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是否侵权?

2017-07-05 01:12
现代家长 2017年6期
关键词:項目购房者电力公司

问:当初购房时,我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现在交房日期已过了两个月,开发商仍未交房。我找开发商理论,对方称:“因为电力公司断了施工用电,影响了项目的工期,因此造成延迟完工。”意思是延期交房有不可抗力因素。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权?

莫林风(广西南宁)

律师意见:我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维权的关键点是这种延期是否由不可抗力造成。如果确因不可抗力造成延期,开发商则不构成侵权;反之,则是开发商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电力公司停止供电造成項目停工,并不是可以减轻或免除延期交房责任的抗辩理由。因为《合同法》第117条所说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停电是可预见、可避免和能够克服的。建议您以此为据起诉开发商侵权,要求退款或赔偿。

猜你喜欢
項目购房者电力公司
购房踩坑调查报告
The Childlike Interpretation in Elizabeth Bishop’s Poem “First Death in Nova Scotia”
楼市“她需求”上涨
商品房“售后返租”模式中购房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
浅谈电力公司财务审计管理措施
C919时间地理
新经济条件下电力公司内部控制问题
全球基礎設施中心項目庫正式啟動中國參與發佈首批項目
How has Art Deco affected Chinese architecture
论购房者的消费者地位及三倍赔偿规则的适用性