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探究

2022-06-14 00:16肖蔚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22年4期
关键词:土地资源生态保护开发利用

【摘要】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人口不断增加,对有限土地资源的利用矛盾越来越突出,大量耕地被占用,导致农用地数量减少。同时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致使农业生产力下降、作物产量难以提升。为此在当前新时代下,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要注重生态保护问题,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鉴于此,本文基于现阶段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现实情况,分析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并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策略。旨在平衡土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尽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维系生态系统和谐稳定发展。

【关键词】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

Ecological protection in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land resources

Abstract: in the context of rapi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the population is increasing, the contradiction in the use of limited land resources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prominent, and a large number of cultivated land is occupied, resulting in the reduction of the number of agricultural land.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has a great impact on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resulting in the declin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vity and the difficulty of improving crop yield. Therefore, in the current new era, 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land resources must pay attention to ecological protection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goal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view of this,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and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puts forward effective strategies for its existing problems. It aims to balance the development of land resources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try to improve land use efficiency and maintain the harmonious and stable development of ecosystem.

Key words: land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Ecological protection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2.11.003

引言:

隨着城市化及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对土地资源的利用逐渐受到重视。如果出现过度开发,不仅会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而且还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在目前发展阶段,工业化建设规模的扩大,促使大量优质耕地被占用。在人类活动范围持续增加的情况下,对原有生态系统产生一定的破坏现象,不利于自然环境的稳定发展。很容易诱发水土流失、土壤肥力下降、环境污染等问题,影响人类的生存发展质量。因此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注重生态保护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和策略,最大限度地协调土地资源科学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共同发展进步。

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现实情况

我国国土面积较为广阔,土地资源丰富、土地类型多样。据我国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来看,截止到2019年末,现有耕地面积12786.19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530.64万公顷、园地及林地面积分别为2017.16万公顷、28412.59万公顷、草地及湿地面积26453.01万公顷和2346.93万公顷,此外还有交通运输用地955.53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628.79万公顷。由此可见我国土地资源类型较多、面积较大。但同时因为自然条件具有复杂性,导致生态系统相对脆弱,多数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较低。在现代后备耕地资源不足、人均耕地逐渐减少的趋势下,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之一。

就当前而言,我国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呈现严峻形势。比如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率不高,其是受气候、地形地貌、水文、地址条件以及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水土相互配置开发利用难度大[1]。同时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结构不合理,无法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比如在第三次全国土地结构调查中,耕地面积有所减少,虽然达到耕地保护目标,但其减少趋势仍有加大的可能。同时非农用建设用地的增多,导致原生态环境遭受一定的破坏,在建设用地多占少用、先占后用、占而不用的现状下,土地资源闲置浪费现象普遍,原有生态环境出现较大恶化发展趋势,增加其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比如多数地区出现水土流失、草场退化、盐碱化和沙漠化等问题。由此在今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应当注重对生态的保护,切实提高自然环境承载能力,营造适宜的生产生活环境。D2357F07-1EC1-47E7-916D-2212900B0125

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注重生态保护的意义

2.1 有利于实现生态系统和谐

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是人类发展建设的基本举措,而土地作为自然环境中的关键要素。在实施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应当注重对生态系统以及生物群落的保护,尽量维持自然生态的平衡性,由此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同时在现代和谐发展理念的要求下,强调通过非破坏性方式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贯彻谨慎开发、和平利用资源的原则,以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因此在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时,应当注重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有利于推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基于正确处理环境因素以获取更高的综合效益[2]。

2.2 有利于体现土地资源的价值属性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效果与周边环境质量存在密切关系,为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价值,则应当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通常情况下土地资源具有一定的生态价值,其包括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同时土地资源还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主要是通过种植经济作物、粮食等满足人类衣食物需求。通过加强生态保护力度,则能够显著提升土地资源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对社会建设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强化生态保护,有利于反映其根本价值属性,实现土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通过开展环境保护,能够为土地资源开发以及项目利用奠定良好基础,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价值。

2.3 有利于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可持续发展是当前世界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其是指在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基础上,不得对后代人的需求能力产生危害。土地作为重要的资源类型,可用于承载各种人类发展活动,同时其也是构成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矛盾之下,应当注重平衡土地利用和生态保护。因此在生态经济系统调控下开展土地资源利用,有助于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能力,进一步统一协调土地利用、人口承载能力、生态环境状况等,促使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并通过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永续利用的目标,以充分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获取需求,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3]。

3、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

3.1 城镇建设用地不合理

由于土地资源本身属于生态系统中的重要要素之一,是生物多样性的载体。在对其进行开发利用时,如出现不合理现象,则不可避免地会对自然环境产生影响。特别是在当前时代下,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促使各种建设用地增多。而一旦对建设用地规划不合理,则会占用大量土地资源,致使人类活动范围扩大,对生态环境很容易产生污染和破坏现象。比如在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中,现有城市用地面积达522.19万公顷、建制镇用地512.93万公顷、村庄用地达2193.56万公顷,对比“二调”结果,大量土地类型转变,建设用地增加,从侧面反映出非建筑用地数量有所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遭受减弱。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则是城镇建设用地不合理,例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比例不科学,对土地资源缺乏最大合理化利用,导致部分土地资源闲置浪费,其原有功能和价值尚未得到发挥,影响周边生态环境恶化。

