注向地下的汇集池中。
他谈到酒的诗意时,有些兴奋地涨红了脸色,“酒,就是情人,像花朵般完美,没有酒和罗勒、迷迭香或者薰衣草,生活就失去了激情。人或者如行尸走肉了,当然,也包括雪茄在内。”至于物质的基础,像这豪宅和胡桃木家具都不值一提。我说,那是一切完美的基础啊,它更像是一个可靠和稳定的家,不是吗?我没有提及他的妻子,其实生活就是这样荒唐,实在的东西往往被忽略,而一些虚无的东西却被津津乐道。酒或者雪茄,不过是一时的精神刺激罢了,能和这屋、这胡桃木桌台和精美的榻榻米相媲美吗?我当然不想打断他的兴致。但我可能更喜欢这豪宅,这酒屋里的一切,除了酒和雪茄之外。墙上挂着的胡桃木雕像,一个黑色的女子的侧脸,光光的额头,和流水般的长发。但这有什么?我更喜欢那架自鸣钟,欧式的经典,橡木外壳和精致的内心零件。被岁月包浆的外壳上,留着时光的印记和若干未名的手泽。像克维多的诗一样:
“隐居于这片宁静的荒原/以不多但精深的书籍为伴/生活就是与亡灵们交谈/用目光倾听故人的叹息/
尽管不甚了了,但始终是/彼此坦诚相见或从中有所裨益/在音乐声中,那喑哑的旋律/人生的梦境诠释得十分清醒。/
……
厌倦了藏着提尔毒液的长袍/在苍白和生硬的黄金之中/用东方的奇珍异宝遮掩裹蒙/啊,卢卡斯!那孜孜不倦的折磨。/
你遭受一场美妙的谵妄/当那如此罪恶的幸福/在辉煌中阴暗的恐惧在骗你/那是玫瑰色的霞光中的毒蛇,百合花丛中的蛆虫。/
用你的宫殿跟木星比美/把黄金当作星星去骗人,/住在里面却不知你将死去。/……”(维克多《十四行诗》)
稻草人似乎冷冰冰地立在那里,夏秋之际,稻草人按时出现了,竹子做成的十字架上,穿着一件宽大的旧衣服,通常在衣服里头充斥着稻草,使得稻草人的形象更丰满些。它有时候戴着滑稽的斗笠或者草帽,甚至还有人给它戴上了面具,像那么回事,立在田野的核心。在农村,稻草人有着田野守望者的重要角色,但它却总是木然站立,没有动作,没有表情。姑婆活着的时候,最爱扎稻草人,家里穿过的破衣裳,在她手里拾掇拾掇,就成了一件精美的稻草人衣裳。像百衲衣般,各种补丁色块斑斓,稻草人装扮俏丽多姿。她用竹竿加木头组合成稻草人的骨架,稻草绑在骨架上,先精心选择,修剪齐整,加上些防水的塑料布,稻草往往像个形象生动的人。
姑婆从小就是个手巧的人,剪纸,剪窗花,都不用先画底稿。稻草人扎着辫子,用上牛尾巴,或将表姐的长头发铰下来,留着,有时候用自己的长发髻。我奶奶说,可不能用人的头发,那就是巫蛊之术了,会伤及生人。姑婆笑笑不语,她说,那一年剪下来多少头发,不知道去向,或许做成了刷子啥的,岂不人人遭殃了?稻草人需不需要一头秀发?似乎没有定论,像羊胡子该留多长,也没人剪短了。稻草人或者是姑婆自己创作的对象,是拟人化的另一件艺术品。她把喜欢和不喜欢的人做成稻草人形象,像长嫂的多舌碎嘴,她就成了一个鼓着腮帮子,瞪圆眼睛,龇牙咧嘴的模样,脸上还涂了媒婆特有的标志性脂粉,一副滑稽可笑的模样。站在田野边上,不仅招鸟雀端详,行人也驻足观赏,忍俊不禁。有时候,我的大眼睛也上了她构思的稻草人脸,眼睛是画上去的,涂得一边大一边小,挤眉弄眼似的。染布的靛蓝加上墨水,眼睛足够充分表达。稻草人更像是她的梦想,有时候,梦里就看到了稻草人,扎堆在唠嗑,一边是鸟雀在疯狂啄食,一边是几个稻草人在说话。动作夸张,有的手臂上系着铃铛,一晃一晃地哗啷响,有的手执布条和破笤帚,随风扭转着身体,作出驱赶的动作。鸟雀直接栖在稻草人的身上,头上,手臂上或者肩膀上。有的鸟更甚,将鸟巢做在稻草人的身体里,从衣服破洞钻进去,掏出一个窝来。又暖和又安全。姑婆失败的稻草人给了鸟雀们生命的乐趣和家园。
