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上约定层高2.95米,交房时业主发现只有2.9米,还有5厘米“缩水”了。近日,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二审维持原判要求开发商按误差比例,退还61戶购房人共计647万余元。
2018年3月,江苏南通的孙女士购买某楼盘商品房,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层高为2.95米。在交房验收中,孙女士发现实际层高仅为2.9米,比约定少5厘米,误差比例约为1.695%。之后,双方协调不成,孙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参照商品房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要求开发商返还层高误差对应比例的购房款70556.05元。
法院审理认为,层高“缩水”, 使得开发商得以降低成本,并由此获益。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房屋再交易的市场价值,该预期利益损失理应由违约方即开发商来承担。因此一审判决开发商败诉。
随后,该栋楼涉及的其他业主纷纷起诉,法院均参照孙女士一案作出判决。开发商不服提起上诉,南通中院二审均驳回,维持原判。61户业主的赔偿金额共计6472835.62元,目前开发商已全部履行完毕。(据央视8.11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