3.2 环境污染破坏土地质量

对于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集中在农业、工业以及生活、交通等领域。比如近年来我国乡镇企业发展速度较快,中小型工厂建设数量越来越多,为带动经济发展,过多占用土地面积。但由于这一部分工业发展受到分布格局、资金、技术以及设备等因素的影响,在生产发展阶段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废气以及废弃物等,一旦处理不当或直接排放,均会对土地质量造成严重危害,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表示,截止到2020年,我国乡镇工厂企业每年可排放污水在200亿吨以上,固体废弃物占地面积达5万km2,体积可达66亿方。还有乡镇农村的生活垃圾堆放等,致使土地资源出现污染,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损害。同时土地开发利用也会产生重金属污染,造成部分耕地肥力性能下降,难以提高生产效率。截至当前我国仍有超过2000万公顷的重金属污染土地,粮食种植大幅减产,土地结构发生巨变,日益朝向沙漠化和盐碱化方向演进,致使生态系统失衡,很容易诱发各种自然灾害[4]。

3.3 過度开发导致生态恶化

部分地区普遍存在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其产生的直接后果则是生态环境恶化。比如在个别地区盲目设定经济发展目标,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下降。同时在部分开发项目中,由于缺乏对实际环境条件的综合考虑,开发规划制定不科学,导致土地资源过度利用,对生态环境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比如对城市周边规划建设工厂,开发土地用于工业发展。在规划中忽视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对周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如区域内发生大面积水土流失、水体污染、植被减少等。虽然后期取消工业发展规划项目,但污染问题已经形成,大片土地被荒废,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到原有资源现状,从而对生态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4、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策略

4.1 完善相关土地法律法规

为有效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加强生态保护力度,则应当从法律层面出发,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不合理开发行为,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和污染。因此在实践中,应当现结合土地资源利用现状,兼顾多方利益、统筹城乡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规范进行多层次设计。如依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按照各地区现实情况,适当补充适应性管理条例,最大限度的避免土地盲目开发,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需要强化调查监测工作,针对开发利用项目范围内的土地资源数量、质量、分布等进行全面掌握,可采用实地勘察、抽样或遥感等手段,定期对土地资源进行动态化调查和监测,并定期发布土地资源安全状况,基于公示制度征求民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除此,国土资源部门需与环保部门进行联合,在各基层地区设置监测站,重点针对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生态系统变化情况等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比如严厉打击违规占用土地、破坏土地等行为,定期评估环境承载能力,分析土地资源质量变化原因以及污染影响等。运用现代化先进手段以及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对土地资源的合理控制,有序整治生态环境问题,消除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威胁性因素,以此实现生态与社会的和谐发展[5]。D2357F07-1EC1-47E7-916D-2212900B0125

4.2 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

要想平衡土地开发利用与环境保護的矛盾,必须要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以便于为后续建设发展提供指导。在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时,必须要注重平衡当代与后代人类利用土地的矛盾,基于技术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尽量保留土地利用价值,统筹城乡发展、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等,兼顾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同时应注重协调人类利用土地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即是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在开发土地的同时侧重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以此实现占补平衡。综合当前实践工作,对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首先要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重点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水平等,合理对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做出合理的总体安排和布局。依照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以土地用途为导向,将其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等。在详细规划阶段,需遵循两大原则。一是遵循自然规律,注重长期性。由于土地生态系统的变化周期相对较长,为尽可能地避免规划存在滞后性,则需考虑时间要求,保证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制定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二是保证土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此发挥最大价值。比如在规划中侧重协调农业、林业、工业、交通等领域的用地,将同一土地作为多种用途,促使其发挥最优功能和价值。对于部分存在自然景观、具有科学研究价值、生态系统完好的区域,应划分为生态用地,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转入,促使土地资源以及生态保护相协调。

4.3 建立土地生态系统恢复制度

为加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力度,则可建立健全土地生态系统恢复制度。即是综合考虑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对开发项目的规划需基于环境评估,如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则不适宜开展项目建设,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手段,以此强化自然承载能力。对于部分已经遭受破坏的土地资源,应当积极实施生态恢复和重建。这一过程中国家需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鼓励和引导相关部门、企业、个人等进行生态恢复,有助于提高土地资源质量。根据我国当前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来看,为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则要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利用各种手段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整和改造,实施综合治理。比较常见的有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方法。其中土地整治则是对现阶段不可利用的资源进行改造,提高土地生产能力,主要目的是改善生态环境的效率和数量。而土地复垦则是进一步提高土壤肥力,促使土壤结构优化。有助于改善耕地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资源的安全程度。土地开发则是在尊重生态规律的前提下进行项目建设和利用,保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达成良性循环的状态。不过在开发中需注意,部分生态系统完好的区域不得列入到开发范围,比如湿地等重要土地类型,避免生态系统的脆弱性增强。另外,在土地利用和恢复的过程中,需严格把握耕地保护红线,尽量实现占补平衡,维系土地资源总量不变,防范造成耕地减少、建设用地过度增加而导致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的问题。

结语: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与生态系统、社会建设等具有密切联系,其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关键性要素,必须要强化对其规划利用。并且为构建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关系,应当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化运用土地资源,防范对未来发展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结合我国实际土地利用现状,综合现存的土地开发利用问题,应当积极通过完善相关土地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土地利用规划、建立土地生态系统恢复制度等,确保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促使综合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燕芳.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措施[J].环境与发展,2019,31(02):212-213.

[2]田翠.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保护问题[J].农业与技术,2018,38(06):252.

[3]王莉莉,高魏,黎兵.土地和地质要素融合的上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J].上海国土资源,2019,40(02):9-14.

[4]李云辉.南方丘陵区土地开发建设适宜性研究——以长汀县为例[J].黑河学院学报,2018,9(07):70-71.

[5]郭文强,陈俊玲,陈钦强,等.莱芜市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J].山东国土资源,2017,33(02):70-74.

作者简介:

肖蔚(1973.04-),女,汉,湖南省沅江人,大专,工程师,主要从事:执法监察,征地拆迁。D2357F07-1EC1-47E7-916D-2212900B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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