姑婆摇摇头说,本来就不想把稻草人做成凶神恶煞般的模样,万物有其生理,区区一点稻谷,让鸟雀们也有个生命的依靠,何其完美。姑婆信基督教,但同时好像也信佛,一向不杀生,连驱赶鸟雀这样的恶事,她也不愿意做。姑婆的梦里一定是和谐和友善的。我有时候也梦到稻草人,我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它,它身上有鸟巢,一定有着雏鸟,我净想着怎样掏鸟窝逮鸟玩了。有时候,正掏着鸟窝,手心一凉,糟糕,摸到一条蛇了,使劲将手抽回来,同时也惊醒了,一身冷汗。我告诉姑婆,她笑了,说,你有恶业心,因此招致业障。她说,她梦到稻草人身上插满了野花,那是鸟雀带给它的礼物。阳光照耀着大地。沿着宽阔的乡间道走下去,不停地有稻草人冲她招手。姑婆识字,能够通畅阅读一些书籍,因此,她喜欢跟我聊天,我的启蒙老师就是姑婆。后来,从母亲那里得知,姑婆在圣·路加教会女子学校上过几年学,她的婆婆是个小脚女人,我叫她太太,不是夫人太太的太太,是称呼上上辈老太婆的尊称。太太一头雪白的头發,不能走路,坐在一把竹椅上,在门口打量着过往的行人,也不跟人打招呼,碰到喜欢的人,会笑一笑,偶尔会打个招呼,碰到不喜欢的人,假装睡着了,将头一歪,斜靠在竹椅背。
姑婆的书多是教会的书,我看不懂,母亲不信基督教,也不许我跟着姑婆读她看的书。于是,我很为难。于是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关于稻草人和巫婆的故事,巫婆为何骑扫把?我试了一次,胯下夹着扫把,从桌案上蹦了下来,摔了一结实的屁蹲,摔得我直龇牙,由此不相信姑婆说的故事。巫婆是不存在的,她所说的稻草人会说话,以及会让鸟儿插满鲜花,也是瞎编的。姑婆的梦就让我怀疑了。姑婆讲她的稻草人梦故事时,见我心不在焉的,于是她知道我不喜欢她的故事了,她就沉默下去,继续做她的稻草人衣裳。我想,稻草人应该是个世界性的事物。博尔赫斯的《关于切斯特顿》里说了一些关于鬼怪恐怖或者稀奇古怪的故事,像爱伦·坡的侦探小说,他没有硬让绅士奥古斯特·杜宾去注意人群里那个人的前科,或者去解释在红黑相间的大厅里使戴着面具的普罗斯佩罗亲王暴死的化妆舞会。而与此相反,切斯特顿却热衷而且乐意描写这类绝技。像《布朗神父探案集》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是谜一样,先提出离奇的假设和神奇的解释,最后再用普通的道理来解释。或者像威廉·布莱克笔下备受折磨的乌里森,而切斯特顿的《普林尼》这样描写“人造魔鬼”:“他具有三只眼睛,同时遇见三张翅膀的鸟,被机器人吞食的人,他们在谈论一棵吃鸟的树,这棵树不长叶子,只长羽毛。他想象在世界的东方边缘有这样一棵树,它已经超越了人们想象中的样子,它像一座高塔一般矗立着,就像《启示录》里说的那个长满眼睛的魔鬼和一个长着羽毛的巨人住在一起,探讨着人生的哲学。
姑婆的故事应该类似于此类神与怪的传说,而又不同于一般的中国传统神话故事。他们没有具体的名字,甚至没有具体的形象,比如她的稻草人,几乎没有重复过。妖怪、仙女、巫婆或者公主,都可能成为她想象的人物,并出现在她的稻草人中。我记得姑婆走之前,将一本奇怪的书交给我,是绘画本的《安徒生童话集》,英国朗曼出版社一九二七年出版。英文注释,我看不懂,画的人物形象夸张怪异,令我印象深刻。后来我从她的书箧里找到另一本《格林童话》以及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狐狸列那的故事》,也是绘本,木刻版印,狐狸列那的狡猾让我捧腹大笑。姑婆最后睁开眼睛,直直盯着我,似乎想说什么,但她已经没有力气说出来,她死于一九七四年秋。那一天,正好是秋收前的十多天,我把她做的稻草人全部插到田野里,红的绿的,黄的蓝的,煞是好看,像万国旗似的。蓝天幽远,载着一堆云朵,我想,姑婆或许正坐在云端看着我插下的稻草人。稻草人或许会给她带去七彩的梦境。风吹着云朵越飘越远,我着急地追赶着,或许,我能够追上云朵,我可以跟云上的姑婆聊会儿天,听她说天上的故事。可是一转眼,云就不见了,稻草人孤零零立在那里,直到冬天来临。一场大风将稻草人吹得东倒西歪,有些让淘气的孩子扛走了,我最后看到的一个稻草人,草帽已经吹得不见踪影,只有一只乌鸦立在稻草人头顶,它默默地注视着我。
责任编辑:易清华
实习编辑:文敬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